1955年11月7日印发《对有线广播工作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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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6646
事件名称: 1955年11月7日印发《对有线广播工作的意见》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04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5年11月7日
发生地点: 菏泽区

事件描述

1955年11月7日,制定印发《对有线广播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1)充分利用电话线,根据群众的自愿发展喇叭;(2〉作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和自筹工作,宣传建设农村有线广播的意义;(3)依靠群众、办好节目;(4)有线广播是一个现代化的宣传工具,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菏泽地区宣传志》

出版者:中共菏泽地委宣传部

党历来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它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 “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党的组织机构瘫痪、宣传工作一度停滞外,党的宣传部门始终围绕着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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