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24日菏泽区规定五月份为活动宣传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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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6529
事件名称: 1952年4月24日菏泽区规定五月份为活动宣传月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1/001
起始页: 002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2年4月24日
发生地点: 菏泽区

事件描述

1952年4月24日,地委发出关于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指示,并规定五月份为活动宣传月。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宣传志

《菏泽地区宣传志》

出版者:中共菏泽地委宣传部

党历来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它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 “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党的组织机构瘫痪、宣传工作一度停滞外,党的宣传部门始终围绕着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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