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荷泽市公安局设立消防队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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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6067
事件名称: 1960年荷泽市公安局设立消防队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9/001
起始页: 056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0年春
结束时间: 1960年
发生地点: 荷泽市

事件描述

1960年春,荷泽市公安局设立消防队,编制14人,担负全区的灭火任务。1970年,梁山县公安局组建消防队,编制17人,负责菏泽地区北部5县的消防工作。1971年,菏泽县公安局消防队由地区公安处直接管理。1975年,地区公安局成立消防大队,编制45人,辖直属中队和梁山消防中队。1983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菏泽支队成立,负责全区消防工作及其行政领导。到1985年,全区已有直属、梁山、单县、曹县、定陶、巨野6个消防中队,10个消防股,204名消防人员组成的武警消防队伍,全区各县、市及地直各大企业建立了250个义务消防队,46个专职消防队和570个农村义务消防队,基本上形成了武警、专职、义务三结合的消防网络。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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