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本区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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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2314
事件名称: 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本区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1/001
起始页: 018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
结束时间: 1961年
发生地点: 山东省

事件描述

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本区采取以下管理措施:①从预算拨款中扣回一部分经费;②所有单位一律停止非生产性购置,企业单位自行核减支出;③严格开支标准;④紧缩了部分劳保福利支出;⑤加强成本管理;⑥实行计划管理、凭证供应;⑦清仓查库,挖掘潜力。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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