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菏泽专署下达了关于作好春汛渔业生产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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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水产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1315
事件名称: 1960年菏泽专署下达了关于作好春汛渔业生产的通知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08/001
起始页: 029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0年4月3日
结束时间: 1960年4月

事件描述

1960年4月3日,菏泽专署以(60)菏专渔字第3号文下达了"关于作好春汛渔业生产的通知”。该通知提出:梁、曹、单、成等县应普遍推行船头孵化,全区可捕水面及捕捞船,应层层落实,实行"三定”(定劳力、定工具、定时间)、"四包”(包工、包产、包值、包成本),要求年内基本实现工具改良化,主要工具要机械化或半机械化。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水产志

《菏泽地区水产志》

《菏泽地区水产志》下限止于1990年。分为渔业环境、水产资源、水产捕捞、水产养殖、水产保鲜、渔政管理、渔业区划、水产行政机构与职工队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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