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菏泽、东明两县发生水利纠纷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唯一号: 151832020220000410
事件名称: 1957年菏泽、东明两县发生水利纠纷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048.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7年
结束时间: 1957年
发生地点: 菏泽县、东明县

事件描述

1957年,菏泽、东明两县发生水利纠纷。因东明县违背协议向菏泽县大量放水,以致冲坏公路,淹毁民田,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菏泽县人民委员会分别向东明县人民委员会,菏泽专署、省人民委员会和国务院致函,指出东明县的错误做法。是年,农村有线广播网形成。各区、乡配备了广播管理员,有20个大队通了广播,有广播喇叭1000余只。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阅读

相关地名

菏泽县、东明县
发生地点
0.24310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