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办事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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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唯一号: 151831020220000212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办事处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056.pdf
地址: 菏泽市
起始时间: 1949年8月

机构描述

194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平原省分行在新乡成立,撤销了中国人民银行冀鲁豫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冀鲁豫分行所属第二、第三、第五办事处及菏泽城市办事处,改建为菏泽办事处和湖西办事处。菏泽办事处由刘鲁平任主任,地址在今荷泽市南华北街4号,辖个县(市)支行、菏泽(市)、曹县、定陶、东明、郓城、鄄城、梁山、南旺(1949年8月昆山县改称梁山县;1949年10月,郓城、郓巨、郓北三县合并为现在的郓城县;1949年8月南华县分别划入菏泽、东明两县,安陵县分别划入菏泽、定陶两县)。湖西办事处驻单县,辖7个县支行,其中有境内的单县、成武、复程、巨野县支行。1949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荷泽办事处改名为中国氐民银行菏泽专区办事处,主任刘鲁平。1950年3月,孙和轩任菏泽专区办事处主任。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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