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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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唯一号: 151830020220001131
人物姓名: 陈锡华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362.pdf
性别:
出生年: 1954年5月
籍贯: 菏泽市

传略

陈锡华,政协牡丹区(菏泽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陈锡华,1954年5月生,菏泽市人。1972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陆军第十三集团军历任战士、连长、副营长。1976年3月加人中国共产党。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曾在全军贏得“铁连长”称誉。1988年11月转业到地方工作,历任菏泽地区交警支队车检科副科长、考核科科长,1995年8月调任菏泽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2001年4月任菏泽市牡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兼市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陈锡华在交警大队任职期间,该大队先后荣立集体二、三等功各一次,被授予“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并获得20多项地、市(县)级荣誉;他本人连续8年被支队评为先进工作者,并于1996年4月被评为菏泽地区劳动模范,是年5月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1998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还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政协委员和“五好”人大代表,在2001年的“10.18”案件中表现突出受到嘉奖。陈锡华曾任菏泽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和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出版面世了。这是我区政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区人民政协史上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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