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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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唯一号: 151830020220001085
人物姓名: 王殿铎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314.pdf
性别:
出生年: 1921年2月
籍贯: 曹县

传略

王殿铎,1921年2月生,曹县人。 1949年于香港天主教圣多明我会神哲学院毕业后,同年11月人菲律宾马尼拉神哲学院进修;1950年3月被祝圣为神父,同年6月回国,后在曹县务农。 1958年10月以“反革命罪”被错误逮捕,判处有期徒刑10年。“文化大革命”中,曾受到错误批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得到落实。1986年12月,王殿铎到菏泽天主教堂服务。1996年12月,被祝圣为天主教荷泽教区主教1999年12月,当选为天主教荷泽教区爱国委员会副主任;次年3月,当选为天主教菏泽教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内,他积极宣扬贯彻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爱国爱教,为提高广大信徒的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和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出版面世了。这是我区政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区人民政协史上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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