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让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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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唯一号: 151830020220001075
人物姓名: 张新让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303.pdf
性别:
出生年: 1943年8月
籍贯: 菏泽市魁星楼南街

传略

张新让,政协牡丹区(菏泽市)第六至十届委员会委员。 张新让,1943年8月生,菏泽市魁星楼南街人。1954年6月入菏泽专区枣梆剧团学艺,历任演员、剧团练功队队长、业务团长、团长。主演多种剧目,深受观众欢迎;其中1978年在菏泽地区新创作现代戏会演中荣获演员奖。 1992年张新让调任菏泽地区艺术学校副校长后,一面致力于理方戏曲的研究和发展,一面发挥自己的专长,登台献艺,并任导演,获得多项荣誉和奖励。在中国共产党建党60周年纪念会上演出的《光棍苦乐记》荣获演员一等奖和导演奖;1981年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拍摄彩色戏剧艺术片《墙头记》,他成功地扮演主要角色(大乖);1986年在山东省第三届戏剧演出月中,他主演的《汉阳案》获表演奖;1988年菏泽地区戏曲调演中,他主演的《风流父子》荣获优秀表演奖和导演奖;1989年第二届山东省艺术节上,他主演的《人情鬼债》荣获表演二等奖;1990年在菏泽地区首届戏曲艺术节上,他主演的《生儿容易养子难》荣获表演奖和导演奖;1992年在文化部主办的全国天下第团优秀剧目演出中荣获表演奖;1993年在山东省交通安全保险曲艺、小品文艺会演中荣获优秀演员奖;1994年在菏泽地区地方戏新剧目展演中,他导演的《鸳鸯歌》获导演奖;1995年该剧参加山东省第五届文化艺术节专业演出,荣获导演二等奖;1998年在菏泽地区戏曲调演中,他导演的《走岀大山》荣获导演奖,是年该剧参加山东省第六届文化艺术节专业演岀,获导演二等奖,次年该剧被山东省委宣传部评为“五个一”工程奖;与此同时,他还参加了中央和山东省电视台拍摄的《红盾》、《狗娃》、《送礼》、《真假记者》等电视剧、小品的演出。 张新让曾任政协山东省第五至七届委员会委员。现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戏剧家协会山东分会会员,菏泽地区儿童基金会理事,菏泽影视中专学校客座教授。

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和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出版面世了。这是我区政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区人民政协史上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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