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忠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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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唯一号: 151830020220001063
人物姓名: 刘炳忠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292.pdf
性别:
出生年: 1923年7月
卒年: 2002年
籍贯: 菏泽市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刘庄村

传略

刘炳忠,政协菏泽市(县)第五、六委员会委员,第七、八届常务委员。 刘炳忠(1923—2002),1923年7月生,菏泽市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刘庄村人。因家庭生活所迫,高中肄业后在本县中学任教。1945年到流亡至安徽的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交通处(厅)工作,先后任干事、视察主任。抗战胜利后,全权负责接收鲁西南汽车站网点,后任国民党济宁专署兖州办事处主任及代理专员等职。在国民党军队进驻济宁时,曾利用自己的身份,保护来不及撤退的中共妇女干部和机关家属,协助营救解放区行署参议员、知名教育家周协松先生,出面保护过中共济宁地下党联络站站长黄步宽先生。 1947年2月,因厌恶国民党的政治腐败,他自动脱离在国民党政权中的职务。济宁解放后,1949年3月,济宁公安局对他审查,鉴于他在济宁任职期间倾向共产党的进步行为,政府给予宽待,定为无罪。1952年他到上海经营永德丰面粉店并任经理。1954年1月再因“济宁任职案”被上海市公安局错误逮捕,判刑10年。1963年刑满后,被强制安排在安徽就1975年12月,根据中央关于对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军政人员安置的政策,他回到原籍被安置在菏泽县机械配件厂工作。1984年4月他加人“民革”,并任民革山东省直属菏泽支部委员,主持支部工作。 1988年负责组建民革菏泽市筹委会,被推选为副主任委员,驻会主持工作,为发展和壮大民革组织,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提高民革成员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刘炳忠任政协委员期间,认真履行职能,参政议政,为发展地方经济、教育和公益事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以及文史资料的征编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勤劳动。 1985年1月,他的错案得到平反纠正。1992年移居上海,2002年7月因病去世。

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和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出版面世了。这是我区政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区人民政协史上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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