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继春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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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唯一号: 151830020220001047
人物姓名: 司继春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277.pdf
性别:
出生年: 1950年10月
籍贯: 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

传略

司继春,政协牡丹区(菏泽市)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司继春,1950年10月生,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任菏泽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3年任局长、党组书记。任局长期间民政局年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蝉联全市红旗单位;1996年他被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拥军优属先进个人”。 1998年5月,司继春调任菏泽市劳动局(后改为劳动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他曾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劳动宣传先进个人”,被菏泽地委、行署和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记三等功和二等功各一次,多次被评为菏泽地区、菏泽市(牡丹区)“先进工作者”、“模范共产党员”。他所领导的劳动保障局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在区人大评议中荣获第一名,连续4年被授予全市目标管理“红旗单位”称号;并被命名为菏泽地区、菏泽市“文明单位”,被省劳动保障厅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省人事厅、教育厅、劳保厅、经贸委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省老龄委评为“全省敬老模范单位”,共获得单项工作荣誉60多项。 1999年4月,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2000年1月任市政协党组成员,在政协菏泽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当选为副主席。司继春曾任政协荷泽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和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出版面世了。这是我区政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区人民政协史上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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