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留轩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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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唯一号: 151830020220001046
人物姓名: 郭留轩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276.pdf
性别:
出生年: 1945年1月生
籍贯: 东明县

传略

郭留轩,政协牡丹区(菏泽市)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郭留轩,1945年1月生,东明县人。1961年参加工作,任东明县人民医院司药。1963年应征入伍,196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7月转业到山西省忻州地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审判办公室,先后任干事、办公室主任助理。1973年7月公检法军事管制撤销后,被任命为山西省忻州地区中级法院 副院长,党组成员。 1980年5月郭留轩申请调回原籍,任东明县公安局教导员。1984年4月调任中共曹县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86年4月任曹县人民法院院长,任内曹县人民法院被记集体二等功,获中共曹县县委记功奖励;山东省高级法院为他记个人二等功。1993年2月调任菏泽市人民法院院长,期间被省高级法院记个人一等功,菏泽市人民法院被记集体二等功,并连续5年被中共菏泽市委、市政府授予“岗位责任制管理先进单位“。1998年12月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三级高级法官。次年2月当选为政协菏泽市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郭留轩曾任中共曹县第七、八届委员会委员,中共菏泽市 (牡丹区)市委第八、九届委员会委员。

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和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出版面世了。这是我区政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区人民政协史上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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