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淑淦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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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唯一号: 151830020220001039
人物姓名: 何淑淦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268.pdf
性别:
出生年: 1938年12月
籍贯: 定陶县

传略

何淑淦,政协牡丹区(菏泽市)第九、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何淑淦,1938年12月生,定陶县人。1955年考人北京大学中文系。届临毕业,因受政治问题牵连被遣返原籍审查,1962年无罪释放,曾在荷泽一、五、六完小任教。“文革”期间受迫害入狱。1979年初平反后,调人荷泽教育学院工作,先后任中文系副主任、主任和副教授、教授。这期间,他自制古汉语 教学挂图百余幅,编写教学资料10余册;先后完成《通假字汇》、《两汉六朝文学系年》、《李玉剧作精品评注》等专著,主编《教育教学研究》,参编《中学生读写教程》、《中学生优秀作文选评》,发表论文20余篇,获得多项奖励。 何淑淦于1984年加人民盟,曾任民盟菏泽地区委员会筹委会主委、民盟牡丹区委主委,是菏泽地区民盟组织的创建人之一。1985年5月他被增补为政协菏泽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以后连任市政协七、八届常委,九、十届副主席。1998年被推举为政协山东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近20年来,他提交了大量有情况、有论证、有措施的高质量提案。其中,1988年提交的《关于建议切实推行中、小学教学改革,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错误倾向案》、1992年提交的《关于建议我市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视野,在我市东郊开辟开发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案》、1996年提交的《关于建议政府加强我市软环境建设,大力开展打霸、打黑斗争,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案》等被政府采纳实施,评为优秀提案。 通过省政协提交的《关于建议省政府尽快扶持菏泽开发巨野煤矿,推动菏泽经济发展案》、《关于建议省委、省政府对欠发达的菏泽地区采取倾斜政策,调动沿海地区扶持荷泽,开展东西结合共同开发菏泽经济资源案》,得到采纳落实。特别是在省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他提交的“关于要求政府取缔'法轮功'的提案”,受到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当1999年7月22日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明令取缔之后,8月4日《联合日报》、8月6日《大众日报》均在头版报道了何淑淦反对“法轮功”的事迹和撰写该提案的经过。8月9日《联合日报》头版发表了由省政协主席韩喜凯加注案语、副主席崔惟琳撰写的《一个民主党派负责人的政治责任感》的文章,号召民主党派成员和广大中共党员干部向他学习。全国多家报刊、电台、电视台都报道他的事迹。民盟山东省委、菏泽市牡丹区政协、中共菏泽教育学院党委分别作出《向何淑淦同志学习的决定》,民盟山东省委授予他“全省优秀盟干部”,民盟中央授予他“民盟全国先进个人”等称号,进行通报表彰。何淑淦曾任民盟山东省委常委,现任民盟菏泽市委名誉主委。

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和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出版面世了。这是我区政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区人民政协史上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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