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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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唯一号: 151830020220001008
人物姓名: 李子明
人物异名: 原名:李自明
文件路径: 1518/01/object/PDF/1518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239.pdf
性别:
出生年: 927年3月
籍贯: 定陶县

传略

李子明,原名李自明,1927年3月生,定陶县人。抗战爆发后,参加抗日救国运动,1940年参加工作,1943年3月加人中国共产党曾任菏泽县抗日民运工作队青年干事、长明区青年抗日救国会主任、离明区、炎黄区党委委员、抗联主任。1946年11月任顺河区党委委员、联合会主任,1947年11月区大部分领导人到黄河北参加整党,组织上决定成立区工委,他担任区工委书记兼区长。1948年5月任离明区区委书记。 新中国建立前后,李子明历任菏泽县一区区委书记、县委委员、副县长。1951年9月,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华北首次县长会议,听取了中央和华北局有关领导关于加强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开好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报告,受到毛主席、周总理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1952年,他先后任荷泽县代理县长、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1953年,李子明调任菏泽专署监察处副处长后,参加了华东监委在上海召开的监察工作会议,并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察检查活动”的发言。其后历任中共复程县委书记、地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曹县县委第一书记兼县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等职,并参加了1962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扩大)工作会议,亲自听取了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 1964年8月,李子明调任中共菏泽地委组织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中,曾受到错误批判,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学习劳动。1969年5月恢复工作,1970年10月担任菏泽地区革委会政治部副主任。次年9月,出席了中国共产党菏泽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被选举为地委常委。此后担任地委常委、宣传部长兼社科联主席、地委统战部长等职,并被推选为政协山东省第五届委员会委员,1987年12月离休。 离休后,李子明曾任《鲁西南地区革命史》一书编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菏泽市(地级)老年书画协会主席。

知识出处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

《牡丹区政协志》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和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出版面世了。这是我区政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我区人民政协史上一件具有纪念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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