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统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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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21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统购
分类号: F713.2
页数: 2
页码: 410-411
摘要: 粮食统购建国后,国内实行粮食自由贸易政策,国家依靠征收公粮和采购部分粮食,供应市场需要。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粮食供求矛盾突出,不法粮商采用各种手段破坏国家购粮计划和价格政策,因此国家从1953年11月23日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
关键词: 粮油统购 粮食统购

内容

粮食统购建国后,国内实行粮食自由贸易政策,国家依靠征收公粮和采购部分粮食,供应市场需要。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粮食供求矛盾突出,不法粮商采用各种手段破坏国家购粮计划和价格政策,因此国家从1953年11月23日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统购政策宣布后,单县奸商姚清臣对抗统购政策,套购国家粮食,政府依法将姚清臣及其他6名地主反革命罪犯就地处决,并逮捕和管制了一批投机粮商和对抗统购政策的富农。1954年初,由于统购初期的工作不细和粮食减产,再加上私商和反动分子的煽动,少数余粮农民不仅拒售余粮,反而大闹统销。各级党政领导采取措施,坚持取缔私商经营,严打奸商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1954年4月5日,全区依法将42名奸商和33名反革命分子判刑。第一年统购历时5个月,全区共入库粮食26566万斤,超任务10.73%。
  1958年开始粮食大购、大销、大调,区内人民遭受很大损失。1963年起按售粮金额计算奖励物资。1964年开始核定征购期数。1965年10月,实行粮食征购基数“一定三年不变”和“超购加价,超购超奖”政策。郓城县侯集公社赵营大队卖粮31.15万公斤,超包购6.9万公斤,多得加价款5394元,布票1.1万余尺,化肥3.23吨。1966年抗旱双保,夏粮收成好,全区7天入库小麦7850万公斤,超额完成任务。1971年8月,粮食征购基数改为一定五年不变。从1978年秋粮入库开始,大豆1斤顶2斤包购任务。1979年夏粮入库开始,超购部分加价幅度由30%提到50%。
  1981年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实行包干制,一定三年不变,全区征购包干基数为6600万公斤,大豆退岀包购。1982年由原来队交队结算改为户交户结算。1983年夏粮入库时,全区涌现岀800个售万斤粮户,近2000个售2500公斤粮以上户,仅半月时间入库小麦2.1亿公斤,曹县、东明突破亿斤。1984年粮食丰收,国家采取积极措施,超购价约高出市价16%,调动了农民售粮积极性,当年夏季购粮5亿多公斤,秋季3.5亿公斤,实际购粮数是包购任务的12倍。
  1985年4月1日,粮食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品种为小麦、玉米、稻谷,对非定购品种和定购外粮食允许自由购销,以扩大市场调节。因此当年定购任务只完成89・39%。从1949—1985年,国家入库粮食总计67亿公斤。
  粮食统购时期农民所做的扣留,一是种子。1953年小麦每亩5公斤,秋粮平均每亩1.5公斤;1959年小麦每亩10—12.5公斤;1963年小麦每亩6—6.5公斤;1968年小麦每亩最多不超过7.5公斤;1970年小麦每亩8公斤。二是口粮。1953年每人年均小麦30—40公斤,粗粮142.5—152.5公斤;1954年全年平均每人175—185公斤;1959年夏粮平均每人40—45公斤,最低32.5公斤;1963年由各县自行掌握;1968年打紧留量,超额完成征购任务而贡献较大的单位,夏季口粮最多不超过40公斤。三是饲料粮。1953年每头牲畜90公斤;1954年牛100公斤,驴75公斤,骡马150公斤,猪40公斤,母猪75-100公斤;1963年每头牲畜夏粮一般不超过15公斤;1968年改为“夏季不留、秋季一次留足”;1970年集体牲畜、母猪、种猪每头留15—20公斤夏粮。
  1954年粮食统购量一般占农民实有余粮
  的70-80%,余粮少者低于70%,余粮多者高于80%,最高不超过90%。1955年起,扣除口粮、种子、饲料粮和一定数量的机动粮后,按余粮的90%交公粮,卖余粮;不足公粮数的,交款抵顶农业税。1963年起对个体户农民,在估价产量的基础上,按所在生产队留量水平,留下种子、口粮、饲料粮后,统购其余粮的90—95%。国营农场、林场、农科所生产的粮食,除去种子、口粮、饲料粮后,剩余的全部统购。
  油脂油料统购建国初期,国家收购油料很少。1950—1952年仅收购375万公斤,占总产量的5.6%,因此供应紧张。1953年国家对油脂油料实行统购统销,全区统购品种有花生、芝麻、油菜籽、棉籽。统购初期,严格管理市场,禁止私商采购,动员农民将油料卖给国家。1955年依照“多产多得、增产多留”的政策,按产量扣除种籽、自用量后进行统购。1961年油料统购岀现高估产高征购现象,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以后执行“发展油料生产,改进食油统购统销的八条措施”,开始了奖售粮食、化肥。1964年全区大种蓖麻,当年收购170万公斤。1965年东明县收购蓖麻在全国居第二位。1966年全区收购628.5万公斤,是建国以后收购最多的一年1968年收购棉籽1500多万公斤。1974年全区大种油菜,1975年收购油菜籽26万公斤。1976年收购400多万公斤,为建国以后收购最多的一年。1979年后播种面积逐渐减少,收购量也随之下降。1980年芝麻丰收,是年收购870万公斤。1983年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棉籽油按比例价收购。1985年油粮统购改为合同定购。1954—1985年,全区共收购食用油料3.5亿多公斤。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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