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编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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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193
颗粒名称: 第十一编 商业
分类号: F715
页数: 28
页码: 393-420
摘要: 清末民初,区内个体商业比较发达。城内资本500元以上的商户已有700多家。主要经营京货、广货、食品、药材、烟草、布匹、煤油、五金、染料等。除当地商户外,山西、陕西、河南等地商人也来区内经商,一度占各县城内坐商的50%,并形成了“山西帮”、“陕西帮”、“河南怀庆帮”等商业帮会.山西商人主营药材,兼营盐业,并在区内修建了“山西会馆”。各大商号大多是前店后场,即后院从事加工,临街房屋从事销售。很多商人赚了钱就置田买地,一些大地主也把钱拿出来从事工商业,形成了地主兼资本家。当时,农村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摆摊设点和货郎挑较多,坐商较少。
关键词: 商业经济 商业管理

内容

第一章
  民营商业
  清末民初,区内个体商业比较发达。城内资本500元以上的商户已有700多家。主要经营京货、广货、食品、药材、烟草、布匹、煤油、五金、染料等。除当地商户外,山西、陕西、河南等地商人也来区内经商,一度占各县城内坐商的50%,并形成了“山西帮”、“陕西帮”、“河南怀庆帮”等商业帮会.山西商人主营药材,兼营盐业,并在区内修建了“山西会馆”。各大商号大多是前店后场,即后院从事加工,临街房屋从事销售。很多商人赚了钱就置田买地,一些大地主也把钱拿出来从事工商业,形成了地主兼资本家。当时,农村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摆摊设点和货郎挑较多,坐商较少。
  1922年,区内县城坐商发展到1000余家,主要有粮行、花行、布行、干果行、杂货铺、百货铺、药铺、书店、香烟公司、煤油公司、皮行、煤行、石灰行、盐店等,年贸易总额达3000万元。比较大的商号有单县的恒隆糕点店、鄄城县的恒盛公司、大昌公司粮食行、巨野县的恒昌、华昌杂货店、荷泽县的济元堂中药店、成武县的方和兴烟卷店、郓城县的中云兴、义兴公司煤油商号等。
  抗日战争时期,区内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商户倒闭或停业的300多家,其中京广杂货店180多家,布商100余家,典当铺、钱庄20多家,幸存的商户也缩小门面,惨淡经营,以避战争。1945年,日本侵略军投降后,区内民主政府贯彻执行“保护和奖励一切于国民经济有益的私人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城内工商业很快恢复到战前水平。1946年,内战爆发,菏泽境内工商业又遭破坏,城内商户有的关门停业,有的转到乡下。至1948年,全区工商户只剩下400多户,从业人员1300多人,经营品种减少,业务萧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民族商业采取扶持政策,全区个体商业很快发展起来。1950年,全区商户20813户。1951—1955年,个体商业空前兴旺.小商小贩或走街串巷,或摆摊设点,上市早,下市晚,经营品种多样,服务灵活周到。1955年,全区有纯商业户17860户,从业人员23245人,资本220万元。1954年开始了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各县城内私营商业3349户,转为公私合营的1485户,占44.34%;转为国营的345户,占10.31%:集体的257户,占7.6%;代销形式的1262户,占37.68%。1957年底,全区农村实有私营商业人员24876人”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21890人,占88%.1961年贯彻农村工作六十条,发展了一批个体工商业者。至1966年初,全区私营工商户发展到49865户,从业人员68776人。
  1967—1969年,“文化大革命”中个体工商业者受到冲击,各县城区内被取缔和冲垮的私营工商户就有5000多家。1970年以后,个体工商业又有所发展。1976年,全区开展 “割资本主义的尾巴",砍掉私营工商户2700多户,全区尚有10512户。
  1978年后,党和政府重视个体经济的发展,允许一部分人通过正当途径先富起来。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指导下,全区个体商户发展较快。至1985年底,全区个体有证商户42340个,57707人,经营额19724万元。他们赶集上店,设点摆摊,一部分商户还经营起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洗衣机、电视机等高档商品,为广大城乡人民的物资交流提供了方便。
  菏泽境内20世纪30年代坐商分布一览表
  第二章国营商业
  第一节机构
  1957年3月,成立荷泽专署商业科,是年12月改为商业局。1958年8月,商业局、供销社合并,仍称商业局。是年11月,菏泽、济宁两专区合并,菏泽专署商业局并于济宁专署商业局。1959年6月,菏泽、济宁两专署分设,复设菏泽专署商业局。1961年,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局分出另设。1968年,菏泽专区商业局撤销,其百货、副食、五金交电合并改称“人民生活服务站”,食品与外贸合并改称“东方红服务站”。1970年1月两站解散,设立菏泽地区商业局革命委员会。1975年7月,改称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商业局,下辖百货、五交化、副食品、食品、药材、石油、饮食服务等公司。1978年改称为菏泽地区行署商业局。1980年改称菏泽地区商业局。1985年,菏泽地区商业局下辖百货、五金交电、食品、副食、蔬菜、饮食服务、石油7大公司。
  第二节百货
  百货业主营日用百货、文化、纺织品三大类,是群众生活不可缺少的行业。建国前夕,全区仅有百货业商户1290余家,从业人员2370余人,年销售额970万元。
  建国后,为扩大国营百货业务,1950年9月建立菏泽百货公司。1954年,各县百货经营机构建立,实行条条管理,统归山东省百货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布匹、鞋帽、文化用品、针织品、纺织品、五金、副食品、水产品、土产杂品等。1958年百货系统各级公司改由地方管3.1961年经营范围调整,将原先经营的五金交化、副食品、水产品、土产杂品等交给各专业公司。1965年调整百货批发机构,撤销了部分县公司,设7个百货批发站,业务隶属济宁。1971年7月,各县百货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菏泽百货分站改称百货采购供应站,业务归省公司。1984年8月至1985年,菏泽百货采购供应站由菏泽地区商业局管理。
  日用百货日用百货包括火柴、肥皂、鞋袜、缝纫机、手表、搪瓷制品、铝制品、锁、发夹、扣子、帽子、伞、玩具、刀剪、化妆用品、玻璃器皿等。
  建国后,由于区内工业基础薄弱,日用百货商品货源大部分从区外购进。货源分南路货(指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以南的产品)、北路货(指北京、天津、东北、河北、山西等地产品)。1950年,日用百货总购进350万元,销售401万元。50年代一般商品基本上敞开供应。60年代初,商品生产减少,部分主要商品如火柴、肥皂、鞋子、保温瓶等货源不足,实行票证供应。同时为回笼货币,平衡差额,开展了高价商品供应,其中手表从1961年4月16日起价格平均提高1.48倍,钟表提高1.5倍,怀表提高2倍。1965年1月,市场供应情况好转,高价商品被取消。“文化大革命”期间,商品供应时紧时松,多数年份主要商品实行票证供应。1978年后,商品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市场货源充足,凭票供应办法取消。1980年,百货类商品全部敝开供应,销售量大增。1983年,总购进商品价值3646万元,销售额4318万元。1985年,总购进商品价值4634万元,销售4831万元。
  文化用品建国后,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文教事业迅速发展,境内文化用品购销量不断扩大,经营品种越来越多。1950—1957年,全区百货公司系统文化用品销售额每年在300万元左右,经营品种主要有机制纸、钢笔、铅笔、墨水、作业本、乐器、算盘等。8年间全区机制纸销量为4606吨,钢笔3.46万支,铅笔2.3万打,各类作业本31.9万册。1958年增加了照相器材、版纸、教学仪器、体育用品、印墨等商品,当年销售胶卷1084卷,版纸21789公斤。1958年后,文化用纸量越来越大,供应紧张,书写、办公、印刷用纸脱销,有时用包装纸代替。1958-1965年,文化用品销售总额为3170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纸张供应一直紧张,为了保证重点需要,对农村生产队帐簿、表册用纸从1967年开始实行专项供应。由于宣传需要,中西乐器销售量扩大。1968—1970年,乐器销售额达79万元,相当于1950—1965年总销售额的1.8倍。1966年9月1日,对书写纸、油光纸的销售价进行调整,书写纸(13号60克)由1400元/吨降为1100元/吨,油光纸(12号30克)由1200元/吨降为1150元/吨;包装纸(1号50克)由920元/吨降为810元/吨。纸张的销售价格平均降低15%.1978年后,生产建设、文化、教育宣传、科研、印刷出版对文化用品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一些新兴的文化体育用品如电子计算机、影印复印器材、健身器械等不断应市,销售剧增。1977—1985年,全区商业系统文化用品销售总额达8772万元,其中1978年文化用品销售总额1802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纺织品1950年初,国营花纱布公司成立,主营棉花、棉纱、布匹。1956年6月,更名为纺织品公司。
  1957年11月,纺织品公司与百货公司合并,纺织品业务从批发到零售均由百货系统统一经营.1984年底,地区百货站与纺织品公司分开,县纺织品业务由百货公司统一经营。1985年购进的纺织品类商品价值4240.9万元,相当于1950年的4倍,基本满足了区内市场供应。
  棉纱:1950年11月和1951年1月,政务院、中财委先后发布《对于目前棉纱的管理办法》和《关于统购棉纱的决定》,各企业、机关、团体用纱均由国营商业按计划统一供应,纺织工厂生产改为给国营商业代纺棉纱、代织棉布。1962年国家纺织品总公司具体规定了纱布的供应原则:1、帘子布、鱼网、木纱团、导火线、药纱布等专项用纱,必须专项专用。2、国家计划产品、出口产品必要的附料用纱应按产品生产落实计划安排,并采取按生产分期供货的办法。3、民用线、面袋、化肥袋、出口包装的缝口用线应保证最低需要。4、一般产品用纱根据可能统筹安排。5、少数民族特需用纱,应照顾其风俗习惯,适当安排。出口、军需和织布用纱由工业部门按计划直拨有关部门,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1983年统购统销政策取消。1950—1983年全区商业系统共收购棉纱8302.2吨,供应8170吨。
  棉布:是纺织类商品的大宗.1949—1982年,由于区内货源紧缺,一直实行票证供应。
  1961年,全区仅供应棉布783万米,人均消费1.5米,供不应求,市场紧张,且品种单调,断档告急情况时有发生。70年代后期,化纤布大量上市,棉布市场疲软,供应紧张关系得以缓和。1981年,棉布销售4389万米,1984年降至2043万米。四年中,棉布进大于销2600多万米,库存积压,不得不削价处理,共造成损失240多万元。
  针织品:50年代,区内经营的针织品有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衫裤、床褥单、手帕等30多个品种,年销售额达100万元。由于群众购买力较低,社会消费量少,针织品实行敞开供应,分配原则是低档针织品优先供应农村,高档商品先满足城市。1960年8月,主要针织品纳入统购统销范围,市场供应分三种不同形式;一是凭布票供应的有卫生衫裤、线衣、床褥单、毛巾被、线毯、浴巾等9个品种,二是凭购物证供应的有毛巾、袜子、汗衫、背心、民用线等5个品种; 三是其他品种敞开供应。1961年全区主要针棉织品销量为:毛巾11万打,较1959年减少27.1%;袜子14.8万打,减少41.4%;汗衫背心2.07万打,减少55%;卫生衫裤1.68万打,减少6.7%。60年代后期,各类化纤针棉织品开始应市,销售量迅速增加。1969年全区销售袜子20.2万打,较1966年增长81.9%;汗衫背心6.56万打,增长83.8%;卫生衫裤1.57万打,增长127.5%°70年代后期,晴纶、涤纶等化纤产品大量上市,逐渐替代纯棉产品。1978年后,市场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对此商业部门及时调整经营政策, 放宽供应限制,以适应新市场形势的需要°1983年5月全部棉针织品免收布票,市场供应敞开,货源充足,花色品种增多。1983年全区商业系统销售毛巾273万条,与1982年基本持平;销售汗衫背心5.6万打,比1982年减少20.3%;销售卫生衫裤5.7万打,比1982年减少9.2%;销售床单26.6万条,比1982年增长8.1%.1985年,全区针棉织品生产厂家达10余个,产品百余种,年销售额579万元,比1950年增长8倍。
  第三节食品
  1954年,荷泽专署建立食品收购站。1955年,全区收购生猪18740头,菜牛5630头,菜羊1770只,鲜蛋3.5万公斤。1965年,销售肉类440万公斤,比1960年增长1倍。“文化大革命”期间,食品业遭到破坏,经营受到影响。1979年,大幅度提高收购价格,调动了群众饲养积极性.1985年,实行合同定购和指导性价格,放开经营。是年人均消费肉类3.2公斤,比1977年增长28%。
  生猪1954年,由国营食品公司统一经营,当年收购生猪3.7万头,销售3915头。为了城市、工矿区的肉食供应,1955年国家决定在生猪生产区实行生猪“派养派购”的政策。1957年,全区人均消费猪肉0.5公斤,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1960年,收购2.7万头,纯销售1.6万头,调出1,1万头,人均消费猪肉0.8公斤。1962年后,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生猪生产有所发展,收购实行了奖售,城乡肉食供应得到好转。为了平抑物价,食品部门开展了计划外经营,以低于市场价高于牌价的价格,在市场敞开供应,打击了不法肉食商的投机活动,稳定了市场。“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营公司独家经营,生猪生产很不稳定,社员养猪养禽受到限制,市场供应时紧时松,年人均消费猪肉2.2公斤。1978年后,落实了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生猪货源稳定。1979年4月1日,区内大幅度提高生猪收购价格,平均上调27.2%,调动了群众养猪积极性。是年,全区食品系统收购生猪达55.8万头。食品部门为了扩大销售,搞活市场,允许群众自宰上市,实行了“两把刀”经营。1985年,国家取消了派购政策,放开了购销价格,由企业自主经营。全区食品部门广开货源渠道,大力组织外调和深加工,使经营状况不断改善,是年,全区收购生猪31.3万头, 内销3.2万头,外调28.1万头。
  牛、羊菏泽地区是鲁西南大黄牛和青山羊的重要产地。建国初期,群众养牛多供使役,耕牛宰杀必须在丧失使役能力后,经当地兽医部门检査,取得准宰证后方可收购、屠宰,羊则自由宰杀。1953年,国营土产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开始兼营少量的牛、羊。1954年,菏泽食品站经营牛、羊购销业务,同时还允许私营商户继续经营。1955年,全区食品系统收购牛5630头,羊1770只。1961年国家对耕牛规定了合理的淘汰标准和统一的收购政策,并压缩了羊肉的供应范围,停止了对城镇居民的供应。对少数民族采取了凭证、凭票,按人口定量供应,标准与汉民猪肉定量基本相同。
  70年代,由于社会宰杀量增加,国家收购牌价偏低,牛、羊购销量一直徘徊不前,城市牛、羊肉供应紧张,但对非农业人口的少数民族牛、羊肉供应,仍按人口凭票证供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放宽了耕牛淘汰标准,同时又大幅度提高了牛、羊收购价格,牛收购价格上调44.7%,羊价格提高48.2%.1983年,牛、羊经营实行了议价购销,并允许多渠道经营。随着群众消费水平的提高,牛、羊购销量逐年增加.1985年,全区食品部门共收购牛8万头、羊49万只,区内销售牛2万头、羊11.7万只。
  鲜蛋1954年菏泽食品站建立后,开展了蛋类购、销、加工业务°1955-1957年,全区共收购鲜蛋41.9吨,销售9.5吨,外调19.5吨,库存12.9吨。
  50年代后期,由于粮食减产,农民养鸡量减少,因而市场蛋价较高,收购困难1959年全区收购鲜蛋48吨。1960年,国家将鲜蛋列为二类计划商品,实行合同定购,任务落实到队户。为鼓励社员多售鲜蛋,1961年又实行了奖售政策,每斤蛋奖给售蛋户0.13公斤食糖。1965年取消了奖售政策,但仍然实行派购。在执行派购过程中,少数地方干部在工作上方法简单,曾发生过“无鸡派蛋”的现象,造成不良影响。鲜蛋派购政策一直延续到70年代末。1985年实行放开经营,购销价格随行就市。1958—1985年,全区收购鲜蛋92500吨,外调72500吨,地区内销售19000吨,库存1000吨。
  家禽鸡为主,鹅次之。1956年5月,食品站开始经营家禽业务,年收购15.69万只,销售2.26万只,其他全部调出。1958年,由于家禽存养量减少,收购下降,供应紧张。60年代,采用凭证、凭票定量供应的方法。70年代,家禽生产起伏大,收购量不稳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禽生产有较大发展。1981年收购量突破百万只大关。1982年达146.9万只。1983年,家禽由二类商品改为三类商品,实行议购议销,多家经营,市场日益活跃。1985年,全区共收购家禽291.8万只, 相当于1966年的4.5倍。
  第四节副食品
  1962年1月,菏泽专区成立烟、酒、糖分公司,专营烟、酒、糖、糕点等副食品。1971年,改称菏泽地区副食品公司。至1983年,经营范围有酒、烟、糖、茶叶、小食品等5大类, 约1700种。1962—1985年,购进商品总值8.4亿元,销售额9.2亿元。
  酒类1950年荷泽专署设立酒类事业
  专卖处,开始对全区酒类产销实行专酿专卖,并着手建立了境内第一家国营酒厂一菏泽酒厂。50年代,酒类购销平稳,年均购销量1700吨。60年代初,由于酿酒原料不足,收购减少,市场供应紧张。1962—1965年对白酒实行部分高价供应。1970年,优质白酒实行票证供应。1975年,商业部门为补市场不足,购进了一些优质四川、贵州酒,缓解了供需矛盾。1979年,全区购进白酒6344吨,销售6344吨,创历史最高水平。1980年,经营酒类有白酒、啤酒、果露酒、黄酒4大类。1981年,瓶装名优白酒零售价平均提高14.5%。1985年,酒类购、销量分别比1980年增长57.7%和30.4%。
  卷烟建国初期,菏泽专区建立了菏泽卷烟厂,产品由百货公司经营,实行加工定货1953年8月,国营专卖公司开始对全区卷烟产品实行包购包销,统一批发调拨,年销量达4万箱。60年代初,由于区内原料缺乏,产烟量减少,对市场采取发票定量供应。70年代,由于卷烟生产量不断增加,加上多渠道进货,区内卷烟市场出现了产大于销的现象, 销售连年下降。1978年销售卷烟9.7万箱,1981年降到4.6万箱,下降53%。1982年收购地产卷烟5.5万箱,因部分卷烟变质,不得不削价处理,造成经济损失180万元。1983年1月菏泽烟草公司成立,副食品公司将卷烟批发业务移交烟草公司。1985年,全区烟草专卖主要经营品种按香型和配制方法可分为烤烟型、晒烟型、混合型,有甲、乙、丙、丁、戊5个等级。地产卷烟主要为中、低档烟,计有“牡丹园”、“古今园”、“曹州”、“绿牡丹”、“金玉”、“白丽”、“春梅”、“宇航”、“梁山”、“富宝”、“卫河”、“红鸟”等10多种牌号。1985年,全区卷烟零售量为75011箱。
  食糖1959年列为一类商品,并实行定量供应。总的供应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必需,安排一般”。1962-1965年,开始了高价供应,价格高于平价5—7倍。1963年,商业系统销售食糖3114吨,社会零售3531吨,人均消费0.64公斤。1977年商业销售5503吨,社会零售量5745吨,人均消费0.75公斤。1985年商业销售16593吨,社会零售20888吨,人均消费2.85公斤,是1952年人均消费量的17.3倍。
  茶叶区内茶叶历来靠外地调入。1956年对私营商业改造后,茶叶收归土产部门经营。1958年归属商业部门经营。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区内茶叶消费量不断增加,1958年为52.5吨,1965年为45.2吨,1966年51.5吨,1970年70.5吨,1975年113-8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茶叶销量剧增,1979年销量已达247.2吨,1980年达252.9吨。1981年茶叶取消计划调拨,由企业自行采购。1985年全区茶叶销量442吨,经营的茶叶品种主要有花茶、红茶、绿茶、乌龙茶、紧压茶五大类,以花茶、绿茶类经营量最大,约占70%。
  糖果最初由民间熬制,主要采用糯米、高梁、红薯、胡萝卜等原料熬制成饴糖,然后浓缩成麻糖、姜汁糖、牛皮糖等。后有南方蔗糖制做的糖块在区内应市,并逐渐占据市场。全区1955年购进糖块305吨,销售260.9吨;1960年购进493.8吨,销售398.2吨;1970年购进1047吨,销售1101吨;1979年购进1717吨,销售1686吨。1980年后,糖果市场多家经营,国营商店副食品销量受到影响。1985年购进糖果1115吨,销售1113吨。
  糕点建国后由商业部门统一经营,并开始收取粮票,直到1979年。多年来,糕点供应的主要货源来自当地加工厂,少量高档点心购自区外。1979年市场放开后,区外各种名优糕点大批上市,方便了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要。1962—1985年,全区商业系统糕点、饼干等项销售金额达1270余万元。
  奶制品主要是奶粉,在区内供应较晚。
  1956年由百货系统开始经营,年销售量2850公斤。随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销量不断扩大,1979—1985年商业纯销售量达1308吨,年均销售量为187吨。
  罐头建国初,在区内市场偶有销售。1950—1957年,全区商业系统仅销罐头64箱(每箱24瓶)。1958-1968年期间,年均消费量不过300箱。70年代,居民消费水平提高,平均年销量6000箱。1980—1985年,年均销售10万箱。
  第五节蔬菜
  建国前,菏泽蔬菜市场以传统的辣椒、茄子、萝卜、白菜、葱等为主,年内淡旺季节较为明显。建国后,区内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蔬菜生产,种植面积逐步扩大。1978年,全区蔬菜生产基地已发展到19655亩,城镇居民人均占有0.05亩。1984年,蔬菜基地为18690亩,其中长年菜田15940亩,季节菜田2750亩,分布在18个乡镇,52个行政村,142个生产队,共有菜农39649人。蔬菜购销大体分为6种形式:1972年之前以计划购销为主;1972-1979年,国营公司实行统购包销;1979—1980年9月,实行产销合一;1980年9月至1981年实行大管小活,即蔬菜公司对三种大路菜统购包销,其余细小品种实行议价购销;1982—1984年,实行小管大活,即国营公司掌握40%的蔬菜调剂余缺,其余由蔬菜生产者自行安排;1985年,放开蔬菜市场,拓宽流通渠道,进一步方便了群众。1978-1985年,全区购进蔬菜价值达881.1万元, 销售额519.4万元,国家补贴361.7万元。
  第六节药品器械
  建国初期,菏泽专署成立了医药总社,经营中西药批发兼零售业务。1955—1956年,各县均建立了医药公司与中西药经理部,并对私营医药业实行改造,形成了国营医药独家经营的局面。1985年,菏泽地区医药公司下辖3个采购供应站、3个工厂、9个县公司、38个农村经营组,年销售额4462万元。
  中药经营品种:1949年,区内中药材品种仅有三四百种。建国后,医药商业迅速发展,经营品种增多。1958-1970年,经营中药材600余种,中成药200余种。1982年,经营中药材656种,中成药354种。
  收购:建国后,医药商品由国营医药公司统一经营。中药材和中成药的购进,分地产品收购与区外调入两部分。“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规章制度被废除,地产品盲目生产,收购量剧增,购进计划失去制约,购、销、存比例严重失调。1975年,菏泽药材站库存白芍792万公斤,占用资金1552.3万元,占全区中药材库存的70%.1978年后,购、销、存比例趋于协调。1985年购进中药材价值291.6万元。
  销售:建国后,区内中药销售逐年增加。1957年,区内销售中药价值84.48万元,主要有丹参、桔梗、白芍、丹皮、山药、麦冬等;区外销售80.4万元,主要有白芍、丹皮、红花、草决明、山药、千实等。1970年,区内中药销售288.6万元,区外销售708.2万元。1985年,区内中药销售539.8万元,比1980年下降15%;区外中药销售713万元,比1980年增加62%.中药材、中成药销售比例也发生了变化;中药材1957年占87%,1985年占53%;中成药1957年占13%,1985年占47%。
  西药经营品种:建国前,西药经营全系私人经营,一般有磺胺类、抗生素类等药,品种较少。建国后医药公司经营品种迅速增加,1955年已达650种,而后增加了特殊药品购进,如急救、麻醉、计划生育药品等。至1985年,经营西药达1007种,较1952年增加776种。
  购进:建国后,地、县相继建立了西药专营机构,西药购进有大幅度增长・1956年,全区购进西药价值167万元。1971年,菏泽、东明药厂建立,从系统外工厂购进酒精、甘油等价值13.2万元.1985年,全区西药总购进价值3549.8万元,比1981年的2517.6万元增加了1032.2万元。
  销售:建国后,西药的销量发展速度快,增长幅度超过中药。1957年,全区医药销售额共511.9万元,其中西药销售额为235.6万元,与中药所占比重持平。1960-1985年,西药销售占中药、西药、器械总额的60%,最高时达到72%。1985年,西药销售额3037.6万元,为1956年的18.36倍。
  医疗器械经营品种:70年代之前,国营医药公司只限于经营一般消耗性器械60余种°1983年,经营的器械已分3大类,1830种,2760个规格.1985年,发展到2327种,3920个规格。
  购进:1957年,全区购进医疗器械价值19.6万元。1960年,购进医疗器械价值250.5万元,但由于盲目采购,造成库存积压.70年代,各种医疗器械的购进主要依靠省内平衡,由一、二级站调拨解决。1983年, 全区与全国80多个一、二级站建立业务联系,经营品种占总器械的80%。
  销售;1955年,全区销售医疗器械价值6-7万元,销售化学试剂价值0.1万元。1975年,销售器械价值149.9万元。1985年销售器械价值244万元。菏泽地区1956-1985年收购中药材一览表
  第七节饮食服务
  饮食业1954年,菏泽专区有关部门对全区私营饮食业普遍登记发证,全区共登记饮食业1480户,从业人员5210人,资金13.8万元。1955年发展到2670户,7328人,资金16.7万元。通过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村饮食业划归基层供销社经营。1956年,全区基层供销社共建立150多处饭店,有职工5346人,每处饭店流动资金一般在500—1000元,月经营额2000元左右。在城区,50%以上饮食业参加了公私合营,成立了 “饮食服务公司经理部1966-1976年,饮食服务业由国营饭店独家经营,传统服务项目多被取消,名吃、小吃大部绝迹。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个体饮食业得到迅速发展,饭店小吃遍及城镇和乡村,打破了国营饭店独家经营的局面。至1985年,全区饮食服务业网点达15800多家,年零售额1.6亿元。
  区内饮食业历史久远,传统名吃众多,主要有单县羊肉汤、曹县烧牛肉、成武白酥鸡、郓城肉壮馍、东明火烧、荷泽烧饼、煎包等20多个品种。
  单县羊肉汤:始创于1807年(清嘉庆十二年),创始人徐柱立、曹西胜、朱克勤。最初他们三人合伙开设“三义和”羊肉汤馆,生意颇为兴隆。后来,徐、曹、朱三家各自经营,徐家技术好,选料精细,单县羊肉汤便以徐家为正宗发展起来。民国初年,单县有徐、魏、赵、郝、柏、高、滕、宋八家经营。竞争中,单县羊肉汤的制作技术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和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地方名吃。单县羊肉汤制作十分讲究。它以单县东南大沙河两岸的“捶羯”、“蒙羊”等青山羊肉为主料,先用温水将羊肉洗净下锅,上覆羊油,急火烧开,顶出血沫。将血沫撇出后添加白芷、丁香等10多种佐料以及大葱、生姜、盐等,熬制2-3小时,使羊油融化,不显油花,汤呈乳白色即可。盛入碗内时加入香油、香菜、蒜苗等。羊肉汤中又分腰花汤、口条汤、肠头汤、肺叶汤、奶渣汤、眼窝汤等多种,尤以腰花汤、奶渣汤、口条汤为上品。单县羊肉汤不仅味道鲜美,而且营养丰富,是一种理想的补品,对胃病、肠炎有一定疗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单县把发展羊肉汤做为搞活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组织从业人员先后进入青岛、徐州、济宁、郑州等大中城市经营。1985年又在北京安家落户,颇受顾客的喜爱。
  曹县烧牛肉:曹县烧牛肉以米家为代表,迄今已有500多年的生产历史。其原料必须是体格强壮的鲁西南大黄牛,且以年龄十三、四岁的黄牛肉为最好。制作方法:先将牛肉切成7两重的方块,放入缸内用盐腌透,然后入锅加药料煮熟,撇油出锅,置筐内凉透。在小锅内加入小磨香油,烧至六成时,放入煮好的牛肉炸约10分种即可。出锅后的牛肉呈红褐色,咸而不腻,香味纯正。1985年后,曹县食品厂采取高温杀菌、真空封口、铝铂复合袋等先进技术,研制出了一年保存期的软包装烧牛肉,进一步扩大了外销能力。
  郓城壮馍:区内名吃之一,是一种椭圆形油煎食品。其制作方法是:把和好的面团(半发酵),用手拍拉成长条形,将馅抹在上面折成卷状,然后拍扁成椭圆形,放入平底锅中用油煎。其馅以羊肉泥为主,配葱、姜、料粉、食油、精盐等佐料。视顾客所好,可以加辣椒或灌上鸡蛋。煎熟后的壮馍长约25厘米,宽约15厘米,厚约1.5厘米,内分多层,重约0.25公斤。该食品焦黄香酥,松软可口,吃起来别有风味。
  成武白酥鸡:白酥鸡是区内特有的一道名菜。相传创于清朝初期,经过300多年十几代人改进,现以定型。此菜为半球形,蒸制而成。分两部分,中间为粉红色,称“底子”,覆面为白色,称“面子”。其制作方法是:把瘦猪肉、鸡肉绞碎,加入蛋清和绿豆淀粉搅拌混合后,佐以味精、麻油、细盐和五香料,继续搅打至适中,称为“底子料”;将鸡脯抽去白筋,用刀背砸成细泥,再加入适量猪膘油共砸,完全混合后兑入适量蛋清和绿豆淀粉,反复搅打,再放入味精、细盐和少许麻油,继续搅打至适中,称为“面子料”。料子做好后,进行蒸制。先将底子料做成直径15厘米左右的半球,置于蒸笼内,再以等量的面子料涂于表面使下薄上厚,并用光滑的竹片沾蛋液或清水抹光。上火蒸一小时,中间要掀盖放气,以便蒸出的白酥鸡白嫩。白酥鸡蒸出后,改刀即可上席,也可加适量高汤,但不放酱油,以保持面子洁白。此菜特色是底红顶白,软而不散,香而不腻,味道鲜美。
  菏泽烧饼:打烧饼在荷泽饮食业上可称为一大行业。40—50年代,仅在菏泽市中心潘隅首街口,就有十几盘烧饼炉子,其中以马家老面大烧饼、侯家脆烧饼、赵家千层芯儿满芝麻烧饼最为有名。菏泽烧饼用料讲究,烧饼面选用小麦精粉,经过和、盘、揉等多道工序,包上用香油、食盐和茴香、花椒等多种佐料而成的油瓢,再经切花、盘沿、涂上一层糖稀,表层沾上芝麻仁,即可入炉内烘烤。烤成的烧饼表面红中透黄,用手揭开,底儿、盖儿、芯儿层层分离,香气扑鼻,吃在口里,外焦里脆,不硬不粘,酥香可口。烧饼种类繁多,各具风味,有味道迥异的糖烧饼、咸烧饼;有火色不同的焦烧饼、脆烧饼、烧饼片;有表面各别的老面烧饼、嫩面烧饼;有外形各异的鱼脊烧饼、盘花烧饼、提花烧饼等。
  成武酱大头菜;“鲁成牌”酱大头菜,是成武县副食品加工厂采用地产大头菜,经过传统工艺腌制而成的咸菜。此种菜始于清乾隆年间,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历经十几代人潜心钻研,先腌后酱,棕红透明,集香、咸、甜三味于一体,咸甜适度,香味绵长,口感清脆,风味独特,是物美价廉的地方小菜,畅销区内和周边地区。成武盛产大头菜,栽种历史悠久,以成武镇小桥村产的最佳。特点是个大、体光、根少、无杈,极适于腌酱菜。秋后,将鲜大头菜先在缸内用盐培。初腌1一2年,期间须翻缸4一5次。捞出后,削皮,用清水浸泡24小时,沥净水再酱。先下“四酱”(用过四次的酱,以下类推);10日后,下“三酱”;20日后,下“二酱”;最后一次下原酱。酱后,还要保养10多天,方为成品。酱制过程,夏天须45天,冬天要适当延长时间。
  服务业旅店:1955—1956年,区内通过对私营旅店的改造,实现了行业归口管理,并由国营或集体统一经营。1966年服务秩序被打乱,一度岀现“住店难"的现象。1973年,旅店建设加快,全区共投资300万元,先后兴建服务楼、旅店12处,面积3万多平方米。这批新建的服务网点成为全区国营旅店业的骨干,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体、个体旅店大量岀现,国营旅店业为在竞争中发展,不断更新改造服务设施,积极扩大服务领域。1980—1985年,全区新建和改造旅店面积达8000平方米,增设电视机2319台,电风扇530台,沙发600套。1985年全区国营旅店和集体旅社37处,营业收入166万元,比1978年增长53.7%,实现利润4.5万元,比1978年增长73.1%。
  摄影:俗称照相。境内摄影最早出现于1928年4月,之后,相继出现“光华”、“宝光”、“国光”等11家私营照相馆,各家资本金额约在千元左右,工艺上能照、冲、着色。建国后,经过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私营照相馆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建立了国营照相馆,规模逐渐扩大,并增加了艺术照、生活照、冲胶卷等营业项目。“文化大革命”中摄影事业受到冲击,艺术照、生活照被当作“四旧”废除,相馆橱窗内只能展出新闻图片和“工农兵”、“红卫兵”的照片,配光、布景、姿态、服饰、发型单一化。1980年后,摄影业由国家独家经营发展为多家经营。面对市场竞争,国营摄影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扩大经营:一是大搞下乡、下工厂、到学校流动服务,预约上门服务;二是运用经济手段管理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三是更新布景、道具、橱窗,吸引顾客;四是增加彩照,提高技艺,缩短取片时间。1985年,全区国营摄影网点19处,营业收入42万元。
  理发:1948年7月至1956年,全区城内私人理发店73家,从业97人。1956年,私人理发店先后改为公私合营或国营。1966—1976年,区内理发业受到冲击,发型单一化,营业额下降。1979年以后,个体理发户增加,农民纷纷进城开店营业。由于社会竞争激烈,管理不善等多种原因,国营理发业一直亏损。1985年与1978年相比,国营理发网点减少4处,从业人员减少68人,营业收入减少3万元。
  浴池:1949年,菏泽城内有10多家私营洗澡塘,每家只有一个简易浴池,10—20个床位,几条毛巾,一个锅炉。其服务项目有搓背、修脚等。60年代后期,各县政府先后投资扩建澡塘,更新设备。1976年后,不少工厂修建职工澡塘,并对外服务。80年代,城内增加了一些私人浴池,基本上解决了城内居民洗澡难的问题。1985年,全区城镇有浴池80多家,年收入20万元。
  第八节五金交电
  1962年1月,菏泽专区五交化公司成立,当年全区销售额达8479万元。1971年,菏泽地区五交化公司更名为山东省菏泽五金交电采购供应站,货源由省公司统一调拨。1975年,荷泽地区五金交电采购供应站下辖曹县、单县、巨野、郓城、梁山、鄄城、定陶、东明、成武等9县五交化公司,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二、三级五交化商品专业批发零售经营网络。1985年,全区总购进五交化商品价值达4-5亿元,销售额3.8亿元,经营商品10000种。
  铁丝1956年前,区内市场供应的铁丝多为津、沪所产;1956年后,多销省内产品。1980年全区铁丝销售量达7000吨。由于铁丝属计划管理商品,在分配供应上采取了计划分配和专项调配两种办法。1981—1985年,除农村广播、电话架线、棉花打包、防汛抗旱、救灾储备等保留计划供应外,其它一律由市场调节供应。
  元钉1953年全区元钉销售量为13吨,1958年为351吨。1968年菏泽五金厂开始生产元钉。1970年商业部门收购地产元钉200吨,1980年为1150吨。元钉属国家计划产品,除按行政区域分配供应外,对农村和一些重点单位也有专项分配供应°1980年开始,除对防汛、抗旱、救灾保留专项储备外,其他敞开供应,生产厂家也自行组织销售。
  自行车境内最早经营自行车的国营商店是郓西百货商店(1949年),当时因是外国货,故又称“洋车”・1962年区内交电公司开业经营自行车,当年全区销售1300辆,品种有“国防牌”、“红旗牌”等。1966-1976年,市场供应紧张,各种自行车一律凭票供应,年销量不超过2万辆1979年后,需求量剧增,1980年全区自行车销售量达68192辆。1983年,各类自行车全部自由购销,敞开供应。1985年,全区自行车售量达107139辆。
  灯泡属国家计划管理商品。60年代区内所需灯泡全靠调入。70年代初期,区内开始生产普通灯泡,但质次、量小。1983年,全区普通灯泡销售量达189万个,比1979年增长40.3%。
  收音机区内没有收音机生产能力,全靠区外调入。最早购买收音机的是中共菏泽地委办公室(1949年底购买美国产大铁壳电子管收音机1台)。收音机除对社会集团控制供应外,对个人一直敞开供应。1964年,晶体管收音机开始上市,备受欢迎,销量猛增,当年达1321台,相当于1963年的9.65倍。70年代初期,电子管收音机销量增加,上海产“红灯”、“海燕”、南京产“熊猫”等收音机供不应求。1975年全区各种收音机销量达8852台,1983年达76733台。1984年后收录机大量上市,收音机销量减少。
  电视机70年代后期,菏泽地区始有电视销售.1977年,商业部分配一批进口黑白、彩色电视机,黑白机供不应求,实行凭票供应。1981年,国产黑白电视机大量上市,当年全区销售1346台。1985年,市场岀现“彩电热”,尤其进口彩电倍受欢迎。是年底,全区销售电视机25002台,其中彩电5671台,占22.7%。
  油漆1966年后,梁山油漆厂建成投产,产品由商业部门包销,除供应全区外,还外调济宁、惠民等地,年销售额1700万元。油漆品种多达18大类,48小类,900多个型号,1000多种花色。梁山油漆厂生产的天然树脂、醇醛树脂、油脂、胺基漆和一些油漆辅助材料等,在区外颇有销路。1978年商业部门收购油漆达4300吨,外调3200吨。1982年后销售方式有所改变,开始实行多渠道经营。
  第九节石油
  1950年,河南省安阳石油公司在菏泽设推销组。1955年,菏泽石油支公司成立,业务隶属济宁分站,行政归属菏泽专署商业局。1971年改为山东省石油公司菏泽采购供应站。1985年改称山东省石油公司菏泽石油分公司,下设9县支公司,共有职工1327人,固定资产872万元。
  购进建国初期,石油以进口为主,多来自苏联。50年代,区内石油货源主要从商丘、济宁二级站调入。运输靠马车桶装。1960年,进货地点改为兖州站,享受二级调拨价。1982年,荷泽石油接转站投入使用,运输以汽车为主。1984年巨野中转库投入使用.1982-1985年共自采货源1.3万吨,有力地支持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了群众生活用油的需要。
  销售建国前,菏泽工业动力用油消费量较少。1951年,菏泽“裕民”车站建立,其汽车燃料改为汽油,并与菏泽石油推销组签订保证供应的合同。1952年全区工交用油量仅35吨,其中汽油8吨,柴油27吨,主要用户是虹光电厂、新力铁工厂、联合烟厂等。此后,随着区内工业交通的发展,用油量逐年上升,至1965年全区石油总销量已达1.12万吨,其中工交用油2734吨.“文化大革命”期间,石油供应不正常,供需矛盾突出.1977年国务院制定了《石油产品实行统购、统配定量供应试行办法》,简称“两统一定”。石油公司根据上级精神对全区工业交通运输用油进行普査登记,确定了3115辆汽车用油的保有量和工业生产用油的基数,对其实行统一定量供应,从而保证了工交用油的基本需要。1979年后, 全区动力用油量剧增,据统计,1983年全区用油车辆已达9100余辆,比1979年增长65.7%,石油供应日趋紧张,一度出现脱销现象。为解决供需矛盾,石油公司根据上级精神,开始实行高价供应计划外用油,并相继建立了一批加油站。1985年,区内采取“保、压、停”的供应原则,对不同用油对象分别采取保证用油、从紧控制和停止供应的办法,合理安排油料供应,使工业生产、交通运输、消防等行业用油得到保证。
  煤油主要用来照明。建国以后,菏泽市场煤油供应方式先后有敞开供应、控制供应、凭证定量供应等几种方法。
  建国初,区内电力工业薄弱,90%以上的群众用煤油灯照明,煤油销量比重较大。1958年开始实行计划供应,1962年以人定量供应,60年代后期,区内建立了一些小型电厂,城镇居民照明用油相对减少。1978年后,电力供应紧张,煤油销量回升。1981年煤油销售达9200吨,比1978年增加21%°1985年油源普遍紧张,石油部门对煤油供应采取了发票到户的办法供应,有效地防止了挪用或卖高价现象的发生,基本上满足了广大农村群众照明需要。农业用油,50-60年代区内农业机械少,上级分配的货源能基本满足农用需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柴油动力机械迅速增加,加之农村副业用油的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1982—1984年,全区供应农用柴油57万吨,国家价格补贴6000万元, 有力地支援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菏泽地区1950-1985年社会商品购买力、商品零售量与国营商业纯销售对比表第三章供销合作社商业
  第一节机构
  1948年8月,平原省供销合作社在荷泽专区设立办事处,属平原省供销合作社和菏泽专署双重领导。1950年7月,改称菏泽专区供销合作社。1952年4月,复为平原省供销合作社菏泽专区办事处。是年11月,改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菏泽分社。1958年8月,并入菏泽专区商业局。1961年8月与商业局分设,恢复山东省供销社菏泽专区分社。1968年4月,成立菏泽地区供销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1月,与菏泽地区商业局合并,称菏泽地区商业局革命委员会。1973年12月,与商业局分设,成立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供销合作社。1978年改称菏泽地区行署供销合作社。1985年,改称菏泽地区供销合作社。
  第二节化肥农药
  化肥50年代初,化肥由土产公司、供销社、私商共同经营。1952年,区内开始对贫困农民赊销化肥。1954年,推广供应磷肥。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化肥用量增加,供应不足。1962年,全区共销售化肥65929吨。1965年推广试用氨水。1966年销售氨水6206吨。1970年,销售氨水达20391吨。70年代初,成武、郓城、菏泽、东明化肥厂相继投产,化肥供应量增加。1982年,开始供应复合肥磷酸二铵。1985年,区内供应化肥品种有尿素、石灰氮、氯化铵、硝酸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重过磷酸钙、氯化钾、硝酸钾、磷酸二铵等10余种。
  农药建国初,农民防治农业害虫主要是用一些信石、白砒、棉油皂、石硫合剂、烟草石灰水等非化学农药。1950年,引进推广化学农药“六六六”、“滴滴涕”等。当时由于农村经济困难,主要以赊销贷放为主。1955年,棉区试用剧毒农药“一六零五M956年,试用“一零五九”。1957年,化学农药、药械的供应数量开始增大。1958年,销售农药2356吨,药械12202架。1961年销售农药3214吨,药械2159架。60年代末,曾发动群众生产土农药,弥补了化学农药的不足,但有些土农药粗制滥造,效果很差。70年代,化学农药的供应品种先后增加了敌百虫、乐果、马拉松等。80年代,先后从美国、法国、日本、瑞士引进咲喃丹、溴氰菊脂、速灭杀丁、来福灵、功夫、灭扫利等高效农药;“一零五九”、“一六零五”及“六六六"粉退出农药商品市场。
  菏泽地区1980—1985年农药、药械经营情况统计表
  第三节棉麻
  棉花收购:建国前,境内棉花产量较低。1949年全区皮棉单产10.2公斤,年产819.5万公斤,均由私商收购。建国后,党和政府对棉花实行了一系列保护、扶持和奖励政策,使全区棉花生产稳步发展。1952年,全区棉花种植面积106.8万亩,皮棉单产13.1公斤,总产1399.5万公斤,实际收购522万公斤。1956年1月,棉花收购业务归于农副产品采购局,是年收购棉花925.5万公斤;1958—1971年春,棉花收购业务先后由供销社、商业局、粮棉油服务站管理。1978年,全区棉花总产量2395万公斤,收购1890万公斤,相当于1952年的3.6倍。1979年,收购1918万公斤。1985年,棉花收购22858.2万公斤。
  价格:1954年9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对棉花实行统购,由供销部门统一管理。1960年,用棉布向棉农换购自留棉。1978年8月1日起,棉花收购价格提高10%,由每百斤皮棉103.5元提高到115元,每百斤皮棉奖售化肥40公斤。197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提高棉花收购价格和保证棉农口粮供应的通知》,决定从1979年起,棉花收购价格在1978年提价的基础上,再提价15%,即从每百斤115元提高到138.25元,北方另加5%的价外补贴。1980年,棉花收购价格由每百斤13&25元调整到152.10元。1983年,将超购加价办法改为按比例加价收购,加价比例为“倒三七”,即收购量30%按牌价,70%加价收购。1984年,棉花加价比例由“倒三七”改为“倒二八”,同时取消5%的价外补贴和棉花换购政策。1985年,由于棉花产量超过市场需求,棉花加价比例由“倒二八”恢复到“倒三七”,棉花由统派制度改为定购合同。国家对合同定购的棉花,按国家规定价格进行收购,并给予按比例加价和奖售化肥。合同定购以外的棉花,由棉农自行处理。
  供应:建国前,棉花均由私商贩销。建国后,实行计划调拨供应。1972年,全区共调出皮棉2654.6万公斤。1976年调出2242.65万公斤,比1972年减少411.9万公斤。1979年,区内运输条件差,多数县棉花只得通过外地转运站代运。曹县、定陶、成武、单县的棉花通过商丘转运站调运;菏泽、巨野、郓城、鄄城、梁山的棉花通过济宁转运站调运;东明县的棉花通过兰考转运站调运。1979年10月,菏泽、巨野转运站建成,年转运皮棉2058.85万公斤,从而结束了菏泽地区棉花调拨长期依靠代转运的历史。1982年,区内棉花自给有余,转向出口,是年,出口棉花65.12万公斤。
  1985年,棉花市场放开,棉花销售由卖方自找销路。地区棉麻公司组织了棉花推销小组奔赴全国各地,并在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沈阳设立棉花推销办事处,是年,共调出棉花6125万公斤,其中出口1478.3万公斤。
  红麻建国前,区内红麻种植面积较少, 均由私商贩运。1952—1956年,全区年均植麻面积6.2万亩,年均总产量131.85万公斤,年收购量15.78万公斤。1956年10月,红麻由国营商业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1957年,全区收购量11.53万公斤。1960年,全区种植红麻面积4.08万亩,总产86.4万公斤,收购2.94万公斤。1976年种植红麻面积11.13万亩,总产278.5万公斤,收购43.84万公斤。1980年,种植红麻面积11.20万亩,总产262.82万公斤,收购41.63万公斤。1985年,对麻类取消派购制度,价格放开,随行就市,实行议购议销。是年,全区收购红麻925.5万公斤。
  第四节土产品
  建国前,区内土产品均由私商经营。主要品种有陶瓷器、铁锅、苇席、土纸、竹料、废旧物资等。陶瓷器多从江西景德镇、宜兴及山东博山购进;铁锅多来源于潍坊、河南;草席一般购于江西、福建、浙江.由于当时主要靠人力车、马车运输,货运量小,价格高。梁山、郓城一代流传“一斤米换两个碗,两升小米换一口缸”的说法。
  1953年,山东省供销社在商丘成立农副产品转运站,负责区内菏泽、定陶、成武、曹县、单县5县的土产品业务经营和转运;巨野、郓城、梁山、鄄城4县的土产品业务属济宁二级站。至1957年,区内各县都设立了土产杂品公司。1957年,全区土产品销售额达140万元,经营品种250个。1965年,销售总额达160万元,实现利润6.2万元。1966-1976年,全区共销售铁锅26.1万口,日用陶瓷10.4万件。1974年,菏泽地区供销社成立土产科,加强业务领导,发展土产品生产。1975年,全区土产品销售额达293.2万元,实现利润7.5万元。1978年,土产品二级站经营种类发展到日用陶瓷、家用炊具、废旧物资、建材竹木、夏凉商品等几十个。1980年,共购进铁锅41万口,日用陶瓷1041.2万件,苇席9.8万领,蒲包145.4万个。1984年,销售总额达10326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第五节果品
  建国前,水果除果农自销外,一般由私人杂货店经营,数量较少。1957年,菏泽专区成立土产公司,统一经营果品,是年,收购各类果品3300.3万公斤。1976年,全区共有果树500万株,是1965年的2.5倍;果品总产量6000万公斤,相当于1965年的2.4倍。1976年8月1日,成立菏泽地区果品采购供应站,负责全区果品的生产和经营。为发展全区的果品行业,果品站派员到生产基地了解情况,培训管理人员,帮助发展生产。1985年,果品行业经营品种有苹果、梨、红枣、乌枣、黑瓜籽、白瓜籽、柿饼、香蕉等10多种,年收购果品价值366.4万元。
  第六节盐业
  建国前,盐业为官府垄断.1950—1962年,盐业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实行供应制。供应原则是:“以运保储,以储保销”,保证工农业生产,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进货渠道有省内省外两条渠道:省内从济宁、济南进货;省外从连云港进货。1966年,全国盐业实行两级分管(中国盐业公司和省盐业公司),三级经营。区内盐由济宁分公司供应。济宁分公司在菏泽、郓城、曹县、单县设立4个批发部,负责市场供应。是年,从济宁调入盐15000吨,从济南调入2000吨,从连云港调入1800吨,其种类有食盐、工业盐、农牧业盐3种。1971年,济宁盐业公司在菏泽设立4个批发部,业务全部移交给菏泽地区副食品公司。1972年,全区总购进盐34336吨,销售29574吨,库存4762吨。1975年,购进盐34665吨,销售34665吨,购销平衡。1976年8月,成立菏泽地区果品采购供应站,统一经营盐业,经营品种包括食盐、工业盐、农牧业盐3种,1985年总购进盐42366吨,销售42366吨,做到了购销平衡。
  第四章粮油
  1941年7月,鲁西南专署(冀鲁豫区第三专署)内设粮食科,负责管理区内粮食工作。第一节机构1942年12月,财粮机构合并,粮食工作并入财政粮科。1949年9月,分别建立平原省菏泽、湖西二专区粮食区库。菏泽区库驻菏泽专署院内,湖西区库驻单县南关大街路东。1951年7月12日,两专区粮食区库相继改为菏泽、湖西专署粮食局。1953年,湖西专区撤销,其粮局分别划归济宁、菏泽专署粮局。1956年4月,专署粮局并入财粮贸办公室。1957年1月与财贸分设,又称山东省菏泽专区粮食局,统管全区粮油征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等业务。1958年11月,菏泽、济宁两专区合并,菏泽专区粮食局并入济宁专区粮食局。1959年6月,菏泽、济宁二专署分设,恢复菏泽专署粮食局。1968年11月,地区粮食局与棉麻机构合并,成立菏泽地区粮棉油服务站。1970年1月,粮棉分开,恢复菏泽地区粮食局。
  1971年1月,建立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粮食局,内设7个组。1975年将组改为科。1978年8月,改名为菏泽地区行署粮食局。1980年2月,改为菏泽地区粮食局。1985年,菏泽地区粮食局内设1室、4科、1组。
  第二节征收
  清朝初期,田赋均按地丁征粮。清雍正年间改征银。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实行捐税摊派,赋税沉重,人民苦不堪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府征收公粮针对不同地区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初期本着减轻劳动人民负担的方针,取消捐税摊派,依照土地多少规定纳税比例。1942年始,在游击区、接敌区实行财粮累进,以人计算,按户征收。1948年采取按比例征收制,取消累进,逐步走向固定负担、合理负担的轨道。1949年执行“以麦秋两季统计,夏季预征,全年统算”办法,农民负担基本稳定,平均每人每年征收份粮30多公斤,占土地总收入的20%以下。
  建国初期,贯彻“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的政策,公粮征收按照夏季预征、秋季统算、增产不增税的方法。一般每亩征收11公斤。1954年分夏秋两季按比例征收。1956年对农业社采取按社计征。1958年改革农业税制,执行调产定率,荷泽专署指标税率15%。1962年,公粮征收每人年均25.87公斤,每亩10.24公斤,低于战争年代。1964年执行先征后购的原则。1983年停止执行农业税起征点办法。1985年农业税由征实改征代金。
  第三节统购
  粮食统购建国后,国内实行粮食自由贸易政策,国家依靠征收公粮和采购部分粮食,供应市场需要。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粮食供求矛盾突出,不法粮商采用各种手段破坏国家购粮计划和价格政策,因此国家从1953年11月23日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统购政策宣布后,单县奸商姚清臣对抗统购政策,套购国家粮食,政府依法将姚清臣及其他6名地主反革命罪犯就地处决,并逮捕和管制了一批投机粮商和对抗统购政策的富农。1954年初,由于统购初期的工作不细和粮食减产,再加上私商和反动分子的煽动,少数余粮农民不仅拒售余粮,反而大闹统销。各级党政领导采取措施,坚持取缔私商经营,严打奸商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1954年4月5日,全区依法将42名奸商和33名反革命分子判刑。第一年统购历时5个月,全区共入库粮食26566万斤,超任务10.73%。
  1958年开始粮食大购、大销、大调,区内人民遭受很大损失。1963年起按售粮金额计算奖励物资。1964年开始核定征购期数。1965年10月,实行粮食征购基数“一定三年不变”和“超购加价,超购超奖”政策。郓城县侯集公社赵营大队卖粮31.15万公斤,超包购6.9万公斤,多得加价款5394元,布票1.1万余尺,化肥3.23吨。1966年抗旱双保,夏粮收成好,全区7天入库小麦7850万公斤,超额完成任务。1971年8月,粮食征购基数改为一定五年不变。从1978年秋粮入库开始,大豆1斤顶2斤包购任务。1979年夏粮入库开始,超购部分加价幅度由30%提到50%。
  1981年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实行包干制,一定三年不变,全区征购包干基数为6600万公斤,大豆退岀包购。1982年由原来队交队结算改为户交户结算。1983年夏粮入库时,全区涌现岀800个售万斤粮户,近2000个售2500公斤粮以上户,仅半月时间入库小麦2.1亿公斤,曹县、东明突破亿斤。1984年粮食丰收,国家采取积极措施,超购价约高出市价16%,调动了农民售粮积极性,当年夏季购粮5亿多公斤,秋季3.5亿公斤,实际购粮数是包购任务的12倍。
  1985年4月1日,粮食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品种为小麦、玉米、稻谷,对非定购品种和定购外粮食允许自由购销,以扩大市场调节。因此当年定购任务只完成89・39%。从1949—1985年,国家入库粮食总计67亿公斤。
  粮食统购时期农民所做的扣留,一是种子。1953年小麦每亩5公斤,秋粮平均每亩1.5公斤;1959年小麦每亩10—12.5公斤;1963年小麦每亩6—6.5公斤;1968年小麦每亩最多不超过7.5公斤;1970年小麦每亩8公斤。二是口粮。1953年每人年均小麦30—40公斤,粗粮142.5—152.5公斤;1954年全年平均每人175—185公斤;1959年夏粮平均每人40—45公斤,最低32.5公斤;1963年由各县自行掌握;1968年打紧留量,超额完成征购任务而贡献较大的单位,夏季口粮最多不超过40公斤。三是饲料粮。1953年每头牲畜90公斤;1954年牛100公斤,驴75公斤,骡马150公斤,猪40公斤,母猪75-100公斤;1963年每头牲畜夏粮一般不超过15公斤;1968年改为“夏季不留、秋季一次留足”;1970年集体牲畜、母猪、种猪每头留15—20公斤夏粮。
  1954年粮食统购量一般占农民实有余粮
  的70-80%,余粮少者低于70%,余粮多者高于80%,最高不超过90%。1955年起,扣除口粮、种子、饲料粮和一定数量的机动粮后,按余粮的90%交公粮,卖余粮;不足公粮数的,交款抵顶农业税。1963年起对个体户农民,在估价产量的基础上,按所在生产队留量水平,留下种子、口粮、饲料粮后,统购其余粮的90—95%。国营农场、林场、农科所生产的粮食,除去种子、口粮、饲料粮后,剩余的全部统购。
  油脂油料统购建国初期,国家收购油料很少。1950—1952年仅收购375万公斤,占总产量的5.6%,因此供应紧张。1953年国家对油脂油料实行统购统销,全区统购品种有花生、芝麻、油菜籽、棉籽。统购初期,严格管理市场,禁止私商采购,动员农民将油料卖给国家。1955年依照“多产多得、增产多留”的政策,按产量扣除种籽、自用量后进行统购。1961年油料统购岀现高估产高征购现象,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以后执行“发展油料生产,改进食油统购统销的八条措施”,开始了奖售粮食、化肥。1964年全区大种蓖麻,当年收购170万公斤。1965年东明县收购蓖麻在全国居第二位。1966年全区收购628.5万公斤,是建国以后收购最多的一年1968年收购棉籽1500多万公斤。1974年全区大种油菜,1975年收购油菜籽26万公斤。1976年收购400多万公斤,为建国以后收购最多的一年。1979年后播种面积逐渐减少,收购量也随之下降。1980年芝麻丰收,是年收购870万公斤。1983年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棉籽油按比例价收购。1985年油粮统购改为合同定购。1954—1985年,全区共收购食用油料3.5亿多公斤。
  第四节统销
  供给制建国前,解放区党、政、军、工、学实行供给制。其具体办法是:一按职务高低由政府分别供应小灶、中灶、大灶伙食;二按地区由政府统一发给被服等生活用品;三按每月发给少量的货币津贴。供给标准一律以小米为计算单位,发其他粮食时均以折米比率计算,并根据每年粮食收成好坏和农民负担情况随时进行修定°1949年,全区党、政、军、工、学等机关团体由农村转入城市,粮食定量标准、津贴费标准以及夜餐、保健、过年、老年优待费等较前有所变化。1950年8月20日,随着粮价变化,再次变更了供给标准。1953,1954年分别对粮食、食油在全区城镇实行计划供应。对部队保留供给制,军粮、军草分供给票和价购票两种。在供应方式上,区内始终贯彻“先前方,后后方;先军队,后地方”的供应原则。
  城镇供应粮油供应:建国初期,区内国营粮店多数是利用民房、店铺、敞棚等。1955年建荷泽县西关粮所。1956年全区供应非农业人口17.8万人,供应粮食约4500万公斤,城镇粮店职工190多人。1972年菏泽城镇粮油供应部建立,下属5个粮站。80年代,各县城镇粮油供应逐渐成为专门行业。1983年菏泽市粮油供应公司成立,下属10个粮站,供应非农业人口12万多人,年供应量达1500万公斤。至1985年,全区已有28个城镇粮油供应站,供应非农业人口44.8万人,年供应量7500万公斤,城镇粮店职工达760人。
  售粮器具由初期的人提木杆秤改为大磅秤、小磅秤.售油器具由民间的提子发展到手提售油器,80年代普及手压售油器,1985年底改用0.5-2.5公斤的手摇售油器。盛粮器具由50年代的大面箱(1000余公斤),发展到清洁卫生方便的小面箱(250公斤左右)。供应品种由原粮到成品粮.1985年,城镇粮店开始由以前单纯的供应管理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由一部变四部(平价粮油部、议价粮油部、食品加工部、食品销售部),开展多种经营,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转变。
  供应标准:1953年,实行计划供应,驻城机关、部队、学校、工厂、企业等单位干部职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17.5公斤;机关家属、工商业户、街道一般居民15公斤。机关单位按实际需要,先作出计划,由粮食部门按计划供应;居民通过街道居委会评议审査,发临时粮食调剂证,凭证供应;面食业通过行业工会或理事会按经营需要发给购粮证;工商业户由行业系统按实际需要量发给购销证;大车店、马车行的牲口饲料,按实需量发给饲料粮证。1955年6月12日,在菏泽城关试行粮食以人分等定量供应,是年8月,在全区普遍实行.1957年,食油供应标准按居民、机关企业工作人员、中学生、矿井勘察人员、荣军、疗养院病员、高级知识分子和高级干部等分类供应.1959年粮食供应紧张,菏泽地委压缩供应标准,是年4月,居民定量每月只有10.25公斤。1960年山东省核定菏泽专区为乙类地区,供应非农业人口标准有所变化,全区定量压缩到人均每月14.55公斤。1964年开始提高定量标准。1965年人均每月达19.5公斤,1966年人均每月20.81公斤,粮食供应困难基本解决・1971年1月,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制定了非农业人口粮食定量标准,使全区粮食定量标准统一。是年10月1日起,山东省统一调整了定量标准,较前略有提高,一直延续至1985年。
  粮食供应管理1953年12月,全区实行粮食按计划凭证供应。1954年4月实行食油统销。1955年以人定量供应,分不同工种(儿童按年龄)核定口粮标准,凭供应证按月供应,对行业用粮按计划供应。是年10月,实行熟食品凭票供应。1962年8、9月份,对全区定量供应进行普査,仅虚报冒领一项就多供应粮食11-7万公斤.1971年1月,全区统一了工种粮食定量标准,10月,全省工种等级划分和城镇粮食定量标准°1977年,推广旅顺、大连粮食管理计划用粮,节约用粮的经验,改进工厂企业粮食供应,地县粮食局组织干部80人,经过8个月工作,在470个单位推行,人均月定量18.5公斤,全区每月减少供应粮2.18万公斤。1983年,将城镇“定点供应”办法改为“选点供应”.1984年6月起,对批准到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村个体户,允许按规定办理“农村个体户自带口粮凭证”,由所在地供应单位凭证供应。1984年底,全区出现粮食提价、粮票作废的谣言,刮起抢购风,成品粮抢购一空,面粉加工不迭,后经宣传和1985年初粮食供应,抢购风得以平息,但该年粮食供应量大于常年一倍多。
  农村统销建国后,各级政府重视统销工作,始终贯彻“保证生产、控制销量、合理分配、重点安排”的方针,坚持何时缺、何时供、分月安排,发证到户,定点供应食粮。1953—1956年全区粮食自给有余。1957年秋遭特大涝灾,全区供应近2.5亿公斤粮食,是建国后统销量最大的一年。1963年又遇较大涝灾,年销量2.05亿公斤,1964年增加到2.22亿公斤。1955-1985年,全区农村共统销粮食33.62亿公斤。
  缺粮队户统销:粮区缺粮队户统销"953年11月,菏泽专署制定“全区粮食计划供应初步方案”,留足种子、饲料粮,人年均口粮达不到182.5公斤的缺粮户,不足部分,毎人每天供应1.5公斤粗粮,军属、病残人供应细粮。1954年食油统销,缺油户每人每月1.3两。1955年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1956年对缺油户每人每年供应食油1.5公斤。1958年集体食堂建立,对缺粮的,以食堂为单位发购粮证。由于浪费严重,1959年上半年粮食紧张,单县、巨野、郓城、梁山4县库存仅够供应10余天,少数粮点只能维持三四天,供应标准降为每人每天7.5两.1960年从内蒙古、东北调入粮食13900万公斤,并增加供应指标5000万公斤,缓和了紧张形势。
  1961年,集体食堂解散,对缺粮队户根据集体分配方案,发证到户,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天8两。1963年灾情严重,一般缺粮户每人每天供应5两,四属五保困难户照顾到每人每天6—8两°1958—1964年,农村口粮每人年均最高不过150公斤,最低仅117.5公斤。
  1965-1982年,农村统销趋于平衡,但缺粮的现象仍然存在。1983年以后,缺粮户大大减少,个别缺粮户则采取互助互济或向国家借销办法予以解决。
  经济作物区缺粮队户统销。种棉花、花生和少量烟叶的经济作物区,自产粮食不足的,按一般农户消费水平安排统销。1979年按种棉面积与贡献安排,人均交皮棉10公斤以上者,口粮不足182.5公斤,供应到182.5公斤;人均交皮棉不到10公斤,口粮不足170公斤的,供应到170公斤.1980年棉花、花生集中产区口粮标准为225公斤。
  菜区缺粮队户统销。1963年菜农定量标准为每人每天0.5公斤。1976年,纯菜农完成交菜计划,人均口粮190公斤,食油每月2两。1983年全区有菜农4.6万人,年供应粮食800万公斤1985年菏泽市、东明县保留粮菜挂钩,其他8县蔬菜放开,不再供应平价粮油。
  滩湖区缺粮队户统销。沿黄滩区湖区农民无固定收入,缺粮严重。一般年份,国家需供应粮食近2500万公斤,灾情严重的1983年供应0.5亿多公斤。1984、1985年灾情较轻,每年仍供应粮食1000—1500万公斤。国家对滩湖区的供应,一般执行每人每天0.5公斤的标准,略高于一般缺粮户。
  奖售粮油:奖售粮油主要用于收购中药材、畜产品、油料等。自1961年始,收购花生仁、芝麻、蓖麻籽,每50公斤奖粮10公斤,每50公斤棉花奖粮17.5公斤,每头猪奖粮15公斤,每只羊奖粮5公斤,每50公斤杏仁奖粮12.5公斤,每50公斤核桃奖粮5公斤.1973年后,大部分产品由国家统一奖售标准,个别产品由省制定标准,每50公斤芝麻奖食油15公斤或粮食100公斤,每50公斤棉花奖粮17.5公斤,每头猪奖粮为猪重的25%,每只羊奖粮2.5公斤,每张羊皮奖粮2.5公斤,每50公斤杏仁奖粮2.5公斤,每50公斤丹皮奖粮50公斤,每50公斤核桃奖粮15公斤,每立方米木材奖粮7.5公斤。奖售粮油至1985年取消。
  票证管理1943年3月25日,晋冀鲁豫边区印制的小米餐证开始在区内发行。9月,冀鲁豫行署印发了米证。1945年4月1日,冀鲁豫行署发行了米麦柴票。1946年9月,冀鲁豫行署为便于战时用粮,训令各专署和部队使用粮秣支付令。1946年12月底,停止使用米麦柴票。1948年10月发行华北区公署粮票。1949年10月1日,平原省粮食局发行了平原省公粮票。1950年2月,平原省粮食局发行米餐票4种。1950年11月,因黄河复堤工程浩大,特印发治黄工资粮证3种,至是年12月25日内为有效期。1955年8月,山东省发行了山东省粮票,10月1日开始使用。是年,全国实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凭证和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凭证,并发行全国通用粮票。1959年,曹县城关粮所营业员刘树堂勾结雇员苗新培,串通奸商60余人,合伙盗取粮票23141斤,黑市高价岀卖,牟利13万元,刘树堂被依法惩办。1965—1985年,全区使用山东省和全国通用粮票。
  第五节议购议销
  1963年7月,粮油议价购销由供销社交粮食部门经营,以“先购后销、量入为出、有购有销、不挖国家库存”的原则,以“调剂余缺,活跃市场,平抑物价”为出发点,是年,议购粮食109.5万公斤,油2万公斤,议销粮食5765万公斤,油4.5万公斤。“文化大革命”中,大部分粮油贸易集市被关闭,议价业务基本停止。1978年恢复议购议销。1980年粮食征购中,议购同时进行。1983年8月1日始,以县为单位完成征、购任务后,粮食可多渠道经营。1979-1985年,全区议购粮食8.7亿公斤,小麦、大豆占60%。区内议购的大豆、玉米、小杂粮、小麦、花生等远销广东、云南等12个省市,并有较高的声誉。
  第六节储藏调运
  储藏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实施仓储管理制度,境内设县仓、区仓、乡仓、镇仓、义仓5种。1935年,荷泽建庄仓。40年代,解放区和根据地接收的公粮通过村组织委托农民保管。1945年秋,建“大仓”;1946年成立村仓库和城区仓库,利用闲散公房、民房储粮。1949年建草仓729座。1950—1959年,全区建苏式仓,容量4970万公斤,房式仓容量6000万公斤,简易仓容量10500万公斤,土坯圆仓容量500万公斤,草圆仓容量1925万公斤,基本上形成了仓储库网。1960-1979年,相继建有房式仓、简易仓、砖拱仓等,并推广黑龙江省经验建土圆仓。1979年12月,全区共有仓库点277个,仓库容量41919.5万公斤。1980年始,粮食迅速增产,仓容量岀现较大缺口。1981年在巨野转运站建一座容量为250万公斤仓房。1982年在荷泽建粮食直属库仓容1500万公斤。1983年全区共有仓容量7150万公斤。至1985年,全区仓库实际容量5.8亿公斤;另有铁路专用线粮库两处,仓容量3750万公斤。仓库功能从简易到完备,方式由分散到集中,储藏、防治技术由常规、土法到低温、缺氧密闭、化学储藏、议器鉴定,逐步走上了科学安全、经济、有效的道路。
  在开展“四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粮仓之前,储粮事故屡有发生。1950年3月1日,定陶县城内仓库西院起火,22个空草仓烧毁。1952年,东明粮库霉大豆3900公斤,麦子208公斤;鄄城城内粮库霉谷子、麦子共7865公斤。1954年,学习浙江省余杭县“无虫粮仓”经验,巨野县孙庄粮库创建全区第一处“无虫粮仓“。1955年掀起创“四无粮仓”热潮,是年出现“四无粮仓”274座,安全储粮1566万公斤。1957年虽遭特大涝灾,全区仍出现鄄城、郓城、单县3个粮食“四无”县,“四无”粮仓储量11995万公斤,占总库存的81.2%。1963年全区出现4个粮油"四无”县,203个“四无”粮站,“四无”容量2.25亿公斤。1967-1972年,“四无”活动处于自流状态。1978年,商业部颁发了《关于开展“四无粮仓”活动的有关规定》,“四无”工作又逐步走上正轨。1981年,郓城粮食局实行“四无粮仓”奖励办法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年底全部达到“四无”标准粮仓。1985年,全区“四无”粮仓总容量达5.5亿公斤。
  调运清末,官府所需粮食由粮商贩运。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军民开展游击战,供给粮即在当地筹调,由根据地农民人背、肩挑、畜驮,义务运送。解放战争后期,为支援淮海战役,1948年12月,冀鲁豫行署向2、3、5、7专署下达运粮3200万公斤的任务。鲁西南根据地人民全力以赴,以区为大队,小区为中队,5车为一组,顶风冒雪,昼夜兼程,按时全部完成任务。建国后,全区调出粮食主要是小麦、大豆,多流向北京、天津、上海、济南等城市。1951年夏粮入库时,平原省改农民义运为征雇运输,同时在济南洛口、河南柳河(在民权东南)设粮食转运站。1953年粮食统购后,公粮征收执行义务运送。1954年在兖州、商丘、小坝设转运机构。1955年1月,洛口站移交济南市,兖州站交巨野,商丘站交成武,小坝站交曹县。1958年5月,将兖州、商丘、小坝粮食转运站收归菏泽专区。1959年底,兖州转运站移到济宁。1970年,小麦由调出变为调入,主要从烟台、泰安、青岛、济宁、连云港调进。1974年,菏泽地区粮食局建汽车队,1978年建巨野汽车队,以运粮食为主。1957—1983年,从区外调入粮食34.25亿公斤,区内调出6.25亿公斤。1984,1985年粮食大丰收,年均调出粮食5.65亿公斤,是历史上调出粮食最多的年份。
  第五章
  外贸
  第一节机构
  1946年,冀鲁豫专署在昆山(今梁山小安山)设立东兴商店,这是区内最早的外贸企业机构。建国后,对外贸易事业得到迅速发展。1953年,中国畜产公司青岛分公司济宁支公司在菏泽设立畜产办事处,主要收购畜产品。1958年3月,成立畜产采购站,撤销办事处。是年10月,畜产采购站并入供销社,成立外贸科,管理外贸业务,出口商品由基层供销社收购。1960年2月,成立菏泽专区对外贸易综合公司。1972年,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对外贸易局,区内外贸行政领导机构正式成立。1978年9月,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对外贸易局改称为菏泽地区行政公署对外贸易局。1980年2月27日,又改称为菏泽地区对外贸易局。1985年,菏泽地区外贸局下设畜产、土产、工艺、食品、基地开发5大专业公司;县(市)外贸局10个,下属专业公司50个。第二节收购
  民国时期,外贸产品的收购以粮食、皮毛、猪鬃、肠衣、草帽辫等农副产品为主,其中,山羊板皮、青猾皮为大宗。
  建国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外贸业务的拓宽,产品收购品种、数量逐年增加。1959年,商品收购品种有粮油、土产、畜产、纺织4大类,收购总值达721万元。1978年,区内草制品收购金额达62万元。1979年,草制品收购开始走下坡路,年收购额仅为53万元。为保障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生产基地的开发,相继开发了青山羊、兔毛、红麻、芦笋等生产基地。至1977年,长毛兔存养200万只,收购兔毛212377公斤;收购红麻4290吨。1980年,山羊板皮中甲级皮的收购量从原占总收购量的50%上升到80%,青猾皮中甲级的收购量从5%上升到35%-40%。1985年,区内产品收购计有粮油、食品、土产、畜产、工艺、轻工、机械、设备8大类,57个品种,总收购价值21372万元。
  外贸产品收购有外贸直购、委托代购、内贸部门拨交三种形式,收购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管理。收购标准分为国家统一标准、企业自定标准及合同规定标准,并规定对桃仁、杏仁、牛皮、羊毛、羊绒、黄鼠狼皮、獾皮、兔毛、马鬃尾、猪鬃、肠衣、羽毛、山羊板皮、绵羊皮等产品,实行奖售政策。
  第三节出口
  民国时期,出口商品以粮食、皮毛、猪鬃、肠衣、麦杆辫草帽等农副土特产品为主,运往上海、天津、青岛等地转手出口。其中,山羊板皮、青猾皮出口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建国后,对外贸易不断发展,出口品种陆续增多。1985年,出口商品有8大类,57个品种,创汇5356万美元。主要有:
  工艺品类工艺品类系传统岀口产品。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就有麦杆辫草帽出口。民国时期,工艺类出口较多。1960年2月,成立菏泽外贸综合公司,后改为菏泽地区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专营工艺品。1985年,全区出口的工艺品有柳制品、草制品、苇制品、美术品、桐木制品、人发制品等10多个品种,其中以柳制品、美术品为大宗。
  柳制品:1972年,菏泽地区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从东明、巨野、曹县聘请3名技术员,在全区10县(市)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1973年,柳制品出口达26万元。1979年达610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居全省柳制品出口量的第二位。1985年,全区已发展到28个乡镇,94处厂点,1500多人的生产队伍;货号已发展到条货号、劈条货号、白柳货号、柴条货号、白腊条货号、煮条货号、卫海货号等157个,成交132个,销往欧洲、东南亚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
  美术品:区内美术品品种主要有彩蛋、屏风、挂扇等。巨野县美术厂生产的国画屏风,质地优良,花色品种齐全,1985年已发展到10个品种60多个画面,畅销欧美20多个国家。单县美术厂生产的彩蛋,设计新颖,构思巧妙,画面精细,题材广泛,1980年彩蛋产量达62万枚,产值94万元,畅销日本、美国等国家。
  粮油类建国前,区内粮油出口商品主要有小麦、大豆、食油等,产地主要是荷泽、曹县、成武、郓城、单县。商品由商贩收购运往青岛、上海、天津、威海、烟台口岸出口,销往荷兰、英国、美国、俄国、日本等国。建国初期至1978年,区内农业生产落后,粮油产量低,出口量较小。1978年以后,粮油商品出口量增加。1985年,粮油出口品种发展到:绿豆、红小豆、大豆、玉米、豆粕、花生仁、棉籽、芝麻、豆油、棉油、棉籽饼、麦服等15个,年出口金额1224万元。其中,玉米、绿豆、棉油、棉籽、芝麻、大豆是全区出口的大宗商品,绿豆、棉籽、芝麻出口量均居全省首位。
  绿豆:70年代开始出口,是区内大宗商品。主要产区分布在东明、菏泽、鄄城、郓城、梁山、曹县。1978年以前,绿豆出口均由粮食部门直接调拨;1978年以后由外贸部门经营。1978年出口绿豆201吨,1984年出口12768吨,大部分销往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
  红小豆:区内多种于田间地头。1978年, 外贸部门开始经营。至1985年,全区共岀口1231吨,主要销往香港、东南亚地区。
  玉米:1985年开始岀口,是年,出口量5421吨,是区内出口大宗骨干商品。主要销往日本、苏联、西欧等国家和地区。
  棉籽:1983年开始出口,是年,出口2029吨。产地遍及区内10县(市),货源充足。主要销往日本、香港、东南亚、欧美等地。
  芝麻:1983年开始出口,主要是白芝麻。是年,出口芝麻1033吨。1985年,达785吨。主要销往日本、香港、东南亚、欧美国家和地区。
  棉油:早在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区内就有棉油出口。建国后,10县(市)均有棉油出口,棉油出口量逐年增加。1984年出口棉油608吨,1985年达1829吨。主要销往日本、新加坡、埃及等国家。
  食品类建国前,食品类出口商品,均由私人经营,品种少,多是鸡蛋、牛羊肉等,贩运到济宁、青岛、徐州、天津等口岸出口。建国后,食品类岀口发展比较缓慢,1972年,食品类岀口商品仅有松花蛋、苹果、冻鸡、田螺、葡萄、牛羊肉罐头、水果罐头、蘑菇8个品种,年出口金额90万元。1978年以后,食品出口业务发展较快。至1985年,出口商品价值514万元,品种增加到24个,其中芦笋罐头、清真牛肉罐头、香油为出口的大宗商品。出口厂家有菏泽罐头厂、曹县罐头厂、郓城罐头厂、菏泽沙土酿造厂。
  松花蛋:菏泽地区有全国闻名的淡水湖 —东平湖,是饲养鸭的天然场所,为松花蛋的生产创造了充足条件。1972年,出口松花蛋35万枚,到1985年已发展到95万枚。主要销于港澳及东南亚。
  芦笋罐头:是一种以嫩茎供食用的蔬菜,含有丰富的营养价值,一些发达国家称之为“菜中之珍,迷人食品”。1973年,菏泽地区从美国引进“华盛顿500号”芦笋种子1140公斤,在菏泽、曹县种植,面积达2468.1亩。1975年4月,山东省农业局、外贸局、轻工局批准荷泽、曹县为芦笋生产基地县,并扶持资金137万元。1985年,全区芦笋种植面积1531.9亩,其中菏泽766.2亩,曹县765.7亩,年收购芦笋6592.474吨,生产芦笋罐头4708.914吨,出口罐头3298.83吨,占生产数量的70%。
  土产品类建国前,土产品出口,主要有丹皮、木瓜等,商品分散,多由私商将收购商品集中运往上海、天津、青岛等地出口。建国后,区内土产品于1959年开始收购出口,种类有甜苦杏仁、白瓜子、蜂蜜、鱼虫、红花籽等8个品种,总数量316.82吨。1968年,成立荷泽外贸综合公司土产科。1975年,改称为荷泽地区土产进出口支公司,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土产品生产和收购。1985年,出口商品达50多种,主要有桐木、拼板、槐叶粉、榆叶粉、蚕纱、蚕蛹干、瓜干、粉渣、棉籽饼、花生饼、菜籽饼、黄豆粕、麦麸、玉米、红花籽、鱼虫、苇杆、皮胶、花草、红麻、麻袋、芡实米、丹皮、白芍、半夏、山药干、龙丹、桃仁等。是年,出口菜籽饼22964吨,黄豆粕11973.57吨,豆饼6618176吨,棉籽饼12557.13吨,槐米245吨。
  桐木:菏泽地区地处黄河故道,有种植桐木的自然条件。1980年,由原料出口发展为半成品岀口,由桐木粗拼板到桐木家具、桐藤家具。红麻:1976年开始出口,是区内大宗出口商品之一。1976—1978年,共出口红麻1167吨1979年,山东省计委、农林办、财办联合下文批准郓城、梁山为红麻基地生产县,是年,红麻种植面积达10万亩。1981年单县麻袋厂出口麻袋239万条,金额477万元。1984—1985年,全区出口红麻1万吨,麻袋400万条。
  畜产品类建国前,区内岀口畜产品,均由私商经营。主要品种有猾皮、山羊板皮、牛皮。私商赶集串乡零星收购,粗加工后,贩运到济宁、徐州,然后运往天津、青岛、上海口岸出口。
  建国后,1953年中国畜产公司青岛分公司济宁支公司在荷泽县设办事处,单县设畜产收购组,主要经营皮毛、蛋品、猪鬃。1958年,成立荷泽专区畜产采购站,收购业务扩大,出口销售额由年294.96万元增加到年1419.8万元。1985年,畜产品出口主要有菜牛、原料皮毛、加工成品、半成品4类。原料皮毛分皮张、羊毛、鬃、尾羽毛、肠衣5小类;成品半成品类主要有裘皮服装、皮褥子、劳保手套、皮毛玩具、地毯、革制品、裘皮帽等。
  菜牛:鲁西黄牛的一种。20世纪初,鲁西黄牛出口就闻名于世,被誉为“山东膘牛”,远销德国、日本、东南亚及港澳地区。它不仅体大、肌肉发达、适用于农耕,而且肉质鲜美,吃起来鲜而不腻,倍受客商的欢迎。民国时期,定陶、巨野、成武出口黄牛多集中于济宁,郓城、梁山多集中于济南,单县、曹县多集中于青岛,主要销往日本。建国后,国家为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严禁宰杀耕牛,出口一度停止。1979年,荷泽地区开始出口活牛,是年,出口活牛3290头。1979—1985年,全区共计出口活牛51311头,在全省15个地市中,出口活牛数量、质量均列榜首。
  青猾皮:20世纪20年代,本区就是全国青猾皮重要产区。因历史上青猾皮集中在济宁贸易,故有“济宁路青猾皮”之称。建国后,区内于1953年成立青猾皮贸易机构,恢复出口业务。1985年,全区出口青猾皮,居全省第一位。
  山羊板皮:区内出口山羊板皮始于民国初期,已有70多年的历史。它用途十分广泛,可制作皮衣、鞋面、箱包、手套等生活用品及工业用品,很受外商欢迎。
  建国后,山羊板皮出口有了很大发展。1959年,全区出口山羊板皮23.8万张,1981年达246.6万张,1985年达230.14万张,出口量居全国第一。
  兔毛:区内饲养长毛兔始于60年代。70年代有所发展。1970年,全区出口兔毛达4万公斤。1980-1981年,先后从临沂地区引进西德兔10只,从北京引进153只,从上海引进50只,建立长毛兔优良品种站,向社会输送优良种兔。1975-1984年,连续9年兔毛出口量列全省之首。1985年全区长毛兔存养量达300万只,年收购出口兔毛40万公斤,居全省第二位。
  水貂皮:是一种珍贵的裘皮,具有皮板柔韧、毛绒紧密丰厚、保温性能良好等特点,用于做各种大衣、帽子及服装镶边。1968年,荷泽地区从外地引进水貂良种50只,建立水貂优良品种站。1973年,收购出口水貂皮303张。1982,1983年,共从美国、日本、丹麦引进貂208只,发展厂点204个。
  羊毛地毯:它以棉纱合股为经纬线,以优质粗羊毛线编织而成,坚固耐用,质地坚韧,富有弹性。毛线用染料染成多种颜色,光泽鲜艳,花纹清晰,颇有东方民族艺术色彩。1977,1978年,菏泽地区畜产公司先后组织全区地毯生产技术培训班两期,共培养技术人员300名。1978年,菏泽县地毯厂创新制作120道宫式地毯,产品打开了国际销路。1979年,菏泽县东关地毯厂创新了马蹄扣地毯,被外商誉为“东方地毯”。1985年,全区地毯生产已遍布10县(市),有6000台织机,从业者4万余人,年产地毯20万平方米,创汇1600万美元。主要销往西德、英国、美国、日本等地。
  皮毛玩具:是菏泽地区畜产公司和东马垓合作研制的新产品。1974年开始出口展销。品种有狮子、老虎两种,年产1000只,创汇600美元。1977年,出口皮毛玩具7万只,100多个品种,创汇20万美元。皮毛加工厂由原来的2个扩展到6个,从业者200余人。1978年,开始使用高压聚乙稀为原料的塑料胎子,防止了长途运输造成的损失。1985年,皮毛玩具已达100多个品种,300个货号,出口量27万只。主要销往日本、西德、意大利、美国以及香港等地。
  轻工类1972年开始出口卫生纸、扑克牌、球拍线、削笔刀。1985年又增加了布鞋、条纹牛皮纸、圆珠笔、书写笔、毛笔、绣花鞋6种产品,年出口商品价值达95.67万元,出口厂家由70年代的4家发展到10多家。卫生纸:是区内最早的轻工类出口产品。1972年开始出口。1975年,出口卫生纸203.7吨,是岀口量最多的一年。该产品由菏泽造纸厂生产,主要销往日本、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扑克牌:1974年开始出口,年生产110罗。1978年出口1697罗,创历史最高水平。产品由荷泽地区印刷厂生产,主要销往香港、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
  削笔刀:1977年开始出口。1979年出口17880罗。1980年停止出口。
  条纹牛皮纸:1985年出口302吨。
  化工类1972年开始出口,是年,出口糠醛7吨。1974—1983年,由于货源短缺,化工产品出口处于停滞状态。1984年,研制了氧化铁黄、磷酸锌两个品种,试销成功1985年,化工出口产品有糠醛、活性炭、肝素钠、氧化铁黄、磷酸锌、硫酸镍、氧化钻、柠檬酸锻、硫化碱9个品种,销往西欧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糠醛:1972年开始出口,是年出口7吨。产品由菏泽市棉花加工厂生产,主要销往日本。
  氧化铁黄:是化工部和山东省优质产品,由菏泽市沙土酿造厂生产。它广泛应用于建筑、橡胶、塑料、文教用品等工业生产中。1984年,山东省化工进出口公司在菏泽收购2吨样品,试销成功。1985年,出口2吨,销往日本。
  硫酸镍:1985年开始销往日本,是年岀口17吨,主要用于制镍、油漆催化剂、电镀着色等。
  硫化碱、氧化钴:1985年开始销往日本、东南亚,是年出口硫化碱720吨,氧化钻2吨,销售额58.4万元。
  五金机械类手板锯:由菏泽市金属制品厂生产。1977年开始出口,是年出口2000把。1979年出口额3.5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产品销往马来西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鲤鱼钳;属小五金产品,由菏泽市自行车零件厂、单县农具厂生产1981年试销6000把。主要销往新加坡、香港。
  轴承:由梁山轴承厂生产。1972年开始岀口。1981年出口6.3万套。产品主要销往巴基斯坦。
  电镀表:1981年开始出口。1981—1982年,共出口电镀表864万只。产品由菏泽仪表厂生产,主要销往巴基斯坦。
  第四节进口
  1977年,菏泽地区土产进岀口支公司使用外汇165万美元,进口6吨位伸臂铲车2辆,15吨位托盘车2辆,超长汽车2辆,钢材50吨。1974年,定陶县皮毛厂进口烫酸机1台,伸展机1台,剪毛机2台。1979年,定陶县陈集皮革厂进口汽车1部,纳衬机2台,纳里机2台,烫布机1台,钢材110吨,木材泽地区外贸局进口木材10416立方米,价值150立方米,使用外汇17万美元。1984年,菏100万美元。
  菏泽地区1967-1985年外贸商品收购总值表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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