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卷烟生产始于1935年,多系手工卷烟,产量低质量差。至建国前夕,仅存“太东”、“信丰”、“振大”、“恒大”、“北大”、“怡和”、“曙光”等10个厂家。
建国后,人民政府积极发展地方工业,采取卷种措施筹建卷烟厂。1950年,私营太东烟尸在竞争中倒闭后,又重新组建宏康烟厂,由于资金短缺,受到市场冲击,再度濒临倒闭,理事长王振业要求将宏康烟厂让给国家经营。1950年9月,地委、专署、军分区3家决定联合集资2.1亿元(旧币),购买了宏康烟厂,资方人员退出,工人全部留下,地委抽调9名干部管理烟厂。至此,宏康烟厂改为国家所有。当时该厂仅有手摇卷烟机1台,工人10名。为了尽快投入生产,又与私营信丰烟厂合营,于1951年5月1日正式开工生产。6月,私营振大烟厂亦要求合营,三厂合营后自有资金8100万元(旧币),9月,菏泽县委投资3亿元(旧币),干部积蓄入股5000万元(旧币),至此资金总额已达6.41亿元(旧币)。厂址在菏泽城中大街23号(原“信丰”烟厂旧址,现东方红大街),正式命名为平原联合烟厂。全厂职工139人,小型卷烟机5台,切丝机4台,6马力柴油机1部,4马力柴油机2部。当时只有卷烟机和切丝机用柴油机带动,其他工序如抽梗、烘丝、包装等全系手工操作,工人用嘴喷香料,工作时间达10个小时,劳动强度大,生产不稳定。使用的商标仍是“信丰”、“振大”、“金钱”、“航空”和“白鸽”等老牌子°1952年4月,烟厂正式移交政府,归专区实业公司领导,改名为荷泽联合烟厂。1953年6月,烟厂退出私人股份,7月改为国营企业,职工进行评薪定级。11月,省工
业厅正式通知菏泽联合烟厂,产品由烟酒专卖处实行包销。1954年1月,烟厂由中大街迁至龙厅街(现八一街西段)即现菏泽卷烟厂的厂址。8月,虹光电厂并入联合烟厂。1955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裕中烟厂”和“联合烟厂”合并,生产规模扩大,自有资金已达40万元,职工480人,卷烟机12台、发电机6台,8-10英寸上下切丝机9台34-20英寸轧梗机3台、柴油机3台,年产量近2万箱。1959年,烟厂电力科移交菏泽电厂,职工减至250人,由于动力全部改为电力,年产量增至3万箱。1960年,自制了抽梗机6台,风力打叶机1台,拉丝机3台,简易包装机3台,大大减轻了体力劳动,提高了生产效率。除生产丙级烟“新菏泽”,又先后试制出乙二级烟“翠龙”和甲级烟“白丽”,完成了卷烟等级牌号生产的基本配套。生产的卷烟除满足本地需求,还销往江西、河南等省。
1965年由于放松了管理,原材料浪费严重,单箱耗烟叶高达70.3公斤,经济烟高达77.5公斤,比部颁单箱耗烟指标(丁级烟59.5公斤,经济烟60公斤)分别高出了10.8公斤和17.6公斤,受到第一轻工业部的批评。经过努力,1966年单箱烟叶下降到58公斤。1966—1973年,产量一直徘徊在3.5万箱左右,1974年产量大幅度下降,年产不足1.7万箱,亏损27.86万元。1975年,加强了生产管理,卷烟生产有新的转机。1976年产量达到5万箱,总产值2211万元,实现利税1338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菏泽的卷烟工业有了较快发展。1980年卷烟机已增加到27台,新增过滤嘴装机2台,产品更新换代,开始了(25.5X81)短支嘴烟“绿牡丹”的生产,花色品种由1977年的7个增加到12个,卷烟生产首次突破10万箱,利税达到3025万元,全年人均向国家提供利税5.3万元,是卷烟工业经济效益最好的一年。1983年由于卷烟市场受到计划外卷烟厂的冲击,产品严重滞销,菏泽地区社会库存积压达3万箱,卷烟被迫停产。1984年生产销售好转,全年完成10万箱生产任务。
1985年,全区有卷烟职工1006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7人,技术员16人,拥有各种设备255台(套),其中专用设备121台(套),固定资产原值1115.2万元,生产能力27万箱,共生产12个牌号、15个花色品种,实现利税4550.1万元,是区内卷烟生产完成计划最好,创利税最高的一年。
菏泽地区卷烟工业从1950—1985年,工业总产值平均递增率为12.8%;总产量年均递增率11.5%;上交税金累计3.79亿元,上交利润累计1236万元,利税总额相当于卷烟工业固定资产原值的35倍。
菏泽地区1951-1985年卷烟工业生产情况表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