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治黄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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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0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治黄机构
分类号: F407.9
页数: 2
页码: 273-274
摘要: 清初,黄河河道南行夺淮入海,区内黄河河防在曹县、单县境内。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后,设曹州府黄河同知1员,驻曹县望鲁集,管辖曹、单黄河河务,共长115公里。1740年(清乾隆五年)增设曹仪通判1员,驻杨家桥,分管自仪封县交界起,至曹县主薄汛王家厂的临河堤工26公里。
关键词: 菏泽地区 治黄机构

内容

清初,黄河河道南行夺淮入海,区内黄河河防在曹县、单县境内。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后,设曹州府黄河同知1员,驻曹县望鲁集,管辖曹、单黄河河务,共长115公里。1740年(清乾隆五年)增设曹仪通判1员,驻杨家桥,分管自仪封县交界起,至曹县主薄汛王家厂的临河堤工26公里。1855年(清咸丰五年),黄河在河南铜瓦厢改道行走现行河道后,流经东明、菏泽、鄄城、郓城、梁山5县县境。东明河务归直隶大顺广道管辖。1880年(清光绪六年),大名府黄河同知移至东明高村。1881年(清光绪七年)始设厅汛,专管河务。菏泽、鄄城、郓城、梁山河务,隶属山东河务总局上游分局(驻菏泽县贾庄)。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七月,上游分局改为上游总办(驻梁山县十里堡),设会办1员协助总办处理河务。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山东巡抚周馥,因河工原设营委不敷分布,奏准沿河州、县兼管河务成为定例。
  民国初年,东明设河务局,仍归直隶管辖。山东河务机构仍沿清末旧制。
  1946年2月22日,冀鲁豫黄河水利委员会成立。是年春,第三修防处(现菏泽)及所属各修防段相继建立。第三修防处受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第二专署(现菏泽)双重领导,辖黄河南岸的鄄城、郓北、寿南、昆山修防段及黄河北岸的濮县、范县、寿张、张秋修防段。1947年国民党于樊庄、高村设总段,于楼、樊庄、黄固、谢寨、霍寨、西南庄、高村、冷寨、黄庄设汛,管理河务。1949年8月,设置平原黄河河务局荷泽修防处,受平原黄河河务局和荷泽专署的双重领导,辖东明、荷泽、鄄城、郓城、梁山5个修防段。1952年11月,随行政区划的变动改为山东黄河河务局荷泽修防处,1958年11月,菏泽、济宁两专区合并,并入山东黄河河务局济宁修防处。1958年6月,恢复荷泽修防处。1968年3月,改设山东黄河河务局荷泽修防处革命委员会。是年10月,修防处与地区水利建设指挥部、水文站、农电所合并为菏泽地区人民水电服务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3月又恢复原建制,改为山东黄河河务局菏泽修防处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复改为山东黄河河务局菏泽修防处。1952年12月30日,东明县划入河南省,该段即划归河南河务局开封修防处领导。1963年3月25日,复划回山东,仍归菏泽修防处领导。全处干部、职工总人数:1952年为434人,1966年为821人,1970年为774人,1985年达到1469人。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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