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渔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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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203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渔业
分类号: F326.4
页数: 7
页码: 230-236
摘要: 菏泽地区历史上湖泊众多,河流纵横,渔业发达。远在夏朝以前,舜即“渔雷泽”。春秋末年,孔子的学生宓子贱在单父(今单县)为官,只许百姓捕大鱼,而不许捕小鱼,已开始保护鱼类资源。
关键词: 菏泽地区 渔业

内容

第一节机构
  1949—1958年,区内水产工作由菏泽专署农业科(建设科)管理。1959年10月,菏泽专署成立水产局,至此,区内渔业生产有了专门管理机构。1963年4月,并入农业局。1978年7月,设立荷泽地区行署水产局,8月撤销。1984年地区机构改革,10月设立菏泽地区水产公司,负责管理全区的水产工作。
  第二节渔业概况
  菏泽地区历史上湖泊众多,河流纵横,渔业发达。远在夏朝以前,舜即“渔雷泽”。春秋末年,孔子的学生宓子贱在单父(今单县)为官,只许百姓捕大鱼,而不许捕小鱼,已开始保护鱼类资源。
  秦汉时,巨野泽方圆数百里,渔民起义首领彭越曾在泽中捕鱼捉蟹。
  宋朝时期,梁山周围烟波浩渺,芦荡茫茫。梁山泊百姓于此捕鱼捉虾,栽植收割水生植物。
  民国年间,由于战乱频繁,渔业生产受到较大影响,产量较低。
  建国初期(1950—1952年),平原省提岀:“打鱼等有利可图的事业,都要加以恢复和发展”的要求后,政府发放了一定量的渔业贷款和救济金,渔村开始组织互助组,渔业生产恢复发展较快,水产品产量达2234吨,其中1952年807吨,占该期产量的36.1%。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 渔业实现了合作化,捕捞生产除东平湖渔民长年作业外,其它多进行零星的季节性捕捞。鱼虾总产量计7612吨,其中1957年达2120吨,占该期捕捞产量的27.9%。1956年梁山开始于农业社中试养鲤鱼。1956年和1957年,梁山水产部门每年加工干鱼10万公斤,梁山县大安山成立水产品收购站,使水产品收购销售及渔需物资供应有了一定发展。1957年统计,全区渔船1100只,湖区网具7886件。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年),全区大搞水利建设,修建水库,开辟河渠,整修塘坝,使全区水面由数十万亩,扩大到184万亩。机帆船装配投产,尼龙网试制成功,轻拖网开始应用,并采取多种捕捞方式,大大提高了捕捞能力。1960年水产品总产量5145吨,对当时度荒起了重要作用。1961-1962年,为发展农业,全区有90万亩水面排水改为农田,水产生产受到影响。淡水捕捞专业队伍发展鼎盛时期有13000人。此后,部分渔民转向农业,据1962年底调查,全区仍有渔业劳力5333人。1959年鲤鱼人工孵化获得成功。全区先后建成区、县鱼种场10处,并逐年进行中南鱼的采运工作。5年间,全区共生产当地苗种19390万尾,采运中南苗(种)19898万尾,人工养殖面积达到10000亩,水生植物发展到106600亩。1958—1962年养殖总产量4443吨,占水产总产量的22.88%,占全省养殖产量的2.84%。1960年曹县食品公司设立水产品加工车间,1962年制鱼罐头几万斤,此外,梁山县干鱼制作及鱼酱、鱼酱油的生产均形成一定规模。在渔需物资供应上(指木材、钢材、棉纱、棉布、桐油、猪血等),采取 “找、控、代、省、换、产”的方法,船网、渔具大量增加。1962年统计,大小渔船2000余只,网具39022件。水产教育开始发展,全区大办短期训练班,并建立了曹县水产学校,招收学生50名。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年),渔业实行了包工、包产、包值、包成本和超产奖励的“四包一奖”制度,并对水面进行确权发证,提高了渔民生产积极性,同时化学纤维渔网具逐步代替天然纤维渔网具,使捕捞成本下降,捕捞产量提高。三年共捕鱼虾8132吨,占全省淡水捕捞产量的10.23%,其中1963年达2877吨,占全省淡水捕捞产量的12.50%。1963—1964年家鱼人工繁殖成功,长江纳苗(种)量减少。三年自孵中南鱼苗1015万尾,培育鱼种312万尾。养鱼面积由1962年的5879亩发展到1965年的39680亩,水生植物达176000亩。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地区一级水产工作无人从事,水产品总产量急剧下降。五年水产品总产量6864吨,占全省淡水产品总产量的7.1%。其中1968年只有741吨,仅占全省淡水产品产量的4.97%。养殖生产所需苗种以自孵自育为主,并采捕少量天然鱼苗。
  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71—1975年),渔业产量回升,1971年达1678吨,为1970年产量的2.11倍,五年水产品总产量为12089吨,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1.76倍,其中1973年产量最高为2903吨,占该期产量的24.1%.占全省淡水产品总产量的8.64%。随着水库、湖泊、河沟等大面积的利用,养殖流放面积逐步扩大。1974年除东平湖外,养殖面积有30100亩,养殖总产量达1668吨,占该年总产量的65.7%.1975年孵化鱼苗3489万尾,占全省鱼种生产量的6.81%.此期人工河蚌育珠也获得成功。水生植物1974年达到247174万亩,为历史最高纪录。湖区渔民普遍进行干鱼加工,每年加工量在5-17.5万公斤。水产保鲜有了初步发展,梁山建蓄水库4个,每年储鲜运鲜50万公斤。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年),特别是1978年后,通过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渔业受到重视。随着渔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水面权属的落实,渔业得以较快的发展。捕捞专业队伍由1975年的1364人,发展到1980年的3570人,并有5427人的兼业捕捞队伍。捕捞产量5年达到11305吨,占同期全省淡水捕捞产量的7.36%,养殖面积1980年达59518亩,其中国家商品鱼基地727亩,省商品鱼基地192亩,社队渔场最高期有36处,五年养殖产量4829吨,其中1980年1179吨,占该期产量的24.4%。此期生产鱼苗22897万尾,鱼种5197.5万尾,其中3寸以上的大规格鱼种1568.5万尾,分别占全省鱼苗生产量的2.34%,鱼种生产量的6.45%。渔业购销业务活跃,购调入海、淡水产品15532吨,纯销售量3907.05吨,渔需物资购调入量金额122.1万元,纯销售额实现了131.7万元。
  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年),为菏泽地区水产生产发展的盛期。5年总产量25105吨,占同期全省淡水产品产量的8.57%,其中1985年为8548吨,占该年全省淡水产品产量的10。12%,创历史最高水平。养殖生产至1985年面积发展到111397亩,养殖产量达4934吨,占总产量的57.72%,占全省淡水产品产量的10.47%,水产品总产量及养殖面积的增长幅度在全省淡水渔业中均占第一位。按其绝对值均居第三位。水生植物面积19.53万亩,产量12431万公斤,平均单产636.5公斤。1982年,东平湖鸡头米收获60万公斤,为历史最高水平。5年共生产鱼苗27745万尾,生产鱼种9589万尾,其中大规格鱼种2531万尾,分别占全省总量的5.47%;8.09%、4.45%。其中1985年生产鱼种4515万尾,占全省鱼种生产量的10.8%.为水产品保鲜,单县、梁山先后建成50吨冷库二座,有效地防止了鱼货腐烂变质,提高了经济效益。
  菏泽地区1949一1985年水产品产量及与全省比较 单位:吨、%续表
  第三节水产养殖
  经营形式个体养殖:系指群众自有的或集体分给水面,以专业或家庭副业形式进行的水产养殖,产品归自己所有。合作化以前,荷泽地区零星的水产养殖皆为个体养殖。合作化以后,特别是公社化以后,个体养殖受到抑制。1979年后,改革开放使个体养殖发展较快,最高年份的1983年,个体养殖户数达1132户,养殖面积为4465亩。
  .集体养殖:1956年梁山县的农业社首次试养鲤鱼。1958年后,集体养殖发展较快。1963年上半年定陶县即把较大的坑塘、沟壕及河流、渠道落实到大队或生产队经营,得到了省委的肯定。1963年下半年至1964年,菏泽专区认真总结推广了定陶县的经验,开展了对水面普查和确权发证工作,使全区(种)养殖面积大为增加,集体经济得到发展。1966—1976年,由于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致使集体经济削弱,养殖生产遭到破坏。1978年后,由于中央、省商品鱼基地建设大部分基地点以社、队办的形式建成,所以社队渔场发展较快。1979年集体养殖开始推行生产责任制,1983年8月,全区已有7168个生产队实行了养殖生产责任制。集体养殖生产责任制形式:(1)家庭承包制。把一定数量的鱼塘、水面承包给一家一户固定使用,规定向集体交一定数量的产品或资金,其余收入归养鱼户。
  此种责任制形式为农村养鱼的主要形式。1983年8月全区家庭承包户有1323户。(2)联户承包责任制。把一定数量的鱼塘、水面承包给承包组(由几户或十几户自愿结合而成),生产费用一般由承包组自己筹集,收入在按规定上交集体后,实行按劳分配或股金分红等.1982年全区联合经营有3272户,1983年8月有11624户。(3)统一经营专业承包生产责任制。集体对专业渔场等统一经营、专业分工,实行包产(值)、包工、包费用、包上交利润(产品),超过承包指标的有奖,减产减收的赔偿。1980年梁山馆驿鱼场即把池塘承包给专业组,池塘鱼产量依条件定为62-135公斤/亩,超产归己,达不到定值的场不发工资,只按岀勤情况每天发给0.5元的补助。1981年鱼场共增加收入1.8816万元。(4)大包干生产责任制。集体规定养殖作业单位,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上交集体一定的包干金额(或产品),其余收入归养殖作业单位自行分配。基建资金一般由集体统一负责,生产成本、生产资金多由作业单位自筹。1982年底,全区大包干户有290户,1983年8月即发展到10218户。曹县城关镇的杨来柱,1983年承包了城关乐园队的800亩水面,1984年收入养殖一项达15万元。
  国营养殖:指国营水产养鱼场、国营鱼种场及各机关、团体、部队等全民所有制单位从事的水产(种)养殖。(1)国营鱼种场。1959年,荷泽地区有国营鱼种场4处。1961年3月发展到9处,总水面714亩,至1985年除保留了地区、曹县、梁山、成武4处国营鱼种场(250亩)外,其余均下马。(2)国营养鱼场。1981年底,郓城县水利局单独经营8000亩宋金河水库进行养鱼生产,当年放鱼种15.5万尾,1982年产鱼12吨。
  联营养殖:为不同所有制之间或同一所有制不同生产单位之间的联合养殖。主要联营方式有:(1)国社联营。全区国社联营养殖单位只有单县城关一处。1980年,省水产局投资10万元,利用单县城内水面1000亩建设鱼场。该场建成后当年放养鱼种,当年捕出成鱼,完成当年的上交鱼货任务。1981年又上交3吨,后因连年干旱,城关水面缩小,大部干涸,未能完成生产任务。(2)国社队联营。由国家投资,社(乡、镇)负责管理,大队出劳力,共同建成的养殖单位,收入按比例分配。主要有单县浮岗水库养鱼场,郓城宋金河水库鱼场,曹县太行堤三库养鱼场。(3)国队联营。1974年成武林业局与南鲁大队联合利用安济河一段720亩的水面拦网养鱼。林业局负责购置栏鱼设施和鱼种,南鲁大队负责护养。收益分配:林业局提30%,南鲁大队得70%.(4)社队联营。1982年秋鄄城县什集、鼓楼两社与高庄、糖牛楼两大队联合利用沙河中段1500亩水面养鱼。社队共同投资进行基本建设及购买鱼种等,大队出人护管。收益分配按合同进行。该场建成后,当年生产鲜鱼15吨,1983年起捕20吨。(5)队队联营。1964年梁山斑鸠店公社的松柏、子路、李辛、马庄、黄庄等7个大队联营,利用1600亩的子路水库养鱼。当年投资5500元,购买鱼种及船网渔具,1971年有5个大队经营,1971—1974年共捕鲜鱼10余吨。收益分配,按股分红。1975年渔场收归社营。
  鱼苗鱼种生产1958年前,。泽地区零星的养鱼生产所需苗种均采捕于湖、河等天然水体。1958—1966年,荷泽地区养鱼生产普遍展开,在解决苗种问题上采取了捕捞采运、自孵并举的方针。1959年捕天然鲤鱼苗种964万尾,1960年仅1—9月即捕天然鱼苗4715万尾,鱼种546万尾,1963年后,随着中南鱼的采运及人工孵化的开展,天然苗种捕捞量减少。1959年鲤鱼人工孵化于梁山后孙庄鱼种场及曹县鱼种场获得成功,得苗89万尾。1960年5月,梁山鱼种场鲤鲫杂交试验又获成功,推动了全区鲤鱼人工孵化工作的开展。至1960年8月底,全区共计孵化鲤鱼苗14584万尾,为历史最高纪录。1961—1966年共孵鲤鱼苗350万尾。1963年曹县鱼种场突破草鱼人工繁殖关,产卵2万粒。1964年又突破鲢鱼人工繁殖关,得苗209万尾,培育鱼种12万尾。1965—1966年曹县鱼种场催产孵化中南鱼苗899万尾。1967—1973年,荷泽地区苗种生产基本上以自繁自育为主,并有少量的采运和天然捕捞,7年共生产鱼苗近1亿尾,生产鱼种3000多万尾。另外,还进行了一系列繁殖试验:1967年梁山鱼种场进行了黄河鲤鱼和红色鲤鱼的杂交试验,1971年成武鱼场青鱼催产孵化成功,1973年梁山、成武鱼种场引进团头鲂,次年人工繁殖获得成功。1974—1985年菏泽地区鱼苗种生产发展较快,鱼苗由1974年的2546万尾,发展到1985年的8667万尾,鱼种由1974年的702万尾,发展到1985年的4515万尾。鱼种规格由原来的1.5—2寸,提高到2.5寸以上,特别是1980年后,3寸以上大规格鱼种数量增多,1981年全区生产3寸以上的鱼种229万尾,1985年达1223万尾。新品种不断引进,有兴国红鲤、散鳞镜鲤、日本白鲫和尼罗罗非鱼等。特别是杂交鲤和日本白鲫。至1985年已推广到全区10县市。重点鱼苗、种生产单位有曹县鱼种场、梁山县鱼种场、成武县鱼种场、荷泽地区鱼种场和定陶县城关鱼种场。
  成鱼养殖养殖品种: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鲤鱼是菏泽地区的主要养殖对象,80年代大多作为搭配种类养殖,其中有黄河鲤、散鳞镜鲤、兴国红鲤。鲫鱼一般做为搭配品种与其他鱼混养,在生产中所占比重较小。草鱼1958年由南方引进,为菏泽地区主要养殖品种之一。鲢鱼1958年自南方引进,是境内池塘养殖最多的鱼类,也是大水面主要放流品种之一。鳙鱼1958年由南方引进,在养殖水体中为主要的搭配品种之一。团头鲂1973年自山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引进,是养殖水体中主要搭配品种之一°罗非鱼1982年由湖北省浦圻县引进,经几年试验,具有良好生产优势,经济效益明显。因越冬保种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养殖群体中所占比例较小。
  养殖方式:(1)湖泊养鱼。1984年,梁山县围东平湖养鱼300亩,捕成鱼8吨,1985年围养360亩,产量达到25吨,平均单产69.5公斤。成武文亭湖自1958年开始养鱼,1959年护养面积5000亩,年捕获成鱼55吨,1964年春于湖内筑一长800米的大堤,隔出水面1200亩,放养鱼种60万尾,次年捕成鱼40吨。1976年成武城关公社于湖浅滩挖鱼池200亩,年产鱼50吨。1984—1985年精养面积800亩,两年共产鲜鱼90吨。云南城坝头湖自1958年开始养鱼,1976-1980年起捕成鱼6吨。(2)水库养鱼。1975年秋,郓城县水利局于宋金河水库组织有关社队拦养水面1500亩,投放大规格鱼种25万尾,次年起捕成鱼5吨。1976—1978年投入鱼种50万尾,产鱼22.5吨。1980—1983年生产较稳定,养殖水面4000亩,四年投入鱼种109.1万尾,生产商品鱼69吨。1984年开始实行专业承包,1985年养殖面积扩大到8000亩,产量35吨。创历史最高水平。该库主养鳙、鲢、草鱼三个品种;曹县太行堤水库1964年开始养鱼。1975—1985年共捕成鱼372吨,其中1980年最多达75吨。曹县八里湾水库1976年11月修建蓄水面650亩,当年放鱼20万尾,次年产鱼10余吨;单县浮岗水库,1974年开始养鱼,1976—1984年共捕成鱼144吨,其中1981年为最高,达30吨。(3)河道养鱼。养鱼河道主要有黄河故道、沙河故道、老洙水河、赵王河、安济河、流畅河和小清河。最早的是1973年成武利用安济河养鱼。1980年扩大到全区7县,面积11450亩,1984年下降为3690亩,1985年增至19895亩,产量达到410吨。黄河故道1984年开始渔业利用,1985年有了较大发展,仅单县孟寨伊庄村即拦养水面2500亩。鄄城县1983年首次启用荣庄以东、糖牛楼以西150亩河段进行拦河养鱼。1985年养鱼面积扩大到2500亩,投放鱼种10万尾,鲜鱼产量25吨。巨野县徐庄、安庄大队,1974年开始利用老洙水河故道,拦河养鱼100亩。郓城县黄安公社于楼大队1975年开始在赵王河养鱼。(4)池塘养鱼。菏泽地区池塘养鱼是1958年后兴起的,1959年池养面积即达12919亩。1979年实行水产生产责任制后,推动了全区坑塘养鱼的发展,至1985年全区坑塘养鱼面积发展到73342亩,占养殖面积的65-8%,产量4300吨,平均单产达58.5公斤。(5)网箱养鱼。1979年省水产局投资于梁山、菏泽进行网箱养鱼试验。
  商品鱼基地:为了解决城市、工矿区和部队吃鱼问题,国家水产总局自1978年起在梁山建设商品鱼基地,当年投资16万元,建成国家基地614亩。1980年、1982年省分别在曹县、菏泽开始建设,商品鱼基地当年分别建成192亩和551亩。到1985年,国家、省共投资120万元,建成鱼池3753亩,其中国家基地2009亩,分布在梁山的馆驿、大路口、大安山、子路、后孙庄、风山、堂子、李官屯、斑店、赵坝、刘仙庄、方西、邓庄、楚桥、东张、南张、杜庄、鹅厂、信楼等70余处;省基地1748亩,分布在曹县的张庄集、祝口、南元、杨堂、界牌、沟车李及菏泽市的安兴、长集、温堂、新兴、刘寨、杜庄、陈集、大屯等60多个村庄和单位。1980—1985年基地共生产商品鱼881.78吨,交售给国家70.81吨。
  其他水生动植物养殖水生动物:河蚌育珠,1971年梁山、成武、曹县试养成功,1981年郓城县也试养成功。每亩水面放养珠母500—800只,保持肥水,每150个珠母产珠0.5公斤,每斤珠计6万粒。海浬鼠1959年全区发展到315只,1960年11月达到698只。另外,区内水生动物养殖还有养鳖、乌龟、水貂、牛蛙、麝鼠及鹅、鸭等。
  水生植物养殖:藕在建国前即有种植,建国后60年代种植较普遍,许多群众在坑塘、田地里以平栽、斜插或拉藕秧的方法进行种植。70年代后,其种植甚为普遍。1979年调查,全区种植面积3.5万亩。坑藕一般亩产1000—1500公斤,池藕亩产750公斤左右。苇蒲建国前即有人工种植,但面积小,产量低。建国后苇蒲生产受到重视,种植面积扩大,生产水平得到提高,1958年苇蒲面积16167亩,1959年58946亩,1985年发展到10余万亩。茡荠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巨野县种植较多,其中巨野下官屯公社种植经验较为丰富,每亩最低产量1000公斤,一般产量1500公斤,最高达2000公斤.70—80年代除巨野外,其他县(市)也有少量种植。
  第四节水产捕捞
  渔民荷泽地区渔民大多分布于湖区、库区、黄河、黄河故道及内河沿岸,多从事专业或兼业性的自然捕捞。古大野泽、梁山泊皆有渔民。1855年后,曹、单黄河故道亦分布一定数量的渔民。1959年全区有捕捞户5674户,人口有24805人,其中专业劳力5652人,1961年有劳力9000余人,其中长期作业劳力3000人,1963年渔业劳力8532人,1972年下降为4009人,1979年又上升为12048人,1985年东平湖及沿湖9个乡镇归东平县后,全区尚有渔业劳力11790人,其中专业劳力3065人,兼业劳力8725人。
  渔具建国前,梁山县有渔船73只,皆属于4米左右的小木船。1959年全区非机动捕捞船1849只,载重2376.5吨,其中载重不足一吨的1000只,共载重728.5吨。1960年在太行堤水库使用的捕捞船,皆为舷长1.2丈、舷前后等宽5尺,吃水3公分,载重不足1吨的小型渔船,70-80年代在湖、河、水库使用的非机动渔船,基本上仍是这几种类型。1962年梁山开始有了机动船2艘,1963年又增加2艘,此后十几年机动渔船一直没有增加,至1973年只剩下一艘。从1975年开始,荷泽地区机动渔船逐年增加,到1978年达到13艘,1980年发展到17艘、75吨位、300马力。1985年有11艘、1659吨位、522马力。非机动渔船发展到3000只,4983.5吨位。其他渔具1959年全区有40314件,以小型渔具为主。1975年全区14672件渔具中有拖网6件,刺挂网2464件,围网64件。1980年有19028件,其中拉网115件,刺挂网14426件,竹箔11件,网箱59件。1985年全区有渔具58652件,拉网发展到1197件,刺挂网增长到38415件,有竹箔50件,网箱1958件。
  捕捞产量菏泽地区渔业捕捞1949年产量为735吨,1954年增加到1265吨,1963年达到3525吨。以后产量逐渐下降,至1968年全区捕捞产量只有403吨。1970年后捕捞产量开始回升,1973年达2040吨。1978年后,由于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调动了广大渔民的生产积极性,使淡水捕捞有了较快的发展。1982年全区捕捞产量达3002吨,1985年增到3614吨。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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