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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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96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计划
分类号: F210
页数: 10
页码: 131-140
摘要: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全区试编农、林、水等方面的计划,并在管理中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计划管理体制°专区建立财政科、财委会、人民银行、交通银行、花纱布公司、油脂公司、石油小组,对地方财政、主要物资和现金实行统一管理。
关键词: 菏泽地区 计划经济

内容

第一节机构
  1950年7月,菏泽专署设立统计科,兼管计划工作。1953年11月并入财政经济委员会,1954年12月建立计划统计科。1957年12月,建立计划委员会,1958年4月撤销,是年7月恢复°1958年11月菏泽、济宁两专署合并时复撤,1959年菏泽专署恢复后于7月重建计划委员会。1967年改称菏泽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1968年改为计划组,1970年改为计划统计局.1972年3月改为计划办公室,1975年12月,改为菏泽地革委计划委员会.1978年7月,改为菏泽地区行署计划委员会,1984年机构改革时, 改称菏泽地区计划委员会。
  第二节计划管理体制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全区试编农、林、水等方面的计划,并在管理中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计划管理体制°专区建立财政科、财委会、人民银行、交通银行、花纱布公司、油脂公司、石油小组,对地方财政、主要物资和现金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建立公路段、邮电局,统一了邮电公路方面的管理。
  “一五”时期(1953—1957)。“一五”时期,对国民经济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计划管理体制,采取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制度,通过经济政策、经济措施和经济合同,采用加工定货、统销包销、经销代销等方法,使之按照国家计划指导的方向发展。对工业所需的生产资料由商业部门组织供应。对农业中的粮、棉、油等农副产品,实行直接计划生产;其他实行间接计划,主要靠价格政策、农贷政策、预购合同、税收政策等加以调节,以促进农业朝着国家计划要求的方向发展。
  “二五”时期(1958—1962)。“二五”初期的1958年,全区开始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计划管理体制转向为“大跃进”服务的“双轨制”计划管理体制,实行以专区为主的条块结合的制度。专区对区内全部企业进行全面规划,计划方法强调群众路线,计划编制程序改自上而下为自下而上逐级编报,计划层次是社、县、专区,地方计划权限扩大。在生产计划制订上,计划数字分为保证数和争取数。地方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包干制度。计划分配物资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和地方包干的办法,同时计划管理中扩大了直接计划范围。
  国民经济继续调整时期(1963-1965)。这一时期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中央集中领导下的“条条”、“块块”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计划管理特别强调和加强综合平衡,着重搞好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计划编制程序改为“两下一上”,即先下达控制数字,然后自下而上编制计划,平衡后下达正式计划。对基本建设审批权加强集中管理,基本建设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一切项目都必须纳入计划。调整部分企业的隶属关系,邮电局、汽运公司、医药公司等管理权限上交到省。物资管理范围扩大,加强对一、二、三类物资的计划管理。对招工计划进行调整,精减职工。专区财权缩小,对于不同的经济成分,实行不同的计划管理办法,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和手工业实行间接计划,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直接计划。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开始注意恢复经济杠杆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三五”(1966—1970)初期,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机构瘫痪,严重影响到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以致于1968年没有编制全区综合国民经济计划。这期间,陆续从济南、青岛、烟台迁来7个国营企业,逐步过渡为地区管理,充实了工业生产。1969年后,计划工作逐步恢复正常。1970年,地区的计划管理权限扩大,邮电局、汽运公司、药材公司等省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国家在“四五”计划纲要中对计划管理体制改为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1975年,全区开始国民经济的全面整顿,国民经济计划强调综合平衡。计划制订,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基础上,逐级编报,协调平衡,计划工作得到加强。
  1978-1985年的计划管理注意克服急于求成的左倾错误影响,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地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注意运用经济杠杆管理经济。1984年12月,地区计划委员会制订了《关于计划体制改革的几项暂行规定》,本着“简政放权”、“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搞活”的精神,开始了全区的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5年,全区计划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一是端正了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力争实现速度与效益的统一、二是重视中长期计划,健全计划体系。三是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注意运用经济杠杆。四是指令性范围缩小,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扩大。计划管理的年度计划种类由20种减为16种,计划指标减去1/2.五是简化了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下放了生产计划权和基本建设审批权。六是注重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增编了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效益计划。
  第三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1950年起,全区人民开始为期三年的经济恢复。恢复时期编制下达的计划主要有:《菏泽专区1950年农副业生产计划》、《菏泽专区1950-1954年林业工作计划草案》、《菏泽专区1952-1956年中小学教育工作计划草案》。
  计划要求1950年粮食亩产达到81.5公斤,棉花亩产达到17.5公斤,花生亩产达到100公斤,对榨油、磨粉、纺织、伐木、编织、青猾皮等19种副业生产的任务指标和发展方向都作了具体安排。林业生产计划要求1954年人均植树达到5株,植树灭荒10025公顷,育苗灭荒62667公顷。教育事业计划要求1956年普通中、小学教育有一定发展。
  经过三年的努力,全区人民民主专政建立、巩固起来,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得到加强。1952年全区农业生产总产值35772万元,比1949年增长66.4%;工业总产值1083万元,比1949年增长278.7%;社会商品零售额8948万元,比1949年增长76%;城乡中小学校3791处,比1949年增长53.5%; 在校生人数33万人,比1949年增长136%; 人均消费购买力16.4元,比1949年增加6.5元。
  “一五”时期(1953—1957)1953年初,菏泽专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正式下达。这个计划主要是农业生产计划;《菏泽专区1953—1957年农业生产汇总计划(草案”、《菏泽专区1953—1957年农业生产计划》、《菏泽专区1953—1957年畜牧兽医工作方针任务及增殖计划》和《五年水利工程计划大纲》。
  “一五”期间,专区每年都编制与中期计划相衔接的年度计划。在计划体系形成的过程中,计划门类和计划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编制的计划主要包括农业、工业、交通、商业、文教、卫生、物资、供应、财政、劳动工资等10种计划。
  1955年,编制第一个全区国民经济综合发展计划——《菏泽专署1955年经济计划》。计划指标主要有地方工业总产值、地方大型工业商品总产值、地方工业产品产量等。当年,还编制了《1955年菏泽专区农业生产计划》,计划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21种农作物的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进行了规定。
  1956年1月,编制下达了《菏泽专区1956—1967年农作物生产规划》和《1956—1967年菏泽专区果品生产计划》等长期计划。
  “一五”期间各类计划规定的任务是:建立和发展地方工业,推动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科学种田;兴修水利;开展造林与护林运动;大力繁殖牲畜,提高耕畜、家畜质量;根据具体情况,把个体手工业、运输业、小商业通过合作、互助等形式迅速组织起来,把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加强国营商业的领导作用,保证市场稳定,搞好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一五”计划执行过程中,全区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5.7%,手工业合作化组织。人数达10余万人。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全区工业总产值中,国营经济占24.7%,合作经济占6&4%,公私合营经济占5.3%。工业基础得到加强,工业企业由67个增加到292个,工业总产值由1083万元提高到4164万元。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总产值由年均31116万元提高到36564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由89429万元增加到152494万元。交通运输和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
  菏泽地区“一五”期间农业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公斤“二五”时期(1958—1962)1957年11月,全区在总结“一五”时期经济建设经验和贯彻中央关于在“二五”期间加强对农业的支援,采取工农业并举方针的前提下,根据“农业四十条”,制订了菏泽专区第二个五年计划;《菏泽专区发展农业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和《菏泽专区工业发展第二个五年计划》。其中农业发展计划包括:《菏泽专区1958-1962年农业生产计划》、《菏泽专区1958—1962年桑蚕发展规划》、《菏泽专区1958—1962年农副业收入总值计划》、《菏泽专区1958—1962年农作物粮柴草总产值计划》。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原订计划进行了调整。
  1959年9月,对《1959—1962年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计划》进行调整,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发展工业的步伐,基本实现全区工业化。
  1960年5月,对1960年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进行调整,制订了1960年补充计划草案,主要对工业和基本建设进行了上调。
  是年11月,根据中央和省提出的缩短基本建设战线,保证重点生产的方针,针对1960年基建规模过大的情况,对1960年基本建设计划进行了压缩性调整,基建项目和总投资分别调减55.3%和25.2%。
  1961年计划执行过程中,全区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开始对国民经济计划进行调整。调整重点是压缩基建规模、缩短建设战线、调整生产方向,把高指标、高速度降下来。
  “二五”时期,全区国民经济的发展经历了1958—1960年“大跃进”的三年和1961—1962年对国民经济调整的二年。“大跃进”时期,由于计划大、指标高、脱离实际,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计划远远没有完成,如工业产值仅完成计划的19.9%。造成了工农业生产失去控制,连年下降,计划指标与经济发展严重脱节。
  在国民经济调整的前2年,经济形势有了转机。除农业生产由于严重旱涝灾害没有完成计划外,其他各项计划均完成较好。
  菏泽地区“二五”时期工农业总产值表 单位:万元
  国民经济继续调整时期(1963-1965)从1963年开始,全区在经济发展出现转机的基础上,对国民经济继续进行三年调整。调整时期的计划是分年度编制的。1963年2月编制下达《菏泽专区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1964年8月编制下达《菏泽专区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1965年3月编制下达《菏泽专1965国民经济计划》。
  根据调整工作的重点,计划中提岀了经济发展的任务:农业上要千方百计地增产粮食,同时保证棉花有大幅度增产,积极增产油料、烟、麻、药材,努力繁殖大牲畜和生猪,发展林、蚕和水产品。工业上要加强支农产品的生产和维修,大大增加轻工业、手工业产品,努力扩大花色品种。基本建设上要积极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适当增加农业投资比重。
  三年经济调整中,全区的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各行业比例关系不断改善,工业、农业、商业、基本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各项计划得到了较好地完成。
  "三五”时期(1966—1970)菏泽专区第三个五年计划是分行业制订的。
  1965年9月,编制下达《菏泽专区1966—1970年交通发展规划》。1966年2月,编制下达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有基本建设、工业、交通、商业、文教、卫生、劳动工资及物资分配等8种计划。计划对地直各部门和各县(市)的指标都作了详细安排。1966年3月,编制下达《菏泽专区1966—1970年工业发展规划》。8月,编制下达《菏泽专区1966—1970年农业生产发展规划(草案)》。同时还编制了1966-1970年的稳产高产农田建设规划、盐碱地治理规划、沙地治理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水利工程规划及手工业发展规划。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在全区开始后,计划执行受到影响,经济发展陷于混乱,由于广大干部群众对“文化大革命”的自觉抵制,计划工作基本上得以贯彻执行。除农业没有完成计划外,其余基本上完成了计划。
  1967年4月,菏泽地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下达了《菏泽地区1967年国民经济计划》。
  1968年,计划机构变化频繁,人员变动较大,全区没有编制该年度综合国民经济计划。6月,地革委生产指挥部下达了《菏泽地区1968年工业、交通计划要点》。
  1969年,全区计划工作逐步走向正常,3月份,地革委下达了《1969年国民经济计划要点》。1970年5月,地革委生产指挥部编制下达了《菏泽地区1970年国民经济计划》。
  第三个五年计划,要求三年内基本上改变菏泽地区农业落后面貌,达到队有余粮、国有储备,群众生活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五年内根治涝灾,达到每人一亩半稳产高产田,粮食、棉花产量实现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要求。工业生产,要加速农机、电力、化肥、农药生产的发展。交通运输要适应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菏泽地区“三五”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续表
  注:农业、工业总产值为1957年不变价,其他为当时不变价。
  “四五”时期(1971—1975)1971年6月,下达《菏泽地区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综合发展规划(草案)》。该计划包括农业、工业、商业、外贸、教育和人口等计划内容。同时还分别编制了基本建设、水利建设、引黄灌溉等各项规划°各部门、各系统也相应编制本部门、本系统的“四五”发展规划。是年9月,编制下达《荷泽地区1971—1980年农业机械化发展纲要》。“四五”期间,各年度还编制并下达了相应的年度计划。
  “四五”计划主要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抓革命,促生产,提出农业上《纲要》、工业大跃进,基本建成适应战备需要和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工业体系。规定重点是两个大办(大办农业、大办工业)和三个大会战(水利大会战、农机大会战、化肥大会战),五年计划力争四年完成。
  “四五”计划1975年实现粮食总产量15亿公斤,力争16亿公斤;棉花9.33万公顷,总产7万吨;稳产高产田42万公顷;工业总产值2.8亿元,棉布9000万米。
  “四五”计划执行时期,由于“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和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计划经济工作遭到一定程度破坏。1975年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整顿,全区各行各业出现了新的局面,国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
  菏泽地区“四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五五”时期(1976—1980)1976年3月编制下达了《菏泽地区第五个五年计划的初步设想》。它仍带有“左”的观点,即以阶级斗争为纲,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苦战五年彻底改变全区落后面貌。农业上到1980年全区实现粮、棉、油、猪、林超“纲要”,农、林、牧、副、渔主要作业机械化程度达70%以上,工业要有较大发展, 总产值翻一番,达到8亿元。
  “五五”初期,“文化大革命”仍在全区进行,特别是“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影响。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1977—1978年,国民经济有了恢复和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执行,全区经济有了较快发展。1980年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社会商品零售额、棉花总产量及农业人口平均分配等都创历史最高水平。
  菏泽地区“五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六五”时期(1981—1985)1982年3月,开始编制第六个五年计划草案,并将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正式改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另外,首次编写了《菏泽地区科技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1983年5月,下达《菏泽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计划提出“六五”期间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指导方针、基本任务、奋斗目标和实现“六五” 计划主要措施。
  计划确定,“六五”期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发挥优势,保护竞争,促进联合。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正确安排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改善人民生活。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加强能源、交通、科技教育三个战略重点,采取轻型生产结构,加快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农业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重工业靠挖潜、轻工业靠联合。认真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反对平均主义,允许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单位先富起来,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并存, 扩大流通渠道,进一步繁荣城乡经济。
  计划规定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调整国民经济结构,逐步使经济结构合理化,全面系统地改革经济体制,推行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搞好现有企业的整顿、改组和联合,加快粮棉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积极发展轻纺、化工、饲料、电力、食品工业,继续调整机械工业服务方向,扩大商品流通,使商品供应基本适应购买力增长的需要;加快教育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妥善安排就业,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使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五”时期,经过“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贯彻和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区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岀现持续、稳定发展的势头。
  菏泽地区“六五”计划执行情况表续表第四节国土规划
  1985年3月,荷泽地区建立国土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国土规划办公室(简称“国土办”)为具体办事机构。
  基础工作地区国土办对于国土规划中的18个专题规划,即《农业专题规划》、《林业专题规划》、《渔业专题规划》、《水资源专题规划》、《多种经营乡镇企业专题规划》、《电力专题规划》、《石油天然气、煤炭、化工专题规划》、《交通运输专题规划》、《机械工业专题规划》、《环境保护专题规划》、《城镇体系专题规划》、《教育专题规划》、《旅游业专题规划》、《水土保持专题规划》等进行了落实,并帮助其建立规划办公室。
  为提高国土规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地区分别于1984年12月和1985年2月,派人参加了省国土处举办的历时三个月的国土规划培训和国家国土局举办的历时半年的国土规划培训。1985年4月,地区国土规划人员赴全国国土规划试点先进单位焦作国土办进行参观学习。地区国土办先后编写了《西德鲁尔式工业介绍》、《焦作经济区搞好国土规划工作的主要经验》、《关于国土规划的主要概念》、《国土规划与国民经济计划》、《国土规划知识》等资料,对全区各专业规划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是年10月,国土办对东明、菏泽、鄄城、郓城、梁山沿黄五县、市的水利交通设施及旅游点进行定点考察,摄取资料性照片80张,编写文字资料3万余字。是年11-12月,国土办两次对曹县、单县黄河故道地段进行实地考察,摄取资料照片60余张,编写文字资料2万多字。
  规划编写1985年5月,地区国土办编写出《菏泽地区国土规划纲要》,约3万字。6月,各专题规划编写全面展开,至9月,编写出《菏泽地区农牧业发展规划》、《东平湖开发规划》、《菏泽地区二轻工业发展规划》、《菏泽地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四个专题规划。6月,菏泽地区国土办完成了和枣庄、济宁三地市联合编写的《鲁西南经济区国土规划要点》编纂工作任务。
  第五节农业区划
  1979年,菏泽地区成立农业区划委员会,下设农业区划办公室(简称“区划办”),属菏泽地区农业委员会领导。1984年机构改革,农业委员会撤销,区划办归地区计划委员会领导。
  基础工作为开展农业区划工作,1985年底,全区各县、市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全区县、市级农业区划委员会成员150人,区划办成员41人。地直部门共建立11个专业农业区划机构,人员51人。
  为提高农业区划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1980年8月,地区区划办组织地直、市、县共20人,参加了省区划办举办的农业区划培训。至1984年,地区区划办又选派70余人分三次参加省区划办举办的农业区划培训。同时,各县市也举办了农业区划培训班,至1985年,全区共培训专业区划人员2678人次。另外,地区和县、市区划办相继办起《农业区划工作简报》,至1985年,共刊出80余期。
  区划编写1980年10月,全区县、市级农业区划工作全面展开,至1982年,巨野、东明、梁山、曹县、单县5县完成了粗线条县级农业区划,共计30余万字。至1985年底,定陶、菏泽、鄄城、成武、郓城5县、市先后完成细线条的县级农业区划,共编写专业区划报告和综合农业区划报告56本,计141万字, 图216张,表格1250份。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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