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口变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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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95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口变动
分类号: C922
页数: 2
页码: 125-126
摘要: 建国前,菏泽区内人口出生死亡情况无从查考。建国后,人民安居乐业,婴儿出生成活率明显提高,老人寿命延长,因而人口增长较快,人口再生产属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类型。
关键词: 菏泽地区 人口变动

内容

第一节自然变动
  建国前,菏泽区内人口出生死亡情况无从查考。
  建国后,人民安居乐业,婴儿出生成活率明显提高,老人寿命延长,因而人口增长较快,人口再生产属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类型。1953—1956年4年间,全区增加人口34.3万人,年均增加8.6万人,年均增长率16.57%。1954年自然增长率高达22.91%。,成为建国后第一个生育高峰期。1958-1960年,区内自然灾害严重,人民生活困难,人口出现负增长。3年全区减少75万人,年均减少25万人,年均增长率为一49.10%。1960年自然增长率为一67.42‰,成为建国后第一个生育低谷期。1961-1963年,人民生活开始好转,人口开始增长,3年间全区增加53万人,年均增加17.7万人,年均增长率为35.53‰,196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高达61.24‰,成为建国后第二个生育高峰期。1964年,全区自然增长率为一20.41‰,成为建国后第二个生育低谷期。1968—1971年的4年间,全区增加72.9万人,年均增加18.23万人,年均增长率回升到31.54‰,出现了建国后第三个生育高峰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人口自然增长率有所下降,1978-1985年的8年间,全区新增人口71.4万人,年均增加8.93万人,年均增长率为12.50‰。菏泽地区1971-1985年人口自然变动表
  第二节机械变动
  两汉时期,菏泽地区境内人口初具规模,以后各朝各代有增有减,有出有入,变动较大。1368年(明洪武元年),明朝建立后,制定奖励垦荒政策,号令天下“耕垦成熟者归为己业”,区内人口相对稳定。后来为了恢复中原地区的经济,实行“召民耕,人给16亩,蔬菜地2亩”的政策,区内人口增加。晋民东迁后,境内人口再度增多。据《续文献通考》记载:“明洪武、永乐年间,曾先后6次大规模地征派'晋民',动辄万户,迁移到鲁、豫、皖、苏和北京等地”。后屡有迁徙,迁入菏泽境内的主要是1389年和1391年两次大移民。清代曾推行“垦荒自食”政策,外地游民又先后流入区内,人口流动多属自由迁居。民国期间,战争频繁,黄水泛滥,自然灾害连年不断,区内人口大量外流,下山西、陕西、闯关东,以求谋生之路,境内人口减少。
  建国后,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区内人口相对稳定。1955—1961年,为开发祖国边疆地区,菏泽地区向黑龙江、吉林、内蒙、青海及山东垦利、沾化、利津等地移民43万人。之后随着区划的变动,全区人口又出现几次变化,至1985年底,菏泽地区总人口为749.9万人。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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