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婚姻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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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94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婚姻家庭
分类号: D669.1
页数: 2
页码: 124-125
摘要: 婚姻状况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总数4715312人(男2350889人,女2364423人),其中,未婚者1247423人(男708767人,女538656人),有配偶者3064613人(男1509243人,女1555370人),丧偶者381194人(男114710人,女266484人),离婚者22082人(男 18169人,女3913人)。
关键词: 菏泽地区 婚姻家庭

内容

婚姻状况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区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总数4715312人(男2350889人,女2364423人),其中,未婚者1247423人(男708767人,女538656人),有配偶者3064613人(男1509243人,女1555370人),丧偶者381194人(男114710人,女266484人),离婚者22082人(男
  18169人,女3913人)。
  家庭规模境内家庭规模历代变化较大,1829年(清道光九年),全区户均4.22人。1928年户均5.25人。1953年户均4.22人。1964年户均3.73人。1982年户均4.66人。
  1982年,区内家庭共1557806户,其中1人户102875户,占总户数的6.60%,2人户162135户,占总户数的10.41%;3人户207717户,占总户数的13.33%,4人户282939户,占总户数的18.16%;5人户311231户,占总户数的19.98%;6人户230762户,占总户数的14.81%;7人户147818户,占总户数的9.49%;8人以上户112329户,占总户数的7.21%。
  家庭类型区内家庭类型大致有5种:即单身家庭、夫妻家庭、核心家庭、直系家庭、有亲非亲家庭。
  单身家庭(即一人独立生活〉;1982年全区有单身户102875户,占家庭总户数的6.60%。
  夫妻家庭(即小两口或老两口,无子女);80年代后,这类户在农村呈发展趋势。1982年,全区一对夫妇户有93072户,占家庭总户数的5.97%。
  核心家庭(有夫妇和未婚子女组成,一般只有两代人):80年代后核心家庭所占比重渐大。1982年全区有两代户1008977户,占家庭总户数的64.60%。
  直系家庭(祖孙三代或四世同堂):封建时代直系家庭较普遍。这类家庭婆媳关系相当难处。比率逐年下降,1982年全区有三代和三代以上户291781户,占家庭总户数的18.73%。
  有亲和非亲家庭(家有幼儿或病人需要照顾,找其他亲属或外人帮忙,短期组成的家庭);1982年,区内有一代户亲属或非亲属家庭11693户,占全区家庭总户数的0.75%,两代户亲属或非亲属家庭34657户,占2.22%,三代和三代以上户亲属或非亲属家庭19560户,占1.26%。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菏泽地区乃中华民族发祥圣地,尧舜禹汤活动方域,西周置曹国,北周设曹州;世沿代续,英雄辈出,物华天宝,民风淳厚。国史方志,记之颇详。其修志工作也和祖国的方志事业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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