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菏泽黄河大事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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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856
颗粒名称: 1952年菏泽黄河大事记
分类号: K106
页数: 2
页码: 32
摘要: 重点记载的是1952年重要治黄法规、规划、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中央及地方各级领导视察菏泽黄河的活动及其所作的重要指示;重要的黄河考察、查勘、观测、科研及调水调沙活动;引黄灌溉、放淤改土、城市供水等黄河水沙资源开发利用取得的显著成绩;防洪、防凌、重大险情及抢护、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等;重大的堤防建设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引黄供水工程等;菏泽黄河河务局机构重大变革和重要人事任免;黄河治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模范个人;新的治黄建议、方略的提出以及重要的理论著述;菏泽市范围内发生的与治黄有关的其他重要事件。
关键词: 菏泽 黄河大事记

内容

黄河防总作出防汛工作决定
  6月14日黄河防总作出《关于1952年黄河防汛工作的决定》,要求沿黄各级防汛指挥部于7月1日前建立起来;修防工程尚未完成的,必须坚决按照工程计划于6月底完成;同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堤防险工大检查,发现弱点,即行补救,以策安全。为了巩固堤防,汛期必须继续组织力量,改进技术,普遍锥探,直到彻底消灭隐患为止。东平湖等分滞洪水区域,必须做好准备,以便在必要时,经中央批准,坚决在预定地点开放,防止更大的灾害。
  黄河防总改变防洪标准
  7月6日黄河防总发出通知,是年防汛任务改为:保证陕县站1933年同样洪水(水位299米)的情况下,两岸大堤不发生溃决。并附印了当陕县站洪水位达到299米、流量达到19000立方米每秒时,花园口、石头庄、高村、艾山、泺口、利津等水文站的相应水位及流量。
  菏泽地委要求黄河防汛做到“有备无患”
  7月11日菏泽地委贯彻平原省委对黄河防汛工作的指示:必须保证陕县站1933年同样水位时,即贯台以上出水2米,坝头以上出水1.5米,坝头以下出水1米时,两岸大堤不发生溃决。要求沿黄各级党委、政府执行“只准水不来,不准我不防”的有备无患的方针,达到“有限保证,无限责任”的要求。
  豫、平、鲁三省黄河春修工程全部结束
  7月20日豫、平、鲁三省黄河春修工程全部结束。施工中全河推行 “自愿结合、包工包做、按方给资”的政策,发动了 “抗美援朝爱国主义劳动竞赛”,修堤质量和效率又有提高。郓城县土工日平均运土4.31立方米,郓城县平均运土4.67立方米,梁山县平均运土4.85立方米,平原省总平均运土4.30立方米。
  黄委会首次整编历年黄河水文资料
  9月黄委会在水利部、电力部、燃料工业部的领导帮助下,组织70余人的技术队伍,第一次对1919年以来的黄河水文资料进行整编,并刊印发行。在整编过程中,菏泽修防处积极提供了所存黄河水文资料。
  毛泽东视察黄河
  10月29~31日中共中央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在公安部部长罗瑞卿、铁道部部长滕代远、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黄敬、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等陪同下,乘火车出京,先在济南察看了黄河,又在徐州察看了黄河故道。10月29日下午,抵达河南兰封车站。300,视察了兰封县(今兰考)1855年黄河铜瓦厢决口改道处东坝头和开封柳园口。31日晨,毛泽东乘专列由开封开往郑州及黄河北岸视察,行前嘱咐河南省和黄委会的领导人:“你们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
  菏泽修防处划归山东河务局
  11月14-21日山东、平原河务局奉山东、平原省人民政府关于执行撤销平原省建制移交工作方案的指示,在平原省河务局办理交接工作。参加交接工作的有平原河务局局长张方、山东河务局副局长王国华,黄委会派财务处处长赵建华监交。根据新的行政区划,将荷泽修防处及其所属菏泽、鄄城、郓城、梁山4个修防段及梁山石料厂划归山东河务局管辖。与此同时,原东明修防段从菏泽修防处析出,划入河南河务局郑州修防处。
  平原河务局航运一大队改属菏泽修防处
  12月平原河务局航运一大队划归山东河务局菏泽修防处领导,并改称 “山东河务局菏泽石料航运大队”。
  马同轩任菏泽修防处副主任
  12月马同轩任菏泽修防处副主任;1954年1月调离。

知识出处

菏泽黄河大事记

《菏泽黄河大事记》

出版者: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菏泽黄河大事记》是《菏泽市黄河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记述菏泽黄河治理开发过程中的大事、要事和新事,努力向人们勾勒一幅简明、生动、真实的治黄画卷。本书采用“记”、“图”和“录”三种志书体裁,以记为主,辅以照片,欲收图文并茂之功,并附录1855〜1945年菏泽黄河大事。为方便排版和印刷,所收照片均集中于书前,每幅照片都配有精练准确的文字说明。本书编纂以编年体为主,全部条目均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同时辅以本末体,即对持续时间较短的同一事件的始末,都写在同一条内;对于持续时间过长的事件,则按其不同阶段进行分条记述。日期不详的,记于月未;月份不详的,记于年末。为方便检索,个别变动频繁的人事任免条目没有完全按时间编排,集中收录在同一条目中。从便于阅读和检索着眼,在每条大事之前都冠一简明标题。为保持所录事件的准确、完整和简要,原则上只记述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事件梗概及结果。本书从国民党政府堵复花园口、欲使下游黄河回归故道的1946年写起,下限断至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统一规定的2005年,共收录与荷泽黄河有关的大事约1600余条。由于菏泽黄河早在解放战争之初就基本上属于解放区的版图,所以这段历史实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治黄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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