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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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83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12
页码: 639-650
摘要: 清末民初时期,定陶县没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有商务会负责管理全县工商业和集贸市场。凡开业摆摊者均由商务会批准同意,否则不准开业。1941年9月,定陶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马集成立,各区公所配有工商助理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管理工作。
关键词: 定陶县工商局 机构沿革

内容

清末民初时期,定陶县没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主要有商务会负责管理全县工商业和集贸市场。凡开业摆摊者均由商务会批准同意,否则不准开业。
  1941年9月,定陶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马集成立,各区公所配有工商助理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管理工作。
  1943年10月,定陶抗日县政府设立工商贸易局,局内分设市场组、税务组、银行组、商店组,并组建了武装缉私队,负责缉查或禁止敌占区的私货进入解放区。
  1943年12月,定陶抗日县政府贸易局改为定陶抗日县政府工商管理局,设行政股、会计股、信用股;同时,设立黄店、陈集、孟海、力本屯、城关中心交易所。中心交易所负责驻地集市和附近集市的管理工作。
  1945年初,工商工作由城西发展到城东,城关中心交易所建立。姑庵、冉堌交易所开始开展工作,姑庵交易所和冉堌交易所隶属黄店中心交易所。至此,全县设立五处中心交易所。各个中心交易所配备正式干部一人。每所雇用帮集工1~5人。
  当时工商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统一货币,推行北海、鲁西等抗日钞票;抵抗日货,对敌开展经济斗争;开展信贷,扶持民族工业、手工业,以及军烈属、困难户;开展税收,支援抗战和政权建设等。定陶县工商机构的建立,为抗日筹措资金、稳定市场物价、开展生产自救、扶持生产发展,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是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定陶县政府由城东迁入县城,工商管理局也随着县政府从黄店区牛楼村迁入城内。
  1946年,工商管理局随着民主县政府撤离县城,又迁驻到黄店区牛楼村。此时,全县有城关、黄店、孟海、陈集、冉固、马集、力本屯、张湾、乔楼9个交易所,分别隶属五处中心交易所。
  1947年10月,县政府在黄店区牛楼村组建了民政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 同时撤销工商局,并入财经委员会。
  1948年10月,定陶解放后,银行、税务分别独立建制,民政委员会和财经委员会撤销,又恢复工商管理局,杨绍荣任局长。
  1949年1月,定陶县政府又由黄店区牛楼村迁入县城,工商管理局也随着迁回城内。
  1949年12月,县工商管理局撤销,建立县工商科。各区市场贸易工作由城关、黄店、陈集、力本屯四个中心交易所管理。当时每所最少5人,最多7人, 全县共有24人,业务由工商科指导,行政归区政府领导。
  1952年,4个中心交易所撤销,全县9个区成立3处县人民政府交易所。即:城关、仿山、力本屯设立第一市场交易所(驻地城区);陈集、孟海、杜堂设立第二交易所(驻地陈集);黄店、冉固、丰庄设立第三交易所(驻地黄店)。每所2~3人。当时的主要任务:(1)协助税务所收取工商所得税;(2)组织和管理集市贸易;(3)在粮食行、棉花行、土布行收取交易费;(4)查处市场的投机违法行为。
  1956年5月,撤销了全县市场交易管理所。同时,各区随即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负责市场管理事宜。
  是月,工商科撤销,并入商业局。商业局设1~2人负责指导全县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57年6月,成立县市场管理办公室,属县服务局代管。随后全县7区1镇成立市场交易管理所(简称市管所)。县市场管理办公室与各所均配备1人, 负责市场管理工作,全县共有工商管理人员13人。11月,划归商业局代管,1958年,又划归县计委代管。1958年10月,撤乡镇,建11处人民公社,同时,建11处市场交易管理所,分别是:东风(城关)、群英(保宁)、红旗(邓集)、火箭(陈集)、万福(马楼)、超英(黄店)、卫星(马集)、新村(张湾)、东方红(冉堌)、红星(南王店)人民公社市管所。
  1958年11月,定陶县撤销,张湾、邓集、保宁三处公社划归菏泽县,同时三处市管所也划归菏泽县,其余八处公社的市管所划归成武县。
  1962年1月1日,正式恢复定陶县,同时恢复十一处公社的市管所,县市场管理办公室仍设在县商业局,属县商业局代管。
  1963年7月,东壬店人民公社成立,东王店市管所随之成立。是月,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设立“定陶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简称县市管会),下属的城关、邓集、保宁、陈集、万福、黄店、冉古、南王店、马集、张湾、杜堂、东王店等十二处市管所,改为市场物价管理所(以下亦简称市管所)。
  1967年7月,由县市管会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工商局),十二处市管所同时改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
  1968年5月,县工商局与县财政局、税务局合并,建立“定陶县财经革命委员会”。同时十二处工商所与税务所合并为十二处“工商税务管理所”。
  1969年,学习河南省灵宝县经验,财经委与县银行合并,建立“定陶县财政金融管理站”。年底又与银行分开,重新恢复财经革委。
  1971年5月,正式成立“山东省定陶县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亦简称工商局),局机关设一个办公室。同时,基层所与税务所分开。设有城关、张湾、邓集、保宁、陈集、万福、黄店、冉堌、杜堂、马集、南王店、东王店十二处工商所。工商所属于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受县工商局和当地人民公社的双重领导。
  1977年5月,县工商局又改为定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979年1月,全县增设力本屯、游集、半堤、姑庵、王双楼、田集六处人民公社。本着一社一所的原则,分别在上述六处公社增设了六处工商行政管理所。
  1983年8月,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
  1984年1月,一千王乡建立后,该乡没设工商所,工商管理工作由张湾工商所代管。4月,县工商局进行了机构改革,局内部机构由原来一个办公室,改设为四个股,即:人事秘书股、市场管理股、企业管理股、经济合同股。另有一个挂靠协会(定陶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8年2月,县工商系统实行干部聘任制。局机关股室又重新调整,设立了政工股、秘书股、财务股三个行政股和市场管理股、企业登记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股、经济合同股、商标广告股五个业务职能股。
  1989年4月,县级工商局业务职能机构又调整为:市场管理股、企业登记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商标广告股、经济检查股、政工股、秘书股、财会股、统计股共10个股,并规定了业务职能机构的职责范围。
  1990年4月,设立定陶县工商局经济检查所(股级事业单位),编制15人,设所长1人,副所长1人。5月,定陶县消费者协会成立。制定了协会章程,选举了会长1人,理事3人,秘书长1人,张庆才任会长,王文献任秘书长。副县长李松亭任名誉会长。顾问:赵志福(原人大副主任)、李振兴(原人大副主任)、钟友彰(政协副主席)。10月,成立案件审批把关小组。11月,原城关工商所分设为城关工商所和工商局直属工商所。县工商局设有机构21个,下辖18处基层工商所,1个直属所,1个经济检查所。
  1991年,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政工股、秘书股、合同股、财务股、企业股、市场股、个体股、商广股、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机关实有人员49人, 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7人。
  1992年7月21日,定陶县工商局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了首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1993年12月,全县机构体制改革,县物价局撤销。人员、职能归入工商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6人,纪检组长1人,工会主席1人,10名局党组成员。同时,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准,县工商局内设5个行政股室,即:办公室、企业个体登记管理股、合同商标广告管理股、物价管理股、会计审计股。4个事业单位,即:经济检査所、物价检查所、信息服务中心、农本调查室。2个群团组织: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下辖18个基层工商所。
  1994年,设定陶县工商局市场管理监察大队,并增设县范蠡商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上两个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是年,原城关工商所分设为城关一工商所(简称城关一所)和城关二工商所(城关二所)。全局共有机构29个,其中内设机构7个,基层工商所19个,直属所1个,挂靠单位2个。
  1995年,县工商局机关设为6个股室:办公室、法纪股、会计股、企业登记管理股、合同商标管理股、市场管理股。以上股室中1~3人的配股长1人,4~5人的配一正一副,6人以上的配一正二副。7月,设立个体经济管理股(行政编制)、定陶县车辆管理所(事业编制)。8月,成立民营企业协会,县长任名誉会长,局长任会长,私营局局长任协会秘书长。12月,对县工商系统内19处基层工商所的名称做统一规范。其名称为:定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所。1996年5月,城关一所又改称为西城所,城关二所改称为东城所。是年6月,设立定陶县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副科级单位),定编3人。1997年3月,设立市场管理股、法纪股(行政股)。
  1999年1月,县局对机关科室进行调整,设办公室、政工股、会计股、企业登记管理股、个体检查股、个体注册股、市场管理股、商广合同股、法纪股、市场检查大队、车管所、经济检查所,共12个股室、所、队。消费者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2个挂靠单位。
  2001年1月,设立范蠡商城管理办公室。12月,直属所并入西城所。至此, 全系统有19处基层所。
  2002年5月,以经济区域划分基层所。原西城所、东城所、东王店所、范蠡商城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定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工商所(副科级);原姑庵工商所并入黄店工商所(副科级);原保宁、杜堂工商所并入陈集工商所(副科级);原半堤工商所并入孟海工商所(副科级);原王双楼、田集工商所并入冉堌工商所;原力本屯工商所并入马集工商所;原邓集工商所改为仿山工商所;南王店所和张湾所设置不变。至此全县共9处工商所。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法制科、监察室、市场合同科、商标广告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8个股级科室和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2个社会团体,另设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2个副科级直属局。
  2004年4月,为了完善消费申诉举报体系,全县建立了“12315”无缝隙监管申诉网络。是年,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消费者协会投诉站联合办公。
  2005年11月,根据省、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小局大所”改革。基层工商所机构设置和两个协会组织不变,将原来8个科室2个直属局调整为办公室、财务装备科、人事政工科、法制科、监察室5个股级科室,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市场监管局3个副科级直属局,原市场合同科、商标广告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合并为市场监管局。机关科室由原来的12个减少为10个。
  民国初-2005年定陶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沿革图
  图15-20图15-21
  1944-1949年定陶县工商贸易局行政机构设置图1963-1967年定陶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图
  图15-22
  1967-1968年定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
  图15-231968-1971年定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
  图15-24
  1984-1994年定陶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
  图15-251990年12月定陶县工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
  图15-26
  1993年12月定陶县工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
  图15-271995年12月定陶县工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
  图15-28
  1998年12月定陶县工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
  图15-292002年6月定陶县工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
  图15-30
  2005年12月定陶县工商局行政机构设置图
  图15-31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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