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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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826
颗粒名称: 第七章 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17
页码: 584-600
摘要: 鄄城县位于菏泽市北部,东连郓城县,西部和北部与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接壤。南北长37公里,东西宽32公里,面积1032平方公里,人口78万。鄄城素来有“古鄄”之称,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境内名胜古迹众多,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拥有全国17家之一、山东省唯一的国家级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
关键词: 鄄城县工商局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鄄城县位于菏泽市北部,东连郓城县,西部和北部与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接壤。南北长37公里,东西宽32公里,面积1032平方公里,人口78万。鄄城素来有“古鄄”之称,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境内名胜古迹众多,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拥有全国17家之一、山东省唯一的国家级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
  1940年,鄄城建立抗日政权后,境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多次变迁,随着形势的发展,工商机构逐步健全,职能进一步强化。至2005年,鄄城县工商局以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承担着维护境内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节机构沿革
  一、建国前机构
  1940年,鄄城建立抗日政权,同年2月成立鄄郓联合工商行政管理局。1941年,成立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址在左营(至到1942年鄄北、鄄西2个事务所、5个交易所。行政股负责市场管理,清查日货,开出入境凭证;税务股负责收税;信用股负责兑换货币。2个事务所和5个交易所分别管理10处集市,同时执行收税任务。鄄北事务所管辖左营、箕山、陈良、旧城、许堂、苏楼集,鄄西事务所管辖董口、葛庄、周桥、临濮集。
  1943年1月,随着形势的发展,鄄城又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址在旧城,1944年底迁往箕山。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仍设行政股、税收股、信用股,下设箕山、临濮2个事务所,(1946年9月信用股分出扩大为银行)。当时主要是按大集设交易所。临濮事务所管临濮、富春、董口、北王召、江苏坝集。箕山事务所管箕山、左营、陈良等集,其它集市交易所直接由县工商局管辖,全县集市基本上都被管理起来。
  1948年秋,临泽县有舜城、彭楼、什集、白集、麻寨、郑营、鲁王仓、军集等8个集划归鄄城县。同年秋后,临泽县阎什口、引马、红船3个集市又划归鄄城县。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对敌开展经济斗争,封锁敌人经济,抵制敌货,控制粮食、棉花外流,兑换货币,发放贷款扶持解放区发展生产,保证军需民用的供应;管理农村集市,打击和取缔黑商及非法商人的走私贩私活动;打击集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行为;征收税款和交易费。
  1949年2月,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分为郵城县工商科和鄄城县税务局,工商科下设交易所。工商科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市场,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担负国营商业的行政领导,维护国家对粮、棉、油统购政策的执行。
  二、建国后机构
  1950年8月,各区设工商助理员。1956年,鄄城县工商科扩建为鄄城县商业局,主要任务是担负对国营商业的领导和市场管理。局内设商政股,具体负责市场管理工作,下设10处交易所。1958年起至1963年,交易所划归供销社。
  1963年3月,鄄城建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副县长兼任,设办公室具体办理日常业务,下设10个市场管理所。1970年4月,物价管理职能分出。1971年2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建立鄄城县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革委)工商行政管理局,10处公社设工商行政管理所。管理体制为县工商局受县革委和上级工商局双重领导,以县革委领导为主。各基层工商所是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受县工商局和公社革委会双重领导,以县局领导为主。
  1979年,鄄城县又增设8处人民公社,根据行政区域增设了8处工商行政管理所。1980年11月,工商局成立了“一室三组”(办公室、政工组、市管组、企业组)。1984年7月,经鄄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工商局机构改革,设立人秘股、市管股、企业股、合同股。基层设立了城关、什集、凤凰、箕山、陈良、左营、大堰、旧城、葛庄、董口、临濮、梁屯、富春、郑营、彭楼、红船、闫什口、引马18处公社工商行政管理所。8月,成立鄄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受县政府领导,工商局指导,下设18处基层分会。平时由鄄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1983年3月,建立鄄城县经济合同仲载委员会。
  1991年8月15日,县工商局设9个股(人秘股、市场管理股、经济合同股、企业管理股、财务股、商标广告股、档案股、统计股、个体经济管理股)。1996年12月5日,成立鄄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和鄄城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1997年6月,成立鄄城县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编制15人,为副科级单位。1998年12月,国务院规定省以下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2002年5月,根据省工商局机构改革意见,经菏泽市工商局批准,鄄城县工商局工商所撤销16个,保留、设立鄄城镇、旧城、箕山、什集、红船、董口、舜王城等7个副科级工商所;郑营、闫什、凤凰、大堰、车辆管理所等5个股级工商所。新设立鄄城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鄄城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机关设8个科室和2个协会,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法制科、市场合同科、商标广告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监察室,鄄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鄄城县消费者协会。
  1941-2005年工商机构及领导人更迭一览表
  表15-10续表续表
  第二节工商所设置
  至2005年底,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设11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副科级建制所7个,正股级所4个。
  城区工商所:位于鄄四路中段路西,副科级设置,有干部职工80人,辖区面积70平方公里,辖区内有农贸市场3处,工业品市场1处,个体工商户1100余户,私营企业近60家。
  舜王城工商所:位于彭楼镇中心,副科级设置,有干部职工16人,3处集贸市场,1处全省唯一的中药材市场,辖区面积50.08平方公里,有42家集体企业,6户个体私营企业,320户个体户。
  旧城工商所:位于旧城镇南段,副科级设置,有干部职工29人,辖区面积136平方公里,总人口9.5万人,有4处集贸市场,个体户348户,私营企业16家。
  吉山工商所:位于吉山镇,副科级设置,有干部职工28人,辖区面积100平方公里,139个自然村,有农贸市场3处,个体工商户467户,民营企业33家。董口工商所:位于董口镇政府西济董公路路北,副科级设置,有干部职工21名,辖区面积143平方公里,93个自然村,人口数量5.8万人,5处集贸市场,20家集体企业,28户个体企业,406户个体工商户。
  什集工商所:是由原来的什集、富春、梁屯三个工商所合并成立的一个副科级中心所,有干部职工23人,管辖什集、富春两个乡镇、辖区面积83.2平方公里,105个自然村,人口数量6.2万人,有4处集贸市场,22户国有集体企业、35户私营企业、462户个体工商户。
  红船工商所:座落在红船镇政府驻地南150米处,副科级设置,有干部职工20人,95个自然村,辖区人口6.5万人,辖区内有红船、引马两个农村集贸市场,各类企业38家,个体工商户248户。
  郑营工商所:位于郑营乡东端鄄巨公路西侧,股级设置,有干部职工13人,辖区面积75平方公里,有农贸市场2处,个体工商户341户,私营企业37家。
  闫什工商所:座落在闫什镇政府西北,鄄巨公路南侧,股级设置,有干部职工16人,辖区面积55.6平方公里,47个自然村,人口数量5.1万人,辖区有闫什、军集、三道街、沈口四个农村集贸市场,全镇现有私营企业17户,个体工商户185户。
  凤凰工商所:位于凤凰村南路东,股级设置,人员编制7人,有干部职工13人,辖区面积35平方公里,53个自然村,人口数量3.9万人,现有农贸市场1处,个体户100余户,私营企业近20家。
  大埝工商所:位于鄄城县北部的大埝乡政府驻地东邻,股级设置,有干部职工10人,辖区面积44平方公里,42个自然村,人口数量3.2万人,现有农贸市场2处,个体工商户150户,各类企业17家。
  第三节工作概要
  建国初期,工商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指示精神,对全县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对粮、油、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管理工商业,加强税收,整顿市场。截至1956年底,全县基本上有80%以上的私营商业走上了公私合营的合作化道路。
  1957-1962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任务主要是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保护合法经营、活跃城乡市场、指导工商联工作,帮助解决工商业经营上的问题,做好利润分配,教育管理工商业和小商贩,审批工商业户开业、歇业、迁移、经营、清产核资、资金调整。
  1963年3月,建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管理市场,维护国家统购、派购任务的完成,打击投机倒把,审批工商业户并颁发营业执照,管理物价。
  1965年,鄄城县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全县10个公社都同时成立了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至1970年工商管理一切工作都由“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负责。
  1971年4月,成立“鄄城县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县所有集日改为同一天集,并且是10天1个集,对上市的物资从严管理。1973年改为10天2个集。
  1978年,实行了改革开放搞活政策,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也步人了新的发展时期,鄄城工商局开始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提髙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执法水平,履行好各项管理职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展地方经济,活跃商品流通,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1980年11月起,主要任务由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维护国家统购政策发展到“七管一打一制止”:即市场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经济管理、合同管理、商标注册管理、广告管理、工业品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制止商品流通领域中的不正之风。
  2002年5月起,工商职责和任务实行了从监督管理型向服务发展型的重大转变。
  2004年5月,县工商局总投资258.6万元,新建郑营、凤凰、彭楼、董口、吉山、旧城工商所,(除旧城工商所是平房外,其它均为两层楼房),主体楼房面积3203平方米;改造大埝、闫什、什集、城区、红船五个工商所,2005年10月相继竣工投入使用。新建和改建的工商所还全部设立了小伙房、小图书室、
  图15-14新建后的工商局办公楼
  小浴室、小菜园等五小工程,并对院内实行硬化、亮化、绿化,配备车辆、微机等设备,完善各种档案,设立“一厅两队”,配备报帐员、通信报道员、法制员,基层设施和所容所貌焕然一新。
  2005年,县工商局总投资515.8万元的双面五层综合服务楼正式启用,建筑面积3712平方米。辅助平房12间,229.35平方米。地下室一层,办公区占地面积9.54亩,共6361.56平方米。同年7月29日,鄄城县工商局在新落成的综合服务楼前举行隆重典礼,为新成立的四个服务中心揭牌,工商局正式从建设路西端迁往新址。
  一、市场建设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鄄城县的集市贸易得到发展,同时还恢复了许多传统的庙会。特别是1989年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应运而生,鄄南金堤人发皮毛市场、什集废钢丝绳市场、舜城中药材市场、郑营轴承市场、董口大豆市场等。县城也相继建设了9处蔬菜批发零售市场、建材市场、旧农机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还专门在鄄三路建设了集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大型综合贸易市场一陈王商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国营、集体商业凭借自身优势也发展很快,崇兴商场、人民商场、人和超市、家和超市等一批国营和集体商场也相继建成营业,方便了群众,活跃了经济。
  随着开放搞活政策不断健全,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市场,城乡集市有了较快发展,集市成交也日趋活跃,特别是党对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副产品交易也促进了集市的活跃和发展,1985年,全县共有集市29处,106个集日。
  1992年,鄄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把发展和建设城乡集贸市场作为发展第三产业的关键环节来抓,全县的城乡集贸市场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
  1993-1998年,为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快创建“文明”、“五好”集贸市场的步伐,同时,根据全县市场存在的问题,加大了打假治劣力度,对专营物资、农资、化肥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对书报刊、杂志、文化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先后查处了假劣化肥1200多吨,变质食品3000多公斤、病死肉2000多公斤,饮料900多箱,劣质奶粉400多袋、假酒20000多箱。
  2003年初,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建设诚信市场。对集贸市场按照“五制一化”和属地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市场交易、竞争行为中的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查处。4-5月,全国抗击“非典”的关键时期,县工商局组建了抗“非典”工商巡查队,立案查处不法药商囤积居奇、哄抬药价案件3起,两家药品经销公司受到警示。2004年,各工商所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和商户普遍建立了索证索票监管档案,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进货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和《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对经营业户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伪造资质证书、掺杂使假等9种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加大了对饮食服务业的监管力度。
  二、企业登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较快,街头、巷尾到处可见售货摊点,并有一些流动商户往来于城乡之间,大大活跃了市场。
  1984年,以城市为重点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强调开放搞活,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与此同时全国开展了统一换发营业执照工作,鄄城共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2259户,其中全民515户,集体1731户,联营13户,按企业类型分,企业法人500户,营业单位1759户。7月,完成了对国营、集体、个体工商业的普查,换发了全国统一营业执照。
  1985年,重点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年检工作,建立了工商企业档案。1986年,克服过去对工商企业只注重登记发照,监督管理工作不够的问题,建立企业登记档案2565卷,较好地掌握了各类企业的发展情况。1987年,新设立企业1210家,企业总数达到3775户,全部进行了登记建档。
  1990年,以清理整顿公司为中心,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全县共组织大检查3次,检査2500余户,吊销营业执照20户,限期变更25户,取缔无照经营100余户。1993年,进一步简化登记注册手续,开展了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办实体工作。1998年,贯彻全国工商系统粮食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会同粮食部门对收储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2001年,认真落实政务服务承诺制度,服务与管理相结合,最大限度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办理开业、变更和注册登记,做到随申请、随受理、随审批核准、随发照。2002年4月23日,境内启用新版营业执照。2004年,创新企业登记管理方式,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和“一审核准”制,同时发挥企业登记注册职能作用,支持企业争创免检企业,重合同守信企业,争创著名商标,组建企业集团促进企业做大做强。2005年,按照全省第二次创新企业登记管理方式现场会的要求,全面下放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权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统一登记程序,统一登记标准,统一登记要求,促进登记注册的规范化。三、合同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鄄城工商局开始恢复对经济合同管理。1983年3月,鄄城县工商局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1984年7月,鄄城县工商局设立合同股,以支持生产、促进流通,协调关系,确保合同的严肃履行。
  1985年,县工商局以开办经济合同讲座、举办学习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经济合同管理法规,多次组织了以《经济合同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专门编写合同法培训教材,举办培训班20多期,培训企业人员800余人。
  1994年,县工商局合同股在合同鉴证工作中发现鄄城县某粮食企业与东北一个单位签订的一份大豆合同是个无效合同,积极协助该粮食企业及时中止履行,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
  2001年,县工商局加强对涉农合同的监管,帮扶“订单农业”发展,坚持涉农服务与监管并举,通过实施合同帮扶,规范指导签约行为,对经销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订单合同欺诈等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使全县订单农业走上了规范、健康、良性发展的轨道,呈现出农民增收、涉农企业增效、地方财政增长的多赢局面,促进了全县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商标管理
  1989年,利用商标战略发展鄄城经济,县工商部门逐步建立了稳定的商标管理体系,组织全县各大企业都建立了商标组织,立足职能开展商标管理服务工作,查处各类假冒商标案件,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1999年,县工商局坚持发展与规范相结合,以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为重点,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发展壮大。鄄城县陈王酒业继续保持了注册商标全县领先,“陈王”、“曹圣”、“魏皇醉”等30多个注册商标产品销往国外,“陈王” 酒、“外来妹”洗衣粉等享誉全国。2000年,全县共有注册商标122件。
  2001年10月,鄄城县工商局积极引导实施“商标战略”开拓市场,及时帮助指导陈王酒业、鄄城味精厂、鄄城农机厂、左营乡绿豆丸厂等办理商标注册,形成特产优势,品牌优势,扩大特色产品在省内、国内市场占有率,“陈王酒”打入了欧洲市场,“左营”牌牛肉绿豆丸畅销伊斯兰国家,培植了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2002年,县工商局利用商标战略,把名牌兴企、品牌富民放在了首位,在全县企业中积极开展争创省级著名商标活动,通过宣传,组织筛选,全县推荐4家企业商标上报,“华格尔”、“赛布罗”等3件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五、广告管理
  起初的广告登记管理仅限于户外广告,没有规范的登记程序。随着广告业的发展,广告登记的范围逐渐扩大,手续也日渐规范。1982年,国务院颁布《广告管理暂行条例》,境内规定对广告经营进行登记管理,广告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1989年4月,鄄城县工商局成立商标广告股。
  1994年,鄄城县在加强广告管理的同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同年在基层工商所开展了对户外广告的专项管理。
  1999年,鄄城工商局办理户外、印刷品广告登记52份,对13家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广告资格检查、年检并换发了新的《广告经营许可证》。2000年,县工商局商广科多次组织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检查,依法取缔医疗虚假宣传、没收过期和“三无”药品、劣质奶粉和非法广告印刷品。2002年,对全县广告经营单位进行经营资格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张贴广告60起,没收非法印刷品广告3万张,清理乱贴乱画200条次,并办理户外广告登记28份,审核广告经营单位5家,清理不规范店堂广告43条。2003年,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纠正不规范广告11条,取缔了4家非法经营的个体性病医疗诊所。2004年,集中开展对户外、店堂广告进行登记管理。2005年,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重点广告媒体的监控,强化对虚假广告的查处,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实行广告监测、监听制度;坚持不定期抽查,加大广告案件査处力度。,
  六、公平交易执法
  1988年1月,鄄城县工商局建立经济监督检查所。1991-1998年,全县共查处投机倒把及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300多起,案值9200多万元,罚没款370多万元。1993年8月,旧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旧城黄河渡口查处走私韩国“大宇”牌轿车6辆,处罚18万元。
  自1999年起,鄄城工商局着手开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个别企业在推销商品时,以回收商品包装物兑付酬金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了査处,对某医疗单位的药品回扣行为进行了查处,对某垄断企业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
  2005年5月,机构改革时改为公平交易局。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以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打击传销,保护正当经营,査处经济领域中的各种违法案件。
  七、法制建设
  1996年4月,鄄城县工商局设立法制股,负责本系统内部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教育,办理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指导本局及其所属单位的法制工作。
  自2004年4月起,县工商局实行案件回访制。由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法制科负责人组建回访小组,不定期向被行政处罚当事人调查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和行业作风情况,征求其意见和建议,为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凡回访中发现办案人员未按法定程序和规定时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第一次对责任人给予警告,第二次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调离执法岗位。回访时发现执法人员存在行业不正之风现象的,依照廉政规定从严处理。
  2005年9月,实行了案件主办人制度。在查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案件主办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定性、处罚和执行时,拥有首席建议权和相应决定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案件查处工作,对案件质量负首要责任的办案人员即是案件主办人。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案件主办负责制。立案时,由本局分管局长或办案机构指定一名案件主办人和若干名案件协办人员组成办案组,以法定职权和程序查办案件,案件主办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负责。
  为提高工商队伍素质,县局每年都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每年年初都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实行“一日一题”、一月一法、一季一考” 制度,共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12次,培训系统内干部职工3100余人次;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3次。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
  鄄城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成立之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直由经检所负责。2002年6月,鄄城县工商局成立了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同时成立了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挂靠在消保科。
  1990年6月,成立鄄城县消费者协会,并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和投诉,基层乡镇设19处分会。各级消费者组织立足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0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多万元,接待来信来访9000多人次,撒发宣传材料10万份,支持消费者起诉35起,解决消费者重大纠纷300起,评选出消费者满意单位150家。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鄄城县消费者协会每年的3月15日,都与其他单位联合隆重举办大型纪念活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05年,全县各工商所相继建立了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配备专职或兼职联络员。消费者保护机构围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这项中心工作,大力宣传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消费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能力,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经营案件400多起。
  九、纪检监察
  1988年,全县工商系统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各工商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和举报监督箱,公开工商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手续、时限、结果,公开了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收费标准以及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事项。为强化外部监督,县局聘请了10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和企业界代表作为行风监督员。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垂直管理以后,县局设立了监察室,配备专职监察干部2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鄄城县工商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对本系统所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内部文件规定和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的监督、检查、奖惩、责任追究、纠正活动。2001年后,每年都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在八个方面检查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如法制观念淡薄,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方法简单生硬,违反财政纪律,吃拿卡要,利用公款请客送礼,作风散漫等。
  2003年,县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包括着装、禁酒令、工作制度、值班制度、会议学习、培训考试、政令畅通、《营业执照》管理、规费收缴、执法办案、公路“三乱”、行风建设、票据管理等,制定了处罚标准和责任追究办法。
  2005年,围绕省局提出的“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将职责层层分解,细化了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追究方式,突出了增强基层工商所、业务科局责任压力和对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追究特点。十、基层建设
  2004年,根据省、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和改造步伐》指示精神,县工商局把工商所建设和改造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统筹安排,多方筹资”,加快了基层工商所建设和改造步伐。5月,基层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工作全面展开,县工商局层层成立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鄄城县工商局总投资258.6万元,新建郑营、凤凰、彭楼、董口、箕山、旧城工商所,主体楼房面积3203平方米;改造大埝、闫什、什集、城区、红船五个工商所,2005年10月相继竣工投入使用。全部设立了小伙房、小图书室、小浴室、小菜园等五小工程,并对院内实行硬化、亮化、绿化,配备车辆、微机等设备,完善各种档案,设立“一厅两队”,配备报帐员、通讯报道员、法制员。
  十一、信息化建设
  1995年9月,鄄城县工商局购买了第一台浪潮386微机,主要为局机关提供文件打印,开始为机关业务提供微机化管理和服务。
  2005年5月,成立“鄄城县工商局信息中心”,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和维护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处理及应用系统,为政府提供政务信息服务,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发行企业、个体IC卡和发展红盾信息网网员。该年,县局各科室全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同时为基层工商所也普遍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充分运用信息网络资源,促进工商监管服务职能到位,信息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7月,县工商局设置了视频会议室,可以收听收看省、市工商局视频会议。
  十二、招商引资
  2004年,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明确任务,明确奖惩。县局专门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工商所所长挂帅,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招商引资专门队伍,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实行常年性、专业化招商,形成了全局上下关心、支持和参与招商引资的强大合力。并把县委县政府分给的65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层层量化分解到25个科、室、所,要求各单位必须完成。对完不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年终考核时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对全县招商引资企业跟踪服务,全力支持,放宽政策办证办照。同年4月,局长马步双亲赴广东招商,通过山东省工商局和菏泽市工商局牵线搭桥,与广州、深圳、东莞、花都等市工商局进行了磋商,建立了四个招商引资联系点,先后在深圳、广州举行了两次招商说明会。分别与广东鹤山市合盛包装公司、台商花都家具公司等9家企业的老板进行了座谈,发放招商材料95份,签订投资意向2项。5月,局长马步双又赴浙江、杭州、温州、台州、胶南等地参观考察,进行招商。11月,工商局专门组成招商引资工作组赴广东、深圳进行招商,由副局长陈宪勤带队,与广州、深圳企业界进行对接磋商,宣传鄄城县情,介绍鄄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通过协商,与“广州市前沿化工有限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签约合同项目金额达1.2亿元。
  2004年全县工商系统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
  表15-16单位:万元
  2005年,鄄城工商局将1500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同时广泛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利用各种关系开展招商引资。要求各单位必须完成,对完不成招商引资任务的科(室)、所,年终考核时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对招商有功人员除政府给予的奖励金以外,工商部门再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并视情况给予嘉奖或记功,在年终评先时,作为一个优先考虑的重要条件。在抓好赴外地招商引资的同时,抓好省内招商引资工作。根据资源优势,筛选出一批优势项目,工商部门通过与省内有影响的企业或拥有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联系,按照优势互补、市场运作、互利双赢的原则,由县长、分管县长带队,工商局积极帮助企业与东部企业对接,先后在潍坊成功举办了招商引资说明会。2005年全县工商系统招商引资进展情况统计表
  表15-17单位:万元
  十三、精神文明建设
  局党组坚持以人为本,从基础工作抓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着力整顿和锻造队伍作风,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在抓好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狠抓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同时,以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省局“五项禁令”为重点,深入贯彻执行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和行政乱作为、不作为责任追究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
  为加强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行了“一日一题、一月一法、一季一考”的学法制度,推行了人人记工作日志,每月进行一次述职,大家集中进行评议的“记、述、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出勤不出力、干好干孬一个样的问题,实现了由 “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
  坚持开展“执法能手竞赛”、“服务标兵竞赛”、争创“十佳工商人员”、“十大青年市场卫士”、“十大职业道德标兵”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对涌现岀的先进典型和模范工作者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激励了大家的工作热情。
  为更好地促进行风建设,先后聘请10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作为行风监督员,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积极争取对工商工作的理解、支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和呼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力地促进了行业作风的根本转变。县局还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设立了廉政文化室, 廉政清风廊。
  2002年7月,县局制定了“联系百家企业,结对千家商户”的“红盾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并专门成立了“个体私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与帮扶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会议制度,全县工商系统先后与113家企业、1047户个体工商户实行了结对帮扶,签订了帮扶协议。先后走访企业2300多人次,帮助办理各类事项500多个,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300多件。多次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鄄城工商局先后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支持鄄城经济发展先进单位”、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全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关心国防建设先进单位”等二十余项荣誉。
  2002-2005年,全系统先后开展全员军事训练6次,开展全系统大规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8次,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技能、文秘写作、计算机操作、文明礼仪等集中培训16次,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新闻发布会、3・15晚会等大型活动22次,制定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55项。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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