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作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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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82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工作概要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0
页码: 564-583
摘要: 建国后,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历经转折反复,不断前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充满生机活力。1987年底,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总计11686户,从业人员15691人。1992年,单县经济迈上了跨越式发展的道路,各种经济成分蓬勃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所占比重明显上升,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财政增收的增长源。
关键词: 单县工商局 工作概要

内容

单县地处苏、鲁、豫、皖四省八县交界,工商业的发展,源远流长。早在商周时期就有集市贸易。据《周易•系辞下》记载:“列鏖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集市的表现形式多为庙会、集日、物资交流大会。春秋战国时期,已是商贾云集,百业并举,成为黄河流域的主要商业区。设立均官,置交易丞管理商业贸易,市场启闭定时,商品交易守法。到了唐宋时代,打破了以前的固定“市井”交易法,取消了“击鼓开市,击缸闭市”的时间规定,设立“商税院”,实行工商行政与税政合一。至明、清时期,城乡工商业有了很大发展,四关四隅都有集市贸易,城南黄岗、城西郭村、城东终兴、城东北曹马都形成了单县农副产品交换的集市贸易中心。据民国版《单县志》记载, 清末民初,全县有甲等集市6处,乙等集市7处,丙等集市6处,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的农副产品贸易网。
  建国后,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历经转折反复,不断前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充满生机活力。1987年底,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发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总计11686户,从业人员15691人。
  1992年,单县经济迈上了跨越式发展的道路,各种经济成分蓬勃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所占比重明显上升,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财政增收的增长源。1998年,实行垂直管理后,坚持“两个离不开”和“三个不变”的原则,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单县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截止2005年底,全县注册企业1330户,注册资金5959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293户,集体企业728户,股份合作企业27户,公司265户,其它类型企业17户。全县个体工商户达到9749户,从业人员23826人,注册资金8911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77户,从业人员230人,注册资金255万元;制造业1686户,从业人员4597人,注册资金3054万元;建筑业19户,从业人员95人,注册资金2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6011户,从业人员13642人,注册资金4889万元;住宿和餐饮业883户,从业人员2539人,注册资金319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2户,从业人员145人,注册资金56万元;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946户,从业人员2530人,注册资金254万元。私营企业660户,投资人数2342人,从业人员11105人,注册资金55110万元。注册资金百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161户,千万元以上的13户。其中,制造业317户,从业人员9777人,注册资金31740万元;批发零售业156户,从业人员1540人,注册资金6442万元;农、林、牧、渔业31户,从业人员366人,注册资金1680万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0户,从业人员540人,注册资金1451万元。
  一、市场管理和建设
  清末,工商行政管理由只负责征税转向保护经营,取缔非法活动,振兴经济的职能。民国二年(1912年),单县商业界召开大会,重新组织建立中华民国单县商务会,管理商业及集市贸易。民国三十二年二月,单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工商管理局。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统一货币,推行冀钞和冀南流通券;抵制日货,对敌开展经济斗争;开展信贷,扶持民族工商业、小手工业以及军烈属、困难户;开展税收,支援战争和政权建设。1949年11月,全县9处事务所改建为5处市场交易所。1950年11月,单城十月(农历)古会恢复。1953年10月,县政府决定全县由原来的36处集市,增加为48处集市。1956年10月,全县7处交易管理所撤消,各集镇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1957年7月,各集镇市场管理委员会改称为市场交易管理所。1958年9月,全县关闭27处集市,保留21处集市;11月,大批集市被关闭,单城十月(农历)古会中断。1959年8月,单县人民委员会下达了《关于加强牲畜市场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管理。1961年11月,由于纠正了“五风”,工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单城十月(农历)古会随之恢复。1962年,全县集市恢复为37处。1965年11月,关闭粮食、棉花、油料、土布和土纱市场。1966年9月8日到10日,在江苏省丰县召开了有山东的单县、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安徽的砀山县,江苏省的沛县、铜山县、丰县等三省八县的市管会负责人联席会议,会议研究分析了投机倒把分子活动的特点,制定了对粮、棉、油、牲畜、物资的具体管理措施和对个体商贩的管理意见。
  文化大革命期间,单县城市市场贸易受到很大冲击,城区关闭农副产品市场,收缴个体户营业执照。1978年,开放城区农副产品市场,对全城区农贸市场内商业网点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对全城区市场上出售的农副产品开始征收市场管理费。同年,十月古会重新恢复。从1979年起,又先后恢复旧集市,开辟新集市。1980年7月,将城关农贸市场由向阳路迁往北关大队,占地220亩。后因市场日趋活跃,上市商品、人员增加,北关原有场地难以容纳,又于1983年10月购置北关大队零星荒地24亩,扩建了农贸市场,北关农贸市场占地面积达到240余亩。另外,高韦庄镇购置土地7.8亩,也扩建了农贸市场,同时还增添了市场配套设施,拓宽了街道。1983年、1984两年城关共建服务棚、台800米,投资10.72万元。1985年,城关镇租用南店子大队土地60亩(租期15年),建设肉类、蔬菜市场一处,并将原向阳路肉类蔬菜市场并入该市场。1986年,在城关镇南郊市场建玻璃钢瓦棚2000平方米,集资建市场售货房65间,售货台300米。同年11月,又在西郊建设建材、皮毛、旧货市场一处,占地面积33.5亩,使市场场地狭窄、人员拥挤、交通堵塞的紧张状况有所缓和。1987年底,全县市场已恢复到51处。1988年,新建设了西郊塑料、旧货、皮毛市场和薛杨楼皮毛市场,搬迁了小隅首服装市场,整顿了单城镇的市场秩序。1989-1991年,单县有集贸市场59处,其中专业市场2处,批发市场2处。1992年,湖西市场改造,增加设施,完善功能,投资15万元,建售货亭82间,面积1920平方米,共有经营摊位230个,商品品种2000余种。1994年共有市场61处,其中消费市场59,生产资料市场2处。1995-1998年,投资90万元对湖西市场进行二期工程改造,新建木板房80间,硬化地面1000平方米;新建了“湖西批发市场”,硬化地面2500平方米,建房39间;投资230万元新建南环西郊蔬菜批发市场,占地30亩。截至1998年底,全县共有市场58处,其中工业品专业批发市场3处,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3处。1999-2000年,共有各类市场63处,其中专业批发市场11处,综合市场5处。2005年,投资1000万元建设单县徐寨镇农贸市场,建筑面积320000平方米,占地60000平方米。2005年,单县十月物资交流大会由单县县委、县政府主办,改名为“单县十月文化物资交流大会”,此届物交会共有来自河南、安徽、河北、浙江等20个省市的客商入会经营,安排固定摊位670个,大会交易日期10天,日均客流量7万人次,成交额达2000万元。
  二、企业登记
  单县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始于唐代,到清宣统二年(1909年),县公署设建设科负责全县工商企业管理,对商业和手工业经营户进行登记、注册,并对登记企业加征营业拍照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单县县政府建立商务会,对县内之工商企业进行登记,并核发营业证。全县共登记酒商29户,酒池123座;烟商20户,年销售烟丝10万余斤;盐商23户。后来随着外地京广杂货、商品的不断涌入,本地土特产品的陆续外销,单县商业逐步繁荣。城内较大的坐商发展为200余户。至民国十五至十六年(1926-1927年),连年兵戎战乱,天逢大旱,人民贫困,商业凋敝。县城内坐商,外地商人占总人数的60%,资本多少不一,有独资经营的,也有合股经营的,垄断着单县的商业市场,控制着商品价格。此外单县较大字号的商户也自行印制了很多钱票进入商品交换流通领域。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后,日军侵占单城,城内商号几乎全部关闭停业,后继续营业者仅剩64户。1943年春,单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单城东北成立“协裕隆”商店,担负起金乡、丰县、单县等县边沿村镇的商品购销业务。同年冬,又在城南黄岗集成立“庆丰商店”,担负砀山、虞城、曹县、单西南等地边沿村镇的商品购销业务。在经营上,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劳力与武力结合”、“战斗力与生产力结合”的方式,成为发展人民商业的开端。1945年9月,单城被国民党军占据,很多工商业户关门停业,刚刚开始繁荣的工商业又冷落下来。到1948年7月,城内较大的商号仅剩48户。1948年7月,单城解放。单县、单虞两县工商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一些关闭的工商业户又陆续开业,市场商品逐渐增多,物价日益稳定。到1949年,城内较大的商号又增至120余户。
  建国后,县政府鼓励私人办工业,开商店。1950年,对全县工商企业第一次进行登记发证。全县共登记个体商业1164户,从业人员1450人,资金7.03万元;手工业256户,从业人员461人,资金1.14万元。1951年,对全县工商业户换发营业证书。全县共登记工商业户3099户,其中,饮食业906户,服务业153户,修理业38户,手工业1997户,交通运输业5户。1953年,对全县工商业户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建立了进、销、存的报告制度。1954年2月,对私营企业重新进行登记发证。是年,全县工商业发展到5194户,从业人员发展到7845人,资金数额扩大到540.17万元。从行业上看,手工业发展到2523户,从业人员4128人,资金数额29.16万元;坐商361户,从业人员530人,资金数额13.32万元;摊商1266户,从业人员1736人,资金数额6.25万元;饮食业249户,从业人员870人,资金数额1.45万元;服务业386户,从业人员525人,资金数额3.1万元;行商53户,从业人员56人,资金数额0.88万元。1954年7月,把粮食、棉花、食油、烟酒业等,改为经销和代销的国家资本主义零售商业。1955年初,单县开始了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试点,城关先从棉布业搞起,农村先从黄岗搞起。截至1955年底,城关棉布、百货、染料、烟、酒等5个行业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有66户,从业人员共71人,资金额225万元,占私商1119户的5.8%,占纯私商901户的7.2%。在农村,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有1134户,从业人员1751人,资本总额417万元。1956年初,单县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迅速形成高潮。5月,又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核资后的资金总额比上年普查数略有增加。1956年底,全县私营商业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有2530人。1957年,着重进行了整顿、巩固、提高,改善经营管理,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基本完成。1963年,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建立,企业登记管理工作随之恢复。从6月1日起,不分国营、地方国营、公司合营、合作社营、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及所属工厂、门市部、分销点、采购站等,无证照一律不许经营。对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以及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一律进行登记发证。1964年,单县工商局对工商企业换发和颁发了新的营业证。
  文化大革命时期,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撤销。1966-1969年主要取缔无证商贩,在此期间城关被取缔工商业户有500余户。1970-1976年,全县有工商业户950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商企业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1980年,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建,首先对工商企业进行普查,对企业的经济性质、生产布局、生产能力、资金产值、原料来源、产、供、销等进行全面的调査登记。在调查的基础上,按登记事项,经过核实,颁发营业执照。1981年,对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开展了全面普查登记。凡属应登记范围的单位或个人,不论有无营业执照,一律进行登记,经核准后,颁发新的营业执照。1982年7月,对工商企业有关筹集、开业、歇业、合并、转业的登记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983年,全县统一换发营业执照。截至1987年底,全县登记发证的工商户2031户,从业人员53514人。其中,国营341户,从业人员10182人;集体1166户,从业人员33159人。1988年,县工商局发布了《关于做好企业法人登记发照工作程序的通知》《关于支持企业深化改革,搞活单县经济的试行意见》。1989年,在重新登记中,严把企业登记关,对报送的表格、证件认真进行审查,不清楚的及时调查了解,对材料、证件不全的一律不批,对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的进行了清理。1999年,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县工商局吊销了未参加年检的1000户企业及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2000年,吊销450户未参加年检的企业及营业单位的营业执照。2001年,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准入秩序。依法查处企业虚设住所和法定代表人,虚假投资,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行为,清理含有不良文化影响的企业名称。2002年6月,县工商局企业股和个体私营管理股合并为企业注册局。2003年,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在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登记注册窗口,开设了企业登记网站。2004年,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的综合监管转变,以“经济户口”为依托,加强属地监管和服务。同年,县工商局推行“一审核准制”,并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开始试行,创新了审批制度,提高了审批效率。2005年,继续推广完善了“一审一核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企业登记管理日趋高效规范。截止2005年底,全县注册企业1330户,注册资金59599万元,其中国有293户,集体728户,股份合作企业27户,公司265户,其它类型企业17户。
  三、个体私营经济
  清末,单县个体工商业日渐兴盛。山西、陕西、江苏淮庆县等地的商人与当地的地主豪绅联合在县城开办商店、药店、酒店,并建馆立会,长期经营。清宣统二年(1909年),全县共有酒坊29户,酒池123座;烟店24户,全年销烟丝10万余斤;盐商23户,合办名曰“永和”。后来随着外地京广杂货和药品的输入,城内拥有较大资本的坐商就达150多户。单县境内商业较繁荣的集镇有黄岗、郭村、终兴、曹马等。当时农村商业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集市交易多是摆摊设点和货郎挑为主,坐商很少。城镇开设的坐商店铺多是地主兼营。通过单县的商人组织了行商队伍,输入的商品主要有布匹、茶叶、煤油、纸张、药品、海产品、食糖、自行车、缝纫机等。烟叶每年输出10万余斤,火硝仅天津一地每年外销7.8万斤。当时单县的小手工业以缫丝、织帛、做鞋、制帽、染布、香店等行业为主,多数是前店后坊,自产自销,没有工厂和机器,完全体现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特点。到民国年间,单县的个体商业又有了很大发展。1937年,全县商业已发展到225户,资金(以银元计算)139420元,每年的销售额855800元。为了加强工商业的管理,政府建立了商会,在行业中还建立了行会,各行会的负责人以抽取交易佣金为活动经费来管理行业事务。当时全县建立了粮行、杂货行、皮行、京货行、油行、饼行、干果行、牙行(牲口)、土布行、棉行。清末民国时期,单县商品经济有所发展,是历史上比较兴旺的时期。直到1945年,城内工商业户规模较大的只有34家,小手工业者也不过百余户。到1948年解放前夕,单县工商业户只有151户,从业人员仅剩550人,资金89670元,而且经营的产品货源不足,业务萧条。
  建国后,全县的个体工商业得到较快发展。1950年,全县工商业户达1264户,从业人员2450人,资金11490元。1951年,全县个体工商户达2076户。1955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个体工商业又有很大发展,达到了空前繁荣兴旺的地步。年底,城区共有个体工商业户1119户,从业人员1579人,资本10.73万元。农村个体工商业户1895户,从业人员2458人,资本额4.67万元。1961年,全县个体零售工商业者组成合作店组。1966年,全县个体工商户21户,饮食摊贩5户,杂货摊15户,肉食摊7户,蔬菜摊13户,瓜果摊9户,从业人员不到百人。1980年,单县工商管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制定了发展规划,当年就有1400户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从1982年至1987年,单县个体经济有了很大发展。截至1987年底,单县个体工商业发展到11686户,从业人员15691人。其中,城镇7617户,从业人员10190人,营业额4680万元。个体工商业中的合作经营组织发展到400户,从业人员达2000余人。仅1988年一年就换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560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820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1750户,从业人员18560人,私营合伙企业450家,从业人员5000人。1994年,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新举措。1994年底,个体工商户已达18916户,从业人员47445人;私营企业已达到120户,从业人员1998人,办理机动车辆临时营业执照891个。1997年,县委、县政府建立了调度个体私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工商局牵头,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2001年,制定了《关于加大服务力度,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2003年,开展了对民营企业的“红盾帮扶”活动,先后与10家私营企业签署了帮扶协议。2004年,组织20家民营企业参加省民营企业人才招聘会。截至2005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达到9749户,从业人员23826人,注册资金8911万元;私营企业660户,投资人数2342人,从业人员11105人,注册资金55110万元。
  四、商标管理
  1984年以前,单县工商局未设专职商标管理人员,没有正常开展商标管理工作。1984年8月,设立“商标合同股”,商标管理工作逐渐开展起来,对全县所有商标进行了清理登记。从1978年10月至1984年8月底,经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初审,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注册的商标共有14种。
  1991年前,商标注册实行核转制度,全县通过单县工商局核转注册的商标共82件。1994年,单县共有注册商标140件。1997年,单县共有注册商标176件。1999年,注册商标数量达到207件。2000年后,随着商标法规的普及,人们商标意识的提高,商标注册数量迅猛增长,截至2005年,单县共有注册商标近300件,涉及食品、饮料、白酒、木材加工、农副产品、餐饮、服务等十几个行业。作为单县的传统名吃“单县羊肉汤”,共有“三义春”、“三盛和”、“双义和” 注册商标3件。
  1989-2004年,单县工商局共举办商标法律法规培训班6期,培训企业商标管理人员34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帮助35家企业建立了商标使用及管理档案。登记注册商标印制单位15家,定期对商标印制单位的承接档案进行检查,共查处违法印制商标案件6起。在鼓励单县企业申报注册商标的同时,单县工商局积极帮助单县企业申报驰名著名商标。1992年,组织单县水泵厂的“鲁波”、单县棉花加工厂的“单州”商标参加全国驰名商标评选。2003年,山东省百寿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百寿坊”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实现了单县省著名商标零的突破。2004年,山东四君子集团有限公司的 “四君子”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1987年,单县工商局重点整治了白酒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共查处制假窝点7处,没收散装白酒8000斤。1988年,立案查处了制售假酒一案,没收假酒3000斤,侵权瓶盖2000个。1989年,立案查处了制售假酒一案,没收假冒莱河老窖商标标识9000套。1991年,查获假冒“湖西陈曲”商标标识3000套,假冒“单父特曲”酒盒320个。1992年,捣毁制售假冒白酒窝点2处,查获假冒“半月台”酒盒200个。1994年,在商标侵权专项整治中,共查处假冒白酒2800瓶,假冒香烟1000余条,侵权糖果纸200斤,假冒商品案值近40万元。1996年,查处了制售假冒农药一案,没收假冒农药3000瓶,侵权商标标识3180张。1997年,查处了糖果商标侵权案件2起,没收糖果纸40公斤,查处白酒商标侵权案件4起,没收侵权白酒120件,侵权商标标识3000套。1998年,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件,罚没款3万元。1999年,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件,罚没款3.5万元。2000年,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件,罚没款4万元。2001年,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9件,罚没款4.5万元。2002年,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1件,罚没款项4万元。2003年,单县工商局开展了打击假冒“雕牌”洗衣粉、“王守义十三香”、“伊利”、“蒙牛”饮料等多次专项治理,共立案查处侵权案件13起,没收侵权商品130件(箱)。2004年,查处了销售假冒摩托车案,没收假冒商标标识8件套,罚款25000元。立案査处了单县某公司销售侵犯山东兰陵美酒有限公司“陈香”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没收侵权白酒45箱,罚款共计3000元。2005年,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7件。
  五、合同管理
  解放前,在土地买卖、借贷抵押、遗产继承、雇工、卖身等交往中,有中人证明、书写契约、文书、字据等形式的合同。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推行合同制。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建立健全完善了法制。1984年4月,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和经济合同管理股。自1985年起,每半年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大的检查。到1986年,28个基层工商所全部刻制了合同签证章,普遍开展合同签证工作。1984-1987年底,全县共鉴证各种经济合同346份,合同金额4213.6万元,其中购销合同234份,合同金额2018万元,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5份合同,金额1099.7万元,财产租赁合同14份,合同金额125.2万元,其他合同53份,合同金额970.7万元。1988年11月,历时20多天对全县11个业务主管部门的178个企业单位的合同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合同126722份,金额31480万元,发现无效合同2份,并及时按有关规定作了处理,合同履约率(按份数)达94%,按金额达99.4%。1989年,检查各种经济合同2461份,合同金额10800万元。1990年,检查合同89664份,金额49334万元,其中工矿产品购销合同4740份,金额9313万元,农副产品购销合同61625份,金额4049万元,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4份,金额542万元,借款合同14107份,金额9983万元,保险合同9265份,金额25429万元,其他合同3份,金额28万元。1991年,检查合同40195份,合同金额25114万元。1992年,共检查各类合同42578份,合同金额29452万元,其中工矿产品购销合同5878份,合同金额10263万元。1993年,共检查各类合同46548份,合同金额29515万元。1994年,共检查各类合同35475份,合同金额20012万元。1995年,共检查各类合同14256份,合同金额24875万元。1996年,全年共深入269家企业,检查经济合同1914份,金额6897万元,查处欺诈合同4份,总金额17.5万元。1997年,检查278家企业,检查经济合同2184份,合同金额5784万元,查处欺诈合同5份,合同金额26万元。1998年,检查企业298家,检査经济合同2451份,合同金额6572万元,查处欺诈合同8份,合同金额183.6万元。1999年,检查企业351家,检查经济合同2972份,合同金额8574万元。2000年,检查各类合同3660份,金额达14100万元,处理合同纠纷2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2001年,检查企业130家,检查经济合同2483份,合同金额7540万元。2002年,深入企业52家,检查企业合同1576份,纠正违规合同110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18万元。2003年,检查经济合同1285份,合同金额5781万元。2004年,共检査合同456份,其中建筑工程合同30份,农副产品加工合同40份,借款合同31份,共计检查金额13963万元。2005年,共检查合同465份,其中工业品买卖合同236份,建筑工程合同71份,农副产品加工合同62份,借款合同37份,保险合同59份。对合同欺诈行为进行了有效的预防。
  1985年起,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活动。1987年,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建立健全了全县经济合同管理网,成立全县经济合同领导小组,配备合同管理员108名,县局建立了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1992年,积极帮助企业做好经济合同管理的基础建设。2001年,县局从各工商所选拔1名合同专管员,每年进行两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2002年,单县共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9家,其中市级9家,省级10家。2003年,单县工商局深入开展“订单帮扶农业”工作。共规范涉农合同文本1100余份。是年,单县共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9家,其中市级9家,省级10家。2004年,共规范涉农合同文本1300余份,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2家,其中市级12家,省级10家。2005年,共规范涉农合同文本1500多份。至年底,全县共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0家,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3家。
  1987-2001年评选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情况统计表
  表15-8单位:家
  1988-2003年合同鉴证情况统计表
  表15-9单位:份、万元
  六、广告管理
  单县广告管理工作始于1984年。从1984年8月-1988年10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审查文字广告332份,其中广播广告300份,电台广告2份,报纸广告20份,邮寄广告10份。1988年,在县城建立两条“广告一条街”,一个广告群,监制墙壁广告100平方米,路牌广告16块,还在城区制作了5个广告专栏,共查处虚假广告案3起。
  1990年,单县共有广告经营单位4户,分别是单县人民广播电台、单县广告装潢公司、单县广告装潢书画工艺服务部、单县印刷厂。
  1991年,建立户外广告登记台帐,当年审查户外广告33条次。
  1992年,办理户外广告登记51份,审查户外广告65条。
  1993年,办理户外广告登记72份,审查户外广告131条。
  1994年,单县工商局在单城镇主要街道设立户外广告张贴栏6处,共清理城区内乱张贴广告2000余份。
  1995年,办理户外广告登记143份,审查户外广告269条。
  1996年,办理户外广告登记175份,审査户外广告328条。
  1997年,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中,共清理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20条次。
  1998年,清理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312条。
  1999年,办理户外广告登记251份,审查户外广告542条,清理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153条。
  2000年起,单县工商局加大对单县电视台发布的电视广告的监管力度, 定期审査电视台广告播岀节目单表。
  2001年,查处违法广告4起。
  2002年,查处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案8起,清理违法设置户外广告124条。
  2003年,办理户外广告登记286份,审查户外广告347条。
  2004年,对全县范围内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普查,督促4家广告经营企业,16家广告个体经营户建立广告承接登记台帐,实行广告承接的专人审查。每年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参加全国及省市的广告作品大赛。
  2005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药品、保健食品、医疗三类广告。同年,全省实现户外广告网络统一登记。共审查户外广告发布申请700余份,核准发布户外广告620条,其中墙体广告430条,车体广告80条。查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23条,拆除户外广告14条次。共监测各类电视广告1200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40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立案查处了电视违法广告63起,责令改正100余条次。七、经济监督检查
  1986年,查处投机违法违章案件889起,投机倒把案件24起,罚款16030元。查获霉变香烟1983条,变质啤酒2974瓶,变质汽水、桔子水19280瓶,变质罐头2321瓶,变质糖果1951斤,冒牌白酒1221瓶,冒牌啤酒2774瓶,冒牌香烟500条,冒牌卡那霉素500盒,变质糕点899斤,变质奶粉101斤,假冒商标82000张,无厂址、厂名标签6100张,糖果包装纸4吨,假化肥36吨,封建迷信用品2493件等,总货值50余万元。
  1987年,经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除坚持各工商所一月一检查外,全系统还组织了12次大检查。全年共处结投机倒把案件34起,罚没款4.44万元。
  1988年,共举行大规模经济监督检查8次,受理各种违法案件75起,立案75起,结案64起,移交检察院8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起,千元以上的53起,罚没款15万元。
  1989年,共查处各种违法案件72起,其中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0多起,查扣物资折款100万元,罚款40万元。
  1990年,立案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60起,结案156起,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件35起,罚没款50万元。
  1991年,强化商标印制和使用管理,大规模经济检查7次,查处各种违法违章案4000起,查获假白酒5063斤,假冒香烟408条,假麦乳精1300瓶,假冒红葡萄酒100余瓶,假味精800袋,假冒菏泽彩云牌线圈10万个,假化妆品3万袋,假冒商标标识2万张,变质啤酒2974瓶,桔汁饮料2500余瓶,劣质糕点、糖果、奶制品1000余斤,劣质电线3万米,劣质电器130台,封建迷信品2500件,假冒磁带1600盒,挖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10个。
  1992年,处结各种经济违法案件50起,罚没款10万元。
  1993年,经济检查工作重点从打击倒卖重要生产资料、紧俏耐用消费品为主,转向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查处走私贩私、利用经济合同或虚假广告骗买骗卖和其它不公平竞争行为,全年大规模经济检查8次以上,处结各种经济违法案件75件。
  1994年,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骗消费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县范围内的经济大检查10次,查获假冒白酒2800余瓶,假劣香烟1000余条,假劣农药4000余瓶,假冒糖果纸200斤,假化肥40吨,磷肥30吨,劣质食品500余斤,劣质饮料700瓶,劣质柴油50吨,劣质电线2000米,假冒伪劣商品折款约40万元。
  1995年,开展以打假、打私、打骗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大规模的经济检査10次,查处经济违法案件50起,罚没款10万元。
  1996年,全年开展经济检查15次,查处经济违法案件71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案值47万元。
  1997年,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坑骗消费者的违法犯罪行为,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3处,查获假农药1200余瓶,假化肥50吨,劣质食品1000斤。
  1998年,县工商局成立了公平交易检査领导小组,共査处不正当竞争案件6起。
  2000年,以打私、打骗、打假为重点,共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56起,端掉制假窝点5个。
  2001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53起,其它案件27起,总案值400余万元。
  2002年,开展专项检査,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94户,饮料厂家12个,销售摊点527个,铲除了单城东关、西关、孔集等饮料制假售假窝点5个。
  2003年,对全县饮料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饮料生产厂家5户,批发商7户,零售摊点20处。
  2004年,共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0起,其中不正当竞争案30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0起,端掉制假窝点2个,罚没款80万元。
  2005年,共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87起,其中不正当竞争案39起,假冒伪劣案20起,端掉制假窝点6个,罚没款80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
  八、12315维权网络建设
  2000年5月,单县工商局开通了12315申诉举报电话,并将电话设置在经济检查所(现公平交易局)。6月,县局12315申诉举报电话正式开通。2001年5月,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同年,全县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起,案件总值16.7万元,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8起,调解成功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万元。2002年,全县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8起,案件总值20.8万元,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18起,调解成功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7万元。2003年底,消保科与消协分开办公,消保科不再指导消协工作。2004年,22个基层工商所相继成立了12315申诉举报站,均与工商所消协分会合并办公。10月,县局将荷泽市工商局统一印制的12315申诉举报蓝色标志牌发放到300多个食品农资销售点。全年,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4起,案件总值25.7万元,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26起,调解成功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万元。
  2005年,单县全面改革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属地管辖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工商所辖区管理责任制,将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初步实现了商品质量监管无盲区覆盖。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78人,出动执法车辆70余车次,检查经营户409户,共查获涉嫌侵权及劣质过期奶制品饮料559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8起,案件总值20.5万元,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38起,调解成功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积极开展12315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工程。截至2005年底,在全县大型商业企业、主要商业街区、重点市场设立了8个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在社区、农村乡镇、学校等建立123个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基本实现了12315申诉举报网络无盲区覆盖,进一步健全了全县的申诉举报网络。
  九、行风建设
  1987年,县局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全系统干部、职工转变了作风,增强了自身素质。1987年拒收礼金156人(次),表彰表扬10人。1989年,实行了“四个公开”:即办照的条件手续公开,各种收费标准公开,处罚违章、违法案件的权限公开,工商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公开。并聘请37位乡镇纪检员担任工商所的兼职监督员,在全县设立了30个廉洁奉公依法管理意见箱。制作政务公开栏38个,出专栏83期,印刷政务公开材料3000份。全系统拒吃请210次,拒收礼品66宗,拒收酒55瓶,烟38条,月饼215斤,折合人民币13460元,拒贿现金11850元。1990年1月,经单县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工商局设立监察室,配副局级兼职主任一名,专职监察干部一名。1990年4月,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在全系统建立了30个廉政专栏,30个廉洁奉公、依法管理意见箱,聘请了内外部监督员100名。出现了单位和个人在办案中拒贿5500元的好人好事。给予4人和2个所通报批评,给予5人党纪政纪处分。
  1991年8月,进一步完善监督网络,建立了工商廉政档案。1992年1月,从乱检查,乱罚款,滥发奖金、补贴等方面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行为规范,对顶风而上,我行我素,拒不执行规定者,给予党政纪处分。1993年9月,开展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体人员的行为。1994年2月,单县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反腐倡廉的十项措施》。同年3月,对全系统进行了作风纪律整顿,在全系统形成了廉洁奉公为荣,不廉洁奉公为耻的良好风气。设立政务专栏41个,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权利交叉、岗位转换等措施,堵塞漏洞,促进了队伍的廉政建设。1995年3月,制定了《关于违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洁守则〉的具体处罚暂行规定》。1996年1月,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保持清正廉洁的通知》,严格执行中纪委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两个规定,一个处理办法”。1997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査,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走访困难个体、私营业户,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安排好他们的生活。1998年,搞好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作风整顿,积极迎接行风万人评活动。1999年8月,加强全县工商系统的行风建设,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2000年,对全县36个工商所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査佩带执法证,收费中有无徇私舞弊不法行为,严查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无弄虚作假等行为,共査处违纪案件6起,处理干部职工4人,严肃了工作纪律。2001年,査处违法违纪案件2起,处理了违纪人员2名。2002年8月,在全县工商系统开展以“廉政高效、优质服务”为中心内容的行政效能监察。2003年6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五项禁令的实施意见》。7月,县局召开了全县工商系统“端正思想、纠风反腐”教育整顿动员大会,在全县系统深入开展“端正思想、纠风反腐”集中教育整顿活动。8月,县局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效能监察的目标、方式、方法、要求及考核标准,局长与直属局、科、所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效能监察责任书》,从基层所轮流抽调2名同志,配备专门车辆,摄像机,对全县22个工商所进行明查暗访。2003年,共接信访举报17起,处理违纪人员8人。在人大评议中,被评为唯一“人民信任单位”。2004年,聘请人大、
  政府、政协、企业代表等行风监督员120人,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4次。12月,在全县51个单位参加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单县工商局获得第一名。
  图15-13 2004年,外地市工商局到单县工商局参观学习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2005年,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单县工商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全系统开展效能监察,共受理举报6起,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人。7月,在全县开展的政协委员评议执法执纪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中,单县工商局获得第一名。12月,在全县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单县工商局获得第二名。
  十、法制建设
  1990年12月,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内部增设“法制股”。1991年,开展法制培训活动1期,培训股、所长49人。1992年,开展法制培训活动3期,培训人员75人次。1993年2月,为规范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制定了《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案程序规范》,使查办经济违法案件程序化、规范化,提高案件质量,减少复议诉讼案件。1994年2月,对《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案程序规范》进行了修订,主要明确了组织领导、办案机构以及立案标准。1995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50人次。1996年,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企业75家,举办座谈会5次。1997年5月,开始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法制工作“一票否决制”。在年度工作考核时,凡法制工作不合格或出现严重问题时,取消其评选先进和获得奖励的资格。1998年5月,在全县工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对在工商行政执法中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1999年10月,细化了办案程序。从案件管辖、处罚权限、处罚种类、处罚程序、执行、办案纪律、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规定。2001年7月,成立了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审批领导小组,对行政处罚案件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须给予较重处罚的,进行集体讨论决定。2002年6月,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股改名为 “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科”。8-12月,全县工商系统227人申领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2003年2月,开始实施法制人员轮训制度,在此期间,法制人员不仅全面学习工商法规,还参与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3月,制订了《单县工商局法制工作考核办法》,本办法从法制队伍建设、行政执法行为和普法宣传等三个方面对各直属局、科、所的法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推进了法制工作建设。2003年,实行了预警制度。对办案单位发现的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且属于首犯的一般违法行为,先对当事人进行预警,督促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004年,落实案件主办人资格确认办法,经过考核、考试,全县工商系统确认了206名案件主办人。2001-2005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983件,属于听证范围内的5558件,运用简易程序处罚的案件2224件。其中,行政复议6件,维持处罚决定2件,撤消处罚决定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3件;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2件,维持处罚决定1件,当事人撤诉1件;举行听证2件,维持了处罚决定。
  十一、信息化建设
  1999年11月,县局根据省局“金管工程”要求配备了服务器2台,计算机6台。2000年3月,单县工商局信息中心成立,隶属于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领导。同年,信息中心采用的是DDN网络连接。2001年6月,县局进行机构改革,新一届党组更加重视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信息化投资,共投资20万元,先后为各科所配置计算机41台。2002年底,县局进行了网络改造,由DDN改为光纤,大大提高了网络速度,也确保了省、市、县三级视频网络的畅通。2004年11月,根据省局要求县局配置了视频设备。12月,单县工商局信息中心单独建制。2005年7月,全县22个工商所由原来的拨号上网改换为宽带上网。8月与市局实现了三级联网,为四级联网奠定了基础,联网率达100%。10月,单县工商局根据省局《小局大所实施方案》和《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工作考核意见》的要求,对信息化建设采取资金倾斜的政策,投资7万元,为22个工商所配备打印机22台,使单县基层工商所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同月,为尽快应用省局开发的OA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收费软件,县局配置了服务器2台,投影机1台。11月,县局认真做好数据规范整理和录入的协调工作。规范整理录入数据,其中企业数据录入3700户,市场数据录入2个,合同数据录入数48个,广告数据录入50个,案件数据录入940个, 经济户口日常巡查7856户。
  十二、消费维权
  单县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9年,当年相继成立了各乡镇分会。
  1994年,在县城大中型企业中建立了22家消费监督委员会,在各乡镇建立30家村级消费者指导站。同年,在全县开展评选“消费者满意个体户”活动,共评出县级“消费者满意个体户”58户。1996年,受理投诉44起,成功调解38起,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4户,“诚信店”2户。3月15日,县消协在县电视台及地方报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印制10000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册,广为散发。组织全县131户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参与了3-15宣传活动,在单县湖西路中段白云大厦前广场,并邀请地方文艺界人士,歌舞助兴,成功举办了3・15宣传活动。1997年,共受理投诉63起,成功调解51起,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3户。1998年,受理消费者投诉71起,成功调解57起,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3户。1999年,受理消费者投诉82起,成功调解6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4户。
  2000年3月15日,在县城湖西路中段建设银行前广场,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设立投诉台、法规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台,组织30家企业,45辆宣传车辆,沿县城主要街道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散发宣传材料8000余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4起,成功调解68起,评选“诚信单位”3户。2001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0起,成功调解82起,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4户,“诚信店”2户。2002年,县消协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各乡镇集市日采取设立宣传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出动宣传车辆160台次,宣传人员600余人次,印发宣传材料16000余份。受理消费者投诉216起,调解113起,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3户。2003年,县消费者协会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开拓工作思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2起,成功调解16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2004年,县消协围绕“诚信•维权”年主题,开展3•15宣传活动,共组织36家企业,50部车辆沿单县县城开展宣传活动,印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手册5000余份,宣传材料10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05年3月15日,单县工商局、烟草专卖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县食品、家电、农资、电信等企业在建行广场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投诉台、产品质量检测台、名优新特产品展示台,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7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6件,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组织70余部彩车沿县城街道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同年,评选“消费者满意单位”43户,发布消费警示6次,共受理投诉868起,成功调解45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
  十三、协会建设
  1983年7月-1984年6月,全县成立基层协会29个,正副会长73人,理事138人,其中党员68人,团员16人,会员小组222个。1984年7月,单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正式成立,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个协章程和守则,选举产生了个协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个体户代表骆仰池为主任委员,张成林为秘书长,聘请县长周歧俊为名誉会长。当年开办图书室4处,会员之家39处,组织文艺宣传队5个,联合建立医疗门诊56个,托儿所81个。
  1987年5月,县个协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向全县个体劳动者发出“爱国、守法、诚实、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的倡议。1988年8月,县个协根据上级协会指示精神,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发放了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证8000余份。
  1989年,全县29个分会共成立会员小组174个,设立组长、副组长331人,基本形成了个协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同年组织家电维修培训40天,参训人员78人,组织餐饮、修配、理发技术培训2144人次。1990年,全县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3次,培训骨干264人,受教育会员达14800余人。1991年,县个协与保险公司配合,组织全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共4045人参加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年,学习山东省费县经验,建立了商品联购分销服务站3个。1992年,建立了16个法律咨询服务处,聘请律师5人。1993年,接受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律咨询643次。1994年,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4次,培训骨干280人,受教育会员达18550人次。1995年,新发展会员510人,组织餐饮培训班2次,培训会员310人。1996年,县个协在全县组织建立商品联购分销服务站达42个,全年购销总额400余万元。1997年,县个协在全县组织建立的商品联购分销服务站达55个,为会员进货金额达3285万元。1998年,邀请工商、司法、税务部门领导和律师讲课,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期,培训会员760人。1999年,聘请了单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福春为协会法律顾问,建立了协会律师服务部,印发律师服务卡6000余张。当年,对基层分会领导班子进行考察调整,18次下基层选拔精干人员,充实缺编分会。开展了“机构、人员、经费、交通通讯”四落实活动。
  2000年,组织召开了个协第三次代表大会。同年组织成立了私营企业协会,并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协会章程和守则,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2001年4月,开通了会员维权投诉服务电话,号码为:4692121,电话受理投诉360件,为会员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较好的维护了会员的合法权益。9月,根据形式变化和协会工作需要,召开了个协、私协常务理事会,对人员进行了调整。2002年,组织20家民营企业参加省民营企业人才招聘会。2003年,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出资1000元,支持“百寿坊”食品公司参加省民营企业产品博览会,与县注册局配合开展了对民营企业的“红盾帮扶”活动,先后与10家企业签署了帮扶协议。个协、私协成立了县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并以分会为依托成立投诉服务站,受理投诉47件,解答咨询146人次,收到表扬信函28件。2004年,组织各分会为会员开展优惠服务活动,发放会员证4600个。各工商所、各分会结合个私企业建档,基本建立了较规范的会员档案。7月,帮助会员申报了“三义和羊肉汤”和“全味赵四羊肉汤”2个注册商标。12月,根据省市协会的指示精神,将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合并为个私协会,基层分会由35个合并为23个,名称统一为“单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配备专职秘书24人。共培训会员4500余人(次)。2005年,组织了个私会员定点优惠服务活动,全县共有定点单位21家,优惠比例在2%、10%、30%左右,最高达50%,为会员和企业都争得了利益。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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