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位于菏泽市北部,东邻梁山、嘉祥,西接鄄城,北有28公里的黄河岸线。南北最长44公里,东西最宽35.71公里,面积为1571.3平方公里。全县现辖11镇10个乡,1037个行政村。总人口108.84万人。
1939年,郓城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工商助理员。随着时代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不断完善,职能不断强化,人员不断充实。1978年,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全面恢复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县工商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步发展,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同步前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得到了全面的加强和发展。至2005年,郓城县工商局以服务于经济发展为中心,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己任,以内部体制改革为动力,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开创工商管理工作新局面,推进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到位,为促进郓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一节机构沿革
一、建国前机构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郓城工商部负责管理全县工商行业。清末,郓城县设课税大使,掌握商税、商政。
民国初年,郓城县成立劝业所,倡导发展工商行业。
民国时期,县政府二科掌握工商行政。
1939年9月,建立了郓城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九个区,在各区均设专职工商助理员。
1941-1944年8月,郓城抗日县政府先后由吴彬、张建负责工商行政管理。
1942年,抗日民主政府设立工商助理员,每区设一名工商助理员。
郓城县工商管理局建于1945年8月,局编制8~12人。8-12月,程勉任局长。
是年12月,郓城县工商局随郓城分置郓北、郓巨、郓城三县。
1946年1月,郓北县政府、郓巨县政府、郓城县政府分别设立郓北县、郓巨县、郓城县工商管理局。三个工商局的局长分别是陈汝玺、李林秋、赵新乾。同时,县以下设立工商中心事务所,大集镇设交易所。
郓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再建于1946年1月,局编制12-15人,下设行政、税务、信用三股。局址多有变化,1946年设于潘渡村。
郓巨县工商管理局建于1946年1月,局编制8~10人。下设行政、税务两股,局址随政府机关先后迁设于梁楼、郭垓、陈长等地,1946-1948年,先后有赵新乾、孙乾斋任局长。下辖城关、双桥、刘官屯、郭屯、丁长、大人六个事务所,担负九个区地工商事务,主要集镇设有交易所,隶属工商事务所领导。
郓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46年1月设立。1947年前没有固定的局址,1948年,先设于姚店村,后迁于枣行村。1946-1948年12月,先后有李林秋、阎庆端、张毅山任局长,1947年12月-1948年12月,刘廷相任副局长。下设3个事务所,分别设于辛兴屯、程屯、李集,担负八个行政区的工商事务,工商事务所下辖交易所。
1947年7月,郓城第二次解放,人民政府实行发展个体工商业的政策,至1949年,城镇共有工商业户69家。
1949年9月7日,郓巨、郓城、郓北三县合并为郓城县,成立郓城工商管理局。秋,原郓巨县和郓北县工商管理局随着三县的合并,自行撤消,重建郓城县工商管理局。工商局址随县政府机关同时搬迁于郓城县城盘沟村。万竹轩任局长。郓城县置有17个行政区,每区设1~2名工商助理员。各区均设工商行政事务所,各大集市设市场管理所。
二、建国后至建局前机构
1950年,郓城县工商局按照银行、税务、管理三项性质不同的业务范围,由一家分为三家,分别设立郓城县工商科、郓城县税务局、郓城县人民银行。自此之后,郓城县有了一个专一的工商管理机构。刘万寅任工商科科长,孙志全任副科长,工商科的主要职能是管理私营企业的开业、歇业及正常的贸易活动,维护贸易秩序、监督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搞好集市交易服务;调解国营企业与供销社之间、国营企业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参与对私营企业的改造。1953-1956年,下辖潘渡、水堡、武安、王兵马集、程屯、黄集六个中心交易管理所,各大集市设市场管理所。1955年1月,县政府颁发市场管理方案。12月,郓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全县5230家个体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月,开始对工商业、运输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4月,全县对私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工商科因其使命完成而撤消。六个中心交易管理所也同时撤消。原工商科工作人员全部并入商业部门八大公司。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下放到商业局商政股。曹继参任股长,下辖17处市场交易管理所。
1957年2月,郓城县物价管理委员会成立,主任先后由副县长高善亭、县长王玉修兼任。藏正亭任副主任。按当时行政区划设17处市场物价管理所。
1958年,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撤消,并入商业局,工商业务下放到商业局商政股。1956-1958年,曹继参任股长。1961-1962年6月,曾宪朝任股长。市场交易管理所划归县供销社商政科领导。基层市场物价管理所的集市收入由原来上交县财政改为上交县供销社。全县工商企业和集市管理的任务,按城市和农村分工,分别由商业局和县供销社负责。
1961年,县供销社重新从商业局中分出,工商业务仍归商业局商政股,基层市场交易管理所不再隶属于基层供销社,划归商业局商政股领导。
1963年6月,郓城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归市场管理委员会领导。主任由县长王玉修兼任,于启德任副主任,工作人员有4人。
1966年,17处市场物价管理所更名为工商行政管理所。是年,郓城县政府发出通知,取消古庙会。
1968年7月,财、税、管三家合为一家,成立财税金融领导小组。工商业务归其管理。王纪德任组长。郓城县物价管理委员会不复存在。随着财、税、管三家合一,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与基层税务所合并为税管所。
1969年6月,税管所分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所。
三、建局后机构
1970年10月,正式建立郓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昌学任局长,后孙云合、边广增、曾宪朝、李庆民、伊治安、王广超、蒋子福、胡海燕、程明远继任。郓城县工商局初建时,局机关编制为5人,高昌学任局长,孙云合、谢景和任副局长。下辖城关、玉皇庙、潘渡、侯集、李集、黄安、武安、郭屯、赵楼、丁长、杨庄集、程屯、黄堆集、陈坡、大人(1977年大人工商行政管理所迁往张营)、张集、黄集17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基层所编制30人。
1972年,郓城县工商局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又名专案组,人员都是从基层工商所抽调,平时六七人,由郓城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办公室设在金河路汽车站东100米处。
1974年,高昌学调离郓城县工商局。孙云合晋为局长,房守良晋升为副局长,谢景和调离工商局,黄汝勤调入工商局任副局长。
1975-1981年,孙云合任郓城县工商局局长。先后由房守良、黄汝勤、王瑞南、路永明、刘先法、马明溪任副局长。
1977年1月,撤消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在原址设立了城关检查站。同时,李集检查站成立。7月,赵楼、黄安、杨庄集三个检查站同时建立。赵楼检查站1980年撤消,城关、李集、黄安、杨庄集检查站于1982年撤消。因政府建设办公室,郓城县工商局办公室由政府院内搬迁于城关检查站。
1978年,全县进行注册商标清查整顿,王瑞南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副局长,房守良调离工商局。
同年,郓城县工商局办公室搬回政府院内。
1979年2月,随着全县改划为27处公社,郓城县工商局增设了八里庄、梳洗楼、刘口、郭庄、双桥、水堡、随官屯、唐庙、丁庙、常庄10个工商行政管理所。至此,基层工商所编制增加到80人。
1979年4月,路永明、刘先法调入郓城县工商局,分别任副局长,黄汝勤调离工商局。
1981年12月,马明溪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副局长,孙云合、路永明离休。
1982年,郓城县工商局得到加强,人员编制增加到15人。同时成立一室三股(局办公室、企业登记股、商标合同股、市场管理股)。4月,郓城县工商局设立财务股。刘先法任调研员。7月,郓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会址设在工商局。县劳协是全县个体劳动者的群众组织,在行政上受县政府的领导。调研员刘先法任会长,杨印伦任秘书长。个体私营企业代表王学民、樊兆汾任副会长。27处分会同时成立,每处分会有会长、副会长各1名,由个体户代表兼任,各级劳协组织由工商行政部门代管。11月,撤消郓城县工商局办公室,设立工商局人秘股。
1983年4月,王瑞南调离郓城县工商局。
1984年4月,郓城县工商局完成机构改革,成立新的领导班子。边广增、江庆兰调入工商局,分别任局长、副局长。蒋子福晋升为副局长,马明溪调离工商局。8月,侯高照调入工商局任副局长。11月,调整郓城县工商局中层班子和基层所班子。12月,边广增、江庆兰、蒋子福调离郓城县工商局。曾宪朝调入工商局任局长。1985年1月,牛庆臣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副局长。是月,郓城县工商局发出《关于禁止生产出售旧葬用品、封建迷信品和严禁欺行霸市的通知》。3月,郓城县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主任由局长曾宪朝兼任,副主任由商标合同股股长高兴军兼任。郓城县工商局部署精减市场服务员。4月,陈培恒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副局长。
1986年4月,曾宪朝任调研员。5月,李庆民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局长。侯高照、牛庆臣、陈培恒任副局长,曾宪朝任调研员。郓城县工商局设有6个股、所。即:人秘股、财务股、市场管理股、企业登记管理股、商标广告合同管理股、经济检查所。下辖28个工商所。郓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设在工商局。7月24日,经郓城县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高兴军、王留军、刘国庆、宋文彬任县王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洪杰任书记员。9月5日,成立郓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査所。年底局工作人员41人,全系统人员222人。
1987年,城关一所、二所改为工商局直属一、二所。增设郓城镇工商所。9月,陈乃勇任郓城县工商局纪检书记。12月,增编郓城县工商局工会委员会,李健英调入工商局任工会主任。年底,局工作人员44人,全系统人员236人。
1988年3月,李庆民调离郓城县工商局,伊治安调入工商局任局长。局工作人员48人,年底全系统人员283人。是年,开展清退帮集工工作,全县共清退帮集工323人。
1989年3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4月15日,设立了直属一所、直属二所、武安所3个经济合同仲裁庭。12月,陈登荣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调研员。年底,局工作人员52人,年底全系统人员323人。
1990年6月,郭继忠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副局长。侯高照、马桂富任工商局调研员。李健英调离工商局。11月,郓城县消费者协会成立。副县长孟庆明聘为名誉会长,侯高照任会长,杨印伦任秘书长,郓城县消协在工商局设有办
图15-4协管员袖章和公章
公室。郓城县工商局由政府院内迁入金河路164号新建办公楼办公。12月,郓城县工商局共设有10个股室。下辖29个工商所,郓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消费者协会设在工商局。伊治安任局长、郭继忠、牛庆臣、陈培恒任副局长,陈乃勇任纪检组长,刘先法、曾宪朝、陈登荣、侯高照、马桂富任调研员。局工作人员53人,年底全系统人员366人。
1991年,郓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秘书股、政工股、财务股、审计股、企业登记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商标广告管理股、市场管理股、经济检查所、法制股、市场管理大队共12个股室,辖29个工商所。郓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设在工商局。10月,肖中殿任郓城县工商局副局长。
1992年,增设保卫股、老干部股、计划生育办公室、利民商场管理所,共15个股室,30个工商所。1月,陈乃勇任郓城县工商局副局长。2月,高兴军任郓城县工商局纪检书记、刘文秀任工会主任、王成义任个体劳动者协会会长。
1993年4月,王光超任郓城县工商局局长,伊治安任党组书记。12月,王广超调离郓城县工商局。
1994年,撤消审计股、保卫股、老干部股、计划生育办公室,增设车辆管理所。1月,蒋子福任郓城县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李若德任郓城县工商局副局长。5月,撤消秘书股,改为办公室。
1995年,杨理民任郓城县工商局副局长。
1996年,郓城县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隶属郓城县工商局,庞源义任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局长,下设办公室、个体私营监督管理股、个体私营登记管理股。
1997年1月,曹韻和任郓城县工商局工会主任。2月,边广敏、李洪信任郓城县工商局副局长,3月,增设南环路蔬菜管理所。庞源义任郓城县工商局党组书记。5月,张应贵任郓城县工商局副局长。
1997年底,全县工商系统共有干部职工74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6人。
1998年10月,滕义冉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2月,郓城县工商局共有干部职工962人,设14个职能股室,32个工商所。工商行政管理局实行垂直管理,全县工商系统人员冻结。
1999年6月,在全区开通了“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7月,滕义冉调出郓城县工商局。10月,《合同法》颁布实施后,郓城县工商局经济合同管理股改为合同股。12月,进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财务交结、固定资产交结和编制上划工作。
2000年1月,成立郓城县工商信息服务中心,开通DDN专线,工商信息与全省联网。6月,郓城县工商局领导班子调整,胡海燕任局长、党组书记,李洪信、陈鹤龄任副局长、李辉任纪检组长。7月,撤消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和红盾公司,增设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中心。
2002年1月,开始进行“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由省工商局拨款和自筹资金,对全县基层工商所进行新建和改造。5月,按照省工商局要求,对全县工商系统科室、工商所进行撤并,郓城县工商局成立了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两个直属局(副科级)。32个工商所合并为20个,其中10个副科级所,10个股级所,科室、工商所正、副职全部公开竞争上岗。5月30日,李辉改任郓城县工商局副局长。6月50,程传启从定陶县工商局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7月27日,全县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开始公务员双向选择,补充强化了工商所公务员执法力量。
2002年郓城县工商局机构改革前的科室有: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市场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股、商标广告管理股、经济检查所、市场管理大队、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法制股、企业登记管理股、计划生育办公室、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代理中心;32个基层工商所。
2002年郓城县工商局机构改革后的科室有: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纪检监察室、法制科、财务装备科、信息中心、代理中心、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企业注册局市场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公平交易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合同科、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21个基层工商所。
2004年3月,程明远从牡丹区工商局调入郓城县工商局任党组书记、局长。12月,开展转岗创业工作,有76人自愿转岗创业。
2005年8月,程传启调出郓城县工商局。12月,郓城县工商局开展“基层工商所一般人员双向选择”,进一步充实乡镇工商所执法力量。
1942-2005年工商机构及领导人更迭一览表
表15-10续表续表第二节工商所设置
至2005年底,郓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设19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副科级建制所10个,正股级所9个。
唐塔工商所:位于郓城县育才路135号,所址占地1785.46平方米,建筑面积969.2平方米,副科级设置,有干部职工54人,管辖区包括乐园社区、西苑社区、唐塔社区和南城社区部分区域。辖区内共有各类企业87家,个体工商户1485户。辖区内有东城商场、西苑农贸市场两处专业市场和郓城县西门街北段一处集贸市场,其中东城商场于2001年、2004年两次被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文明办评为郓城县唯一的山东省规范化文明专业市场。
金河工商所:位于郓城县城金河路西段建设银行西临,占地面积4亩,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有工作人员65人。辖区面积12平方公里,共有各类企业159家,个体工商户1247家,集贸市场4处:建材市场、木料市场、农机市场、外贸菜市场;专业市场4处:水浒商场、新世纪商城、百货商城、宋江商城。该所于2001-2002年度被山东省人事厅、省工商局联合命名为先进集体,2004年4月,被山东省工商局授予全省工商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称号,2004年12月,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先进工商所称号,2003-2005年度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
黄安工商所:位于郓城县西南方向的黄安镇政府驻地。副科级设置,有工作人员23人,所辖总面积78.2平方公里,5.6万人,46个行政村,96个自然村,辖区内有个体工商户320户,各类私营企业户2600余家,有黄安、徐垓、郭垓、东贾屯、马驿寨、冯屯、魏屯、于楼8处集贸市场。
环城工商所:位于郓城县金河路东段供电公司对过(办公场所为租赁),副科级设置,有人员56人,管辖面积约130平方公里,共包括78个行政村、郓城县工业园区及郓城镇第一、第二工业园区,辖区内共有集贸市场7处,其中,蒋庙市场、八里庄市场、木材批发市场、淄博建材城为专业市场,楚寨瓜果批发市场为季节性专业市场,各类企业270家,个体工商户817户。
杨庄集工商所:位于郓城县东北12公里处杨庄集镇政府驻地,副科级设置,有工作人员30人,辖区共有63个行政村,79个自然村,5.7万人,辖区内有集贸市场5处,分别是杨庄集、常庄、陈楼、唐店、郑垓集贸市场,另有庙会12处,各类企业60多家,个体工商户330户。侯咽集工商所:位于郓城县西北部侯咽集镇政府驻地,副科级设置,有工作人员25人,辖区内有72个行政村,97个自然村,辖区内有侯咽集、梳洗楼、子房、徐桥、张堂、碱寨6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19家,长期个体工商户198户,临时经营户120户。
陈坡工商所:位于郓城县最西部陈坡乡政府驻地,副科级设置,有工作人员23人,管理辖区包括陈坡、水堡两个乡,总面积为98.7平方公里。辖陈坡乡34个行政村,45个自然村,2.8万人;水堡乡28个行政村,33个自然村,24802人。辖区内有陈坡、水堡、王楼,杨寺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53家,长期个体工商户260户,临时经营户420户。
玉皇庙所:位于郓城县西北部玉皇庙镇政府驻地,副科级设置,有工作人员33人,辖区包括玉皇庙镇、张集乡两个乡镇,玉皇庙镇有63个行政村,85个自然村,总面积90平方公里,总人口5.3万人,张集乡有48个行政村,90个自然村,总面积76.6平方公里,总人口4万人,辖区内有玉皇庙、张集、刘口、大潭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30家,长期个体工商户420户,临时经营户80户,2004年,所长鹿兰玺被评为“山东省工商系统百优工商所所长”。
李集工商所:位于郓城县最北部李集乡政府驻地,副科级设置,有工作人员27人,辖区包括李集、黄集两个乡,李集乡辖54个行政村,90个自然村,人口51130人;黄集乡辖49个行政村,76个自然村,人口47600人。辖区内有集贸市场共计11处。1988年,李集工商所被省工商局命名为“文明工商所”,1989年,李集集贸市场被省工商局命名为“省级文明集贸市场”,1991年,李集集贸市场被省工商局授予“省级文明集贸市场”的称号,1992年,李集所被省工商局评为“先进模范工商所”,1993年,李集所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工商所”,1994年,李集所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模范工商所”,1996年,李集所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工商所”,2005年,李集个私分会被省工商局、个私协会评为“先进协会”。
南赵楼工商所:位于郓城县南25公里处的南赵楼乡政府驻地,副科级设置,辖区为南赵楼乡和唐庙乡,共有62个行政村,75个自然村,总人口6.5万人,共有集贸市场7处,分别是南赵楼、唐庙及陈长、户官屯、玉皇庙、褚庄、丁庄集贸市场,另有庙会5处,有各类企业50家,个体工商户408户。
双桥工商所:位于郓城县城西南9公里处,股级设置,有干部职工20人,辖区包括双桥、原郭庄两个乡,辖区内有双桥、郭庄集贸市场2处,企业50余家,长期个体工商户170户。
武安工商所:位于郓城武安镇政府驻地,股级设置,有工作人员20人,辖60个行政村,94个自然村,辖区内共有武安、五界、三屯、洪寺、华营、刘垓集贸市场6处,私营企业9户,长期个体工商户400余户,临时经营户300余户。
郭屯工商所:位于郓城县南部郭屯镇政府驻地,股级设置,有工作人员21人,辖区内有郭屯、邵集、高庄、唐官屯集贸市场4处,有民营企业303家,长期个体工商户150户,临时经营户80户。
随官屯工商所:位于郓城县最南部随官屯镇政府驻地,股级设置,所内有工作人员19人,辖区内有民营企业25家,长期个体工商户356户,临时经营户230户,集贸市场有随官屯、汉石桥、吕月屯、王官屯、元庙集5处。
丁里长工商所:位于郓城县城东南9公里,股级设置,有工作人员18人,辖区内有集贸市场4处,分别是丁里长、王集、芦营和于屯集贸市场,有民营企业900户,长期个体工商户236户,临时个体工商户410户。
黄堆集工商所:位于郓城县东南16公里,股级设置,有工作人员23人,辖区内有黄堆集、东刘村、房河口、何仓、孙庄5处集贸市场,商户376户,企业158家,一个纺织专业村一西杨村。
张营工商所:位于郓城县东部张营镇政府驻地,股级设置,有工作人员17人,辖区内有集贸市场4处:张营、大人集、刘官屯、十二里铺,有各类企业33家,长期个体工商户283家,临时经营户325家。
程屯工商所:位于郓城县最北部程屯镇驻地,股级设置,有工作人员15人,辖区包括程屯镇和原肖皮口乡行政区,辖区内有集贸市场5处:程屯、肖皮口、肖厅、吕庙和刘庄。有各类企业36家,长期个体工商户230户,临时经营户350户。
潘渡工商所:位于郓城县北部冯店行政村,股级设置,有工作人员21人,辖区内有集贸市场6处:潘渡集贸市场(包括开发区集贸市场和老街集贸市场);吴皮、王屯、仝老家、王井集贸市场;庙会2处:樊楼庙会;王沃庄庙会,各类企业45家,长期个体工商户187户,临时经营户400户。
第三节工作概要
一、企业登记管理
郓城县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早在清朝光绪二十九年就已开始,当时的登记管理是与赋税征收、户籍登记和市场管理合为一体的,执行清政府登记管理规定。
民国政府对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初步形成一套制度,比清朝前进一步。民国政府工商部陆续颁布了《商业注册暂行规定》《工厂登记规则》等关于加强登记管理的单项法规。境内民国政府的企业登记管理,由政府和商会负责,政府主要是收取赋税,商会主要是协调行业间的关系。
1950年,由县人民政府工商科主管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各中心经济交易管理所经办。1951年,共登记个体工商企业坐商436户,从业人员1684人,资金131440元;行商180户,从业人员180人,资金30481元;摊位300户,从业人员406人,资金132800元。1955年,共登记全民、集体、个体工商业5544户。1963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由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主管,各基层市场交易管理所经办,对全县集体和个体手工业、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进行登记发证工作。1964年底,共登记发证2838户、4944人。1965年,郓城属重点“四清”县,对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整顿清理,收回营业执照、停止营业。1966-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一度中断。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商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恢复和发展起来。由于国家采取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我国的经济步入了速发展的轨道,各类性质的工商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登记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尤其近二十年,郓城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工商业发展的措施,郓城县工商局也不断放宽企业登记政策,使全县各类企业迅速发展。1979年,全县登记发证的集体工商企业2148户、8289人。1980年,全县共有个体工商业3013户、3921人;工业企业846户、16557人。1990年,企业登记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全面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对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做了规范,设置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程序,对企业的登记发照实行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五个环节。1990年,共登记全民、集体企业1256户,从业人员31562人,资金3.7万元。2002-2005年,这一时期,是郓城县经济发展的鼎盛阶段,县委县政府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龙头化为目标,充分发挥区域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重农、强工、兴商多措并举、多元经营。工商局也深化创新了企业登记管理方式,全面下放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权限,为经济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好局面。至2005年底,全县共有私营企业1080户,从业人员21339人,注册资金11.7亿元。全县登记注册内资企业1194户,注册资金4597万元,其中企业法人306户,营业性单位888户。
郓城县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连年被市工商局评为“全市工商系统企业登记工作单项奖”,1999年12月,被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支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先进单位”。
二、市场管理
建国前,郓城有城乡集市100多个,由商会通过“集头”和经纪掌管市场。
建国初期,私营商业是市场管理的主要对象。郓城县工商科在主要集镇设市场管理员(也称工商助理员),以行政手段,统一衡器,限制黑市交易,打击不法商人的违法经营活动。1953年,主要是加强对粮食、油料、棉花(布)等一、二类物资的管理,关闭粮油市场°1957年,郓城县市场管理物价委员会对一、二类物资严加管理,对三类物资放宽管理,允许并指导正当交易。1958年,在左的思想的影响下很多集市被撤消,集市集日减少,农村集市受到很大限制。1959-1961年,农副产品紧缺,物价暴涨,市场失控。1964年,全县仅有市场62个。1965年,中央发出恢复发展集市贸易的指示,集市大部分恢复,集市贸易又日趋活跃起来。1966-1976年,集贸市场被视为“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对上市商品进行严格限制,不准上市,一经査获,即予没收,集市再次出现萧条现象。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场管理逐步放宽,市场数量逐步增多,市场贸易也逐步活跃起来。1980年,恢复了古会,对全县51处乡镇首集和较大的集贸市场按照三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五好(管理好、秩序好、宣传好、卫生好、服务好)的要求进行整顿。1984年,对货源充足的农副产品如粮食、棉花等允许个体户上市经营。同时鼓励个体户到外地经营,吸引外地商户来郓城经营。1986年,市场管理重点抓了分行划市,打击欺行霸市和城区、乡镇的市场建设。1988年,认真抓了化肥、农药等重要生产资料的专营工作。规定农药、化肥只准供销社生资部门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成品油只能由国家石油商业、供销社和农机部门经营。1990年,对市场开始治理整顿,在郓城各个市场上普遍建立了公平尺、公平秤、服务台、监督台。打击欺行霸市、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加强对棉花等重要生产资料的管理。全年共查扣棉花407吨,查处违章违法案件3654起。1991年,在各大市场实行了“三定五包”岗位责任制,开展了创建文明市场活动,1993年,有3处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7处市场被评为地区级文明市场。1996年,全面推行了市场巡査制。1997年底,全县新增地区级文明市场3处,省级规范化管理样板市场1处。
1998年,全县登记集贸市场68处,其中专业市场7处,市场成交额4.85亿元。在集贸市场管理方面,继续推行市场巡查制,严格实行市场执法不作为图15-52004年10月,市县各级领导视察新建的利民商场
追究制、强化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掺杂使假等行为,开展规范化文明市场创建活动,保障了市场的繁荣稳定。至2001年,全县集贸市场达到110处,其中专业市场8处,市场成交额6.4亿元。1998年11月,地区工商局在郓城召开了全区市场巡查现场会,1998-2000年,水浒商场被评为省级规范化文明市场;2001年,东城商场被评为省级规范化文明市场;另有10处市场先后被评为地区级规范化文明市场。
1998年6月,加强了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至2001年办理粮食购储企业入市收购备案证52户,办理集贸市场入市购销粮食资格证书142户,查处粮食违法案件241起,查获粮食3450吨。严格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和生资市场、商品市场管理,查处棉花违法案件168起,审核发放农资经营许可证274份,办理经纪人登记138人。2000年4月,市场管理股被省工商局评为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998-1999年,继续实行股、所包路负责制,强化城区经营秩序管理,取缔店外营业、流动经营、骑门骑窗经营和乱摆乱放。2000年,郓城县金河路改造完成后,狠抓了城区经营环境综合整治,三街五路管理范围进一步延伸。2001年,大力实施“退路进场、退路进店”工程,在以往搬迁临城路西段旧农机市场、东关商场段
图15-6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基础上,对胜利街北段旧铁货市场、临城路东段瓜果市场以及黄安沿220国道农贸市场进行了搬迁清理,使城区经营环境进一步好转,促进了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2001年,郓城县工商局被菏泽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荷泽市人事局评为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全县共有登记集贸市场69处,农村集点82处,全县市场年成交额8.2亿元。
三、公平交易执法
郓城县工商局于1986年成立了经济检查所,2002年2月,成立了公平交易局。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主要是加强对粮食、棉花、医药等重要战略物资的控制,打击投机行为,稳定物价和加强市场管理,打击不法商人和资本家利用手中占有的资本抢购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从中牟利,蓄意制造混乱。1963年,主要加强了对化肥、粮、棉、油等重要商品黑市交易的查处,全年查处投机商贩贩运化肥128760斤。通过严厉打击投机贩运化肥行为,使国家供应的化肥起到了支援生产、支援救灾的作用。1966-1977年,工商局隶属关系多次变化,职能开始弱化。1986-1989年,主要加强了对重要生产资料和耐用消费品的查处工作。共查案件368起,查处的主要物品有劣质化肥42吨,农药650斤,假茅台67箱,药品490箱。
1991-1992年,围绕规范棉花流通秩序,重点开展了对私自套购、收购棉花案件的查处。1993年,开始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贩私活动。1994年,为适应形势发展和职能转变的需要,充实了经检执法力量,强化了执法手段和执法装备,加大了执法力度,每年都要开展凡次节日市场、农资市场、酒类市场、烟草市场、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整治。查处了一大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贩私案件。1995年,全区打假现场会在郓城召开。1996年,基本遏制住了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势头。1997年,重点查处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了塑料市场和药品回扣专项整治。同时,加强了法制建设,强化了执法监督。1991-1997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00余起,其中制假售假案件300起,走私贩私案件21起,药品回扣案件4起,棉花违法案件120起,捣毁制假窝点30处。查获假酒10万瓶,假农药7吨,假化肥500吨,假种子240吨,假冒药品针剂2万多支,走私轿车25辆,管芯掺土农地膜200余吨,棉花600吨,其它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物资一大宗,总案值3500万元。
1998-1999年,围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郓城县工商局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列为行政执法的重点,先后开展了对酒类市场、生资市场、饮料市场、食品市场、药品市场、塑料市场的检查以及打假护农、打假维权保名优等专项治理活动,开通了“12315”投诉举报电话。2000年,按照国家工商局部署开展了整顿市场秩序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清理“三无”企业、打击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整治了10类重点商品,三年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543起。2001年,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6月份后调整充实了8个业务股室的力量,购置了新的执法装备,加强了对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下半年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630余起,清理无照经营3350余户,促进了监管执法职能到位。1998-2001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300起,其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00起,不正当竞争案件20起,商业贿赂案件4起,走私贩私案件3起.非法拼装汽车案件5起,无照经营案件290起,取缔“六小企业”3处;查获假冒白酒15万瓶,假饮料1万瓶,假烟780条,假冒聚乙稀200吨、塑料薄膜20吨,走私医疗设备3台,假药和其他假冒伪劣商品一大宗,总案值3800万元。1999年被评为全省公平交易执法先进单位,2000年获全市工商系统经济检查工作单项奖。
2002-2005年,围绕护农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了对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查处。共立案278起,查扣化肥720吨,农药1100公斤,饮料1万瓶,白酒15700箱,假种子2吨。
四、商标广告管理
1950年,郓城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开始设专职商标管理人员。1966-1978年,商标管理工作废止,无商标管理人员。1979年,国家工商局正式恢复商标注册业务,郓城工商局对企业使用商标进行普查清理,向国家工商局核转了7种商标。1979-1985年,全县共注册商标10种,正式核转6种,公告两种。1986-1990年,审查核转注册商标60件,注册52件,变更8件,转让4件。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建立了注册商标管理档案。开展了对违法商标的查处工作,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81起,收缴商标标识530万套,查封假冒商标的商品1.5万件。
1991-1997年,商标注册由核转制转向代理制,全县新增注册商标75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215件。加大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了商标印制行业的管理,办理商标定点印制单位26个,全县有66人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15起,收缴、消除商标标识10万余套。1998-2001年,指导企业利用商标广告战略开拓市场,全县新增注册商标105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320件。共査处商标违法案件48件,查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18425箱,没收假冒商标标识220万张,清理专卖店、专修店22家。加强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遏制利用商标进行违法活动,陆续清理取缔商标印制单位18家,新办商标印制单位22家。
广告管理始于1982年,当年核准3家广告经营单位,同时对有反动、淫秽、丑恶、迷信内容的广告刊登单位予以制裁,对乱张贴广告的行为开始查处。
1986-1990年,广告管理逐步趋于规范化、制度化。郓城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共发布广播广告4200条,郓城县广告制作部共制作路牌、墙壁广告1510平方米。全县共建广告张贴栏105个,面积110平方米。查处违法案件5起,收缴虚假和违法广告4500份。1995年,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监督管理,完善了广告监测和广告审查制度,开展了户外广告、媒体广告的检查整顿,查处广告违法案件65起,促进了广告业的健康发展。至1997年底,全县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3家,户外广告实现了规划、制作、安装、管理“四统一”。同时,积极支持企业利用商标广告战略开拓市场,1997年,郓城县水浒酒厂“水浒”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1998-2000年,开展户外广告、媒体广告的清理整顿,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2起,拆除、收缴路牌、布幅广告154块(幅);2001年,开展了“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专项治理活动,加大了广告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户外广告、印制品广告登记工作,登记户外广告40件、印刷品广告43件,进一步规范了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
2002-2005年,共登记户外广告607个,登记印刷品广告440个,登记店堂广告232个,张贴广告1361个。帮助企业注册商标88件,使企业利用商标战略,提高了企业产品的知名度。
五、合同管理
1979年,郓城县初步开展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郓城县工商局开始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1980-1985年,共接受外地转来合同副本153份,金额501.2万元,进行了监督履约,处理合同纠纷案件12起,金额92.35万元。1986-1990年,成立了郓城县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在全县建立了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了156名企业合同管理员,并颁发了证书。处理合同纠纷4596件,金额110万元,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2万元,鉴证合同3577份,金额2625.8万元。查处无效合同130份。评出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60家,其中省级3家,地区级57家。1990年,郓城县工商局获山东省经济合同管理一等奖。1991-1997年,全面推行了合同制,帮助246家企业完善了经济合同管理“三落实”(机构、人员、制度);举办经济合同岗位资格培训班12期,为企业培训合同管理人员2500人;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全县被命名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4家,地区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47家;加强经济合同监督管理,鉴证经济合同12642份,金额2.2亿元;查处合同违法案件12起,案值210万元。1991-1994年,调解、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26起,解决争议额6200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00万元。1995年,郓城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停止仲裁工作。1996年,拓宽了经济合同监管领域,开展了抵押合同登记管理。至1997年,共办理合同抵押登记25份,主债权金额2900万元。1997年,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被省工商局评为先进单位。
1998年,组建了企业合同管理协会,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合同管理;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1999年,广泛开展了新《合同法》宣传活动,向企业发放张贴板292份。全县有省、地“重合同、守信用”企业48家。2000年,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2001年,对全县“重合同、守信用” 企业进行清理。年底,全县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精减到34家。1998-2001年,共鉴证各类合同10248份,办理抵押登记143件,主债权金额2.36亿元,查处合同违法案件50起。合同管理工作连年被省工商局评为先进单位。
2002-2005年,主要是在全县狠抓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成立了企业信用管理领导小组。为187户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搭起了企业信用管理查询网络。至2005年底,全县共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0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2家,市级37家。
六、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郓城县的个体私营经济解放前较少,1949年底,恢复到22个行业、383户。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恢复,私营工商业发展较快,至1955年,已发展个体手工业965户,饮食、粮油、土特产、百货商户3084户。50年代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时期,全县94.8%的私营工业、手工业者走上了合作道路,一部分个体商贩改行弃业,个体商户不断减少。1966-1976年,个体商贩、私营工商业在郓城基本消失。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允许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恢复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发证工作。1980-1990年,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商业实行“引导、鼓励、促进、发展”政策,并逐步开放市场、开放商品,使个体私营经济有了快速发展。止于1990年,全县已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主体9394户。1991年,全县共登记个体工商户11119户,私营企业80家。1992-1993年,郓城两次召开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个体私营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92年,郓城县被评为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先进县。1994年,个体工商户累计发展到18684户,私营企业164家。是年,郓城县被评为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先进县。1995年,郓城县成立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12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等文件,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逐步由部门行为转变为党委、政府行为。1997年,全县个体工商户累积计发展到28090户,私营企业521户,个体私营经济完成工商税收2822万元,占全县工商税收的47%。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同时,加强了年检、验照、查无照等日常监督管理,推行了“三定一公开”(定点、定时、定额)收费制度,商户自觉主动交费意识增强。1996年,围绕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实施了再就业工程。1997年,被省工商局授予“公司规范登记管理和个体私营档案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被地委、行署授予 “实施再就业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6月,筹备召开了全县个体私营经济总结表彰大会,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文件规定,隆重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促进了全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通过多种形式安置下岗职工近5000人。在全区流通系统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再就业经验交流会上,郓城县工商局作为先进典型单位发言,并在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1999年后,引导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主要由乡镇企业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重点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管理、验照、年检及日常监督管理,查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章经营。特别是2001年,根据国务院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省政府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部署,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清理无照经营活动,全县共清理无照经营3350户,其中符合登记条件办理营业执照3160户,取缔190户,彻底扭转了部分企业和个体户长期无照经营的局面,为县财政增加了税源。2001年底,全县共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9891户,登记注册私营企业381户,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2002-2005年,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放宽政策,红盾帮扶等一系列措施,个体私营经济实现了数量由少到多、规模由小到大、层次由低到高、实力由弱到强的转变。止于2005年底,全县已有个体工商户12306户,从业人员22376人,注册资金29888万元,实现总产值273607万元。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郓城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七、队伍建设
1970年建局后,历届党组始终把队伍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1989年,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强化了逆向监督,实行了政务公开,把企业登记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条件、各种收费标准在全县公示于众,并设立了举报电话。1990年,开始创建文明工商所,抓三个学习,举办两个培训,建立三支骨干队伍。1991年,为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实行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1996年,在全县发布了禁酒令,各基层所都建立起了廉政灶,严禁到饭店大吃大喝。
1998-2001年,狠抓了全局的政治思想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讲”学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多次进行
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并以行风评议、行风万人评为契机,深入开展“正行风、树形象”活动,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依法行政、建设法制系统”为目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被省工商局授予1998-2000年系统法制建设先进单位。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编发工商行政管理简报、信息158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385篇,提髙了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知名度。加强“金管工程”建设,1999年,成立了信息服务中心,建立并开通了“郓城红盾信息网”,逐步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全省联网。强化服务工作力度,2001
图15-8学习交流年,建立了企业登记代理
图13-7业余学习
服务中心,积极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提供代理服务,建立了工商系统为企业服务的“窗口”。
2002年,进行了体制改革,公务员实行双向选择。32处工商所缩成为21处,科室也进行了改革,充实了基层工商所的力量。2003-2005年,开始对基层工商所全面进行高标准的改造,各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推出了服务承诺,发放了社会监督卡,各项工作都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同时进行了“五项清理”工作,实行全员定岗定位。
八、社会团体
(一)消费者协会
郓城县消费者协会于1990年11月成立。1990-1997年,在全县建立了29处消协分会并聘任了会长、副会长、名誉会长、秘书和理事。1997年,在全县实行了会员制,在郓城商场实行了会员购物单位试点。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广泛宣传,举办大型会议两次,各分会利用3-15期间在市场上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受理了消费者投诉,处结较大案件4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万元。1996年,被省、地消协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王振计被评为1996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先进个人。
1998年,进一步加强“3•15”举报投诉网络建设,郓城县消协成立了“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31个基层分会建立了服务站,在全县开通了32部以“3・15”为尾数的投诉电话。1999-2000年,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2001年,大力加强消费者投诉站、联络站和村级消费指导站的建设、整顿和规范,全县共建立基层“三站”854个,市消协在郓城召开了全市消协“三站”建设现场会。1998-2001年,开展大型“3・15”宣传咨询活动4次,受理并处结消费者投诉案件105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推荐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消费者满意商店35家、消费
图15-9进入校园开展消费安全知识宣传者信得过产品15种,发展消协会员14000名。1998-1999年,郓城县消协被省工商局、省消协评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1999年被地区工商局评为全区工商系统文明窗口,2000年被市工商局评为先进单位。
2002-2005年,除利用3-15举办重大宣传活动外,还加强了对市场的监督工作和省、市消费者满意单位的评选工作。2002-2003年,首次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达标单位”,2004-2005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落实消协单项职能优秀单位”。2005年,被省消协评为“全省消协系统先进集体”。
(二)个体劳动者协会
郓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是自下而上逐步建立健全的。1983年,成立基层分会29处。1984年7月24日,召开第一次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正式成立郓城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会员9808人。1984-1991年,协会把“学雷锋、讲奉献”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出现了许多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
1991-1997年,认真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针,促进了全县个体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1998年,围绕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4次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制止“三乱”行为,优化了发展环境。1999年6月,成立了郓城县私营企业协会。2000-2001年,重点解决原个协互助基金会遗留问题,清理基金会贷款,偿还存款户存款,清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2年,协会利用宣传车在全县开展了《山东省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并开展了光彩服务周活动,义务为群众服务4120人次。2003年,为抗击非典,全县会员共捐款16.175万元,有力支援了郓城抗击非典的斗争。2005年,在全县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中开展了“双文明”创建评选活动,评选了“文明诚信民营企业”100家,“文明诚信个体户”2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