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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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80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6
页码: 485-510
摘要: 曹县位于菏泽市西南部,总面积1974.1平方公里。南与河南省商丘、民权、兰考接壤,西北、北与东明、荷泽、定陶相连,东北、东与成武、单县毗邻,东南与河南省虞城相望。县南部,黄河故道,绵亘百里;北部,膏壤沃野,广袤万顷。境内交通发达便利。2005年,县境内有国道2条,省道5条,县乡道20余条,京九铁路纵贯南北。
关键词: 曹县工商局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曹县位于菏泽市西南部,总面积1974.1平方公里。南与河南省商丘、民权、兰考接壤,西北、北与东明、荷泽、定陶相连,东北、东与成武、单县毗邻,东南与河南省虞城相望。县南部,黄河故道,绵亘百里;北部,膏壤沃野,广袤万顷。境内交通发达便利。2005年,县境内有国道2条,省道5条,县乡道20余条,京九铁路纵贯南北。曹县历史悠久,民风纯朴,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至2005年底,全县辖25个乡镇,1177个自然村,有汉、回、满、藏等13个民族,人口146万。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随着曹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政权的更替以及职能的调整不断发生变化,逐步得到加强和完善。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曹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第一节机构沿革
  一、建国前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清代,县衙设三班六房,户房负责管理工商业和集市,对县内的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登记,掌管全县田赋税捐征收。
  1912年,曹县县衙改名县公署,仍沿用清制,县公署及商务会(1916年由行帮改组成立)管理工商业,并利用集头会首管理集市。1919年,县公署设立劝业所管理工商业,1925年,劝业所改名为实业局。1928年,北伐军抵达曹县, 改县公署为县政府,原实业局改称建设局。
  1938年11月,县城被日军侵占,国民党县政府迁至曹县东南一带(至1948年冬解体)。中共曹县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曹县行政区划变化颇多,有时境内同时存在多个县级人民政府及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1940年8月,中共鲁西南地委在曹县西北冯寨村建立曹县抗日县政府,下设5个科。1941年8月,曹县抗日县政府设立统制贸易局,局内设行政股、税务股、信用股,有人员3人。1942年,统制贸易局改称为工商管理局,下设三个集市交易所。1943年8月,为纪念已故专员刘齐滨,鲁西南地委和专署将曹县抗日政府更名为齐滨抗日县政府,辖原曹县二、四、十区的西部地区,下设工商管理局等十几个科局。齐滨县工商管理局仍设行政股、税务股、信用股,全局共7人。1949年9月,齐滨县撤销,原辖区并入曹县。
  1943年9月,在曹县、成武的结合部建立成曹县抗日县政府,辖原曹县的七、五区东北部、六区北部等地区,下设工商管理局,驻地今苏集,共20人,辖8个交易所。1945年9月撤销。是月,为纪念在抗日战争中殉国的鲁西南专署专员袁复荣、冀鲁豫军区第五军分区司令员朱程,在曹县青堌集建立复程抗日县政府,下设工商管理局等机构。复程县工商管理局内设行政股、税务股。1946年又增设信用股,下辖27个交易所和青堌集、楚天集两个交易事务所,各区还设立工商助理员1名。是年,全局工作人员达到50人。
  抗日战争胜利后,齐滨、曹县、复程三个抗日县政府于1946年6月分别改称民主县政府。1949年10月,复程民主县政府改称为复程县人民政府,下设7个科和4个局,其中设立工商科。1956年3月,该县建制撤销,其管辖区域归入曹县、单县。
  1943-1949年,在曹县境内同时存在着齐滨县、成曹县、曹南县、复程县等抗日(民主)政府及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期间,齐滨县、曹南县、复程县分别于1946年、1947年春撤销了工商管理局,成立财政经济委员会,分管工商、银行、财政、税务等。后因需要,三县分别于1948年、1949年春撤销财政经济委员会,恢复工商管理局机构。
  二、建国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1949年9月,齐滨、曹县(曹南县)两县合并,成立曹县人民政府,下设工商科等7科4局,辖12个区。工商科下设5个交易管理所,并在各区公所设工商助理员1名。工作重点是恢复国民经济,打击市场投机,稳定物价,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
  1953年,平原省撤销,曹县划归山东管辖。1955年12月,曹县第一届四次代表大会召开,曹县人民政府改称为曹县人民委员会,设立工商科等20个科局。1956年3月,复程县撤销,其所辖的一、二、三、四、五区并入曹县,其余皆划归单县,曹县辖境始成现状。复程县工商机构也随之撤销,其人员分别并入曹县和单县工商科等机构。各交易管理所也更名为市场管理所,全县增设至16个市场交易所。
  1956年6月,工商科撤销,改设商业局。商业局设人秘股、商政股、业务股。原工商科下设的16个市场交易所也随之撤销,由商政股直接负责物价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当时,由县工商联合会及其分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管理农村集市贸易,各基层供销社曾一度设工商助理员1名,不久便撤销。1957年6月,全县恢复设立市场管理所16处,由商业局商政股具体领导办公。1963年,县成立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管会)。是年7月,商政股从商业局分出, 改属市管会领导。
  1967年2月,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改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有了较大变化,主要职责是管理集市贸易和打击投机倒把,简称“一管一打”。同时,下属各公社的19个市管所亦更名为工商行政管理所(简称工商所)。1970年3月,县工商局内设核心领导小组,后于1977年改称党组,原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分别改称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1971年3月,曹县革命委员会公布启用了“曹县革命委员会工商局”等12个部门的新印章,以前的印章同时停止使用。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和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初,全县由原来的19个人民公社增设为31个人民公社,基层工商所增至31个。至1982年底,县工商局总人数155人,其中干部53人,职工92人,临时人员10人。
  1983年4月,曹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简称劳协),31处公社也纷纷成立基层分会,挂靠在工商所。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是具有独立地位的社会团体法人,接受县工商局的指导。
  1984年1月1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配发了统一工商制服,佩戴统一标志,这是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第一次统一着装。9月,设立了人事秘书股、市场管理股、企业登记股、合同管理股等机关各职能科室,各项职能逐步恢复正常。10月,曹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简称仲裁委),设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合同管理与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强。1986年5月,城区增设“曹城第二工商行政管理所”(简称工商二所),原城关工商行政管理所改称“曹城第一工商行政管理所”(简称工商一所)。1986年底,全局共有在岗干部职工310人。其中,局机关38人,工商所272人;干部139人,职工171人。市场交易服务员386人。另外,离休33人,退休7人。
  1987年5月,县工商局调整充实仲裁委委员4人,并于年底在庄寨、青堌集两工商所建立仲裁庭,加强经济仲裁工作。1988年,全系统统一换发新式制服。
  1989年4月,经县编委批准,县工商局增设会计统计股、商标广告股、老干部股和经济检查所4个股所。9月,局仲裁委增补副主任1名,委员2名,增设曹城一所仲裁庭,后于1990年6月增设曹城二所仲裁庭,其他没有设仲裁庭的工商所均设有仲裁员和书记员。
  1990年3月,经县政府批准,曹县消费者协会成立,设立了正、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等,挂靠在工商局。后于次年3月又成立曹县消费纠纷仲裁委员会。4月,全县工商系统清退帮集工414人。7月,根据相关职能,对股室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增设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设立消协、劳协办公室,为股级单位。调整后的其他股室有:人秘股、会统股、审计股、企业股、市管股、合同股、商标广告股、老干部股、经济检査所等。10月,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更名为曹县经济合同仲裁委。1991年9月,城关、青堌集、庄寨3处工商检查站收归县局管理,年底停止工商检查。
  1992年初,办公室从人秘股分离出来,另设政工股,共同承担原人秘股的职责。
  1995年7月,曹城工商一所、二所合并撤销,组建城区工商分局,辖西城、东城、南城、北城4个工商所和1个城区市场综合治理大队。11月,撤消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成立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为副科级单位,隶属工商局领导, 下设秘书股、登记注册股、监督管理股。
  1996年,全县推行公务员制度,县局机关过渡公务员27人。是年12月增设法制股。1998年8月,全系统又过渡公务员166人。是年,全省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人、财、物归上级工商局管理。
  2002年3月,全省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全面实施,县工商局改为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撤消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和10个基层工商所,重新划分和设置了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设立办公室、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法制科、市场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7个内设机构。设立公平交易局、企业注册局2个副科级直属局。在局机关设立了监察室。整合设置24个基层工商所和机动车辆交易和运输市场管理所共25个派出机构。其中:14个副科所,11个股级所。2004年9月,3500平方米的六层办公楼竣工投入使用,县工商局搬迁至青岛路中段新办公楼处。年底增设信息中心,为事业编制,狠抓网络建设,次年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到2005年底,全县工商系统共有干部职工830人, 在职公务员243人。图15-1 1941-2005年曹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沿革示意图1941-1981年曹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表
  表15-81941-2005年曹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领导人更迭表
  表15-9续表第二节工商所设置
  至2005年底,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设24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副科级建制所14个,正股级所10个。
  西城工商所:位于县城新开街南端路西,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76人,辖4个自然村,有中兴商场、蒙泽湖商业街两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134家,个体户1560户。
  南城工商所:位于县城南部,办公场所为租赁,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46人,辖56个自然村,有废旧钢铁市场、体育场农贸市场两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90家,个体户520户。
  北城工商所:位于县城古都商城内,建筑面积45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40人,辖48个自然村,有古都商城、农贸市场两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80家,个体户350户。
  桃源集工商所:位于县城西34公里处,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15人,辖74个自然村,有桃源、大寨、梁集、东三张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40家,个体户180户。
  青岗集工商所:位于县城北18公里,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13人,辖168个自然村,有青岗集、燕城集、申楼、李集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15家,个体户20户。
  古营集工商所:县城东北18公里处,建筑面积28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21人,辖188个自然村,有古营集、安仁集、秦庄、马楼、立本屯、张破钟、陈集、武桥口8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30家,个体户350户。
  普连集工商所:位于县城东北11.5公里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25人,辖203个自然村,有普连集、钟口、王庄寨、隆华店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92家,个体户270户。
  青堌集工商所:位于县城东南28公里,建筑面积126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26人,辖204个自然村,有青堌集、南李集、朱老家、韦集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42家,个体户500户。
  苏集工商所:位于县城东23公里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19人,辖76个自然村,有苏集、龚楼、金庄、白集、郭楼5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20家,个体户200户。
  庄寨工商所:位于县城西北37公里,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 工作人员31人,辖37个自然村,有各类企业210家,个体户1000户。
  魏湾工商所:位于县城西北17公里,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16人,辖156个自然村,有魏湾、王泽铺两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30家,个体户400户。
  闫店楼工商所:位于县城南11公里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19人,辖209个自然村,有闫店楼、大集、姚万楼、魏庄寨、土山集5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8家,个体户260户。
  梁堤头工商所:位于县城南22公里处,建筑面积44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18人,辖145个自然村,有仵楼、夏庄、南园、祝口4处集贸市场, 各类企业26家,个体户380户。
  邵庄工商所:位于县城南16公里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副科级设置,工作人员25人,辖203个自然村,有邵庄、仲堤圈、王集、郑庄、李寨、蒋堂、李新集、朱集8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92家,个体户270户。
  韩集工商所:位于县城西北25公里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9人,辖4个自然村,有韩集、贾集、杨集3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23家,个体户170户。
  砖庙工商所:位于县城西北17公里处,建筑面积9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10人,辖78个自然村,有砖庙、李庙、杨庄集、田集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12家,个体户190户。
  侯集工商所:县城东17公里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16人,辖100个自然村,有侯集、梁谷堆两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17家,个体户300户。
  孙老家工商所:位于县城东15公里,建筑面积26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15人,辖93个自然村,有孙老家、东李集、王坤集3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35家,个体户220户。
  安蔡楼工商所:位于县城东南19公里处,建筑面积18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11人,辖4个自然村,有安蔡楼、望鲁集、火神台、李集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18家,个体户190户。
  常乐集工商所:位于县城西北27公里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7人,辖4个自然村,有常乐集、马楼两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21家,个体户180户。倪集工商所:位于县城西北7公里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15人,辖99个自然村,有倪集、王吕集两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32家, 个体户150户。
  楼庄工商所:位于县城西25公里处,建筑面积22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8人,辖50个自然村,有楼庄、代庄堤、塔湾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26家,个体户137户。
  王集工商所:位于县城东9公里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13人,辖4个自然村,有季集、双铺两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13家,个体户90户。
  郑庄工商所:位于县城西南5公里处,建筑面积130平方米,股级设置,工作人员8人,辖115个自然村,有郑庄、孔庄、王河、青山4处集贸市场,各类企业10家,个体户90户。
  第三节工作概要
  一、建国前工商行政管理
  明清时期,曹县的工商业甚为繁荣。时下黄河过境,支流经县城,又有驿路(称作官道)南北穿过,商贾辐辏,百货聚集。工业主要是家庭手工业和手工作坊。到明末清初,西方近代生产机器传入曹县,民族资本主义工业渐始萌芽,手工业有了较大发展,纺织、砖瓦、酿酒、油坊、炉坊、木器等规模较大。明、清两代的商业也较为繁荣,曹县西北、西之桃源、魏湾,东南之青堌、大义、望鲁、刘口,东北之冉堌、普连等都是货物集散地,外地人远道来曹设店经营。钱店、当铺、杂货铺多为山西人开设,药店多为江西人开设,京广杂货店多为河南人开设,绸缎庄多为河北武安人开设。当地人多经营酿酒、饮食、旅店、印染等行业。回民自元、明年间迁入曹县后,在城关及沿河码头经营屠宰、饮食业等小本生意。清咸丰五年(1855)黄河北徙后,商业萧条。清末至民国年间,境内战事频繁,经商大户多赴商丘经营。仅条编、棉花、花生、粮食加工,因系地产,经营不衰。
  清代,工商业由县衙户房管理。宣统年间,县衙户房对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登记,加征营业牌照税。
  清末县城内商铺多集中在隅首附近的东西大街上,以隅首至东华龙门一带最为繁盛。县设52个里,52个集市。集市上的商品多为蔬菜、肉、蛋、粮食、布疋、百杂货及小食品等,剃头、张箩、旋锭、印染、锡焊、栓簸箕者也担挑上集。县城及大集镇则有牲畜、木材等上市。成集时间多为五天一集,相邻集市以单双日隔开。城内在早晨,乡间则为中午前后。民国年间,以东关、城内、桃源、望鲁、青堌、魏湾、刘口、冉堌、山东王集(今邵庄西)等为大集。小集人少物稀,常仅有蔬菜饮食之类,赶集人晚聚早散,人称“青菜集”、“露水集”。
  清末民初,曹县庙会盛行,有火神庙、龙王庙、关帝庙、罗祖庙、药王庙、观音堂、佛爷庙、玉皇庙、祖师庙等20余处。大会期间,街巷不行车马,摊位相连,布棚高挂,空旷处演戏娱神,杂技玩耍,人如潮涌,塞街填巷,叫卖嘈杂声远闻数里。建国后,不少庙会停办,转向物资交流会。清末,县衙户房对集、会的管理实行定期定额承包制,承包给集头会首。
  民国时期仍沿用清制,县公署及商务会(1916年由行帮改组成立)利用集头会首管理集市。集市贸易市场设斗、称、牙行,在集市上吃合子粮(粮食市)、使佣钱(牲畜市)。
  1916年5月,县公署会同商务会对城关工商业统一登记,登记商号、作场等共378家。全县手工业作坊发展到106家,其中,酒坊32家,染坊9家,旱烟店18家,丝店2家,油坊32家,铁货3家,缝纫公司1家,草帽公司1家,石印1家。
  1919年,县设立劝业所管理工商业。1925年,劝业所改名为实业局,1928年改成建设局。
  30年代,县城内相继开办了平民工厂、商务印书馆和6家手工卷烟厂等民族工业。其中平民工厂规模最大,有木织机12台,浇铸炉1个,发电机1台,从业人员40余人。1932年,县政府建设局会同商务会对县工商业进行登记,核发营业证。至1938年,共登记各种店、堂、铺、庄、行、馆、公司等683户。
  曹县抗日县政府于1941年8月设立统制贸易局,加强对商户和集市贸易的管理。局下设行政股、税务股、信用股,有人员3人。1942年,统制贸易局改称为工商管理局,并在韩集、赵堂、贾集三个集镇建立了集市交易所,设置了管理和服务人员。
  1943年8月,曹县改名为齐滨县,并新建了曹(南)县和成曹县,两个抗日县政府随之建立了工商管理局机构。至1943年底,齐滨县、成曹县工商局共辖16个交易所。
  在抗日根据地内,集市贸易管理主要以粮食、棉花为管理重点,控制大小集镇200多个,粮棉约占总成交额的60%以上。
  1945年9月,成曹县撤销,新建复程县。复程县工商局内设行政股、税务股,1946年又增设信用股。下辖27个交易所,和青堌集、楚天集两个交易事务所。各区还设立工商助理员1名。全局人员达到50人。
  1947年初,曹县工商管理局改名为财政经济委员会,1948年恢复工商局称谓,至年底,全县工商业户上升到849户,资本5000多万元。
  1949年9月,齐滨县撤销,其机构并入曹县。是月,曹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下设5个交易管理所,并于各区公所设工商助理员1名。
  二、建国后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工商行政管理
  建国后,工商科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和“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政策,积极恢复和发展生产经营。
  1951-1956年,全县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工商科采取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组织联营,实行联产联销等办法,使个体手工业有较快发展。1951年个体手工业发展到3527人。1953年底,全县共清查登记工商业户7954个,其中,城关1785个,其他6169个。1952年11月1日,曹县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下辖普连、仲堤圈、韩集、魏湾、青堌集、大义集等分会。受统战部、政协和工商科的领导和业务指导。1953年11月,全县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工商科加强了对统购统销物资的管理,查处一批严重破坏粮、棉统购统销政策的投机倒把案件。1954年,工商科积极参与“三大改造”斗争,引导个体工商户自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1955年,工商科派人参加县政府工作组到杨福兴旱烟店、曹顺兴旱烟店、香远斋酱菜园、刘玉林酱菜园等私营工厂进行改造,实行公私合营、私私联营。次年1月,杨福兴旱烟店、曹顺兴旱烟店改为公私合营曹县旱烟店,为曹县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随后,香远斋酱菜园和刘玉林的酱菜园也合并为公私合营曹县酱菜厂。
  1956年7月,全县工商业全部实行了公私合营和合作化,有4635个私营商户纳入了改造,有17个行业归口管理,有18户52人转为国家职工,137户200余人为公私合营职工,归口棉布、百货、中药、西药、饮食服务等5业合作商店1185个。公私合营私方资本93783元。农村归口供销社2990户,资本17054元,农村代销点2172户,资金91628元。小商贩和个体手工业者多数走上合作化道路,部分进入国营工商业,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呈现停顿状态。全县国民经济中各种经济成分的比重发生重大变化,1956-1966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管理对象和任务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事的主要工作是:对城乡集贸市场的管理;整顿计划外采购活动;查处投机倒把活动;继续对私营企业、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进行商标注册。
  1956年6月,工商科撤销,改设商业局,在商业局设立商政股。市场管理以维护统一市场、管理集市贸易、活跃物资交流、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任务,对农民经商适当放宽,对自产自销予以维护,全县集贸市场逐渐恢复和发展起来。
  1957年6月,各区设市场管理所,归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管会)指导,由商业局商政股具体领导。
  1958年,全县在农村人民公社化过程中,集市贸易市场再次关闭。1959年,对县罐头厂生产的太行堤牌罐头进行了商标注册,私营工商业的商标一般取自姓氏或以字号为标记。
  1960年,全县有持证个体商贩94人,主要从事烟酒零售。1961年,市管会会同国营商业部门恢复了一部分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个体商贩。
  1962年,全县恢复了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商户的登记,对工商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划分、核定了各行各业的经营范围,核发了营业执照,调整了网点布局,开展了取缔无照经营活动。
  1963年7月,商政股从商业局分出,改属市管会领导。到1964年3月,市管会共在全县18处人民公社建立了集市交易管理所(简称市管所)。1966年又增设青岗集市管所1处。
  1964年底,全县登记、发证的个体商户共2059户,从业人数2293人,资金122368元。
  1966-1976年,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受到冲击。集贸市场被严加限制,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只准就地集市贸易,不准长途贩运。农民的家庭副业、带徒学艺、小买小卖等也进行限制。企业登记管理中断,一些商品的商标图案,作为“封、资、修”产物被取消。
  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商行政管理
  (一)城乡集贸市场建设与管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开放集贸市场,搞活集市贸易,把市场管理纳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到80年代初期,全县已有集贸市场70余处。1982年上半年,集市贸易成交额1820万元,牲畜成交额785万元,粮食成交额230万元。从1983年起,对经营者实行编号定位、对号入座,管理人员实行“三定五包”岗位责任制,积极创建“文明集贸市场”。到1986年底,全县上市商品品种达到355个。1984年,新开街贸易市场投入兴建,1985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该市场为钢管铁架、玻璃钢瓦结构的晴雨棚固定的专业市场,面积1012平方米,售货台600米,主要经营大小百货、鞋帽、布匹、服装等,设有市场管理办公室,缓解了城区商户乱摆乱放的局面。截至1985年底,全县共有集贸市场71个,牲畜市场26个,其它专业性市场15个,仅城关镇就有固定市场11处,全年成交额4300万元。1987年,加强了粮棉油市场管理,关闭了全县粮棉油市场,设立了6个检查站。1991撤销粮棉油检查站,由原来上路堵查粮棉的方法改为集中经济检查。共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件27余起,罚款6万余元;查封土打包机、小轧花机10台,取缔棉贩91个,查获非法经营籽棉12吨、皮棉8吨,取缔棉花市场5处。
  1987-1991年,县工商局又投资50万元分别建设了庄寨鲁西南大市场和青固集鑫鑫商场,设置固定摊位3000余个。城区中兴商场始建于1991年,同年投入使用,由县工商局、县二轻局经理部、清真寺共同兴建。市场占地24亩,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营业房60余间,建有钢架玻璃钢瓦结构货棚4座,总投资129万元。日上市商品价值30万元,成交额约2万元,设有市场管理办公室。这是当时全县最大的一处专业市场。1991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达到8524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8.16%。年底,新开街贸易市场被命为省级文明市场。
  1992-1994年底,县工商局牵头建设和改造了南李集桐木批发市场、西关木材家具市场、庄寨桐木交易市场、三里庙建材批发市场、砖庙春咏商场、古营集马楼杞条市场、侯集大牲畜市场、阎店楼粮油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增设申楼、立本屯、张楼、龙华店等农村集市。1995年,投资兴建了古都商城及农贸市场,同年11月投入使用。整个市场占地48亩,建筑面积13200多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日成交额20万元。该商城的建成被县政府誉为“兴曹八大工程” 之一。1996年7月,对商品交易市场依法进行登记,共登记集贸市场102处、专业市场30余处。
  1998年,县工商局与所建市场脱钩,县工商局及时把职能转向搞好市场规范论证,吸引外地资金参与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等,并取得显著成效。从1998年起,随着城市拆迁改造。2004年,浙江客商投资3000万元对体育场农贸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建成一座占地20亩、楼房式、全封闭的室内综合大市场。同年,中兴商场也进行了改造升级,成为一座可容纳100多商户的服装商城。1999年,市场巡查制度在全县集贸市场推行。2000年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到2001年底,共取缔无照加油站(点)20处,查处不合格成品油37吨,罚款40万元,全县成品油市场得到规范。
  2002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推行“五制一化”监管模式。2003年5月,为防控“非典”疫情,关闭临近河南省的9处农村期集,对城区28家宾馆、饭店、招待所和集贸市场予以限制经营,取缔早市、夜市、流动摊点700余家,查获假冒伪劣药品和相关商品356件,案值19.59万元。是年,“红盾护农行动”全面启动,针对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加强市场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到2005年,共查处各类农资案件150余件,案值200余万元,查获假劣种子200余公斤、化肥265吨、农药100余公斤,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二)企业登记管理
  1979年,全面开展了工商业登记、发证工作。至年底,全县共登记发证工商企业1981户,其中国营374户、集体1607户。1981年,县局首次对上年度企业进行年度检验,审查登记注册事项和经营情况。1984年9月,县工商局成立企业登记股,专门负责全县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到1985年底,全县国营、集体工商企业登记发证的共有3578户,其中,国营工商业319户,集体工商企业3259户。1986年,对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进行清理,全县登记注册的110个公司(中心)取缔51家,保留59家。1988年,登记核发《营业执照》650份,变更登记33户,为4家新建企业办理了筹建登记,年底,全县各类企业达到5794户。1989年,对全县1199家国营、集体企业重新进行登记和审核换照,新登记注册企业法人392户。1990年,继续巩固公司清理整顿成果,研究制定了“撤并留”方案,对保留的59家公司重新登记造册、发照。同时发挥监督职能,取缔无照经营32家、非法公司51家、假集体18家。1993年,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始向宏观、间接管理以及参与不干预、服务不添乱方向转变,支持企业优化产业结构,竭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从1995年开始,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攻方向,积极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走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经营等资产重组道路,增强企业活力。分别于1996年、1997年制定了《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和《关于支持我县经济发展的意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截至1998年底,全县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3500家,注册资金总额12.3亿元。
  2001年,为方便企业登记,县工商局成立“曹县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所”。年底,县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并联审批制度,企业登记管理人员进驻中心办公。2002年3月,县工商局组建副科级直属机构——业注册局,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2003年,县工商局发挥与企业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向社会推岀了“主动热情服务、限时办结服务、规范透明服务、廉洁高效服务”的四项承诺。2004年,制定了《放宽放活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放宽了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经营范围等10个方面的限制,变“一审一核”制为“一次核准”制,积极探索注册官的试点工作。至2005年底,共签约项目18个,合同金额3.5亿元,落地项目8个,到位资金1.2亿元。
  (三)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1979年底,全县个体工商业为1321户,从业人员不到2000人,个体经济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1983-1986年,随着个体经济政策进一步放宽,除鼓励城镇个体经济发展外,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从事个体经营,这一阶段个体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到1986年底,城乡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5239户,从业人员19240人,年均增长比例达到40%。1987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达到16814户,从业人员23489人。1990年,全县个体工商户登记户数为11408户,从业人员21693人,营业额7100万元,私营企业27户。1992年,全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县工商局在市场主体准入上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1993年,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7200户,从业人员29966人,实现总产值10156万元,零售额24958万元;私营企业增长41户,总数达到128户,从业人员5886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1135.2万元,占全县工商税收的24%。1995年11月,县工商局组建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为副科级单位,下设三个股室。年底,全县个体户增长到25300户,私营企业370户。1997年,个体私营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2200户,从业人员41400人;私营企业538家,从业人员9230人。2002年,县工商局撤消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局,成立企业注册局。2004-2005年,在实施商标战略中,帮助企业申请注册了“雪冠”、“归一”等著名商标。到2005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达到17633户,从业人员49600人,资金数额11033万元;私营企业2639户,从业人员15000余人,注册资金27448万元。
  (四)经济监督检查(公平交易执法)
  1978年,县工商局先后查获了走私银元、制售假烟、假酒、假化肥等案件65起。1982年,查处投机倒把违章案件49起,其中大案6起,查获神香300只,香炉700个,白酒20件,香烟74箱,滑皮152张,没收、罚款4起,计款11240元。1983年,查处了非法倒卖汽车、钢材、水泥、化纤原料、皮毛、贵重中药材等重要物资和紧俏商品的案件78起。1984年,重点打击了以假充真、以次顶好、掺杂使假、走私贩私、假冒商标以及诈骗合同等。是年,共查处投机违章案件226起,罚没金额6000元。1985年,共查处投机违章案件721起,其中投机倒把案件7起,违章案件714起。严厉打击了各种市霸和乱收费的黑经纪。1987年,共立案查处违章违法案件8起,罚没款3800元。1988年,在平抑物价,打击“官倒”、“私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共立案查处投机倒把案件27起,移送检察机关2起,罚没款9万元。1989年,通过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为企业和个人追回经济损失26万元。1990年,先后在县城捣毁一个地下卷烟厂,在楼庄乡挖出一个地下假农药制造厂,取缔13个假酒制造点,查处假冒伪劣商品200多个品种。
  1991年始,经济检查工作以查处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大力推行了黄牌警告的办法,并和经销商签订无假劣商品责任书。1992年,组织6次全县市场大检查,共查处各类制假售假案件1523起,移交检察机关的4起,罚款12.9万元,端掉制假窝点7处。1997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6起。1998年,运用经济检査手段,认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行动,维护正常交易秩序。2000年,在全县开展了“红盾打假护农”和“打假劣、保健康”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假冒、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标专用权等不正当竞争案件48起。2001年,对全县文化市场不定期突击检查20余次,取缔违法违章经营的“网吧”20家、査处非法出版物1000余册。并重点加强对棉花、粮食等重要商品的整治。
  2002年,加强对节日市场、肉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全县肉类屠宰点和经营户以及冷库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取缔非法屠宰户47家。同时,加大对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20起,总案值70万元,罚没款50.3万元。2004年,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起,案值315万元,罚款金额40000元。2005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15次,查获冒牌白酒1000余箱,假劣饮料30件。
  (五)合同监督管理
  1984年,县工商局成立合同管理与合同仲裁机构,充实配备了管理人员。1986年,在企业中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活动。1987年,评出“重守”企业14个。是年,全县共订立经济合同31766份,金额4735万元,按份数履约率94%。1988年,办理合同鉴证64份,金额1737万元。1989年,在企业中普遍建立了合同管理逐级报告制度、经济合同签订审查把关制度、经济合同立卡建档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四项制度。1990年,积极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制度。1991年4月,曹县仲裁委员会注重扩展仲裁广度,运用仲裁手段清理“三角债”,全年共为企业解决合同纠纷43起,解决争议金额456万元,追回拖欠86.5万元。1994年,全县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规范,统一合同文本已在全县全面推幵,使用率达到了95%。1995年,受理仲裁案件193起,合同总值9232.2万元,争议金额8258.2万元,其中调解183起,裁决10起。
  1996年,全县共发放工矿合同文本300余本,建筑施工、装饰合同800余本,房屋租赁合同300本。1997年,加大对规定鉴证合同的检查力度,未鉴证的合同补办鉴证手续。全年共鉴证经济合同56份,金额3900万元,避免经济纠纷案件32件,完善经济合同64份,建议修改不合理、不公平条款134多条。1998年,开始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实行年审制度,企业于每年的2-4月向原认定机关申请年审,过期不年审的,其证书自行失效。1999年9月,全县开展了建筑合同大检查与合同欺诈专项整治活动。2000年,在全县实施“合同帮扶工程”。对企业的签约进行全方位指导帮助,对履约行为进行监督。2002年10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办理企业房产等建筑物抵押登记,只对动产抵押物进行登记管理。1995-2005年,县工商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228件,抵押物价值67897万元,主债权金额53825万元;办理不动产抵押物登记19件,抵押物价值7646万元,主债权金额5082万元。
  2005年,在“订单农业”帮扶工作中,对涉及农田近10万亩的9家涉农龙头企业纳入重点帮扶对象,逐步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条,促进了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和农民增收、企业盈利、税收增加,实现了政府、企业和农户的"三赢"。
  (六)商标广告管理
  1、商标管理
  1979年11月,县工商局核转上报的曹县罐头厂“太行堤”牌果酱和肉类罐头商标、曹县酒厂的“碧波”牌酒、曹县城关综合厂的“金鸥”牌理发椅、曹县城关羽毛厂的“钻石”牌理发椅4件商标通过了核准,成为注册商标。1980年,曹县轧掀厂“钢化”牌铁锨等4件商标被核转注册。1982年,县工商局对印刷厂进行了规范和管理,对编号方法、编号位置以及印刷备案等作了规定。1983年,全县加强对商标注册、商标印制、商标使用的管理,扭转了乱印商标的混乱局面。1986年,办理商标注册4件。1988年,县工商局把商标工作列入工商所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狠抓了基层人员培训。截至1991年底,全县注册商标40余件。1992年,为6家企业办理了注册商标变更登记,商标续展4件。1993年,指导企业办理商标申请17件,续展商标4件,变更2件。1995年,协助菏泽盛祥回民食品有限公司、曹县商都酱菜厂等企业申请注册了“碧玉"、"shengxiang"等10余件商标。商标印制单位发展到8家,有5家被省工商局认定为“指定商标印制单位”。1998年,曹县王光清真可口食品厂的“王光”商标被评选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1999年,县工商局把规范与发展结合起来,指导企业在运用商标战略方面先行一步,对全县100多件注册商标进行了商标验证。2000年,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查获假冒商标标识2300套,査处商标违法案件15件,案值100余万元,罚款6万元。2001-2003年,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帮助指导农副产品办理商标注册。2004年,帮助其注册商标16件,办理商标续展10件。“雪冠”商标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2005年,共査处商标侵权案件25起,罚没金额24万元,查获假冒商标标识5万套,取缔了10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专卖店。截止到2005年底,全县注册商标580余件,遍布35个商品种类。其中农副产品商标占到50%以上,全县135家企业拥有310件农产品商标。
  2、广告管理
  曹县较早的广告经营者是曹县广播站。1987年,曹县电台建立,开始播发广告。1988年,曹县文化馆申办“曹县广告装潢公司”,是曹县较早的广告经营公司。1989年4月,县工商局成立商标广告管理股。同年曹县电视台成立,并设立广告部,年底电视广告开始播出。1994年,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和户外广告的管理,在工商所设户外广告专管员1名。1999年,全年广告经营额达80多万元,办理户外印刷品广告登记108份,受理户外广告登记和印刷品广告登记125件,办理“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2件,停发和限期更改媒体广告9条。2000年,累计发展广告经营单位10家,办理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登记100份,审核广告经营单位2家。2002年,集中开展对户外、店堂广告进行登记管理。2003年,在抗击“非典”时期,开展了“反误导、打虚假”广告专项活动。2004年,加大对重点媒体的监控,强化对虚假广告的查处,审查广告备案10余次,清理违章户外广告24处,停播、停发广告15条。2005年9月,组织多家广告企业参加了省工商局、省广告协会在威海举办的第10届广告节,曹县2家广告单位的作品参加了形象展示。全年广告业经营额达到420万元。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
  2002年,工商系统机构改革以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分散在县局机关各职能科室以及消费者协会中,没有形成统一的执法体系。2002年3月,县工商局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简称消保科),挂“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牌子,为县局的内设机构,人员4人,统一受理、分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指导全系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同时,开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县工商局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网络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为中心、以工商所为投诉站、以行政村为投诉联系点的三级遍布城乡的消费者申诉投诉网络,方便群众申诉举报。2003年,为消保科配备了“12315”执法车辆、录音电话、摄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保证及时处理各种投诉。2004年,开始部署“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超市、进行政村等“五进”活动。截至2005年底,已在基层工商所建立了24处“12315”申诉举报站,在乡镇首集、行政村、学校、市场、超市、居委会等处建立了870多处“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形成遍布城乡的监管服务网络。2005年,狠抓重心下移,在工商所实行日常巡查、定期抽査、集中检查“三查”机制,强化辖区监管责任制。在乡镇培育了24处“放心消费商店”食品安全示范点。是年5月,在全县建立了10个食品安全监控点,定期上报当地的食品监管情况。8月,县工商局又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至此,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实现了由“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向“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转变,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在全县逐步建立。
  (八)法制建设
  1989年,经检所成立后,县局各办案机构以县局名义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由办案机构报经检所审查批准,然后报局案件审批领导小组审批。1995年,县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审核制度,由县局专职法制人员对县局各办案机构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1996年,增设法制股,人员2人,设立听证室1个。同时,在城区分区、34处基层所均设一名兼职法制人员,对基层办理的案件进行初审。
  1997年始,县局从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各种法制工作制度。2002年3月,县工商局设立法制科,着力建设“一票否决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监督检查“两制一查”工作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法制工作“一票否决制”,对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实行查案、审査、定案“三分离”,实行案件集体研究审批、案件回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处罚案件罚缴分离和"三定一公开"收费等相关制度,开展"一日一题,一月一法,一法一考”培训学习。2003年6月,县局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05年,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统一审批、统一备案、分散办理,规定了办案期限,并建立重大案件集体研究、重要商品责任追缴、没收、扣留财务集中保管等相关制度。是年10月,结合工商系统“小局大所”改革的要求,重新为24处工商所配备了法制员,并全部通过了上岗考试。
  (九)队伍与行风建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各项工作的恢复与发展,队伍建设逐步得到重视。县工商局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摆在重要位置,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构建和谐工商系统,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1982年,县局党组把业务学习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列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制定了学习制度和计划,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整治素质和业务水平。1987年8月,县局成立纪检组,袁永让被任命为纪检组长。是年10月,县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工商所活动的意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作风纪律整顿等措施,努力使工商所达到“所长模范作用好、执行政策法规好、作风纪律好、团结互助好、所容所貌好”等5项标准。县局着重从制度建设入手,从源头抓起,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关于坚决制止利用公款请客送礼的紧急通知》《关于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依法行政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开展反腐纠风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关于制止乱收、乱罚、乱扣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1991-1995年,共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230余名,对13名违纪人员分别给予了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四年间,全系统拒吃请2600余次,拒礼拒贿1500余次。同时,工商所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强,有22个所先后被评为文明工商所。
  1996年,深入开展“工商形象建设年”活动,认真推行“三定一公开”收费制和政务承诺制。5月,在全系统发布“禁酒令”。12月,下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1997年,认真学习贯彻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联系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并要求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走访困难户,帮助他们解决困难。1998年,县局着重从“思想、作风、纪律、勤政”四个方面入手,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商人员的自身素质。1999年8月,开展了“共筑形象工程”评比竞赛活动,聘请义务监督员148人,发放民主测评票1000余份,回收率80%以上。是年,县工商局被评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单位。
  2001年始,每年在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和业务知识集中学习,有力地推进了队伍建设。同时,在全系统推行效能监察,开展明察暗访,实行“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行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03年,认真开展了“工商所长大讨论”、颁布实施“五项禁令”、开展“端正思想、纠风反腐”等一系列活动。2004年,动员全系统300多人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岗位达标活动。认真推行“阳光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发放行风监督证300多张。在基层所开展无违法违纪倒计时活动和全员军训,实施半军事化管理,基层所的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改善。是年,在全县48个单位参加的行评中名列第一。
  2005年,通过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大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和知识竞赛、对基层所实行季度考核、组织召开“全省工商学荷泽”现场发布会等活动和举措,工商人员的党性觉悟和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工作标准进一步提升。年底,县工商局被省文明办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十)工商装备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
  1979年,全县划分31处工商所,县局和工商所各设会计1人,并在县局设保管员1人,负责局机关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和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的保管。当时,县局驻新开街南端原市管会院内,有砖瓦房三排,加东西厢房,共计房屋25间,占地1.8亩。办公室内仅配有办公桌椅、文件厨等,办公条件简陋。1978年底,购置了4辆两轮摩托车,分别配给了机关和城关、庄寨、青堌集工商所。1982年初,县局购置了一辆偏兜三轮摩托车,后于1983年购买了一辆罗马吉普车,为县局仅有的公务用车。1983年,随着对集市交易费、个体劳协会员费、市场管理费、个体管理费的收取,以及收费范围和数额的不断增多,财务管理工作得到重视。10月,县局设立会计2人,实行账款分管,一人管账,一人负责现金出纳,工商装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也不断加强。1985年,县局又配备了一辆北京212吉普车。是年,城关镇改为曹城镇,5月,城区增设曹城二所,驻原工业路(田庄西路北)一院落内,后建设12间砖瓦结构办公楼。1986年,择址在原中兴路18号位置建设一栋二层混砖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1992年,又在东侧建设2层办公楼10间,上5间办公,下5间为车库或仓库。是年11月,机关迁入办公。80年代底和90年代初,局机关又相继配备了皇冠、普桑轿车和大西亚、吉林小客货、皮卡等办公车辆,并制定了车辆管理规定,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行。
  1990-1994年,县工商局先后投资220万元,新建了曹城一所、青堌集、庄寨等20个工商所,其中楼房式建筑11个,砖瓦平方9个,极大的改善了基层办公环境。1993年,有10处工商所达到文明工商所的标准。1994年,省局在曹县组织召开了西部地区基层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县局介绍了基层建设经验。到1996年底,全县35处工商所(队)通过验收,提前完成基层规范化达标任务。1998年,“红盾信息网”一期金管工程开通建设,县局配备了价值42万元的8台浪潮计算机、2台服务器、1台激光打字机以及延时储电器等相关设备,协调电信局开通了DAN专线,并按照规定建设了高标准的机房和微机室,配备了微机管理人员,并开始开展发行企业、个体管理服务(IC)卡和“山东红盾信息网”网员费的收缴工作。2002年12月,县局为工商所和业务科室一次购置松花江面包车18辆,总价值40余万元。到2005年底,局机关和工商所办公和执法车辆增加到42辆。另外,从2003年到2005年底,利用三年时间还清了劳协基金会拖欠储户的180余万元欠款。
  1988-1994年,县财政先对工商局实行差额拨款,后实行财政包干。县财政每年拨付28万元,全系统的工资和办公经费从预算外收入中解决,结余留用,超支不补。1995-1996年,县财政拨款增加到35万元。1997-1998年,财政拨款为50万元。1999年1月1日起,县局机关和工商所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和增收节支力度,拓展收入渠道,严格收费标准,挖掘案源、费源,努力缓解财政压力。
  2002年,县局按照职责具体化、工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服务标准化、政务公开化等“五化”标准,加快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步伐。2003年5月,县工商局办公楼开始兴建,2004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办公楼建筑面积3227平方米,占地8亩,总投资248万元。随后,又投资60余万元,购置了办公设备,配备了高标准的办公桌椅和橱柜。是年,县局抓住全省基层所新建与改造机遇,拟定了工商所三年建设改造规划。2004年,建成邵庄、阎店楼、苏集工商所,总投资78.3万元。2005年,又新建了郑庄所,主体面积208平方米,并完善了各项配套设施。同年5月,省工商局对基层工商所建设进行了验收和考核,10个新建所全部确定为达标工程,是年,县局被评为全省基层工商所建设和改造先进单位。
  (十一)社会团体
  1、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1983年4月,曹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同时,在各乡镇基层工商所的帮助下,先后成立了31个基层分会。1998年3月,曹县私营企业协会成立。2004年7月,根据省、市协会指示精神,将个协和私协合并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基层分会由原来的32个合并为25个。1988年,县个协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发放了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证12000余份。1998-2005年,私营企业会员登记建档1500余家。
  县个私协会教育引导会员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献爱心回报社会”活动,在每年的学雷锋纪念日和光彩服务周期间,组织会员志愿者到敬老院、社区、农村、街道走访慰问。2000-2005年,县协会先后帮助300多名下岗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实现了再就业。在全县指导建立了81个行业分会,会员小组280多个。2003年8月,正式成立了曹县个私协党支部,县个协秘书长孟庆标任支部书记,改写了以前县协会没有党组织的历史。是年,建立了专门为个私会员服务的曹县经济信息网站,至2005年底,共发布各种经济信息6000余条,其中被会员采用的信息2000多条,有近8000名会员登陆过网站,接受过服务。2003-2005年,县个私协积极开展“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推进“信用曹县”建设。截至2005年底,全县个私会员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近500万元。
  个私协会分别于1986年、1994年两次被评为国家级先进单位,先后9次被评为省级先进协会。
  2、消费者协会
  1990年3月,县消费者协会成立,挂靠在县工商局。1991年2月,在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建立了35处消费者协会分会。同年7月,在全县商品零售企业和饮食服务行业中开展“无假冒商品商店”和“优质文明服务单位”评选活动。1992年3月,举办第一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纪念活动,发放维权宣传10000张,此后,在每年的 “3・15”期间,都要举办大型宣传服务活动,在电视台开辟电图15-2消费者协会会员棉花示范田
  视讲座,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消费维权法规,公开受理消费者投诉。同时,举行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增强消费者识假辨劣能力。
  1994-1998年,开展消费调査活动,发放消费问卷20000余份,针对消费者发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举办培训班4次,选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5个。1999年8月,开始实行消费者协会会员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消费者协会会员定点购物、服务优惠单位评选活动。截至2005年底,共发展会员3000多人。图15-3市县消协工作人员共同研讨消协工作
  2002年,县消协在县电视台开辟了“每周3・15”栏目,在黄金时间播出,利用案例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受到全县消费者的欢迎。截止2005年底,共举办3•15消费者保护日宣传活动13届,散发宣传材料50余万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0万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3000余起,处结率在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收到感谢信180多封, 牌匾15块,锦旗67面。消费者协会贏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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