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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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750
颗粒名称: 第十二篇 后勤保障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6
页码: 376-402
摘要: 1979年建局后的一个时期,菏泽工商系统内的后勤保障工作,主要由市、县(区)局办公室负责。1993年,设立行政财务科(股),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开始由办公室和行政财务科(股)分工负责。2002年,市工商局机构改革,成立了财务装备科,系统内部的行政事务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办公室、财务科的基本职责范围涵盖了基本建设、调研文秘、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统计管理、行政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工商标志服装的配发与管理等一系列综合性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保证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工商职能的充分发挥。
关键词: 菏泽市 后勤保障

内容

1979年建局后的一个时期,菏泽工商系统内的后勤保障工作,主要由市、县(区)局办公室负责。1993年,设立行政财务科(股),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开始由办公室和行政财务科(股)分工负责。2002年,市工商局机构改革,成立了财务装备科,系统内部的行政事务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办公室、财务科的基本职责范围涵盖了基本建设、调研文秘、信息宣传、档案管理、统计管理、行政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工商标志服装的配发与管理等一系列综合性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保证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工商职能的充分发挥。
  第一章基本建设
  1979年,地区工商局成立后,克服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有计划地开展了机关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和基层工商所建设工作。特别是2003年6月,省工商局全面启动基层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革工作后,全市掀起了基层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高潮。截至2005年,全市新建工商所75个,改造工商所35个。
  第一节机关办公场所建设
  1981年,地区工商局建成17间办公用房(平房),总投资10万元。1986年,开始筹建新办公场所,由于城市建设和规划的需要,在中华路两侧建房,必须建楼房,资金又成了大问题。此时,地区乡镇企业局也在筹建办公场所,经协商,地区工商局和地区乡镇企业局决定联合建设办公楼,在地区乡镇企业局的土地上,地区工商局负责楼房建设,建成后产权各得一半。行署为解决建楼资金,拨款20万元。1989年,办公大楼在中华西路49号建成。地区工商局共投资58万元,分得楼房32间,建筑面积720平方米。1990年,地区工商局决定重新征地建设办公楼。
  1991年3月,在中华东路86号征地13.5亩,土地价格每亩5万元。其中,办公用地7.1亩,职工宿舍用地3.5亩,5月动工,于1992年12月竣工。办公楼主体为砖混结构,共五层,建筑面积1960平方米,锅炉房、车库、变压器房等附属设施建筑面积309平方米,共投资186万元。1993年1月迁入新办公楼。
  图12-11991年兴建的市工商局机关办公楼(2004年拍摄)第二节职工宿舍建设
  1978年,地区工商局在征地建设办公场所的同时,开始了职工宿舍建设。
  第一次职工宿舍建设,是1979年地区工商局建设办公场所时一起兴建的,地址在当时新开发的中华东路(消防队东300米,现为中华路华隆巷1号),1981年,28套职工宿舍(平房)建成,总建筑面积2384平方米,总投资54.9万元,解决了28户干部职工无住房的问题。
  第二次职工宿舍建设,始建于1983年,地址在市实验小学南侧(现育英路11号),征地3.2亩,每亩价格5000元,投资27万元,建起了两排职工宿舍(平房),面积851平方米,解决了10户干部职工无住房的问题。
  第三次职工宿舍建设,是1991年地区工商局建设办公楼时一起兴建的,地址在中华东路86号。1993年,三栋楼房建成。其中,四层楼房一栋,二层楼房二栋。总建筑面积2140平方米,总投资108万元,解决了22户干部职工无住房的问题。
  第四次职工宿舍建设,于1999年3月开始征地兴建,土地价格为每亩12.8万元,共征地9.8亩,地址在华英路市网通公司家属院南邻。此时,国家已经出台了房改政策,不允许福利分房。为解决市局机关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局党组经过多方努力争取优惠政策,采取集资的办法进行建设,并成立了建房领导小组。共有71户无房户集资730万元,经过二年的建设,于2001年3月四栋楼房全部建成竣工。其中,五层楼房二栋,面积4400平方米;三层楼房二栋,面积2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70平方米,解决了71户干部职工无住房的问题。
  第三节基层工商所建设
  2002年7月,机构改革以前,全市共有基层工商所269个,其基础设施建设是由各县区工商局具体负责,大多数始建于20世纪60-70年代。80年代末-90年代,先后新建、改建工商所76处。机构改革后,全市269个工商所合并为141个(不含车辆管理所)。
  2002年下半年,市工商局将基层工商所建设列入重要议事议程,9月2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工商所所长共计200多人,在曹州宾馆召开了机构改革以来的第一次大会,部署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2003年6月,省工商局全面启动基层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省工商局先后分三批下达荷泽市新建工商所计划62个(其中第一批20个,第二批10个,第三批32个)。7月,全市掀起了基层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高潮。市工商局成立了工商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领导小组,各县区局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对工商所的建设和改造,市局确定:1、编制10人以下的股级工商所,以建300-400平方米的平房为主。
  2、编制10-15人以上的科级工商所,以建400-50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为主。
  3、城区工商所以建楼房为主,但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4、办公房(楼)外墙以水泥墙粉刷涂料为主(城区内可按规划要求粉刷涂料或外墙粘贴瓷砖)。5、新建和改造的每个工商所都必须建有业务服务大厅,并设有休息室(集体宿舍)、活动室(包括会议、接待、阅览、娱乐健身)、库房(车库、仓库)、伙房(餐厅)、卫生洗漱间等。各县区局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新建工商所建设面积和建筑标准,并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同年12月,经市工商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基层建设量化考核办法,由市局组成统一考核组,对全市141个工商所进行了考核排序,在全市系统表彰会议上兑现了奖惩。
  2004年9月,基层工商所建设突出职责具体化、工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服务标准化、政务公开化“五化”原则;同年12月,对10个县区局、141个工商所进行考核排序,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兑现了奖惩。
  2005年3月,省工商局号召在全省系统内深入开展“小局大所”改革工作。荷泽全市十个县(区)工商局机关人员进行了精简,共精简下放人员212名,合并科、室、所25个,整合了执法力量;下放了监管、执法办案权限;改革了
  图12-2 2003年,为节约开支,基层工商人员自己动;手拆旧房执法监管模式,初步达到了精局强所的目的。
  截至2005年6月,全市共新建工商所75个,超计划建设13个。在75个新建工商所中,新征地建设的53个,原址新建的15个,购置的7个,楼房所65个,平房所10个,总建筑面积46510.52平方米(其中辅助设施面积9136.96平方米),总投资2676.69万元,新征土地面积126619.75平方米,平均每所投资35.69万元,平均每平方米造价576元。
  在新建的75个工商所,除7个购置、15个在原址新建和5个置换的外,其余48个工商所都是当地党委政府无偿提供的土地,面积达162.4亩,节约资金约568.4万元,并减免各种配套设施费144.9万元。同时,全市改造工商所35个,改造总面积12023.66万平方米,总投资219.10万元。以上新建和改造110个工商所,总投资2895.79万元,总建筑和改造面积58534.18平方米。
  2005年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新建和改造情况统计表
  表12-1
  图12-32005年新建成的鄄城工商局吉山工商所续表
  第二章行政办公
  行政办公内容繁多,是机关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局后至2005年,市工商局经过摸索和实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调研文秘、信息宣传、档案统计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制度,实现了行政办公有分工、有领导、有制度、有标准的规范化管理模式,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一节调研文秘
  1979年10月,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成立后,局机关调研文秘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
  2003年4月15日,市局下发了《机关公文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拟制公文,相关科室应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职能科室拟以政府名义或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应代拟文稿,并由局办公室审核,经局长审阅签字后,送政府办公室的文秘部门按规定程序审理和送签。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法规的行文,要事前经法制科审核并签字。公文文号,由局办公室统一签署。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应当进行审核,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科室办理。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 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2004年3月,市局办公室根据局党组会议意见,下发了《关于规范文印审批程序的通知》,对文稿打印程序进行进一步规范。
  第二节信息宣传
  1987年,荷泽工商系统信息、宣传工作逐渐开展起来。1989年,信息宣传工作得到迅速发展,地区局和各县(市)局多次举办信息、宣传培训班,办公室均有负责政务信息和通讯报道工作的人员,各科室和工商所也配备了兼职的信息通讯员。1990年,全区系统信息宣传稿件实现了由手写为主向打印为主的转变,以信件传输为主向以传真、网络传输为主的转变。该年,地区工商局运用省局《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刊物这个阵地,开办了菏泽地方专版。有关清理帮集工、企业承包、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典型报道,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同年,地区工商局首次评选了两个信息宣传先进工商所,并开始对评选为全省和全区优秀通讯员的授予本系统先进个人的奖励。
  1991年9月24日,全省工商系统通讯报道工作会议后,地区工商局成立了由各科室选拔出的十六名业务骨干组成的通讯报道组。
  1994年8月,地区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通讯报道、信息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成立菏泽地区工商局中心报道组的通知》,在全区选择了35个基层工商所作为联系点,郓城、东明、鄄城、成武迅速成立了县局中心报道组。
  1996年5月30日,地区工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讯报道工作的意见》,在全区工商系统推行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6月2日,菏泽地区工商局成立工商信息宣传中心,在全区系统建立了40个信息直报点。
  1998年6月1日,地区工商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工商信息通讯报道工作的意见》,在每个县市局确定了3~5个工商所为信息直报点,每所配备1名信息员。
  1999-2002年,全市工商系统积极配合全省工商系统体制改革和“三讲”教育活动、行风万人评活动及重点业务工作,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树立了工商机关的良好形象。2002年4月,地区工商局被地委行署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4月15日,市工商局印发了《菏泽市工商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工作宗旨、目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和奖惩措施。
  2004年5月28日,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补充意见》,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宣传队伍逐步壮大。6月,市工商局联合菏泽日报社出版了自己的报纸一《菏泽工商报》,成立了编委会和编辑部。该报不定期出版,每期出版数量1000份。7月5日,市局又印发了《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暂行办法的补充规
  图12-42005年菏泽日报刊登文章《红盾,在"突破”中闪光》
  定》,对稿件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年底进行综合评分排列名次,通报表彰。
  2005年,市工商局继续加大信息宣传报道力度,制定了《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对信息稿酬奖励标准作了调整,加大了奖励力度。省工商局《消费与法》电视宣传栏目开播后,市局成立了《消费与法》栏目协调领导小组,配备了一名《消费与法》专职工作人员。3月,市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简报》进行改版,分为普通版、上报版和内部传阅版三种版本,并在《菏泽红盾信息网》首次开设了网络电子版。全年为省工商局和17家电视台联办的《消费与法》电视栏目提供素材20篇,被采用17篇,位居全省第三名,市工商局荣获全省工商系统协办《消费与法》电视栏目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第三节办公现代化
  90年代初,市局购置第一台286微机用于企业登记管理科企业档案的管理工作,标志着市局办公现代化工作的开始。1999年3月,成立荷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隶属办公室领导)。2002年10月,信息中心单设。2003-2005年,全市系统共投资670万元购置软件、硬件及进行网络维护。2003年2月-2004年6月,完成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网(内网)、“菏泽红盾信息网” (外网)和行政执法协作网三个网络系统建设。2004年6-
  图12-6工作人员在微机上查阅企业电子形像档案
  图12-5 2005年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表彰现场11月,建成全系统企业电子影像档案库,对1998年以来全系统24367户企业档案,近189万页,全部扫描录入为电子影像档案,新增企业档案随时进行扫描录入。2004年10-12月,完成整合企业登记(含个体工商户)数据库。将全市10县区局企业登记数据库集中整合到市局,并组织全系统业务人员用半年时间对2003年以来的各类数据集中进行补录和规范,共补录数据14.9万多条。2004年12月-2005年1月,建成市到各县区局视频会议系统。2005年8月-10月,完成省工商局开发的企业登记综合业务、市场、合同、商标广告、案件审批、“经济户口”管理等十大软件推广应用工作。全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实现了网上受理、网上登记审批。2005年10-12月,建成全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公文、通知、政务信息等业务都在网上收送、签批。同年12月,建成全市系统12315申诉举报系统,在网上开展了申诉举报业务。截止到2005年底,全市系统计算机达到678台(套),服务器35台,全市系统机关每个科室配备1台(套)以上、每个工商所配备2台(套)以上计算机,实现了省、市、县(区)和工商所四级联网。
  第四节档案管理
  自1979年建局至1985年,档案工作一直由各科室分别负责管理。1991年4月18日,全区工商档案管理工作会议上对工商档案实行综合管理进行了部署。
  1997年,局机关档案工作实行了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的综合管理。菏泽地区工商局档案室设兼职档案人员一名,保存档案总数3251卷(册)。1997年2月,被评为机关档案工作省二级先进单位。
  1998年底,菏泽地区工商局和菏泽地区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县 (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创建档案工作先进系统活动的通知》,全面开展全区工商机关档案升级工作。1998年底,全区工商系统档案工作全部实现了综合管理,定级升级单位10个,其中二级单位8个,三级单位2个。1998年12月30日,地区工商局被山东省档案局评为山东省机关档案工作最佳系统。
  1999年以后,地区局实现了企业、个私企业、文书档案检索自动化。1999年3月18日,地区工商局被省档案局评为山东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2000年,地区工商局认真贯彻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投入4万多元为档案室库房购置了十排密集架,安装了防盗窗,配备了去湿机、空调、吸尘器、灭火器、碎纸机、温湿度计等设施。完成了171卷文书、会计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对7000多卷企业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归档。
  2004年,市局对企业、个体、外资、合同、商广、公平交易、法制及办公行政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度建设
  菏泽工商局档案管理工作在几十年摸索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主要有:1、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2、档案保管、保密制度;3、立卷归档制度;4、档案利用制度;5、档案鉴定销毁制度;6、档案统计制度;7、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制度;8、现代化管理制度;9、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10、文件传阅制度;11、文件管理制度;12、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
  二、全宗概况
  市局档案全宗,包括1991-2002年间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声像档案、企业档案,共计7810卷。
  1、文书档案。1991年至2002年各种文书档案355卷。全部文书档案按照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排列。在编制案卷目录的基础上,又编制了全引目录16本,文件字号目录2本,人名目录1本,专题目录4本。
  2、会计档案。综合档案室共收集1990-1999年会计凭证、会计帐薄335卷,会计档案共编案卷目录2本。
  3、企业档案。包括内资企业档案、外资企业档案和私营企业档案,共计7120卷。
  另外,综合档案室收集各种资料170余册。
  第五节综合统计管理
  1979-1989年,地区工商局未设立综合统计室,各科室分别对口上报统计报表。
  1990年,地区工商局成立综合统计办公室。地区局和各县(市)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人员。1991年3月15日,制定了《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工作暂行办法》,实行统一管理模式。地区工商局在办公室下设综合统计组,主管本局和全地区各项工商统计工作,对统计报表实行分层次管理。4月,地区工商局印发了《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奖励规定。1993年,为综合统计工作配备了全局第一台微机。1994年,地区局综合统计工作实现了对省局的远程传输和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96年,地区工商局制定了《菏泽地区工商局综合统计制度》。1996年3月26日,地区工商局决定全区除各县市城区所和较大的农村所外,其它基层所的统计工作由会计担任,实行会统合一。1994-1996年, 市局综合统计工作连续三年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1999-2002年,市局组织了两次全系统统计人员培训,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同时,市局还委派综合统计人员参加全省统计系统专业知识培训班。经过7年的发展,全系统综合统计队伍不断壮大,到2002年全系统综合统计工作已形成市局、县(区)局、基层所三级统计网络。
  2005年,为更好地发挥综合统计的作用,拟定了综合统计职责目标,建立综合统计岗位责任制。在统计体制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全市各级工商机关的统计工作在上级工商局和单位分管负责人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并接受同级统计部门监督指导。局办公室为综合统计机构,在办公室设立综合统计岗位,配备专(兼)职综合统计员1人;各有关业务科(股)室和基层工商所配备专(兼)职统计员。至年底,区内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报表共分为十四类,分别是:公平交易执法情况统计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情况统计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表,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统计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统计表,私营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个体工商业基本情况统计表,市场基本情况统计表,合同监督管理情况统计表,广告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商标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法制情况统计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月报表,其中又细分为75种。
  第六节信访督办
  1979年10月,设立地区工商局后,信访工作列入办公室日常工作之一。2002年始,信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具体承办。信访方式有群众直接来信来访,有上级批转、新闻单位转来、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
  2003-2005年,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信访工作首接责任制》,把信访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评,作为考核市局各科室、各县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纪检效能监察,不断加大对内部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市、县两级工商部门先后组织下访小组900余个。出动下访人员3000余人次,走访调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群众近万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5万余份。市、县(区)局机关和每个工商所重新制定充实了政务公开栏,制定并完善了 《三定一公开收费制》等10多项
  规章制度,印发了10万多张印有举报电话的《监督举报卡》。同时,菏泽市工商局还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共依法依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系统内干部职工近300人。
  第七节行政与后勤
  一、车辆管理
  2003年初,市工商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市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2004年对其部分修订。并实行了多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车辆派遣制度;车辆管理科长负责制;车辆管理使用效能监察制度;燃修费包干制度;定点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二、卫生管理
  2002年12月25日,市工商局成立局机关卫生管理小组,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卫生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卫生区域的监督管理,参加局组织的卫生检查。市局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査评比,总分列前三名的科室,分别颁发奖状和给予卫生奖励费。总分不超过80分,并且列最后一名的科室年终不能参加先进科室的评比。
  图12-72004年,为宣传信访条例,市工商局在中华影剧院广场设立信访接待站,现场接受群众来访。三、考勤管理
  2001年,开始实行考勤制度。2002年10月16日,采取指纹考勤机考勤。考勤范围包括市局机关各科、室、所、直属局、分局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市工商局规定,一般干部职工外出、请假应及时按权限办理报批手续。人事政工科对照办公室报送的指纹考勤机打印的考勤表,科(室)、直属局报送的《月勤绩报告单》和《指纹考勤补充表》,每月张榜公示、兑现奖惩。
  四、办公区管理
  菏泽市工商局历来重视节约,优先采购经国家技术认证的节能设备和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
  定期检査供水管线,对已经老化的及时更换,安装使用节水型设施设备。
  市工商局注重利用网络办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积极促进办公设施设备的综合、集约利用。
  五、公务接待
  菏泽市工商局严格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会议及接待具体规定为:1、系统内部:县区局正职;省局副职以上,外地市工商局正副职;省局组织综合检查、年度考核考评等综合性活动;国家局来市局检查指导工作有关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2、地方党委政府:县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地直部门正职,六大部门副县级以上,外地市有关部门副县级以上,由办公室统一安排。3、对市级以上新闻部门来局综合性采访报道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4、其余公务接待由直属机构、科室所对口接待,招待费一律从本科室包干经费中列支。5、综合性会议由办公室安排。
  六、安全保卫
  菏泽市工商局机关设有门卫室,并制定了严格的值班制度。明确规定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值班交接工作,认真做好值班电话和电报、信件的记录和传达,特殊、重要事情,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负责机关办公楼安全,因值班失职造成工作贻误或财物损失者,除进行纪律处分外,还要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同时到岗,坚守岗位,负责维护好机关安全和信息畅通。第三章财务装备与管理
  1978-1998年,区内工商系统固定资产的配备与管理一直由办公室负责。垂直管理以后,财务科开始参与固定资产的管理,2002年7月10日,市局机关机构改革,成立财务装备科,市局机关的固定资产配备与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随着财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全市工商系统财务装备与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一节固定资产配备与管理
  一、资产上划
  1998年,地区工商局进行了清产核资。1999年上半年,全区基本完成了资产清理工作。1999年6月18日,全区资产上划至省工商局,并与省工商局签订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体制改革资产与债权债务划转移交书》。全区固定资产划转总额为5058.42万元,其中,地区局机关545.48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303.8万元,交通工具152.5万元,办公设备51.31万元,通讯设备8.3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9.55万元。
  2000年4月,省工商局报请省财政厅批准,下发了《关于授权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通知》。
  二、清产核资
  2001年4月,市工商局开展了垂直管理以后第一次大规模的清产核资工作。这次清产核资要求十分严格,各种固定资产逐件登记,帐帐核对、帐实核对,历时两个多月。经清理,市局机关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8221平方米,使用面积6155平方米,交通工具20辆,通用、专用设备1054台(件),总价值527.86万元。三、产权登记
  2002年3月,市工商局机关和各县区局都办理了《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结合《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的年度检验,自2005年开始,全市系统每年开展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统计,每次历时2~3个月,使国有资产登记的准确性大大提高。至2005年1231日,经省工商局、省财政厅审核,市局机关占有国有资产总额4308.35万元,固定资产总额1157.04万元。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1992年,市工商局机关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了固定资产帐,初步摸清了家底。2000年4月20日,固定资产的管理执行《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2002年7月,市工商局机关成立财务装备科以后,固定资产的购置或处置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成立了由财装科牵头的固定资产购置、处置领导小组,固定资产的购置坚持招标采购,处置坚持公开拍卖,提高了资产购置和处置的透明度,节约了大量资金,有效地防止了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效益化、透明化的轨道,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03年2月,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又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是严格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审批权限,单位价值在20万元(含)以上或一次性购置、处置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逐级报省局审批;5万元(含)至20万元的,报市局审批;5万元以下的由县区局、分局研究决定。房地产、车辆无论价值多少,必须逐级报省局审批。二是须报市局以上审批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批复后方可购置或处置,车辆等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采购,未经批准擅自购置或处置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各县区局机关主要领导配备车辆须执行省局规定的标准,排气量控制在2.0升以下,价格20万元以内。四是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处置管理,健全帐目,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清理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第二节工商标志服配发与管理
  1984年,区内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开始统一着装。1986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査工作的干部统一着装。
  区内工商系统对标志服装的管理,在财装科成立以前,一直由办公室负责,2002年,交财装科负责。
  2003年,市局机关其他具有行政编制的在编在职人员,为集体统一活动时着装,每人可制作各季节制式服装一套(件);非行政编制人员一律不得着工商制服;事业单位的着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考虑给窗口部位的人员制作工作装,其他人员是否着工作装,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由市局统一报省局财务装备处审查批准。
  至2005年,区内工商标志服装先后发放了两种款式,即:1983式、1986式。
  一、发放标准
  根据荷泽所在气候区域,执行的发放标准如下:
  1、冬服、毛衣:第一次着装每人发两套(件),使用四年,期满换发一套 (件)。
  2、春秋服:第一次着装每人发两套,使用三年,期满换发一套。
  3、夏装:每人配发长短袖夏服各一套,使用三年,期满换发一套。
  4、大沿帽:第一次着装每人发夏、春秋、冬季帽各一顶,使用四年,期满换发一顶。
  5、防寒服、中长制式大衣、腰带、领带、皮鞋等,市局对县区局不做统一要
  图12-81984年,鄄城县工商局着装仪式合彩求。
  鉴于菏泽市工商人员较多、经费困难,在不影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全市每次换装都从数量上、品种上做了适当裁减。
  二、经费管理
  工商制服经费的管理,着装人员负担本人制服工料费的30%,并在工资中分期扣还。制作制服的工料费,除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外,由各县区局从市场管理费中开支。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制作制服的工料费,在编制单位收支预算时都予以安排专项资金,从当年的财政拨款中列支。
  三、着装管理
  2000年,菏泽市工商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若干关于着装的规定,要求必须按规定着装,窗口部位、一线人员必须着装,并保持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
  第三节制度建设
  一、财务管理制度沿革
  1942-1949年,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菏泽区域内的各县工商局设财务一名,无经费,也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1949-1978年,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在商业局,设有工商行政管理科,未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由商业局相关部门负责,工商科设会计一名,财务管理由商业局负责。
  1978年,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挂牌成立,未设置专门的财务科,财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下设财务室,财务室配备财务人员两名。
  1987年3月,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制订了《菏泽地区工商局经费管理规定》,具体有以下几项规定:(一)会计人员规定;(二)开支报销规定;(三)电话要严格控制;(四)基建项目由局领导或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交办公室执行; (五)节约燃料,爱护车辆。
  1989年9月,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收费专用票据的管理,菏泽地区工商局、菏泽地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收费专用票据的通知》,全区统一印制收费票据,自1990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1995年4月,根据菏行发(94)3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菏泽地区工商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一)增收措施及奖励办法;(二)行政事业费管理使用办法;(三)经费开支审批权限。这一制度的出台,使机关财务管理初步规范,做到了有章可循。1998-2000年,先后3次对该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2002年9月,市局机关机构改革后,经市工商局党组研究,又重新修订了《菏泽市工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完善了经费包干管理;加大了公用经费和日常办公用品领用管理的力度;建立了车辆燃修费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了节支奖,包干经费节余不转下年使用,超支扣下年经费等。主要内容:(一)机关收入管理办法;(二)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三)机关经费开支审批办法;(四)包干经费管理办法;(五)借款制度;(六)办公用品和器材的更新购置制度;(七)几项经常性公用经费开支的管理。
  2004年11月,市工商局出台了《菏泽市局机关所属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把菏泽市局机关所属单位预算外资金纳入了市局财务装备科的统一管理,明确了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管理的范围、标准和审批权限,使市局机关所属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1987年3月,地区工商局拟定了《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并经全区工商局长会议讨论修改,印发到全区。这是第一个规范全区财务工作的管理制度,从此,使全系统会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具体内容如下:(一)局长职责范围;(二)会计人员的职责范围;(三)会计人员的权限范围;(四)会计人员记帐的原则;(五)编制会计报表的原则;(六)会计档案的管理;(七)会计人员调动和交接;(八)是帐簿的设置;(九)工商行政管理收入与支出;(十)报销制度与其他。
  1998年,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管理后,加强了对县区局的领导。2003年10月4日,先后制订了《荷泽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收支管理办法》。同时,为加强财务装备内部管理工作,还制订了《会计内部牵制制度X会计内部稽核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装备科岗位职责》《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百分考核办法》等十余项制度和办法,并编印成册,发到全系统财务管理人员。
  2004年6月,制订了《菏泽市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把车辆购置、处置、调配使用和车辆保险等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2005年3月,市局机关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对局机关淘汰的4辆面包车进行公开拍卖,比评估价增收3.1万元。
  2004年8月,市工商局出台了《计算机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把计算机设备的采购作出明确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9月,市工商局根据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标准》,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工商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2005年12月,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考核小组对我市系统会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市局、牡丹分局、巨野、成武、定陶、东明、郓城县局被评定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优秀单位, 开发区分局、曹县、单县、鄄城被评定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单位。
  2004年12月,根据全市工商系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大检査的情况,编印了《行政事业审计常见问题处理法规依据手册》,下发到各县区局财务人员和基层工商所所长、报帐员等。
  2004-2005年,为加强全市工商系统财务装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市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财务数据管理确保财务信息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实施财务装备管理信息化的通知》,使菏泽市工商系统的会计电算化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随着财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全市工商系统财务装备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节增收节支
  一、工商系统经费供给形式变革
  1979-1984年,菏泽工商系统的经费主要由财政拨付。之后,菏泽地区工商部门开始收取市场管理费和个体管理费,作为预算外资金。
  1986年,对预算外资金开始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当时实行的是“计划管理、财政审批、专户储存、银行监督”的管理办法,但是预算外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两权不变的管理原则和政策没有改变,所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一是部门和单位把预算外资金视为自身所有,刺激了多收乱收,大量预算外资金分散在地方和各部门,当时菏泽地区工商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也比同期财政拨款多,这种管理办法严重消弱了财政分配职能。二是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脱离了财政管理和人大的监督,违法违纪现象严重。三是原有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难以适应新的形势下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需要。1990年,地区局机关将当时的地区直属企业直接登记管理,才开始收取行政性收费,直接列入单位收入,有效的补充了财政拨款缺口。
  199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明确指出了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逐步建立起财政专户制度,对预算外资金实行了“准国库”的管理办法。从此,菏泽地区工商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始上缴同级财政,经单位申请,财政予以拨付,叫做“预算外资金收入”,工商系统的经费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收入和其它收入组成。到1998年实行垂管之前,基本保持这样的经费保障体制,即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和工商管理收入(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它收入组成。
  1998年,工商系统实行了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资金的上划当年底就基本完成,当时全区工商系统从地方财政上划资金共300万元,其中,市局机关94万元。系统的经费保障很大程度依然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由于这时工商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已经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所以,工商系统的经费来源仍然主要有财政拨款和其它收入组成。
  上划以后,国家对“收支两条线”管理更加严格,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又决定在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率先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在全国范围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这次检查,力度之大、规格之高、范围之广、要求之严都是空前的。围绕“收支两条线”的贯彻落实,省工商局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菏泽地区工商局财务管理纳入“五个通管”和“两个分离”。
  “五个通管”,规范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是实行了经费通管,二是实行了帐户通管,三是实行了票据通管,四是实行了资产通管,五是实行了基建通管。“两个分离”即:“罚缴分离”和“票款分离”。1999年3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罚缴分离”。同年11月,“票款分离”也在荷泽地区工商系统逐步展开。实行“两个分离”,巩固和扩大了“收支两条线”工作成果。
  实行“收支两条线”以后,199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后经费保障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核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费预算的具体要求。至2005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保障不断得到改善。财政预算拨款,除了上划的300万元,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考虑到增资等因素,每年增加960万元,年财政拨款达到了126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安排的经费基本达到上缴数的90%以上。二、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规模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发展变化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初收费是从收取市场交易费和市场管理费开始的。
  1、市场交易费。1963年4月,山东省出台的《山东省集贸市场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区内集市交易管理所为市场的交易进行服务,在服务中可以收取不超过成交额2%的手续费。
  1964年8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整顿集贸市场收费问题的通知》,对收费原则、收费范围和标准又作了明确规定,区内集市收费本着“以集养集”、以集建集、以旺养淡的原则,根据为买卖双方服务的收费,不服务不收费的精神进行。收费范围和标准为:交易服务手续费,按成交额计算,牛、驴、骡、马收1%,由买卖双方各负担0.5%,粮食、柴草及未开征集市交易税地区的自行车、猪、羊收2%,由买卖双方各负担1%。
  1966年9月,按照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整顿集市交易服务手续费的通知》,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集市上为群众交易服务后,可以收取服务手续费,但只限于粮食、油品、油料、耕畜(牛、驴、骡)、自行车五个品种,其他一律停止征收服务手续费。“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场管理、服务职能有了较大转变,政府对各类市场及交易采取关、停、转的政策,市场交易服务费停收。
  2、集贸市场管理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务院于1983年2月发布了《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按《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业品、大牲畜费率按日成交额计算不得超过1%,其它商品不得超过2%,费用使用原则是“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
  3、个体工商户管理费。1983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暂行规定》,对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的收取标准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从事购销活动的按营业额的0.5-1.5%收取,对从事劳务活动按照收费额的2%~3%收取。
  随着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区内工商行政管理的收费项目也有所调整,主要是:(1)集贸市场管理费;(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3)企业注册登记费; (4)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5)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6)经济合同鉴证费;(7)商标注册费;(8)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费;(9)旧机动车辆市场管理费;(10)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11)抵押合同登记费;(12)档案查询复印费,等等。1999年,国家计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部分收费标准作了下调,主要包括:(1)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3)企业注册登记费。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费和旧机动车辆管理费于2003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停止收费。
  现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经济合同文本工本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二)罚没收入
  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罚没收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罚没物品的折价收入。罚没收入历来都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三)垂直管理以来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规模
  1998-2005年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规模表
  表12-2单位:万元
  三、经费支出规模
  区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支出主要由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结转自筹基建组成。面对菏泽地区(市)经费极度困难的严峻形势,全区(市)各单位都极力压缩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垂直管理以来的经费支出情况:
  1998-2005年全市工商系统经费支出规模表
  表12-3单位:万元
  四、增收节支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增收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有利条件和宝贵环境,也为工商系统增收培植费源。严厉查处收费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市局领导亲自带队每月不定期地到各基层工商所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有效的堵塞了收费中的“跑、冒、滴、漏”。制定了《基层工商所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规费、罚没款物收缴、经费支出的各个程序和环节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使规费和罚没款物的收缴、经费开支更趋规范。实行“民主评费制”、“三定一公开制”,使“收、定、查”三位一体,全面推行微机收费,规费收入大幅度增加。
  (二)节支方面
  坚持以建设“节约型工商”为目标,牢固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理念,从点滴抓起,从“吃、车、会、话”入手,精打细算。通过公开竞价,市场化运作,最大幅度地降低了工作成本。
  2002年机构改革后,设置了财务装备机构,实行“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制订十余项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促进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003年10月,率先对26辆车进行了统一招标保险,每辆车节约保险费49%,节约经费近6万元。市局及时将这一经验做法推广全市执行,并下发了 《全市工商系统车辆实行统一保险的通知》,仅此一项全市在保车辆可节约保险费用近30万元。
  2005年3月,修定了《车辆管理办法》,把车辆维修纳入了规范化管理,通过招标确定修理厂,即节约了经费,又有效地堵塞了车辆维修方面的漏洞。
  对一些办公物品的购置、处置,也进行阳光作业,实行公开竞价,市场化运作。成立了装备购置、处置领导班子,公开竞标购置,资产处置公开进行拍卖。
  市局始终坚持“上审下”和“一年一审”的内部审计制度不变,每次审计都专门下发内部审计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通过内审,严查违规收支行为,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财务收支合理合法,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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