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普法宣传与法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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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74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普法宣传与法制培训
分类号: DF12.752
页数: 4
页码: 365-368
摘要: 1985年,全市工商系统开始实施四个“五年规划”,全面开展了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普法宣传 法制培训

内容

1985年,全市工商系统开始实施四个“五年规划”,全面开展了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法制宣传
  1985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全国“一五”普法规划和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全系统共举办工商行政管理培训班140多期,培训干部、职工4000人(次);举办法规知识竞赛(考试)35场(次)。
  1991年9月,下发《关于印发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二五”普法规划的通知》。把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定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以及企业法人代表、经济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者。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的重点是:《行政复议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企业法人的法人代表审批条件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消费纠纷仲裁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事制度公开要则》《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洁守则》《违犯廉洁守则处罚办法》等法规,以及国家新颁布的工商法规。“二五”普法期间,全系统累计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210期,培训干部职工5120人(次),举办专题讲座和案例评析会等40余场(次)。同年12月,单县工商局被省普法领导小组授予“全省普法先进集体”;荷泽地区工商局被菏泽地区普法领导小组授予“普法先进单位”。
  1997年5月,印发《菏泽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三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从1996年开始到2000年结束的“三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成立由局长韩同成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侯德田、法制科长陈建军任副组长,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五”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所有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宪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等。2000年3月,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和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法制知识竞赛”活动,共组织工商行政管理人员5727人,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173人,个体工商户和消费者2138人,计10000余人进行了答卷测试。并组成菏泽市工商局代表队参加了全省工商系统选拔赛,获得第七名的成绩。荣获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司法厅“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先进单位”称号。
  2001年9月,印发《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五”普法规划》。学习的重点内容:《宪法》《行政处罚法X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合同法》《国家赔偿法》《商标法》《广告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
  2002年3月1日,《关于印发〈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2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⑴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2)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基本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3)世界贸易组织(WTO)基本知识;(4)其它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7月19日,成立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卢建刚;副组长:马全国;成员:卢天忠、王俊海、陈洪飞、伊军宪、高超、陈建军、李建军、王喜群、朱建政、董晓光、闫河山、任飞、张庆峰、郝建英。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办公室主任:王俊海。
  2003年2月20日,下发《关于印发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3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重点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商标法X商标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X赔偿法X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年内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采取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定期培训与专项培训相结合,骨干带动与案例评析相结合的办法,分类施教。
  2004年2月21日,印发《关于印发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4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重点学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及时组织学习教育。由市局统一部署,各县、区局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组织实施,保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年内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基层所要坚持施行一日一题、一月一法、一季一考制度。并有可行的学法计划,每人要有学习笔记。
  2005年1月20日,《关于印发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5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重点学习内容:《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X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
  第二节法制培训
  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
  2000年5月,为贯彻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日制度的决定》,建立了市局、县(区)局、分局《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日制度》,安排了细致的学法计划。
  二、"一月一法、一法一考''制度
  自1998年9月起,针对全区工商系统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地区工商局在全系统推行“一月一法,一法一考,成绩入档,年终考评”学法制度。全市工商系统共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335次,培训系统内干部职工12730余人次;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5次,参加人员达450余人次。
  2004-2005年,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契机,配合“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坚持“抓机关带基层、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制建设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市、县(区)局先后举行各类培训班386期,参训人员达到49536人(次)。同时,还举办各类法律法规讲座159期。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全体干部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提高对新的经营方式、经营行为的识别处理能力;(二)提高对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能力;(三)提高对各种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依法查处能力;(四)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置能力;(五)提高对经济发展环境和监管执法环境的改善优化能力。
  三、学习培训工作
  1994年初,地区工商局举办“全区公平交易执法培训班”,各县(市)工商局经检所、法制科执法办案人员、案件核审人员150余人参加培训。
  1996年4月,组织全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考试活动。全区工商系统2202名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县(市)局长、股、所长(站、队)培训率达到98%,—般干部和执法人员轮训一遍。
  1999年6月,地区工商局印发《转发省政府法制局关于对实施罚缴分离制度情况进行检査的通知》,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工作的通知》、菏泽行署《菏泽地区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并加大对各县(市)工商局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全区工商系统分别召开了各级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股、所长会议,印发宣传材料5600份,培训执法人员、代收人员1100人。制定了《行政执法制度》《罚缴分离办法》《没收、作价管理办法》《当场处罚规则》《简易程序办法》等。先后开展督察检查活动4次, 发现和纠正了实行罚缴分离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000年2月,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家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市工商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并对一批违反国务院281号令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查处。
  2004年1月29日,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市工商局举办了大型培训班。包括市局机关领导、各县(区)分管局长、企业注册局长、商广科长、市管科长、合同科长110人参加培训。在全省工商系统和全市执法部门中都“先行一步”。11月,全市工商系统10个县(区)工商局(分局)的局长参加了“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培训班”。为加强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人员的重点培训,系统内先后举行各类培训班16期,参训人员1536人。
  2005年10月,根据省局的要求,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分管公平交易、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市局法制科长;各县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长、法制科长参加省局召开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直销活动的监管和打击传销的工作任务,提高了监管执法水平。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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