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1736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案件审核制 |
分类号: | D927.52 |
页数: | 2 |
页码: | 360-361 |
摘要: | 1994年6月,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的要求,地区工商局印发《关于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法制机构对同级案件实行审核的意见的通知》,正式进行同级案件的核审工作,将法制监督工作纳入正轨。 |
关键词: | 制度建设 案件审核制 |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