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171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审批程序 |
分类号: | F713.82 |
页数: | 1 |
页码: | 330 |
摘要: | 1982-1986年,区内对不同的广告经营单位要求办理不同的登记、审批手续:1、申请代理承办外商广告的单位,均需经省对外经济贸易厅和省工商局审查同意,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工商局审核批准,由省工商局颁布营业执照。2、凡申请登记的其他广告经营单位,均需经当地工商局审查,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批准,由当地工商局颁发证照。3、专营或代理单位发给营业执照,兼营单位发给营业许可证,方可开业。 |
关键词: | 广告审批 审批程序 |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