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广告管理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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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70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广告管理沿革
分类号: F713.82
页数: 4
页码: 324-327
摘要: 建国前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荷泽的广告业处于无序和混乱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告管理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促进了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广告管理 广告沿革

内容

建国前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荷泽的广告业处于无序和混乱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告管理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促进了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节建国前广告管理
  区内最原始的商业广告,是音响、叫卖广告,早期从事商品交换的商贩,多是用叫卖的方式招揽生意。由于叫卖既费力气,声音又传不远,人们便用各种不同的器具发出不同的声响代替叫卖,有些至今还在城乡被沿用,如卖香油、豆腐的敲梆子,卖小百货的摇拨浪鼓、打小铜锣,演武卖艺的敲锣打鼓带吆喝等。建国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鲁西南区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各专区、县政府设工商局,但一直没有专门的广告管理机构,对广告的管理,一靠政治文化氛围掌控,二靠传统世俗观念的约束。1947年5月6日,冀鲁豫区工商局发布训令,令今属荷泽境内的工商二分局西泰恒商店收购硝磺40000斤、五分局协兴隆商店收购硝磺20000斤。为完成任务,宣传收购火硝的意义,有关商店散发张贴收购火硝的广告:“老蒋卖国真混蛋,不该发兵来打咱;咱们要想打胜仗, 武器弹药要齐全;边区遍地出火硝,火药原料它占先;咱们行署下命令,禁止火硝出外边;小贩买硝出证件,不然查住要麻烦;边区成立硝硫局,买卖火硝促生产;收买火硝出价高,谁制火硝谁赚钱;奉劝老乡快快熬,一斤能赚几百元;商店时设代购所,要想卖硝不费难;咱们买了造炮弹,打走老蒋得安然;对国对咱都有利,又能爱国又赚钱;叫声老乡你想想,这事不干啥事干。”至6月底,菏泽境内全部完成任务。
  第二节建国后广告管理
  建国初,区内对广告进行了登记管理,清除了一些民国时期的广告。1956年1月,菏泽地委将广播站转交给菏泽县,其间,广播站也做过农产品、农机具的介绍。“文化大革命”时期,广告被全盘否定,各类商店橱窗被标语占有,广播站、报纸的经济广告被取消,再加上国营企业独家经营及其经营的“大锅饭”,企业不重视产品的广告宣传。1976年2月,经菏泽县委批准,菏泽革命委员会广播站取消,成立菏泽县广播局。其内容主要是团结巩固人民政权,保障人民生活,对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宣传,间或做一些衣食住行安全方面的介绍。
  1978年,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恢复广告管理工作,各级工商部门都制定了落实政策,广告的登记管理工作走向正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内广告业逐渐恢复发展,国家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广告监管和广告行业指导双项职能。
  1980年3月,创刊《荷泽县报》,1983年随菏泽区域名称变更,改为《菏泽市报》,开始涉及商业广告,改为《曹州晚报》后,广告刊登的数量较为增多。
  1984年,地区工商局在对全区广告经营和兼营单位普遍审查的基础上,为16户颁发了广告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224人,广告经营额6万元。各县 (市)工商局配备和培训了广告管理专职干部。同时,加强广告宣传的审查,保证了广告宣传的真实性。
  1985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17户,其中广告公司1户,从业人员314人,广告经营额11万元。是年,菏泽地区第一家广告公司成立。
  1986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23户,其中广告公司1户,从业人员262人,广告经营额8万元。
  1987年,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全区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25户,其中广告公司1户,从业人员249人,广告经营额8万元。路牌广告群在定陶、梁山、单县形成,个体户广告制作一条街在个别县陆续形成。
  1988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32户,其中广告公司1户,从业人员339人,广告经营额195万元。路牌广告共有413块,面积6014平方米。
  1989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24户,其中广告公司5户,从业人员271人,广告经营额202万元。路牌广告共有593块,面积计7294平方米,并建立80平方米的灯箱广告一处。全区共有31家广告经营单位,6家在清理整顿中注销,4家被缓发了营业执照。
  1990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27户,其中广告公司5户,从业人员272人,广告经营额92万元。发展了6家广告经营单位,新增广告牌400多块(2700多平方米),全区共计广告牌900多块,10000多平方米。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督促各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了广告业务档案。1991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33户,其中广告公司5户,从业人员499人,广告经营额210万元。
  1992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44户,其中广告公司2户,从业人员609人,广告经营额299万元。
  1993年,推行广告管理改革后,地区工商局取消了对广告经营总量的限制。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80户,其中广告公司1户,从业人员109人,广告经营额549万元。是年,菏泽市工商局(牡丹分局)在牡丹花会期间,推行广告代理制和事先审查制,引导企业正确运用广告策略,新建广告牌10块。城区广告牌增到520块,8000平方米,汽球广告24个,条幅广告200条,霓虹灯广告2个,帮企业出动宣传车26次。
  1994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54户,其中广告公司3户,从业人员730人,广告经营额519万元。菏泽市工商局(牡丹分局)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监督管理,继续推行广告代理制和事先审查制。是年,城区新增广告牌300块,墙壁广告3800平方米,建设三角花园两处广告牌。设计东方红大街广告一条街,部分地段已初具规模。
  1995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56户,其中广告公司19户,从业人员984人,广告经营额1178万元。2月1日,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正式实施之际,地区工商局与荷泽市工商局联合举办了宣传咨询活动,出动宣传车5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累计发展广告经营单位16家,城区新增广告牌1000余块,广告媒体由原来单一的路牌广告发展到10余种(个)电子显示屏广告媒体,广告经营额达150多万元,比1994年增长60%。
  1996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85户,其中广告公司26户,从业人员1674人,广告经营额1421万元。新增广告牌500余块,电子显示屏2个。
  1997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87户,其中广告公司30户,从业人员1782人,广告经营额1967万元。
  1998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85户,其中广告公司28户,从业人员1433人,广告经营额2274万元。新增广告灯箱16块。
  1999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100户,其中广告公司44户,从业人员1508人,广告经营额2886万元。
  2000年,全区广告经(兼)营单位117户,从业人员1587人,广告经营额3441万元,累计发展广告经营单位31家。全年共办理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登记188份,审核广告经营单位5家。2001年,全市广告经(兼)营单位115户,从业人员1514人,广告经营额4098万元,其中广告公司64户,户外广告经营单位125户,户外广告媒体数4726个。创建了东方红商业街广告规范化一条街。新增广告灯箱12块。
  2002年,全市广告经(兼)营单位138户,其中广告公司78户,从业人员1646人,广告经营额4793万元,广告经营额增长了16.9%。完善创建东方红大街、中华路等广告发布一条街。
  2003年,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普及,在工商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广告媒体形式由原来新闻媒体、路牌广告为主,逐渐向电子屏幕、霓虹灯、彩虹门、氢气球、滚动屏幕等多种形式发展。其设计制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
  2004年,全市广告经(兼)营单位175户,从业人员2121人,广告经营额6239万元,其中广告公司110户。牡丹区电台、电视台增加新的广告频道,广告数量和经营额逐步增加。
  2005年,全年广告业经营额达7200万元。9月,市工商局组织6名广告人员及知名企业参加了省工商局和省广告协会在威海举办的第十届广告节,有2家企业作品参加了企业形象展示。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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