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标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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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69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商标使用管理
分类号: J524.4
页数: 5
页码: 309-313
摘要: 70年代末,荷泽工商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了对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和职能的不断完善,商标使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关键词: 商标使用 商标管理

内容

70年代末,荷泽工商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了对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和职能的不断完善,商标使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第一节注册商标管理
  1978年9月,山东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强商标印制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境内规定:印制商标的企业承接省内、省外企业的印制商标业务时,应凭市、县工商局批准印制的证明信,无证明信的,印制企业一律不准承印;企业向当地工商局领取印制商标证明信时,应携带经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正式彩、墨画稿,或已注册的商标图样;印制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图样印制,不得擅自改动;企业出省印制商标,应按规定办理手续;违反省《通告》规定的,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视情况由商标使用单位或由印制企业承担外,并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罚款,严重的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理。《通告》下达后,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印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部分违反印制管理规定的印制企业进行了纠正。
  1979年,国家工商局正式恢复商标全面注册工作,境内经过清理统计,注册商标共有“牡丹”服装、“曹州”白酒、“水浒”白酒、“宏伟”墨汁、“先进”墨水精、“灯塔”浆糊和墨水片、“太行堤”食品、“碧波”白酒、“钢花”轧铁锨、“湖西”皮鞋和“湖西”白酒、“新生”浆糊和墨汁等14件。境内商标核转注册工作日渐走向正规化。
  1982年5月6日,地区工商局向菏泽行政公署写出《关于加强商标管理工作意见的报告》,提出了四条意见:一、组织全区印刷厂学习商标管理法规和行署《关于对地区印刷厂非法印制假冒商标的通报》,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二、严格商标印制管理,印制商标的企业承担省内外企业的商标印制业务时,应凭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印制的证明信。三、开展一次商标印制大检查。四、加强对商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是年,各级工商局对企业注册商标使用情况进行了全区性的检查,共检查25个单位26个注册商标110个品种;对10个擅自变动商标图形的企业进行了纠正,对4家印制手续不规范的企业进行教育整改,对2家违法的企业罚款14723元,收缴假冒商标标识267万件 (套),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983年3月21日,地区工商局、地区公安处、地区第一轻工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有关印制品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的规定》,对全区各印刷单位所生产的包装物和纸制品等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编号方法:“14”代表山东、“8”代表荷泽地区,下位数代表县。荷泽地区为14-8,荷泽县“0”,定陶县“1”,成武“9”,依次类推。7月5日,经省工商局认定,荷泽地区11家企业被指定为印制商标标识定点单位。
  1985年,国家工商局公布《商标印制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定点印制单位的规定。境内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核定允许承揽商标印刷有关业务的企业,均可印制商标。严禁无照或超越经营范围承揽商标印制业务。
  1986-1989年,境内有效注册商标由126件发展到376件,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连年开展假冒商标査处工作,先后立案査处商标案件225起,没收商标标识267万件。没收包装物1200套,罚款31.48万元,规范商标印制企业12家。1989年,“曹州”白酒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全区商标注册管理工作逐年加强。
  1990-1991年,为促进企业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督促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争创著名商标,地区工商局下发《关于加强企业商标注册及使用管理的通知》,帮助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并举办商标印制法规学习班,印发1万份宣传材料,发展商标印制员200余人。1991年,全区商标印制120家,査办商标案件52起,罚没款6万余元,收缴假冒商标标识232万件 (套)。
  1992-1995年,地区工商局深入企业,帮助地区酒厂、市酒厂、灵芝制药厂、桑盾集团等企业共办理商标注册50件、续展商标2件。全区各级工商机关严查商标侵权、非法印制商标案件,先后立案查处案件118起,收缴假冒商标标识676820件(套),罚款223500元,商标印制开始呈现规范发展态势。
  1996-1998年,境内各级工商部门抓宣传、抓培训、抓创优质名牌,企业商标意识增强。三年中,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6件。同时,开展全区性的“打假维权”活动,先后立案查处假冒侵权案件60起,收缴假冒商标标识22.8万件、侵权包装物10吨,罚没款222953元。1999年,地区工商局坚持发展与规范相结合,以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为重点,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争创山东省著名商标。同年,对境内1000多件注册商标进行了商标验证,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对商品交易市场中商标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是年,受理企业商标侵权投诉5起,清理“红豆”、“七匹狼”等专卖店15家,查办商标侵权案件68件,收缴假冒商标标识80000件,罚款50000元。对全区123家商标印制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办理了验证换证手续,及时纠正了部分商标印制单位存在的《证书》保存不当,商标印制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及登记台帐不规范等问题。
  2000年,地区工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从事印刷、制版、晒蚀、刻字、烫印等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整治工作。全区共检查商标印制单位128家,对5家擅自印制商标标识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没收侵权假冒商标标识2万套,查封包装袋4万个,收缴商标印版42块,取缔无照经营2家;4月,依照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对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专卖店、专修店名称或营业招牌违法行为实施专项治理的意见》,地区工商局对全区58家各类专卖、专修店进行了清理,变更名称3家,限期更换营业招牌21家。是年,全区查办违法商标侵权案件254起,收缴假冒商标标识1.5万件(套),罚没款15.1万元。
  2001-2004年,境内各级工商部门层层实施商标战略和“红盾帮扶工程”,开展“打假维权,帮创名优”活动。四年中,境内注册商标由2000年的1255件发展到3136件,创省著名商标20件,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09起,收缴假冒商标标识2982560件,罚没款1508250元。
  2005年,地区工商局下发《关于履行商标监管职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全市形成强化宣传、正确引导、保护专用三位一体的商标管理机制。全市市、县(区)、所三级联动,当年查处涉农商标侵权案件18起,案值40余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全年,新注册商标714件,查处商标违法案件98起,没收假冒商标标识87000件(套),罚没款55万元,开创了注册商标管理工作新局面,使全市注册商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节未注册商标管理
  1951年,菏泽专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政务院清理整顿商标的指示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未注册商标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区的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企业所使用的商标进行注册,统一管理,制止商标的粗制滥造和使用上的混乱现象。这是境内第一次开展商标清理整顿工作。1954-1959年,根据中央工商局颁布《注册商标暂行管理办法》,在全区开展了对未注册商标的登记管理工作,对带有迷信色彩、使用不规范和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及强制注册的商品商标进行了清理。
  1960年3月,依据省商业厅在青岛市召开的全省商标工作现场会精神,境内专署和县商业局(工商局)均设专人负责商标工作。是时,未注册商标一律不准进入市场。
  1979年,境内对商标开始清理整顿,加强未注册商标管理,帮助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工作。是年,共注册14件。1982年,注册商标26件。
  1983年3月,《商标法》颂布实施后,商标改为自愿注册。当年对23件未注册商标进行了注册。
  1985-1986年,境内共查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26起,没收假冒商标标识41000件(套),帮助企业注册商标22件。
  1987年,境内开展了“查处制造和销售假农药”活动,对全市经营农药的81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无商标的产品占25%,并分别给予了处罚。是年,全区査处假冒商标侵权案36起,收缴假冒商标标识50000件(套),罚款21800元。
  1988-1991年,境内工商局重点对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进行连年整治,先后查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15起,收缴假冒商标标识485.3万件(套),罚款49万元。
  1992-2005年,境内一抓《商标法》宣传培训,二抓未注册商标检查,三抓打假维权,四抓实施商标战略,五抓开展商标帮扶工程,先后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41起,收缴假冒商标标识3783110件(套),罚款2367503元,没收侵权物10吨。同时,注册商标由206件发展到3850件,呈现出未注册商标越来越少、使用越来越规范、注册商标逐年增加的发展势头。
  第三节商标事务所工作
  1994年8月,菏泽地区商标事务所成立,为菏泽地区工商局所属科级事业单位。同年,经国家工商局批准,正式代理国内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续展及商标申请补证等业务。1999-200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工商局先进科室。2000年,《曹州晚报》在第一版开辟了《荷泽人与商标意识》专栏,连续15期报道了商标代理与注册商标方面的文章。其中《失而复得的“华瑞”》获得了中国晚报“三等奖”。2001年,商标事务所的商标代理质量在国家局排名中列全国第二名。是年,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商标事务所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要求,对荷泽市商标事务所实行企业化管理。
  2002年,市工商局对商标事务所进行改制。2003年4月,成立荷泽市迅达商标事务所,与工商行政管理脱钩,其代理业务不变。是年,发表宣传商标事务新闻报道5篇,其中《业务来自服务》刊登在《中华商标》刊物上,省、市电视台采访5次,客户赠送锦旗3面,表扬信2封。全年办理各类商标注册手续528件,是历年最高水平。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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