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重新推行合同制后,菏泽地区工商局经济合同的鉴证工作同时得到恢复。当时的合同鉴证,只管理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的购销合同、加工订货合同,对这两类合同采取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原则。
1980年,全区各县积极开展经济合同鉴证试点,菏泽、梁山、曹县、单县、定陶各抓了一个工商合同的试点,其他县各抓一个农商合同的试点。
1984年以前,对合同进行鉴证,国家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荷泽地区各县(市)工商部门均是按照当地物价规定收取,由双方当事人各负担一半。
1984年以后,地区工商局对合同鉴证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工商局、财政部 《关于合同鉴证费收取标准的规定》执行。
1985年,山东省政府针对当时出现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买空卖空、投机诈骗活动,强化了合同鉴证工作。地区工商局于1986年1月联合地区工商银行、地区农业银行联合发出文件,要求“凡标的物总值在十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一律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标的物总值在十万元以下的,可自愿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鉴证合同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以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的发生和不法分子利用经济合同进行投机违法活动;银行要加强监督,凡属十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的,一律不予汇款。”各县(市)工商局也同时加强了合同鉴证工作,对经济合同诈骗行为进行了有效的预防。当年的合同鉴证份数和金额都有了大幅度提高。
1987年,地区工商局对鉴证工作的程序、费用收取、登记、回访、撤销、岗位责任等制度进行了明确,对鉴证文书式样和鉴证书卷宗式样做了规范。规定经济合同的鉴证范围是“法人之间、法人与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承包经营户、农户之间签的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科技协作、横向联合等”。同年,在全区开展了对建筑和租赁合同的鉴证工作,针对当时供销改革的要求,仅鉴证供销社租赁合同就达600余份。在鉴证中,帮助修订和完善合同条款的有785份,标的金额3.452万元,鉴证中发现并制止的无效和违法合同34份,标的金额322万元,全区有80%的工商所也开展了这项工作,逐步扩大了经济合同鉴证辐射面。
1988年4月1日,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全部纳入鉴证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年,全区共检查建筑承包合同近500份,补办鉴证手续52份。
1989年,地区工商局开始对化肥、农药、农膜购销合同实行鉴证管理,规定对化肥、农药、农膜专营门市与生产企业之间、专营部门之间以及生产企业与用户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必须到所在地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鉴证。
1993年,根据省工商局通知规定:“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鉴证”。全区工商机关将装饰工程承包合同纳入强制鉴证轨道。
1995年,巨野县工商局作为经济合同鉴证管理先进单位受到省工商局表彰。
1996年,地区工商局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鉴证。在执行过程中,加强内部协调,将房屋租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文本的使用,同办理企业登记、年检手续结合起来,由合同科首先办理房屋、经营场所租赁合同鉴证手续后,有关科室再办理登记、年检手续,有效地规范了当事人的合同签约行为。在日常工作中,拓宽鉴证渠道,一是办理银行抵押登记时,利用工商局抵押登记工作的强制力,办理银行贷款合同的鉴证。二是利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把应鉴证的合同鉴证率达到100%。
1997年,把合同鉴证与贯彻宣传《山东省经济合同管理条例》结合起来,对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加大检查力度,未鉴证的合同补办鉴证手续,根据情况给予企业批评教育或处罚。全年共鉴证经济合同5426份,金额15.9亿元,通过鉴证为地区人险公司等企业,避免经济损失370万元,避免经济纠纷案件35件,完善经济合同677份,建议修改不合理、不公平条款1230条。
1998年,境内必须鉴证的合同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化肥农药农膜购销合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省内企业与省外当事人签订的需要预付货款、定金的合同;农作物种子生产、购销合同;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和成交确认书;棉花交易市场上签订的棉花购销合同。其他合同按当事人自愿申请进行鉴证。4月中旬,地区工商局分别在菏泽电视台、《菏泽日报》《菏泽广播电视报》上对山东省规定的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手续的八种经济合同连续三天进行了公告。
1999年9月,全地区开展了建筑合同大检查,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建筑工程合同鉴证率达90%以上,荷泽、郓城、东明对房屋租赁合同分派到基层工商所,对租赁合同鉴证进行有效地控制。
2000年,针对新《合同法》规定鉴证实行自愿原则的精神,采取多服务、多宣传的方法,用身边典型的事例大力宣讲鉴证益处,实现了合同自愿鉴证到自觉鉴证的转变,各县区工商局在围绕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合同、中介合同等重点合同鉴证的同时,对合同鉴证新领域进行了探索。地区工商局与烟草专卖局联合在全区开展了“与卷烟经销户签订经销协议,监管到户”的专项治理活动,鄄城县在巩固原有鉴证领域的基础上,对供用电合同和医药合同进行了尝试,对商标印制合同从理论到实践也做了一番探索。
2001年,市工商局以合同文本发放为突破口,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统一管理,在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鉴证的基础上,对商品房的质量、面积进行严格把关,督促开发商全面履行合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巨野县在粮棉油购销企业选聘鉴证联络员、设立合同法律咨询站,为粮
1982-2002年度荷泽市工商局合同鉴证工作一览表
表7-3单位:份、万元棉油购销合同文本的推广使用创造有利条件,文本的使用率和鉴证率均达到了100%。
2002年,强化了重点合同鉴证,除严格控制建设施工合同鉴证外,还加强了对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粮棉合同、买卖购销合同的鉴证,当年通过鉴证把关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
2003年,合同鉴证制度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