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1677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建国后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合同管理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1 |
页码: | 262 |
摘要: | 1953年后,工商机关开展合同的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并由司法机关对公私合同实行公证,境内开始对经济合同订立和履行进行管理。1955年,开始对运输合同、工矿产品订货合同进行管理。1961年9月,境内对于合同中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以及双方承担的义务等建立了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 |
关键词: | 工商行政管理 合同管理 |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