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820020220001656 |
颗粒名称: | 第八节 分支机构办事机构登记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1 |
页码: | 221 |
摘要: | 境内对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办事机构进行登记,要求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4、隶属企业的执照副本;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6、其他有关文件证书,经核准后对分支机构核发《营业执照》,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
关键词: | 工商行政管理 外商投资 分支机构 |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