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变更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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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65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变更登记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页码: 220
摘要: 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局发布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菏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登记是: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外商投资 变更登记

内容

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局发布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菏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登记是: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1、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申请书;2、董事会的决议;3、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住所,应提交住所使用证明;5、增加注册资本涉及改变合同的,应提交补充协议;6、变更企业类型,应提交修改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7、变更法定代表人,应提交委派方的委派证明和被委派人员的身份证明;8、转让股权,应提交转让合同和修改合同、章程和补充协议及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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