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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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61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4
页码: 135-138
摘要: 菏泽市机动车辆交易市场是在50年代后期逐渐形成的。1990年10月,荷泽地区工商局抽调业务骨干专门进行汽车交易市场管理工作。1994年4-6月,根据山东省二厅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轮农用运输车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历时两个月的时间,对农机车辆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三轮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关键词: 市场管理 机动车辆交易市场

内容

一、机动车市场建设与管理
  菏泽市机动车辆交易市场是在50年代后期逐渐形成的。
  1990年10月,荷泽地区工商局抽调业务骨干专门进行汽车交易市场管理工作。
  1994年4-6月,根据山东省二厅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轮农用运输车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历时两个月的时间,对农机车辆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
  生产、销售不合格三轮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1995-2002年,为加强对机动车辆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正常交
  图2-12车管所执法人员在汽车销售市场巡査
  易秩序,菏泽地区行署制发《菏泽地区机动车辆交易管理办法》,对机动车交易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有效地制止了非法交易活动,维护了公平的机动车交易环境。
  2003-2005年,依据省局通知精神,对全市从事小轿车经营、连锁经营、品牌专卖经营的企业和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清理出的10余家不规范企业,进行了整改或取缔,使新车市场交易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旧车市场建设与管理
  随着新车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区内二手车市场也得以快速发展。1993年,菏泽鲁西南旧车交易市场在荷泽市(牡丹区)西郊租赁场地经营,成为全市唯一的旧车交易市场。与此同时,成武县信托贸易商行、定陶县城西丁楼旧车市场、东明县南郊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相继形成。主要经营旧农用车、旧拖拉机、旧推土机等,交易量有限。
  1994年,地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发了《关于加强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的通告》,对旧机动车辆交易场地、入场交易车辆应具备的条件、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提出了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经营秩序。
  1998年6-9月,地区工商局与公安、交通、旧车市场等四个单位负责人去北京参观学习旧车市场的管理经验。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了北京旧车市场管理和发展的调查报告,相继制定了《荷泽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市场交易规则》《定价规定》等文件。形成了由交通集团总公司为旧车交易市场承办单位,工商部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把关的共同管理、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
  1999年6月,交通集团总公司在市区人民路北段又筹建新的市场,设有交易大厅、办公室、会议接待室等。2003年4月8日,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在岳程庄办事处327国道南侧正式成立荷泽市旧机动车辆交易中心,交易量逐年递增,旧机动车交易行为逐步规范。
  三、回收拆解市场建设与管理
  2001-2003年,先后取缔了曹县、定陶两处不法拆解市场。于2003年,在荷泽市牡丹南路成立了荷泽市经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也是菏泽市的唯一一家合法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2004-2005年,市工商局与公安、交通、公路等相关部门对报废汽车回收行为进行了检查,并建立管理组织系统,探索治本措施,实现了对报废汽车回收过程适时监控,形成了汽车制造、使用、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
  四、汽车运输市场建设与管理1991-1997年,依据《关于清理整顿个体私营车辆以公有制单位名义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通知》,与交通局、税务局、公安局结合对“私冒公营”车辆进行清理整顿,清理出一大批“私车公营”车辆,制止了不法经营户的偷漏税费行为。
  1998-2003年,市工商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辆交易管辖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运输车辆的管辖权,制止了境内乱查乱扣机动车的行为。
  2004-2005年,市内的交通运输市场有了较大发展。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运输企业83家;运输车辆9376辆;无挂靠单位的个体运输车辆7769辆(含农用车);合计17145辆。为把市内的运输市场监管到位、服务到位,市工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运输市场实施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按路分线进行了历时2年的治理整顿,有效地治理了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
  五、汽车配件市场及相关行业管理
  1995-2001年,地区工商局与交通局联合对市内汽车维修行业进行了整顿规范,实施动态监控。
  2002年,荷泽市最大的汽车配件市场在荷泽市黄河路中段北侧成立,市场内从事汽车配件批发和零售的经销业户达100余家。各县(区)汽车配件销售点总数已有500余个。5月下旬,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二手车市场和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12月,针对运输市场存在的“私车公挂”无照经营、偷漏税费等问题,市工商局对驻菏泽城区的13家出租车企业和8家客货运输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所有挂靠在国有运输企业的车辆进行了清理。同时,加强了二手车辆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对600多名登记注册的二手车经纪人分批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对其资格进行了重新认证,要求每位经纪人必须持证上岗,二手车交易活动必须在市场内进行,严厉打击场外交易行为。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推行了统一的《二手车交易合同》,买卖双方在交易机动车时,必须签订合同后,才能交易过户。
  2005年1-5月,市工商局依据 《关于转发<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对机动车交易、维修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公告〉的通知》,针对汽车配件大部分是通过汽车维修企业使用消化的实际,经常性地开展对汽车维修行业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在汽车维修行业普遍建立了汽车维修企业档案,推行了《文明诚信公约》,建立了汽车零配件进销货台帐制度,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规范了汽车维修市场的经营秩序。

知识出处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出版者:中国工商出版社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客观地记述了菏泽境内工商业发展脉络和工商行政管理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这部志书共分15篇,50余万字,时间跨度为上古时代至2005年,简要记述了夏商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菏泽境内的市场发育、贸易往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历史沿革,重点再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05年,菏泽工商业发展、振兴的历史原貌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历史进程。特别是突出记述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菏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成绩和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及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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