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境内的市场,始于西周。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经历了发展、繁荣、萧条、再繁荣的过程,曾数度成为中原地区的重要货物集散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82年,区内主要是恢复和发展农村集市贸易,开放城市集贸市场,放宽上市商品范围,准许农民和商贩从事贩运活动。随着境内经济的快速发展,需求上升,1984-1989年,区内加快了城乡集贸市场建设。1990年,全地区城乡市场得到迅速发展。集市贸易由过去的农副产品交换为主,发展成为既有农副产品,又有工业品、手工业品交换的综合性集市。同时,工商管理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强化管理,逐渐形成了门类齐全,功能先进,集交易、物流配送和商品集散于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市场。第一章集贸市场
荷泽境内的集市贸易历史悠久,是人们从事贸易活动的主要场所。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贸市场有了量与质的飞跃。
第一节集市沿革
一、建国前集市贸易
据《周易•系辞下》记载:“怉牺氏没,神农氏作。列廛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后神农氏禅让于黄帝,黄帝禅让于颛顼,颛顼禅让于帝喾,帝喾禅让于唐尧。唐尧主要活动于今鄄城一带,尧部落民虞舜曾到定陶烧过窑,到舜城卖过陶器,到伏夏(今濮阳)集市上作过小买卖。虞舜为部落首领以后,以物易物的集市交换活动更趋活跃。
商汤定都于亳(今曹县土山集一带),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流通,出现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市场以日中为市,相沿成习。后因黄河水患,商王盘庚迁都于殷,菏泽境内的集市一度衰落。
春秋战国时期,菏泽因其交通、经济之利,又商贾云集、货畅其流,集市交换活动再现繁荣景象。《史记越世家》称:“范蠡之陶,以陶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范蠡在陶经商数年三致千金。境内城市中已“市中有肆”,出售商品愈来愈多,在集市上已有酒肆、熟肉店铺和卖五谷杂粮的粮店等。
两汉时期,菏泽的定期集市已开始向农村移植。
唐宋时期,境内贸易日趋繁荣,集市数量不断增加,上市商品范围不断扩大,不仅有粮食、茶叶、土货、食盐、药材、蔬菜、家禽等农副产品,还有棉布侬具、家具等手工业产品。
进入明清时期,境内绝大多数是经营性定期集市,多为集市、早市和庙会三种形式。境内以遇设市也较为普遍,主要集中在交通要道和县城交界处,名称因地而异,许多村镇因集而兴盛,其村镇名与集合称。据《荷泽县志》记载,清战国时期手工业的分布和商业城市
今陕西咸阳东北蜀今四川成都洛阳今河南洛阳邯郸今河北邯郸'
今河南开封临淄今山东临淄陶今山东定陶宛今河南南阳
今湖北江陵
图2-1战国时期手工业的分布和商业城市地图
朝时的集市有:新兴集、龙王集、崇福集、临河集、清浪集、卢敦集、皇镇集、辛集、解元集、思贤集、吕陵集、复兴集、高庄集、闫什集、宝集、都司集、大郭集、黄罡集、马村集、小留集、表忠集、金堤集、解园集、清源集、十八老集、丁家集、桃源集等。集期有两日一集,三日一集,五日一集,六日一集,十日一集。集市上下不仅有“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还有“逐什一之利”的小商小贩。
清朝中期,荷泽的集市开始出现专业性交易场所和市场,贸易规模不断扩大,集市已拥有多处饭铺、酒馆、客栈、商店等饮食业和商业网点。每逢集日,买卖兴隆,特别是农副产品上市季节,就形成熙熙攘攘的闹市繁荣场面。当时,集市有全日集、半日集、早集之分,还有庙会、骡马大会等多种形式,商品上市量大,品种多,入市者多为农民和手工业者,小商小贩也在市场上交易家畜、土特产、工业品。鸦片战争后,菏泽虽然还保留着集市贸易这种形式,但集市上,农民、手工业者以及小商小贩的交易活动已不再占主要地位,多为地主、豪绅开设的行庄和店铺垄断,地主、豪绅与帝国主义买办商人相勾结,以各种高利贷方式预购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大量倾销“舶来品”。
辛亥革命胜利后,荷泽县城内的商业几乎遍布整个县城,特别是位于城中心的南华集市行栈,店铺最多,商品琳琅满目。从早到晩人山人海,购销两旺,四面八方的富商趋之若鹜。东西南北四关,虽然比不上南华市场繁荣活跃,但也行栈、铺店毗邻间杂。1937年以前,整个荷泽县城已有75种行业,1206家商户。城区内还设有九处庙会,每处上市人数都达万人以上。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侵占荷泽,集市遭到了严重破坏,繁荣的市场交易日趋萧条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菏泽抗日民主政府加强贸易管理,先后设贸易局、贸税局、工商管理局,发展商品经济,利用集市开展贸易工作,打破日伪的经济封锁,打击奸商和敌伪势力,保证当时抗日军民的生活物资需要,对当时的农村集市起到了保护和促进作用,菏泽境内集市得到恢复和发展。但是由于日本侵略军疯狂扫荡,农村集市处于敌来就散、敌去再聚的状态。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下的菏泽,由于连年战争之患和国民党的苛捐杂税,人民深受战患之苦,商人深受盘剥资利之害,物价一日数涨,大部分行商、货店被迫关门倒闭,商品上市成交量及上市人员大大减少,许多集贸市场面临崩溃边缘。
二、建国后集市贸易
建国后,菏泽专署成立了私营企业局,隶属于财政经济委员会,当时的工作对象主要是私营工商业和发展城乡物资交流,活跃集市贸易。1950年,境内集市数达431处,市场成交额11660万元。同年11月,菏泽境内重点集镇及大宗特产集散地,都设立了市场交易管理所。并规定棉布、棉花、粮食、食油、花生米等重要物资必须在交易所或指定的交易市场成交,否则视为非法,限制商业贩运经销活动。在“三大”改造期间,荷泽专署工商部门采取了恢复古会、组织物资交流会等各种形式,积极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境内的集市逐步活跃起来。
1956年,随着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荷泽境内市场已转变为在国营经济领导下以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为基础,以个体经济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全面恢复了农村集市贸易,拓宽了上市商品的范围,采取大宗商品集中交易的方式,对一些较小而又相近的集市进行了撤并,对集期进行了调整,更好地发挥了集市贸易的作用,集市个数增加至431处,成交额8650万元。
1958年,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运动开始,推行“一大二公”,集市贸易被当做滋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加以限制和取缔,不让农民赶集,大集化小,小集取消,所有购销业基本由国营商业独家包揽,全区集贸市场下降到349处,上市商品只限于当时政策允许的几个品种,集市贸易成交额降至6536万元。
1959年9月-1962年,菏泽专署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开展农村集市贸易,促进农副业、手工业生产的发展,组织短途运输,管理市场价格,以便于人民公社、生产队、社员之间进行商品交换和调剂,同时,也便于商业部门开辟货源。1960年,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批示信》的要求,有计划、有领导地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放开了原有市场,又新建、扩建一批集贸市场。出现大小市场兼有,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品种多,货源足的繁荣景象。
1963-1964年,菏泽专署对集市贸易采取“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对集市贸易管理越来越紧。荷泽境内的集市和集日有所削减,集市贸易范围也随之缩小,但集市仍有422处。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视为“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资本主义的尾巴”,采取各种措施,严加管理。1971年,菏泽地区革委会发出“关于取消古会、减少集日的通知”。1975年,又发出“关于重申取消城市逢十大会和改变农村集会日期的通知”,使菏泽境内的部份集市及庙会、古会被取消,缩减集日,减少社员赶集时间,减少上市品种,把正常的贩运活动视为投机倒把行为予以打击,小商小贩作为“二盘手”剥削者被禁止。商品上市量及品种明显下降。据统计,1975年,荷泽集市数为349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荷泽地区各级政府把集市贸易确立为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有益补充进行培育、扶持和建设,各县政府把市场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荷泽市(县级)首先在城区恢复了五、十大会,相继建立了康庄服装专业市场、南华工业品批发市场、夹斜路批发市场。部分集点改为天天集,全日集,部分集市增加固定设施,搭起售货台。1979-1982年,主要是恢复和发展农村集市贸易,开放城市集贸市场,放宽上市商品范围,准许农民和商贩从事贩运活动。恢复开放的第一年(1979年)集贸市场就增加到388个,成交额19125万元。1982年,境内集贸市场、古庙会、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发展到395处。1983年,全区集贸市场发展到406处,成交额23932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9%。1984-1989年,取消了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政策,进一步放宽了长途贩运政策。同时,菏泽地区也加快了城乡集贸市场建设,增加各项服务设施,扶持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批发市场。1984年,全区城乡集贸市场415处,成交额2547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8.3%。1989年,全区集贸市场建设累计投资1100多万元,建设市场335处,其中棚顶市场105处。在市场建设中注重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各具特色。有楼房式的集贸商场,有营业楼、营业房,塑料大棚相结合的新型市场。集市面貌和卫生状况大为改善,有些县城集市“风吹日晒雨淋摆地摊,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状况成为历史。集市贸易已经由过去的农副产品交换为主,发展成为既有农副产品,又有工业品、手工业品交换的综合性集市。由过去农民之间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场所,发展为多种经营方式,多种经济形式互相交流的交换场所。由过去参加集市交换活动的主要是农民,发展为既有农民个人,又有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个体商贩、工矿企业,还有城镇居民等;经营方式既有零售,又有批发,还有批零兼营,既有产销一体化的综合经营,又有专业加工,专业商贩。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不断涌现,交易活跃。1989年底,全区集市数436处,其中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到22处,万人以上的大集88处,不少五日集变成了三日集、隔日集,有的发展成天天集。全区集市成交额达57246万元,占全区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1.2%。各县(市)城关集贸市场,贩运的商品数量占上市商品总量的70%左右。集贸市场上不仅有地产的新鲜蔬菜和日用工业品,而且还有南方产的柑桔、香蕉、菠萝、椰子等时鲜水果;北方产的木耳、干蘑菇等土特产品;东部沿海的海产品,西北的葡萄干、哈密瓜等商品,全国各地的名牌产品,日用工业品都能在集市上买到。许多集贸市场由地产地销为主的区域性市场发展为跨省、市,远辐射的大市场。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全区各级工商机关把发展和建设城乡集贸市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金融、技术、人才、房地产、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蓬勃发展,全区有集贸市场466处,成交额8.86亿元,占当年全区社会商品零售额的四分之一多。其中,综合集贸市场425处,成交额6.07亿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1处,成交额1474万元。万人以上的集贸市场99处,万人以下的190处,三千人以下的178处;有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42处,生产资料市场5处,生产要素市场1处。全区城乡平均6.8万人有一处集贸市场。
20世纪末,荷泽的“超级市场”逐步上水平,上规模,每年销售额都在千万元以上。此外,超级市场的管理和设备比较先进,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成果,如商品入库、出库记录、现金结算、统计资料等,都采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操作。售货使用自动或半自动售货机,顾客进店可以自己选取商品,离开商店时自行结算,购货非常方便。
第二节早市古庙会物资交流会
—、早市
清末到民国年间,荷泽境内有早市传统,天天聚集,但上市品种仅有蔬菜、肉蛋禽和地方小吃。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境内各县城镇人口增多,购买力增长,早市逐步扩大,上市品种有蔬菜、瓜果、水产品、烟叶、肉禽蛋、粮油大豆和副食品等。每天早晨,四乡农民车载手提着商品来赶早市,摆摊设点,生意十分红火。建国后,早市成为各县城商贸和农民的贸易集散地。2000-2005年,全市各县城居民区的早市,大小不一,随处可见。以便民小吃、早餐和蔬菜、肉禽类商品交易为主,一般早5点开始,8点结束,俗称“露水集”。
二、古庙会
据菏泽地方志记载,古时,人们为奉祀列祖列宗、诸仙神佛或前代先哲,修庙立堂。民众馨香祈祷,拜神祭祖,表心还愿,求保安福。经年累月,形成庙会。历代封建统治者和地方乡绅又采取不同形式倡行这种活动,使庙会历久不衰。
早期庙会仅是一种隆重的活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交流的需要,庙会就在保持祭祀活动的同时,逐渐融入集市交易活动,渐成“庙市”,成为荷泽集市的一种重要形式。
荷泽有赶会传统,始于西周,盛于明清。会期有的一年一次,有的一年两次,每次会期三至五日,多于春季或秋后进行,尤以秋后举办为多。庙会基本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以烧香焚纸拜佛求神为主,兼作小型贸易,称香火会;以买卖各种农副产品、生产用具、大小牲畜、建筑材料为主,俗称交易会;以骡马买卖为主,称骡马大会。庙日为正会,期间,周边村庄家家闭门歇业,男女老少结伴出行,远近商贾于期咸赴,大小商贩争先恐后,四途人流,汇涌而集,八方物资,百货荟萃。布幡酒旗林立四处,酒肆货摊依次排列,叫卖声十里传闻。交流的物资主要有:土布丝绸、服装鞋帽、烟酒糖茶、肉蛋鱼虾、食品蔬菜、粮油瓜果、猪羊鸡鸭、牛驴骡马、犁耧锨铲、苇箔条编、箐麻绳套、木料柴草、锅碗瓢缸、粱椽门窗。此外,煎包、烧饼、羊肉汤、豆沫、油茶、胡辣汤等地方小吃,朝兴夜寐自成一市。糖葫芦、糖稀人、面塑人、捏泥人、剪纸扎花,占卦、算命、相面、卖膏药、画符写对等手艺杂家,在墙角路边各占一隅。还有的推着小车摇着拨浪鼓四处游说朗声叫卖:“头绳发簪七色线,胭脂口红真鲜艳。大针小针和顶针,袼褙扣子和鞋楦。头油獾油海蚆油,梳子蓖子绞脸线。斧头镰刀钢三件,搭裢绑腿棉鞋垫。铁锔铁钉硫璃弹,铁锁铜锁钥匙环。旱烟袋,水烟袋,烟锅烟嘴烟袋杆。布鞋布袜布口袋,布虎布狗布小孩。粗蔴绳,细蔴绳,栓大车用的牛筋绳。茶水壶,烫酒壶,被窝里用的是夜壶。铜箩片,纱箩片,先生用的眼镜片。青铜镜,明又圆,小媳妇越看越爱看。买不买您都上前看,我要走了看不见”。其抑阳顿挫、如戏似唱的腔调,招引的大人小孩侧目相看、围观拣选。流动小商穿梭于人群之中,掮客纤手奔波于富商左右,更添商市色彩。大庙会期间,会主必持香、烛、钱请戏班唱戏数日,大弦子戏、豫剧、四平调、两夹弦轮番上场,为诸神庆典。各路艺人也奔赴盛会卖艺糊口,有说书曲艺、杂技魔术、江湖戏耍。农村自己编排的秧歌高跷、商羊舞、跑旱船、耍龙灯、舞狮子、斗鸡、斗羊等民间游艺串会助兴,丝索乐、唢呐曲、锣鼓声、包楞调,边歌边舞,热闹非凡。倘是乡绅富商家有红、白喜事,还要请一、两班吹响器的,各亮绝技,从日出吹到熄灯。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占据或焚毁了一部分庙宇,为防止敌人占庙固守,抗日军民拆除了一部分庙宇。加之战乱,物资匮乏,民不聊生,大多数庙会停止。个别存在的,也已非常冷落。
建国初期,菏泽取消迷信落后的香火会,定名为物资交流大会。后来,在地方政府和各县区工商管理部门的组织下,定期举办春秋季物资交流大会,活跃地方经济,促进城乡交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荷泽工商管理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协调,逐步恢复了部分具有文化传统的庙会,又新开发了一些物资交易会,有:荷泽国际牡丹花会、鄄城国际人发节等,各县都有,只是规模有别。活动的场所不局限在寺庙内或寺庙附近,公园、体育场、商场、空闲场所等都成了庙会活动的场所,人们口头上也把“赶庙会”改成了“赶会”。而且,会上的活动以交易物资为主,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行使管理职责。会上的交易主体有:个体、个人合伙、集体、国营;交易形式主要有: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合同订购、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小会1000余人,大会十几万人。晋、冀、豫、浙、皖、闽、粤、新、藏、赣等省份的企业、商人逢会必来,有的还在会场内或会场旁边盖了商厦,买了商铺。得天时地利的会场居民,在会场内开旅馆酒楼、在会场外开停车场看车都成了生财之道,甚至盖起了集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商厦。集市交易的物资比以往增加,主要增加的有:家用电器、西装革履、科技产品、图书音像、针纺织品、电子玩具、人才交流、农用良种、农业机械、农药化肥、冷冻食品、南方水果、成套家具、各种烟酒、废旧物资,各类新商品也借机展销促销。会上依然非常热闹,除了唱大戏、扭秧歌等传统项目外,还加入了一些现代色彩的歌舞表演、军乐演奏、电影录相和游艺活动。有时,地方政府或会务组织邀请国外、国内企业界人士到会洽谈贸易,邀请演艺界“大腕”和几个名角、新人到会展露才艺,活跃气氛;区内企业界也会邀请一些有往来的企业人士和朋友到会洽谈生意,观光赏景。
附:
古庙会选录
菏泽古庙会
菏泽古庙会自发成立于清末民初,位于菏泽最繁华地段——南华公园附近。上市商品主要有百杂、土产、布匹、猪、羊等,逢古历初十、二十、三十为会期。
1966年迁往菏泽南厢,有生猪行、羊行、大牲畜行、小瓦行、兔行、木料行、柴草行、百杂行、土产行等。1978年迁往菏泽东方红大街东段,青年路至三角花园一带,有服装行、布匹行、鞋帽百杂行、土产行等。
1980年,因影响城市交通,荷泽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并组织专门力量,将古会迁往荷泽县城关镇谢场村,经两年建设,至1983年,大会初具规模。当时大会占地面积达100多亩,生意十分红火。日上市人数最多可达10万人以上。
1997年,菏泽古会又因影响城市交通,被菏泽市(现牡丹区)政府迁往东城打鱼店村。该市场占地40余亩,主要有木料、家俱、百杂、服装、鞋帽、布匹、食品、自行车、摩托车行等。
2003年6月,因打鱼店市场占道经营和绿化带建设以及吴堤口农贸市场改建汽车站,批准在菏泽西城杨店村后,220国道东,设立菏泽市牡丹区农贸大市场,占地200亩。同年7月,市场正式开业。吴堤口、打鱼店两个农贸市场也因政府相关部门干预,被正式迁往西城杨店,同年9月,菏泽北环路两旁经营的竹器户、旧门窗户等也迁往杨店市场。农历四、九、十为集贸交易日,十天四个会,每月二、十大会。
单县十月古会
单县十月古会,原称骡马大会,源于明朝嘉靖年间,历经数百年而不衰。每年农历十月十五日开始,会期10天。会址设在交通便利的城区繁华路段,交易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外,一律放开经营。商品丰富,客商云集,主要客商来自上海、天津、新疆、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大会期间,货棚8里长,安排固定摊位800个,商品6400余种,成交额2000多万元,日均客流量8万人次。单县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单城有历史悠久的古琴台,闻名全国的百狮坊、百寿坊,以及风景秀丽、水域宽阔的龙潭水寨,有全国名吃羊肉汤, 是周边县市群众购物、休闲、会友的良好场所。大会期间有文艺演出及斗鸡、斗羊等民间体育赛事为大会助兴。
每逢单县十月物资交流会,还专门成立指挥部和办公室,下设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办公室下设工商管理组、秘书组、会务组、保卫组、供电组、文化组、组长各1名。指挥部和办公室成员昼夜值班,保卫组全天巡逻,供电组保证安全、准时供电。
仿山庙会
定陶县仿山庙会始于西周,成于两汉。此地系周代曹国国君振铎及后世25代国君的墓葬地。曹国历代国君为显示其经济实力和政治权势,将其墓地封高加大,逐渐形成了商埠,仿佛如山,故称仿山。时历沧桑,至明清之际,在周、汉双层陵墓之巅修建了宏伟壮观的庙宇,大小建筑物30多处,立碑记事,每逢阳春三月(农历三月二十七至二十九),许多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都到仿山烧香上贡,祈祷神明赐福驱邪,故成了至今的仿山庙会。仿山风景秀丽,交通便利,每逢会期,盛况空前,晋、冀、鲁、豫、皖、苏等省交界数十个县市农民云集仿山,上市人数多达十几万,少则几万人。1995年,县政府投资800万元予以开发,兴建10余座庙宇、殿阁和仿山湖、仿山公园等旅游景点。至2005年,庙会的规模更加宏大壮观。
1982年全区物资交流会、传统古会一览表
图2-22005年定陶县仿山庙会续表续表1982年全区集市一览表
表2-2 单位:人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
2005年全市集市一览表
表2-3续表续表续表第二章集贸市场建设与管理
区内的市场建设始于1985年,工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市场建设发展规划,投资兴建市场,至1990年,全区城乡市场得到迅速发展。1996年后,工商部门市场办管脱钩。
至2005年,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工商管理职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节集贸市场建设
一、集贸市场建设沿革
1978年以前,区内的集贸市场场地狭小,都是露天市场,有的在街道上,有的在道路旁,有的在村头荒地上。市场上没有设施,都是摆地摊。因此,市场出现了那种:“头道绳、二道棚,三道是国营”的经营局面。市场管理人员为解决这一问题,因陋就简,想了不少办法,有的用石灰水划线,有的用绳子挂牌定位,有的栽砖定界进行分行划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品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上市商品、上市人员日益增加。1984年,全区集贸市场成交额达到2.576亿元,相当于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8.3%。同年4月,地区工商局领导带队去河南省的商丘、开封参观学习。5月,又随省局组织的专业市场流动现场会,学习省内部分兄弟地市的市场建设、管理经验。1985年春,地区工商局领导又带领区内各县工商局长赴聊城、德州、惠民(滨州)、青岛、潍坊、淄博等地市参观学习市场建设经验。向行署及经委作了汇报并写出书面意见,引起了行署领导和各县领导的重视。区内集贸市场建设开始迈出新步伐。菏泽市(牡丹区)在东城护城堤建设一座近4000平方米钢架结构玻璃钢瓦大棚。两边建有简易商品房,硬化了路面,设有砖台、水泥板摊位近300个。梁山县1985年末建了一座同样的大棚3000平方米,东明县工商局和石化部门在陆圈建起了一座同类的大棚2400平方米,定陶县在西城墙也动工兴建同类大棚,巨野、鄄城、郓城、曹县、成武各县也幵始筹建。
1987年,地区工商局向地区行署呈报了《关于加快区内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的报告》,得到行署的批准,全区又陆续建起了一批专业批发市场。1987年6月,城乡集贸市场建设投资总金额79.85万元,其中城内48.35万元,农村31.5万元,解决固定集市场地6处,共582亩,建售货棚2740平方米,其中钢架玻璃钢瓦顶棚1690平方米。累计建售货台、售货床11520米,各集市分别建设了卫生、宣传、服务设施,城乡集市建设已初具规模。
1989年,地区工商局着重对荷泽市(牡丹区)的市场建设制定了长远规划和具体措施。投资100万元重建东关商场,投资30万元在北关段海街修建一处钢架玻璃钢瓦顶棚市场,在市区内建造市场厕所78处。至1989年底,菏泽市集市发展到57处,其中农村47处,城区10处,万人以上集市14处,固定集市场地5个,达到“五好”市场要求的5个,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6820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7%。
1990年,全地区城乡市场得到迅速发展。全区共有市场415处,其中,农村399处,城市16处。10000人以上大集87处,5000-10000人的87处,3000-5000人的80处,3000人以下的761处。在415处市场中有21处专业和批发市场,工业小商品市场11处(批发5处),废旧品市场2处,其他专业市场4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4处。至1990年底,全区平均1.87万人有一个集市,城市平均9300人有一个集市,农村平均1.91万人有一个集市。
1991年,荷泽地区党委、政府把发展建设市场作为搞活流通,发展第三产业的突破口,列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地区工商局制定了“八五”“九一”年市场发展建设规划,制定了《关于加快全区集贸市场建设的意见》。地区局局长韩同成、副局长黄玉江分别带领各县(市)工商局长东去临沂、潍坊、淄博,南下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市场建设。地区工商局向行署提交了《关于加快全区集贸市场建设的意见》,引起了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行署以(91)20号文下发了《关于加快全区集贸市场建设的通知》。据统计,全区派岀集贸市场考察团组22个,参加考察学习的人数达390多人次,其中县级领导6人,乡镇级领导97人,股级干部217人,累计考察了177个市场。6月,行署召开了全区市场建设会议,各县主要领导、经委主任、工商局长参加了会议,副专员李玉祥、副秘书长耿庆阁主持会议并与大家座谈,专员王玉柱做了重要讲话。会后各县(市)成立了市场建设领导班子,下发了文件,召开了会议,书记县长亲自挂帅,经常研究市场建设意见,亲自选址定点、现场指挥,解决疑难问题。同时,解决了山东省四大服装市场之------荷泽市(牡丹区)康庄服装市场场地狭窄、人员拥挤、设施简陋、道路泥泞不平的问题。通过市场改建,服装市场宽敞明亮,商品丰富,秩序井然;解决了郓城黄安、曹县庄砦集、青固集、东明县东明集多年严重影响交通的问题。郓城、菏泽、曹县、单县等乡、镇、村领导多次找工商局要求建市场,有的不要工商局一分钱,自己出地、出工,建成后交工商局管理。鄄城大埝乡银耳市场,村委会无偿提供场地14亩,6户农民投资6万元建旅社6间,办公室2间,修石桥一座,促进银耳生产的发展。曹县的中兴商场, 单县的蔬菜批发市场,荷泽的康庄市场等都是由单位或乡镇、村投资兴建的。
1992年,市场建设实行“政府决策、工商牵头、社会共建、工商统一管理”的办法,动员全社会力量办市场、建市场。在5233万元的市场建设总投资额中市场管理费投资132万元,占2.52%,银行贷款为635万元,占12.13%,社会集资4288万元,占81.9%,财政拨款178万元,占3.4%,工商部门走岀了单独出资和单独建市场的传统圈子。
1993年,在抓好县城市场的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搞活市场,提高效益基础上,重点培育发展建设乡镇首集和商品生产比较集中,基础较好的专业市场或批发市场。区内工商部门经过反复考查、论证,向党委、政府提交了可行性报告,由政府决定扩建或重建了定陶县范蠡商场、鄄城县郑营乡人发皮毛市场、麻寨乡顺城中药材市场、郓城县泮渡市场等。至1993年底,全区共有城乡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466处,比上年增加16处。其中,农村449处, 城市17处,10000人以上的99处,3000-10000人的192处,3000人以下的177处。在466处城乡集贸市场中有专业和批发市场41处,其中,工业品专业市场14处,工业品批发市场5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9处,批发市场2处;废旧品专业市场6处;其他专业市场5处。新建扩建市场55处,总投资额为6478万元,为1990年前投资总额的5倍,较上年增加近3倍。市场建设总面积为743万平方米。其中,玻璃钢瓦、钢架结构棚顶市场701万平方米,室内市场9557平方米。建售货台29552米,楼房室式市场正在兴起。全区9县、市结束了县城没有棚顶市场的历史。全区共有236个乡镇首集,平均1.71万人有一处集贸市场。其中,地区级文明集贸市场40处,省级文明集贸市场15处,国家级1处。全区城乡集贸市场成交额为8.86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5.49%。其中,专业和批发市场成交额为2.79亿元,占全区集贸市场成交总额的31.44%。
1994年,全区新建市场17处,改扩建市场19处。较大型的市场有鄄城县顺城中药材市场;单县南郊蔬菜批发市场和湖西商场,东明县的西寺农贸市场;成武县宝峰乡蔬菜批发市场;鄄城县郑营皮毛市场等。新建、改扩建市场投资6318万元,其中,工商部门投资60万元,其它市场建设资金均有市场所在单位、企业、村镇等筹集。市场建设总面积48万平方米,其中棚顶市场面积244261平方米,商品房面积60238平方米,楼房面积16600平方米,硬化市场路面32平方米,建售货台129521米。
1995年,全区市场总数达467处,其中农村市场447处,城市市场20处。10000人以上的集贸市场102处,3000-10000人的集贸市场207处,3000人以下的158处。各类专业和批发市场59处,其中:生产资料市场13处,工业品专业市场17处,工业品批发市场7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8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2处。全区城乡1.65万人有一处集贸市场。全区市场占地面积9342300平方米.每个市场约占地19700多平方米;市场建设总面积480000平方米,其中棚顶市场面积244264平方米,商品房面积60238平方米,楼房面积16600平方米。累计硬化市场路面320000平方米,建售货台129521米。
1996年,全区共有集贸市场480处。其中:城市24处,农村456处;消费品综合市场409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20处,工业消费品市场34处,生产资料市场17处。全区市场占地面积986万平方米,每个市场约占地2万余平方米。市场建设总面积为188万平方米,其中,棚顶市场面积为31.2万平方米;室内面积30万平方米;楼房面积5万平方米;建售货台13.3万米。累计硬化市场路面50万平方米。全区城乡消费品市场成交额为33.8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1%。其中各类专业批发市场成交额为19.8亿元,占全区各类市场成交总额的55.6%。全区过亿元的市场有四处:荷泽康庄服装批发市场,成交额10.9亿元;鄄城舜王城中药材市场3.2亿元;菏泽花都商埠1.2亿元;荷泽市南华市场1.1亿元。
1997年,全区新建市场11处,市场建设总投资1387万元,累计市场投资4.5387亿元。全区各类市场年成交总额48.53亿元。其中:专业市场成交额32亿元,占全区市场成交额的66.67%。全区年成交额超过亿元的市场有5处:荷泽地区花都商埠市场年交额12亿元;荷泽市康庄服装批发市场8亿元;菏泽
图2-3大棚式农贸市场内的繁荣景象市南华工业品批发市场1.5亿元;郓城水浒商场2亿元;单县湖西商场1.7亿元;单县南郊蔬菜批发市场1.3亿元;全区共有省级文明市场28处,省级规范化样板市场3处,省级无假冒市场1处,地区级文明市场50处。
1999年,全区共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498处,其中:消费品综合市场431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28处,工业消费品专业市场34处;生产资料市场17处。各类市场成交额72.5亿元,年成交额过亿元的市场6处:菏泽地区花都商埠28亿元;菏泽康庄服装批发市场12亿元;鄄城水浒商场1.1亿元;鄄城舜王城中药材市场1.7亿元;巨野南关小工业品批发市场1.2亿元。
2000年,全区共有市场503处。其中:消费品综合市场431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20处;工业消费品专业市场34处;生产资料市场18处。全区各类市场年成交额87.7亿元,成交额过亿元的市场7处。在市场建设方面,全区新建市场5处,改建扩建市场12处,市场建设总投资额908万元。地区工商局还会同地区畜牧局筹建了荷泽地区兽药饲料批发市场,并正式挂牌营业。
2001年,全市(地改市)共有各类市场510处,其中:消费品综合市场418处,农副产品专业市场30处,工业品专业市场31处,生产资料市场21处。成交额过亿元的市场3处,过十亿元的市场2处。全市新建市场3处,改、扩建市场5处,市场建设投资4380万元。冠省名称市场2处:山东省舜王城中药材市场;山东省鲁西南机动车拆解市场。
2002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重点指导市场主办单位不断完善市场服务功能,使市场布局趋向合理,功能趋于完善。全市城乡市场发展到516处。其中:城市45处,农村471处;消费品市场500处,生产资料市场16处。农村消费品市场年成交额54亿元,其中,超亿元市场24处,占全市各类市场成交总额的50%以上。
2003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积极参与、分级指导、规范管理的原则,培育和发展专业特色鲜明、功能较强、连接城乡、辐射全国的较大型现代批发市场,把倡导名牌进场、厂家进市、品牌经营、引真驱假、引优驱劣作为提高市场档次和水平
的重要措施。图2-42003年鲁西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角2005年全市大型专业批发零售市场一览表
表2-4
2005年全市小商品批发市场一览表
表2-5
二、市场办管脱钩
1996年,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制定了市场办管脱钩措施,把工商自办市场的建设服务功能分离出来,建立市场服务中心,作为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商自办、联办市场的资产,经评估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离,同时与市场服务机构签订责任书,加强市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市场服务机构建章立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同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监督;市场服务机构的人员在核定编制的前提下,主要从现有机关人员中调配;市场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与管理;对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调配到市场服务机构的,要与机关脱钩;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市场进行试点, 逐步推开。
1999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市场办管分离工作。地区工商局成立了以范业赞为组长,市场科、人事科、财务科、个协参加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工商局也成立了临时性的专门机构。此外,各县工商局联合当地财政、国资部门对每个市场进行清产核资,认真做好市场办管分离和移交工作。当年,全区工商部门自办的17处市场、联办的14处市场,根据不同情况,成立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同时根据工商局在市场建设中的投资额、债权债务、市场盈亏,以及本局人员超编情况核定了人数。按照“机构、人员、资财、职责”四分离和“人随市走、债随市转”的原则,把属于工商部门的产权、债权、债务及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移交给县(市)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移交给县(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或企业,作为其下属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把属于工商部门的市场产权、债权依法拍卖,竞买单位或个人必须同时接收属于工商部门的市场债务、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及人员;工商部门与有关单位或个人协商,属于工商部门的市场产权、债权、债务,由有关单位或个人打捆购买,并同时接收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及人员。
2001年6月20日,已清理整顿完毕的只有5处,正在清理整顿的3处,通过清理整顿仍不同意工商部门介入管理和收费的13处。市政府下发通知后,各县区政府将本县区“脱管”市场列出清单,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经过县、乡政府及工商部门的努力,截止7月20日“脱管”市场解决16处。
2002年12月18日,市政府再次召开全市市场办管脱钩工作会议,副市长侯成君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此后,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于12月28日全部完成了市场办管脱钩任务,并全部签订了移交协议。2002年全市工商系统实行办管脱钩市场情况表
表2-6三、市场升级改造与专业批发市场建设
1991年初,菏泽市委、市政府(牡丹区)成立了康庄服装市场建设指挥部,由副市长马化霖任指挥长,对康庄服装市场进行建设改造,累计投资2000万元将草棚式市场改建成钢架大棚服装专业批发市场。改建两年后,康庄服装市场就成为荷泽地区及周边面积最大,品种最多,上市交易量最大的以服装为主的专业批发市场。
1997年,威联商城投资建设,劝业市场在西关体育场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下岗职工无偿提供就业场地;沙土鲁西南机动车辆交易市场开业投入使用,市场占地20亩,一期市场投入30万元,东城建材市场占地150亩,总投资1000万元。
1998年,置业商城、精品商城、古邑商城3个专业市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开工建设的有九州商城、三亚商城、瑞华商贸城、穆盛商城、新世纪广场等专业市场。
1999年12月,城区的东方红商城、南华广场购物中心、鲁西南建材批发市场、康庄家电城、九州商城装饰材料批发市场、瑞华商贸城、中原商城、新世纪广场、鲁西南家俱城、穆盛广场、菏泽市农业科技市场等建成投入使用。
2001年初,全区城乡共建有各类市场94处,专业市场19处,专业市场面积达到37万平方米。专业市场成交额13.1亿元。纳税额占整个财政收入的16.8%。
2002年,菏泽市牡丹区新改扩建6处市场:东城水建街菜市场、金堤棉花市场、牡丹大世界、沙土胡萝卜市场、中原商品城和九洲二期部分工程,总投资3750万元。
2003年3月2日,牡丹区政府在菏泽市康庄服装市场举行了隆重的“山东省规范化文明市场”命名揭牌仪式。5月,新建鲁西南蔬菜批发市场,取缔南关解放南街马路蔬菜市场。
2004年,菏泽市进一步加大对市场建设工作的领导,对市场建设项目,实行了责任到人的制度,一个项目、一套班子、明确包项目的县级领导和直接责
图2-52003年,市政府副市长王文升为省级规范化文明市场揭牌任人,促进了市场建设步伐。牡丹商业广场(投资1.6亿元);王胡同水果市场(投资2500万元);九州商城二期(投资3000万元);鲁西南建材大市场扩建,(投资3.8亿);康庄乐园服装一期(投资2亿元);穆盛大厦(投资1500万);鲁西南农产品批发市场(投资350万元);金堤棉花市场(投资300万元)相继建成。
2005年,投资1.6亿元的牡丹商业广场步行街市场开业运营;投资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拥有两层单元式商铺200套,摊位铺面600个的菏泽汇丰农贸城6月1日开业;投资5500万元的九州二期工程建设——菏泽东润商城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总投资13亿元,可容纳商户2000户的康庄乐园服装大市场一期工程11月18日投入使用;投资5000万元的荷泽中信水果市场,6月6日举行了开业仪式;鲁西南建材大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开发投资1.8亿元。香格里拉商业广场项目开始拆迁。
1980-1999年全区市场发展情况统计表
表2-7单位:个、万元
图2-6牡丹区商业广场步行街内景续表
第二节集贸市场管理
一、市场管理沿革
明清时期,随着生产的发展,商品交换日益频繁,集市贸易日趋繁荣,集市的数量不断增加,上市商品范围逐渐扩大,菏泽城内的商业遍及整个县城。这一时期,官府在集市上有管理上市商品、物价和维持市场秩序的官吏,并制定了类似目前市场管理办法内容的一些规章,规定了哪些物品可以上市,哪些物品不可以上市。府衙为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对市场管理官吏制定了一些行为措施和规定。在一些市场上,专门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并抽取佣金的“牙行”也相继开设起来。但是,地方政府实行“重农贱商”政策,压制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对上市经营人员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主要采取收设备税的手段抑制商业发展。营业有牙税,过关卡有关税,到市场交易有落地税,还要遭受种种勒索,阻碍了商业行为的进行和市场的扩大。
1840年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侵人中国,当时菏泽的市场带有深刻的半殖民地性质,帝国主义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相互勾结,以资本主义方式无情地掠夺小生产者。它们画地为牢,独霸一方,自立门户自设关卡,严重阻碍正常的商品流通。市场成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掠夺劳动人民财产的工具,是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追逐暴利的冒险家“乐园”。
民国时期,菏泽地区封建性的商业组织相当普遍,例如商会,同业公会,会馆、公所等,所有这些组织都为大户商家把持、操纵。相互之间壁垒森严,分割市场,自立行规,阻止他人经营。
1912年,菏泽境内各县先后设有劝业所、实业科和建设科,负责有工商行政管理性质的工作,管理市场部分。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成立荷泽抗日政府和工商局,工商机构下设工商事务所或市场交易管理所,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性质的市场管理。
1941年秋,鲁西南区各县相继设立工商局,各县在所辖的大集镇先后成立了工商事务所,担负起对外实行贸易统制,对敌进行经济斗争;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重大任务。它的主要工作是:管理货物出入境、管理城乡集市贸易,稽征各种工商税收,建立发展公营经济,统一市场货币,管理工商业,实行酒专卖,管理市场物价,度量衡器、商标等。在战争环境中,工商干部都处在经济斗争第一线,既是工作员又是战斗员。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贯彻党的经济政策,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财经任务,为建设和发展根据地,支援革命战争取得最后胜利,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日寇投降后,除边区工商局外,各专区、市和县都建立了工商局,大集镇上都设有工商事务所。
1949年1月18日,边区工商局改为工商处,专区和县工商局一律改为工商科。工商科的主要职权是:市场管理、整顿和维护市场秩序,实行主要物资集中交易,打击投机活动,稳定金融物价,树立和巩固国营经济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期间,工商科和税务局多次开展了打击黑市交易、囤积居奇、稳定物价、欺行霸市、偷税漏税专项斗争。积极恢复集市活动,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发展生产,支援国家建设,巩固人民政权。
1954-1956年,菏泽市场上主要是以国营商业为主,合作社商业为辅,农村集市贸易为补充的三种流通渠道,还有为数不多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个体商贩。菏泽境内各县开放自由市场,除粮食、油米、棉花、棉布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管理,烤烟、生猪、牛皮、羊毛、毛皮等仍委托供销社或国有商业统一收购外,其余农副产品全部放开,允许农民上市经营。由于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大部分县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被精简或合并,有的县只保留市场管理委员会。1958年,荷泽地区同全国一样,由于经济方面急于求成,通过行政办法把商品生产、流通全部统起来,对合作商店实行撤并,有的连供销社都与国营商业合并了,一些地方限制或取消集市贸易,不允许农民赶集,原来的多种流通渠道基本变为国营商业独家经营。
1960年,菏泽地区放宽集市贸易,境内各县允许公社、大队、社员群众进入集市参加交易。同时组织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充实市场供应,恢复市场自由贸易,市场管理工作遵循“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明确政策界限,重新划定各种物资的管理范围,提出对一类物资管死,二类物资管好,三类物资管活的方针。
1962年,菏泽对境内市场交易品种、交易人员进行整顿,限制小商贩。集市上只允许农民出售自产的产品,不允许商贩从事贩卖活动,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在集市上普遍开展了议购议销活动,以取代小商小贩从事的交易活动。并对市场管理作了原则规定:参加农村集市贸易的成员,只许在当地附近由国家指定的一个或几个集市上贸易,不许进行远距离的贩运。参加农村集市贸易的成员,只限于国营商业、公社、生产队、生产小队、社员个人和城镇附近的消费者个人,一般禁止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国营农场等参与农村集市的购销活动。必要时,可以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直接采购部分原料、材料或委托国家商业代购。公社、生产队、生产小队必须在完成向国家交售的商品任务后,才能在集市上出售这种商品。农村集市上,只许出售自己生产的商品或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不得倒手转卖,从中赚钱。不许弃农经商、代购代销经营。国营批发商业货源不足的商品,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自己能够采购的,允许其按照规定的品种、地区范围、进货加合理利润出售。菏泽地区党和政府总结了1958-1962年经济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重新肯定并恢复了以国营商业为领导,合作社商业为助手,农村集市贸易为补充的三条流通渠道,调整了国营商业内部的管理体制,把并入国营商业的大部分个体商贩退出来,重新恢复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
1964年,荷泽地区工商部门通过管理各类市场的交易对象、交易范围、交易价格,贯彻国家的计划收购、计划分配和价格政策,农村集市贸易更加活跃,经济逐渐恢复。境内各县在县内或毗邻地区之间的市场上销售商品,实行“自产自销证明单”,凭证交易,超出了地区范围销售自产的产品,经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允许,市场管理部门填发“自产自销证明”后,方可上市交易。中小集市先后开放了粮食市场。
“文化大革命”期间,荷泽区内回收自留地,砍掉家庭副业,对集市采取了严格限制、逐步代替的做法。各县统一一个集日,减少集期,取消古会庙会,夏秋农忙季节关闭集市等。工商管理机关根据政策,不许个人经营工业品,不许私人出售粮食制品,不许农村磨坊、粉坊、油坊、豆腐坊在市场上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不许农民到城市出售农副产品,不许商贩贩运农副产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荷泽地区党和政府在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商品流通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多种经济形式、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减少商品流通环节的改革方针,取得了显著成效。
1979年,境内放宽了对集市交易的各种限制,开放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允许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国营饭店、合营饭店和个人,经批准,可以在集市上卖熟食。城镇街道和社队集体企业的工业产品,完成国家计划后的多余部分和国家不收购部分,可以上市出售。经批准的个体商贩,允许在本区、县或毗邻地区赶集。
1980年,菏泽地区进一步放宽了对集市贸易的管理,境内开始发展个体工商户,允许供销社到县城赶集;允许县城商业部门下乡赶集;允许生产大队、生产队持自产自销证明出地区贩卖农副产品;允许农民个人长途贩卖农副产品。原来被取消的农村集市全部恢复。
1983年,区内放宽了农副产品的交易运销政策,除棉花、棉线常年关闭市场外,对完成国家统购任务后的产品和非统派购产品允许长年上市,多渠道运销,对允许贩运的商品,不限长途短途,不限经营方式,不限运输工具,可以赊销,也可以贩卖;允许零售、联户经营和合伙经营。
1984年,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在市场管理上,放宽管理品种,抓好引缺泄余,疏导城乡流通渠道。为帮助农民进城经商,有的成立了“农民进城办公室”,有的配备专管员,有的划出专门街道为农民经商摆摊使用。
1986年,除粮、棉实行统购政策,禁止买卖黄金、白银、金银首饰、外币、各种票证和违禁品外,集市贸易上市商品全部放开经营。
1988年,地区工商局制定市场规范化考核、评比标准,树立样板市场。
1989年,地区工商局施行文明集市奖金由各县工商局按集市数量分摊的办法,对城关大集和乡镇集市,推行“编号定位,对号入市”、“三定五包”岗位责任制,设立市场监督台,开展挂红、黄牌和评比文明工商户活动,配备电子秤及防蝇防尘设备,给食品经营人员统一制作了工作服、帽,增加了消毒设施,规定了只准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纸袋,对价值较高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出售时实行信誉卡,全区积极开展了文明集市创建活动。
1994年,全区市场内配备“三栏一图”、意见箱、公平尺(秤)、监督台和建立各种市场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使市场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鄄城、荷泽、定陶、曹县工商局市管股将规范化管理的标准以县局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工商所, 并与各工商所签定目标责任书,对达到目标的,给予所长和直接责任人奖励,对达不到目标的,给予所长和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并规定市管股每月对市场抽查一次。全区共评出省级文明市场19处,地区级文明市场52处。
1995年,全区组织了两次大的宣传活动,工商系统共召开大小会议65次,领导人电视讲话17次,出动宣传车275台次,印发宣传材料33000余份,张贴标语1000余幅,设立咨询台50余个。5月30日,地区人大副主任李家玉率先在电视台作了学习、宣传、落实《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讲话,各县市的人大主任也都在电视上做了讲话。7月14日,地区工商局局长韩同成、副局长黄玉江、副局长肖钦林各带一个组到各县参加《条例》宣传。各县对夜市、租售柜台、各种交易会、古行庙会、生资市场、粮食市场等参与了管理。据统计,全区共举办交易会15次,成立夜市11处。
1997年,全区定为“市场建设、管理、效益年”,地区局与各县(市)局签订了《市场工作目标责任书》,制订了考核目标,明确了市场工作任务,并将各项工作进行了量化。地区工商局提出了“心往市场想、劲往市场使、钱往市场花、腿往市场跑”的口号。要求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市场管理工作。4月,地区局由副局长黄玉江带队随行署组织的市场考察组,参观学习了临沂、苍山、徐州、开封、商丘、濮阳等地,以市场为龙头,带动经济发展的经验。并参加了行署组织的“市场建设发展规划起草小组”,参与编写了《全区市场建设发展规划》,经行署各职能部门几次讨论、修改,报地委、行署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以行署文件下发全区各县(市)执行。
2000年,起草了《荷泽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办法》。并经地区法制局、建委、计委、环保局、物价局等部门研究通过,以行署的名义下发。《办法》规定:每县(市)拿出2~3万元做为集贸市场管理奖励基金,每季度定期检查评比一次,每次都排出名次通报全区,年终累计前六名的,奖3~4万元,后三名不但没有奖励,还要由局长和分管局长写出书面检查。
2001年,菏泽撤地设市,菏泽市工商局直接管理市场。首先整顿马路市场和安全隐患市场。对市场没有固定的场所、市场外溢、占道经营的情况,市工商局主动向市政府写报告,提出市场占道经营,关键是解决市场场地,必须由各级政府负责,单靠哪一个部门是解决不了的。此后,市政府下发了文件通告,把限期解决市场场地压给了各级政府,市政府还抽调有关部门组成三个工作组,分片包干,副市长贾凤英亲自调度,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对消防手续不全,不符合市场安全条件的市场排查摸底,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市场登记证;会同市消防局对封闭、半封闭式市场进行检査,并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上半年,全市封闭和半封闭式市场95%都办理了消防证明。
2002年,是全市整顿集贸市场的一年。印发了《荷泽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和奖惩办法》,增强激励机制,实行目标责行制管理模式,重点解决重收轻管和市场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同年,在定陶召开现场会,推广了定陶工商局“肉类市场一证一卡制”管理经验;在郓城召开现场会,推广郓城工商局强化城区专业市场日常管理的经验;在牡丹区东城水建街农贸市场和康庄服装批发市场召开现场会,树立工业品市场和农副产品两个榜样。市局又提岀了“三个目标、两个坚持、两个突出”的要求,即以各县区都建有1~3处样板市场为目标;坚持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不擅自离岗,不作为或乱作为;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杜绝重收费轻管理现象;突出抓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措施,突出建章立制,狠抓落实。8月,市局副局长范业赞带队,市场科、人事科、监察室参加,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32处市场进行暗访,逐个录相,制成光盘,在全市市场管理现场会上播放。
二、长效管理制度建设
(一)日常监管制度建设
1996年,地区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区、乡镇首集消费品市场巡査工作的通知》,并在5月、9月先后两次召开市场管理股(科)长会议,学习了省局、济南市局关于开展市场巡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及规定,地区工商局统一制作了巡查证和臂章各20000个配发到各县(市),全区有100处城乡大中型市场开展了巡査工作。
1997年,地区局成立了市场巡查大队,各县局成立了市场巡查中队,并按照地区局的要求,本着“正人先正己”的原则,先规范自己,再规范业户,先管好队伍,再管好市场,对各所精选出的巡查队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和军事化队列训练;制订了《市场巡查工作规定》《市场巡査实施细则》和市场巡査七项职责、六项纪律等监督办法,普遍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监督台、公平秤和便民服
图2-7工商女子巡查队
务台;实行了“ 一书、两卡、三项禁令、四项承诺”。在各县城关、乡镇、首集等全面推行了市场巡查制,全区共有上岗市场巡查人员1800余人。其中康庄服装市场组建了 “三八”女子巡査队,受到了国家局市场监管司司长赵风梧的肯定和表扬。
1998年,地区工商局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査制,强化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巡查制度的内容、运行机制的要求,对日常监督管理实行公示制和执法不作为追究制。在实行巡查制管理的同时,在各类有型市场设置固定的市场监督服务亭,并配备专人值班,设置公平秤,投诉电话,便民服务箱,公示在岗人员照片,做到各种制度上墙以便于监督。为确保市场巡查制落到实处,逐步对市场巡查实行“三三一一”管理,即建立市局、县局、工商所三级市场巡查网络;实行领导、市场、制度监督三种监督方式;实行巡查路线和巡查时间两个定位;对工商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实施追究制管理。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过程中,对辖区内的各类商品市场、商业门店、商业集中区、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的市场主、客体以及交易过程、交易行为,以巡回检查的形式依法进行不间断、全方位、综合性的日常监督管理。是年,市场管理还推行了“双轨”制,把执法不作为追究制引入市场巡査制和网络管理制,推出了市场分片、街道分段,责任到人网络制管理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使治理市场外溢、店外经营和乱摆乱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999年,在推行市场巡查制中,统一制定了《市场巡查工作规定》《市场巡查实施细则》《着装风纪暂行规定》《廉洁勤政制度》,继续实行了《一书两卡三项禁令四项承诺》。市场巡查实现市场巡查制与经济户口管理相结合、市场巡查制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相结合、市场巡查制与商品准入制度相结合、市场巡査制与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相结合、市场巡查与市场预警相结合的五个结合措施。以市场预警信息指导巡查,提高巡查的精确性和效能;通过巡査预警(发布市场警示和提示信息)以引起经营者和消费者警觉和注意, 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不利危害后果;通过即时劝告、告戒有轻微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促使其主动采取改进措施,纠正错误等方式,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巡查引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作用。
2000年,地区工商局出台规费收取“三定一公开”制度,即定点、定时、定额和向社会公开。在粮食市场管理上制定并推行以“三帐一证”为主要内容的台帐制度、粮食经营、加工承诺制度、粮食加工企业购销备案制;大型粮食加工企业驻厂员制和三级巡査制。加大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实行执法不作为追究制。
2002年,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整治规范成品油市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建立“成品油货备案制”和“统一抽检制”。对农资经营企业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并签订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从源头上保证农资产品质量。2003年,市局推行郓城经验,对工业品市场试行经营户自律管理模式。制定了一整套包括《经营者行为规范》《经营者权利义务》《经营者守则》等制度,对商户遵法守规等情况进行量化管理,对违法违章商户除按规定处罚外,按照量化标准进行扣分,由工商所会同物业管理单位、商户代表每年两次评选最佳商户和最差商户,对最佳商户授予流动红旗.最差商户在市场曝光栏曝光;对无主办单位的市场推行市场管理责任书和两级巡査制度;在重点市场试行市场预警制。由市场管理人员在商户中进行法律法规和制度宣传,提前告诫商户哪些行为是不正当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发现违法违章苗头督促商户及时改正,将违法违章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试行了以市场开办单位为市场管理秩序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制度;全面推广肉类商品“一证一卡”制。
2004年,在全市建立健全了农资市场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工商所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企业和商户建立了索证索票监管档案,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和《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即“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二)规范化文明市场管理
1979年提出了在全区农村开展“五好”集市活动。
1980年,根据省局精神对“五好”集市标准进行了修订,并要求把“五好”集市活动扩展到城市集市。
图2-8工商人员检查肉类销售摊点
1982年,为使“五好”活动与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相衔接,又提出了以“文明集贸市场”为内容的活动。
1984年,正式提出了“文明集贸市场”的基本标准和集贸市场管理实现正常化、制度化、规格化的“三化”要求。
1987年,在全区市场推行了市场规范化管理。实行编号定位,对号入市,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使全区市场管理开始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1989年,地区工商局在市场规范化管理方面重点抓好明码标价制度的落实和解决缺斤少两,掺杂使假问题。凡未设立公平秤的,取消“文明集贸市场” 称号或评选资格。1991年,地区工商局和各县(市)工商局共抓了24个试点集市。在一些大、中集贸市场上,根据市场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为经营食品和饮食业摊户人员,统一制作卫生服帽和隔离衣2356套(件),防蝇防尘罩1384个;配备氯气消毒器36个,消毒锅108个;食品夹3135个。同年11月底,在全区文明集贸市场检查评比中,有32处市场,被地区工商局命名为“文明集贸市场”。
1992年,在全区积极推广了临淄、莱阳等地《集贸市场“两级双向”管理办法》的经验,编号定位,对号入市和“三定五包”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等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地区级以上“文明集贸市场”通过推行挂红、黄牌和评比文明工商业户等活动,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和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通过检查评比出地区级文明市场40处。
1993年12月,历时十五天,初步评出56处市场为地区级“文明集贸市场”。副局长黄玉江代表地区局对获得地区级以上“文明集贸市场”称号的58处(含省级两处)市场颁发了奖牌和奖金。
1995年4月,组织全区市管股长,分成三个组历时十一天,对全区文明市场和新报参检文明市场进行检查评比。参检市场80处,其中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市场1处,省级22处,地区级50处。有7处市场被撤掉地区级文明市场称号。
1996年,省局和地区局通过4月、5月、12月三次检査验收,全区有74处市场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区级“文明市场”。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25处;地区级48处。
1997年4月,召开了1996年度全区文明市场表彰会,会上对1处国家级、25处省级、49处地区级的文明市场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奖金,行署副专员李玉祥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地区局规定每创一处国家级、省级、地区级文明市场的县(市)局,地区局分别奖励400.300.200元。菏泽、鄄城、单县、郓城等县工商局还规定凡没评上“文明市场”的工商所,取消所长及单位评先资格。
2002年,为积极开展规范化文明市场创建活动,市局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各县区城关市场、乡镇首集都要达到规范化文明市场标准,对在三年内达不到规范化文明市场标准的工商所长,除市局通报批评外,还要责令县区局予以调离或免职。
三、市场监督检查
1983-1984年,地区工商局加强对市场违法经营的监督检查,特别对市场上出现的乘改革之机,乱涨价或变相涨价,倒卖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的违法活动,加大治理力度。地区工商局根据有关法规印发《通知》,规定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和紧俏日用品、高档耐用消费品的批发业务,只能由国营商业、物资供销部门、供销合作社和生产这种商品的企业经营,不准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不准经纪人牵线搭桥,从中渔利,其价格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各企业不得随意调价;严禁从零售商店套购紧俏商品和高档耐用消费品倒手加价倒卖,不准倒卖计划供应票证;对利用假合同、假发票、假凭证骗买骗卖,投机倒把的,坚决制止,严厉打击。
1986年,工商部门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打击欺行霸市,制止缺斤短两,首次明确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口号。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前夕,会同公安、物价、卫生、计量等部门对辖区内国营、集体生产经营网点,个体商户进行大检查,查获非法印刷品40000余册,劣质酒35000余瓶,及伪劣商品一宗,处理违章经营户437户,对查获的伪劣商品进行展览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教育群众提高对伪劣商品的识别能力。
1987年,地区工商局共组织4次全区市场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抬高物价,坑骗消费者,拒不执行明码标价,标签与商品不符,经营伪劣商品和制售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
1990年,全年共开展全区性市场大检查6次,出动各种宣传车68次,参检人员3541人次,检查国营、集体、个体商户35928户,其中国营4314户次,集体5202户次,个体26412户次,有问题的14284户次,占37.1%。其中国营797户次,占18.47%,集体1801户次,占34.62%,个体10686户外,占44.26%。检查商品总价值约2350多万元,有问题商品总价值约973万元,罚没款79.4万元,其中查处假冒伪劣白酒110164瓶,饮料23万瓶,卷烟126047盒,不合格罐头29485盒,糕点18369公斤,麦乳精13200瓶,劣质低压电器2586件,劣质电缆线5万米,假、变质奶粉6878袋,掺水肉5561公斤,劣质糖果7800公斤,农药8.4吨,种子20205公斤,化肥499吨,假冒商标标识71.3万套,有力的打击了不法分子。全区共发放经营证胸章5万个,解决了商户上市出摊悬挂证照过多的问题,受到了商户的欢迎。
1991年,重点查处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的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缺斤少两等违章违法活动。据统计,在全区组织统一大检査中共出动车辆460余次,人员1450余人次,共查处各种违章违法案件22565起,检查13080个单位和个体户,罚没款52.33万元,査处白酒43678瓶,烟1157条,啤酒76396瓶,饮料38400瓶,劣质电器1500件,食糖250吨,劣质食盐132吨,非法出版物89000册,罐头123600瓶,食品15000公斤,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秩序。1992年,全区共开展4次大型市场检查,出动车辆3237台次,人员4710人(次),检查25900个户(次),罚没款76万元,查处假劣白酒21.6万瓶;不合格饮料9.7万瓶,假烟1.4万条,变质罐头1.3万瓶,假玉米种5万公斤,假、劣奶粉1.2万袋,工商服500件,劣质电线2.6万米,劣质柴油180吨,不合格食盐200吨。
1993年,全区工商机关共进行大型检查35次,出动各种车辆455台(次),参检人员2868人(次),查处违章违法案件8782起,罚没款26万多元,查获劣质饮料13万瓶,冒牌白酒8万余瓶,假云烟9678条,变质罐头8976瓶,假洗衣粉60箱,非法出版物15908册,劣质电线59400米,假玉米种5600公斤,冒牌饼干10000公斤,冒牌麦乳精10000公斤,不合格盐80吨,其他物资一宗。
1994年,全区市场大检查5次,各县市组织的市场检查57次,参加检查的人员7836次,查处违法违章案件7868起,罚款81.4万元,查获假烟2647条,劣质酒23600瓶,劣质食品3300吨,劣质柴油55吨,冒牌自行车25辆,假医药56公斤,不合格农机配件185件,非法出版物1700套,磁带100盘,黄色录像带10盘,假磷肥163吨,劣质种子24.4吨,久效磷商标1.1万张,青蛙肉6吨。对査处的假冒商品,全区利用电视台爆光35次,举行假冒伪劣商品展览13次,教育了群众。鄄城县工商局市管股依法交公安部门拘留不法分子7人, 补征工商管理费5万余元。
1995年,全区各县(市)组织大型检查45次,出动车辆787台次,参检人员2900多人次,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867起,罚款93万元,查处注水肉6850公斤,劣质和变质糕点5900公斤,饮料5660瓶,假酒1925公斤,啤酒4050瓶,劣质柴油270吨,汽油510吨,劣质化肥1006吨,磷肥686吨,假种子67吨,农药353吨,卷烟3900条,查处非法出版物13600册,查处冒牌商标3.7万张,取缔非法生资经营单位417家,捣毁制假窝点18个。换发盘秤1529台。
1996年,区内唯一的一处中药材市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市场被列为全国中药材市场重点达标验收对象,并在全国117家中药材市场只保留14处的激烈竞争中,经过一部三局和省有关部门连续三次现场检查,最终通过验收,取得国家一部三局批准的市场准办证,保住了舜王城中药材市场的开办权,也使其成为全省唯一获准开办的中药材市场。期间,地区局副局长黄玉江、科长张文忠多次到鄄城帮助研究整顿方法和措施,副局长黄玉江还两次赴国家局、三次去省局请示汇报整顿情况。鄄城县也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的市场整顿领导小组。鄄城县工商局有关人员吃住在市场,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经过三个月的整顿治理.终于使舜王城中药材市场旧貌换新颜。在验收会议上,国家局市场司副司长谢林说:“在全国保留的14处中药材市场中,山东的舜王城中药材市场可谓是规模最小,档次最低,设施最差的市场,而且是唯一设在乡村里的一处市场,本来通过验收和保留下的希望很小。可是,这个市场的管理很规范,文明程度高,当地工商部门的工作十分扎实。”
1997年5-12月,地区工商局组织各县(市)局开展生产资料市场阶段性治理整顿。共出动检査人员2170人(次),出动车辆450台(次),检査生资经营单位1495家,取缔非法经营户274户,立案査处45起,案值355万元,査获假劣化肥、农药、种子等计683吨.取缔路边加油站38家,查处劣质汽油90吨。
1998年,市、县市管科共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295件,罚没款总额115万元;査处各类违法违章物资:皮棉5.6万公斤、籽棉5.5万公斤;违章经营化肥376吨,农药30吨,劣质农药330箱,劣质化肥84吨,劣质电线900000米,不合格柴油42吨,劣质啤酒673件,劣质饮料3600袋,变质食品2200公斤,病死羊肉1340公斤,注水猪肉22吨, 假冒自行车197辆,假冒香烟9680条,假酒2803箱,查封小轧花机23台,取缔无照经营286户。
2000年,地区工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市场打假活动,査处假冒电视机300台,假冒自行车12辆,假冒
图2-91998年工商人员查获的病死猪肉
香烟2600条,假酒3600箱,注水猪羊肉4240公斤,病死肉3860公斤,变质食品3170公斤,劣质农药5800公斤,假冒化肥180吨,劣质电线462米,不合格柴油&4吨,劣质饮料8000余瓶。
2001年,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中,市工商局市场科精心部署,统一安排了两次节日打假活动,共査处假冒伪劣案件320件,罚没款34万元。査获假冒伪劣商品一大宗,捣毁黑窝点12个,出动检査车辆340辆次,检査经营户数7231户,为经营者挽回经济损失9.6万元。在打假护农为中心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整治活动中,査处非法经营农资户92户,化肥226吨,农药6.8吨,种子40.2吨,罚没款30」万元,査处假冒化肥176吨,农药6.8吨,种子2000公斤。四、商品展销会管理
1998年,区内规定,在区内举办商品展销会,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方可进行。未经登记,不得举办商品展销会。举办单位领取《商品展销会登记证》,方可发布广告,进行招商。参展经营者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其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举办单位负责商品展销会的内部组织管理工作,对参展经营者的参展资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报告该商品展销会的登记机关备案。
2002年,市工商局加强了对展销会的监管,严格确认展销会主办者的经营资格。在办理准入登记时,与参展者签订不售假责任书、先行赔付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注意督促落实。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注意发现假冒伪劣案件线索,及时纠正违规经营行为。其中包括限时拆除违章搭建的货棚、制止不真实的商品性能宣传、虚假的降价表示、打击强买强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