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增收分成收支挂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20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增收分成收支挂钩
分类号: F811.2
页数: 3
页码: 24-26
摘要: "收支挂钩,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由于收支挂钩能够把地方财政的权力和责任结合起来,体现了中央和地方共同平衡预算的精神。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同时,地方为了采取把总额分成比例定得高一些,年初确定预算收支指标时,矛盾较多,不容易很快定下来,影响预算的执行。
关键词: 增收分成 收支挂钩

内容

"收支挂钩,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由于收支挂钩能够把地方财政的权力和责任结合起来,体现了中央和地方共同平衡预算的精神。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分配给地方固定数额的机动财力同收入是否增加、收入指标是否完成不发生关系,还是不能充分发挥地方增产增收的积极性。同时,地方为了采取把总额分成比例定得高一些,年初确定预算收支指标时,矛盾较多,不容易很快定下来,影响预算的执行。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78年中央在山东省试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 的体制,省对本区亦实行了这种财政管理体制。
  “增收分成,收支挂钩”的特点是:①根据上年度决算确定收入基数。地方当年实际收入比上年增加部分,按中央规定的增收分成比例计算地方应得的数额,作为地方机动财力,增收分成比例是以地方原来的机动财力为依据,本着使地方机动财力有所增加的精神确定的。增收分成比例确定以后,从1978年起,三年不变。②地方收入和支出仍然挂钩。③地方增收分成、按决算结算,年终提取,下年使用。
  1978年省对本区的增收分成比例为15%,本区对各县的增收分成比例按照经济条件进行区别对待,条件好的分成比例定得低一些,条件不好的分成比例定得高一点。
  实行"增收分成”体制后,原规定的固定数额分成和县办 “五小”工业实行利润留成的办法一律停止,自1978年1月1日起实行收入全额交库。
  增收分成体制有以下优点:①地方每年得到多少机动财力,决定于实际收入的增长情况,收入增加越多,对国家贡献越大,地方分成收入也越多,大大有利于调动地方努力挖掘增产节约的潜力,把财政收入搞上去的积极性。②改变了过去不管收入情况如何,地方都可以按固定数额得到机动财力的作法,这就比较合理。在一般情况下,生产是不断发展的,财政收入是逐年增加的,每个地区根据实际增产增收的成果,每年都可以得到一笔增收分成的机动财力,同年初确定收入指标是否完全符合实际关系不大。而采用“总额分成”和“财政收支包干”体制时,地方能够得到多少机动财力,同年初确定的收入指标是否符合实际确有很大关系,往往由于指标定得不切合实际,有的地方超收多,有的地方没有什么超收,甚至短收,造成地区之间机动财力悬殊很大,苦乐不均。"增收分成”体制可以缓和这种矛盾,适应性比较强。③收支挂钩,权责结合,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平衡预算的责任,保留了"总额分成”体制的优点。④地方增收分成收入,是按全年的实际收入计算的,必须在年度终了以后才能分配,所以地方只能在下年度使用安排。这样做既有利于保证国家预算的平衡,也有利于地方预算的平衡。如果有的地区收入比上年增长,但当年国家分配的收入计划没有完成,就可用增收分成得到的机动财力来弥补因为短收而发生的收支差额。
  但是实行这种体制是有一定条件的,即经济发展必须正常,财政收入必须稳步增加,否则就会出现地方机动财力年度之间忽多忽少,甚至有的年度没有机动财力。1978年,全国许多省市收入不增长,或增长很少,所以这种体制只执行了一年,1979年又改为"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的办法。
  1978年,本区财政收入实际完成6995.5万元,比上年收入减少701.6万元,增收分成为负数,全区只有郓城,东明两县实现了增收,地区本级和其余各县全部是减收。
  1979年改为“收支挂钩,超收分成”体制后,省定本区的超收分成比例为40%,本区实际收入6966.6万元,比计划超收646.8万元,得超收分成收入258.7万元。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本志的结构层次根据"事以类从”、“事近相聚”的原则,把各个不同的具体事项分类排成章节,为避免层次过多,章节之下不再设目。共分10章41节,前后附有照片、编辑说明、前言、概述、大事记、后记。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