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灾防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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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17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防灾防损
分类号: F840.6
页数: 1
页码: 151-155
摘要: 1990年对全区40家年交保险费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签订了安全承包责任制合同,建立了防灾档案。从保费收入中拨出防灾费用,用于投保企业添置安全防灾设施。
关键词: 防灾 防损

内容

第三节 防灾防损
  根据“保防结合,以防为主”的社会主义保险方针,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地区保险公司除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文艺晚会、迎春灯谜、保险宣传路一条街等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防灾防损的社会宣传外,还依据季节特点,配合安全办公室、公安、消防、交通监理、商业、供销等部门开展麦场防火、防汛、百日安全竞赛、交通安全等安全检查73次,发现不安全因素380条,提出了改进意见。1990年对全区40家年交保险费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签订了安全承包责任制合同,建立了防灾档案。从保费收入中拨出防灾费用,用于投保企业添置安全防灾设施。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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