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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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16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管理与监督
分类号: F282
页数: 12
页码: 139-150
摘要: 1954年,地区建行开始审查工程。落实计划投资是建设银行把好国家预算口子,合理供应资金,实施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1958年,本区实行投资包干,规定: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确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在保证不降低生产能力,不推迟交工日期,不突破投资总额,不增加非生产性建设比重的条件下,交各有关建设部门和单位统一掌握,自行安排,包干使用。1983年,为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地、县成立了“双清”办公室。是年,清出计划外项目28个,投资692万元;计划内超规模项目3个,投资28.1万元;压缩工作量项目,1个(菏泽棉纺厂扩建),投资1577万元。
关键词: 管理 监督

内容

第三节管理与监督
  一、审查工程预(决)算
  1954年,地区建行开始审查工程。预算。审查内容是土建工程中的工料耗用量、林料基价及工程造价标准等。是年,审查定案共8份,一般高估冒算约占8.4%。
  1956年,根据总行提出“今年对所有的设计预算全部进行审查”的要求,审查的内容和范围由原来的工料数量、材料价格、工资标准和取费定额,扩大到工程数量全面审查。在对建筑安装预算全面审查的同时,逐步对水利工程设计预算进行审查。是年,共收到预算总值1019.14万元。审查定案总值924.77万元,占收到预算总值的90.75%,比上年增加1.3倍,净核减87.21万元,占审查定案总值的9.43%。
  1957〜1963年,共收到预算价值3556.37万元,审查定案3073.73万元,占收到预算价值的86.4%,净核减321.78万元,占审查价值的10.5%,其中高估价差占45%。
  1975年,集体施工企业日益增多,高估冒算比较严重,审查重点由国营施工企业转向集体施工企业。
  1976年,地区建行对曹县三个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查,发现三个单位平均比预算高32.06%。针对这一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1)加强对地方材料市场管理,严格控制计划外工程。(2)安排基本建设计划时,适当满足三大主材的需要。(3)建立统一管理的建筑材料运输机构。
  1981年,采取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措施:(1)全面审收工程,预(结)算;(2)督促编制材料预算价格和单位估价表。(3)及时制定补充规定和补充定额,防止高估冒算。是年,在东明油田基建工程中,进行了包干试点;翌年总结并在全区推广了东明工程造价包干(降低10%,节约投资21万元)的经验。
  1984年,地区建行对工程量、材料单价和各项费用全面审查。
  1990年,地区建行在审查工程预(决)算中,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变重点审查为逐项审查,以扩大审查面。同时,注意深入工地,根据需要及时增减资金,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二、落实计划投资落实计划投资是建设银行把好国家预算口子,合理供应资金,实施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作法是:每年基建计划下达后,地区建行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区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落实,并将落实计划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反映,作为调整基建计划、调剂资金余缺的依据。
  1957年以前主要是对建设单位匡算大账,搞资金平衡。I960年贯彻落实“缩短战线、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的方针,落实计划投资88项,计划投资1199.14万元。通过分析,减少投资306.66万元。1963年落实48个投资单位,投资缺口158.79万元,报上级批准追加投资32.4万元,建设单位挖掘内部潜力自求平衡口9.39万无。
  1980年起,地区建行坚持“年度投资计划必须控制在国家计划拨款额度内,不得任意突破”的原则,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并在落实投资计划过程中,按照年度计划所列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实物工程量等,同批准的计划投资逐项对口落实。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精神,控制投资规模。对有投资缺口的单位,帮助在计划项目之间平衡或压缩非生产建设项目解决,不准用其他资金弥补投资缺口。1984年,地区建行以国家预算拨款和重点工程计划投资落实为重点,共落实37个单位,计划投资额1581万元,发现投资;缺口51万元”协助单位申请上级和自求平衡解决。
  1987年,按照“三保三压”的原则,组织落实投资计划。一是帮助建设单位压缩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调剂余缺,自求平衡;二是对投资缺口较大的单位,协助其积极向有关单位申请追加投资;二是落实资金来源,对自筹资金未存入建行或未按足额存入的,督促单位自筹资金及时存入;四是撤销郓城、定陶两处小电厂的投资,确保菏泽大电厂的建设。
  1988年地区建行针对某些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两次一组织人员,对全区建设单位财务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批评建议,协助单位完善各种财务手续,促进了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
  1990年,建行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提高了投资效益。主要抓了三点:一是从帮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入手,促进了财务管理;二是努力使管理工作向两头延伸,做好建设中的评估和投产后的评估;提高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颁发了《菏泽地区建行投资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岗位责任制提高了工效。三、清理压缩在建工程
  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本区基本建设规模增长过快。1958年,建行经办基本建设拨款支出为2330.35万元,比1957年增长,一倍。1960年又比1958年增长73.81%。1960年,党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降低积累率,缩短基本建设战线。
  1961年7月,根据省基建会议精神,成立地区停、缓建办公室,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全区共清查出停、缓建项目39个。其中:停建10个,撤销的2个。共清出钢材260吨、杉木355立方米、圆木2328立方米、水泥601吨。
  1978年,执行上级下达的“双压计划”(压缩在建工程、压缩结余资金)。压缩在建工程投资1510万元,有效地控制了投资规模。
  1980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国家计委“六不搞”为标准,组织全区建行开展调查清理工作,压缩基建项目16个,投资627.5万元;压缩在建工程投资1613.67万元,缓建三个项目,投资313万元。
  1983年,为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地、县成立了“双清”办公室。是年,清出计划外项目28个,投资692万元;计划内超规模项目3个,投资28.1万元;压缩工作量项目,1个(菏泽棉纺厂扩建),投资1577万元。
  四、投资包干
  1958年,本区实行投资包干,规定: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确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在保证不降低生产能力,不推迟交工日期,不突破投资总额,不增加非生产性建设比重的条件下,交各有关建设部门和单位统一掌握,自行安排,包干使用。1959年,国家预算确定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交建设部门包干使用。1960年6月11日,菏泽专区中心支行与建工局联合制订了“基本建设投资包干办法和投资包干合同试行办法”,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包干办法。一是各县建筑公司、专局工程队改为一级包干单位,对甲方实行包造价、包进度、包质量;二是各工程队和中队为二级包干单位,实行包成本、包进度、包质量、保证安全;三是生产小队(组)为三级包干单位,实行“四定、一包、二保证”,即:定项目、定规模、定工、定料;包分项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是年,全区实行投资包干的单位共102个,占总项目数的30%,包干投资额为265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6%。
  投资包干办法1961年停止实行,1973年6月恢复。1973年,根据国家批准建设计划和概(预)算,对包干单位实行四包,即:包工程任务、包工程质量、包完成时间、包投资总额。
  1975年5月,国家建委下达了“基本建设大包干试行办法”,规定:对国家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在保证不降低生产能力、不推迟竣工目期、不突破投资总额和不增加非生产建设比重的条件下,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和投资总额实行包干。本区只在水利系统推广了这个办法。
  1976年,地区中心支行会同梁山办事处,在该县黄河复堤施工中进行了投资包干试点,这是全省首次在黄河系统推行投资包干。包干办法是:地区对县按施工预算包干,县以下社、队按定额工日包干;落实包干任务,签订包干协议;实行“三包三定”,即包任务定工期、包质量吏措施、包投资定政策。经建行审查后的包干预算为241万元,由于调动了包干单位的积极性,50天的施工任务提前17天完成,工效提高1.5倍,并节约投资13万元,占施工预算的5.4%,工程质量经组织验收,基本上符合设计要求,并比包干前有较大的提高。这次包干试点,得到了省河务局和省建行的好评,在全省黄河系统推广。
  1984年,为了促进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地区建行会同地区建委等有关部门,推行了基本建设投资包干,水利工程按审定后的工程预算包干,工业与民用建筑按平方米造价包干。
  五、工程价款结算
  1952年,执行分旬预支,按月结算的办法。1956年对投资大、工期长、统计健全的施工单位试行分部(项)结算方式;对三个月以下的零星基建采取了分项汇拨工资,竣工后一次结算的办法。1959年下半年实行由建筑单位包工包料的办法。1972年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接预(概)算结算的办法。1980年起执行不分工期长短,一律按月报表的工程进度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六、审查基建财务决算每年四季度至下年一季度为集中审查基建财务决算期。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各单位基建财务决算由当地建行签证,向国家报帐。1965年地区建行、农行组织力量共同审查基层决算145份,总投资1661.36万元,发现有差错的55份,及时进行了纠正。1976年组织人员对全区210个决算单位总投资7664万元进行审查,共剔除转移资金11.5万元,请客、送礼0.86万元,虚报投资32万元,其他61万元,清理压缩在建工程款596.3万元,并对128项工程及时结算了价款。1980年,我区试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编报决算单位293个,决算价值10460.63万元经审查追回转移资金8.83万元,剔除计划外完成工作量31.18万元,压缩在建工程投资1617.59万元。全年资金运用率为85.45%3比上年提高3.5%,内部资源动员率为89.66%,比省规定多69.66%。1981〜1990年通过审查决算,共剔除不应列入決算的资。金2312.76万元,制止和追回各种转移资金410.61万元,清理压缩在;建工程投资4782.49万元。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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