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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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14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货币
分类号: F822.9
页数: 8
页码: 41-48
摘要: 菏泽地区地处中原腹地,有着悠久的货币发展史。成武县境内出土有刀币和布币。郓城县境内出土有齐法化刀币和燕明字刀币。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变幻,菏泽地区流通的货币种类日渐繁杂,主要有制钱、铜元、银币、法币、日伪币、解放区货币、地方币和土杂钞等。1949年4月,本区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券别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7种,原解放区的货币停止发行,按规定比收回。
关键词: 古代货币 近代货币 新中国货币

内容

第二章货币
  第一节古代货币
  菏泽地区地处中原腹地,有着悠久的货币发展史。
  成武县境内出土有刀币和布币。郓城县境内出土有齐法化刀币和燕明字刀币。
  1974年,菏泽县青丘堀堆遗址出土战国时期楚国金币“郢爰”一枚,呈长方形,断面为梯形,长1.2〜2.1厘米,宽1.1〜1.6厘米,重19克。1988年,成武县西郊养鱼塘工地出土50公斤铜币。计有秦代“半两”和西汉“半两”。
  1974〜1976年,梁山县梁山北坡、东坡出土王莽时期的“货泉”、“布泉”和“大泉五十”。另有一些零星的宋、元、明、清的钱币。
  1986年,定陶县东王店乡尤庄村出土铜钱300公斤。1987年4月,成武县苟村集乡楚楼村出土铜钱200公斤,1987年9月和12月,成武县西郊养鱼塘工地两次出土铜钱1400公斤。这四批铜钱均属窖藏,年代皆为上迄西汉,下至金代。其中有西汉“半两”,两汉“五株”,唐代“开元通宝”和“乾元重宝”,五代南唐的“唐国通宝”和“开元通宝”。北宋时期的种类最多,有历代皇帝年号的重宝、通宝和元宝;南宋钱币较少,有“建炎通宝”、“绍兴元宝”和"淳熙元宝”;金代仅见“正隆元宝”和”大定通宝”两种。
  1988年,郓城县三屯乡王老虎村出土三枚清代光绪年间的元宝,皆为船形,成色较足,铸有年号和堂号。曾在我区流通的古代外币有:明天启五年(1922年)日本宽永通宝;明末(1678年)朝鲜长平通宝;越南景兴(1740〜1777年)通宝,嘉隆(1802〜1819年)通宝。
  第二节近代货市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变幻,菏泽地区流通的货币种类日渐繁杂,主要有制钱、铜元、银币、法币、日伪币、解放区货币、地方币和土杂钞等。
  一、制钱
  制钱俗称清钱,圆形方孔,上铸朝廷年号,一枚为一文,千文为一贯(俗称吊)。.朝历经十代皇帝,铸有十种年号钱。咸丰年间,太平天国革命爆发,政府内外交困,军费开支浩繁,于咸丰三年(1853年),始铸各种大钱,从“当十”到“当千”,种类繁多,轻重不等。后因币值下跌遭到人民抵制,咸丰末年停铸,至此,方孔钱制度濒于崩溃。但直到民国中期,制钱在民间仍有行用。
  二、铜元
  铜元,始铸于1900年,俗称铜板、洋板或铜子,圆形无孔。
  清末,境内流通的铜元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光绪元宝,分当制钱十文和当制钱二十文两种。二是大清铜币,共有4种:大者值制钱二十文,次者值制钱十文,再次者值制钱五文,最小者值制钱二文。1910年(宣统二年),新铸4种铜元:二分、一分、五厘、十文。流通于本区的地方铜元以湖北、江苏、河南等省的为最多,本省的则不很多,四川、福建、吉林等省的亦有少量发现。
  辛亥革命胜利后,发行了“民国开国纪念铜币”、“孙中山开国纪念铜币”和“袁世凯共和纪念铜币”,面额均为十文。
  朝鲜光武年间的铜元在境內亦有发现。
  国民党政府推有法币政策后,铜元逐渐退出市场。
  三、银铸币
   银铸币分为银两和银元两种。
  银两属称量货币,形状多样,多为银锭、银饼、银铤等,明朝至清朝中叶广泛流通,清末逐被银元代替。
  银元(俗称大洋),明末清初由西方国家流入,境内以墨西哥的“鹰洋”和英国的“站人”为多。道光年间,外国鸦片输入,洋货倾销,兼用银元套购白银,引起白银大量外流,清廷被动采取对策,拟自铸银元。1887年:(光绪十三年》开铸“光绪元宝”又称龙洋。1910年(宣统二年)一规定银元为银本位币。1911年(宣统三年)又铸“大清银币”。1914年(民国三年)铸“袁世凯像银币”,1927年(民国十六年)铸"孙中山银币",此两种在本区广为流通。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国民政府宣布“废两改元”,规定所有收付、交易一律使用银元,禁止使用银两,并确定银本位制,以“元”为单位,每元含银量为23.493448克,银元同银两的折算率定为一元。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据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禁止银元流通,、白银收归国有。但由于白银本身有较高价値,民间交易中多有使
  用,直到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组织收兑金银,严厉打击金银黑市交易,银元才从市场上消迹。
  四、法币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国民政府废止银本位制,于11月4曰开始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合法用币。法币种类繁多,面额有ー分、五分、一角、二角、一元、五元、二十元、二拾五元、一百元、五百元、五千元、一万元等。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政府采取通货膨胀政第,法币一再贬值。1948年,法币制度全面崩溃。
  五、关金
  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为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海关收税的计算单位,以值0.601806克纯金作为标准计算单位,称“海关金单位",合0.4美元。1942年以后,关金1元折合法币20元,与法币并行流通。面额有十分、二十分、五百元、五万元、二十万元等。1948年停止流通。
  六、地方币
  1926年(民国十五年),山东督办张宗昌成立山东军用款管理局,发行军用票,票面分一元、五元、十元及角票。发行方式主要以支付军饷、军费方式投放市场,强迫商民使用。因不能兑换,商民不敢留存,市场流通困难,一再贬值。至1928年(民国十七年),军用票与银元的,比价是1元1角。
  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开始流通山东省民生银行发行的“民生票”,面额有一角、二角,1939年又增加了一元、五元券。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菏泽县县长刘澄宇以县政府的名义,印制一元版“菏泽县金融流通券”。
  七、土杂钞
  清末民国年间,境内的钱庄、当铺和商号发行的土票(乡票)不下数百种,多是粗制滥造。菏泽城内有72家钱庄、当铺出票子,“吉泰”“成享”、“乾茂元”、“恒太长”字号的较多,其中“吉泰票”一千五百文和三千文的流通最广;郓城县的票号有二百多家,其中“惠祥”号的票子发行量近万元,“广裕和”的银币角票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发行额超过万元;梁山县境内的乡票有百余种,分“定额字号票”和“空白字号票”,流通范围十余里;定陶县有八十余家钱店和商户出乡票,尤以邵堂酒店的票子信誉最高,可在菏泽、商丘等地流通。东明县的乡票有50多种。
  1941年,驻单县西南孙高庄的国民党十一专区专员兼保安司令朱世勤,为满足军需,挽救经济上的危局,以“中央票”做准备金,发行“山东省第十一专区流通券”,“流通券”主要在单县和曹县的部分村镇使用。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土杂钞基本绝迹。
  八、日伪币
  1938年5月13日,日本侵略军侵占菏泽后,本区曾流通日伪币。
  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银券“,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有一元、五元、一百元、五百元券。中央储家银行发行的“中储券",有十元、十万元券。1945年抗日战爭胜利后,日伪币停止流通。
  九、解放区货币
  鱼台流通券:1939年,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发行“鱼台流通券”,有1角、2角、5角、1元4种面额。1941年成为湖西专区法定货币,在单县、曹县、成武等县流通。
  鲁西银行币(简称鲁西帀或鲁钞):鲁西银行1940年5月开始在梁山县东平湖一带发行鲁西银行币。初期有5分、1角、2角、2角5分、5角、1元6种面额,以后又发行2元和20元券。由于帀值比较稳定,信誉高,流通时间长,范围较广。
  冀南农民合作社兑换券:1940年秋,冀南银行冀鲁豫办事处以冀南农民合作社名义发行兌换券,有2分、5分、1角、2角、5角5种券别,在东明、鄄城等县流通。1941年7月,各行组织收兑,不再发行。
  冀南银行币(简称冀钞):1941年开始在冀南、太行两区发行,1944年11月开始流入菏泽地区与鲁钞等价流通。面额有1角、1元、2元、5元、100元等。1947年3月24日发行新冀钞,有鲁西版椒湖西版两种版别。人民币发行后,冀钞停止流通,组织收兑。
  中州农民银行钞票(简称:中州钞》:1948年5月,中州农民银行开始发行中州钞,法定每200元值银币1元。中州钞是中原各区统一的本位货币。开始只发行20元券,后来逐步增加版别,至1949年;共发行23种,最大面额为200元。1949年12月,以中州钞3元比人民币1元的比价,全部收收回。
  1946年9月以后,北海币、晋察冀币、冀热辽币等货币六十菏泽,规定按牌价兑换成鲁钞或冀钞后才能使用,市级民间已有行用。1947年9月停止流通。
   第三节新中国货币
  1949年4月,本区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券别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7种,原解放区的货币停止发行,按规定比收回。1951年底,人民币成为唯一合法货币。至1953年12月,人民币的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等12中,版别62种。1955年5月10日,第一套人民币停止流通。
  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即日起收回旧币,旧币10000元折新币1元。新币版别共16种,即: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种;1957年12月1日发行10元券1种,同时发行1分、2分、5分、3种金属币,与纸币等值,混合流通;1961年3月25日发行黑色1元券;1962年4月20日发行棕色5元券。1964年4月15日开始收回苏联代印(1953年版)3元、5元、10元券,5月15日停止收兑和流通,全区共收兑2229万元。
  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币,和第二套人民币比价1:1,在市场上混合流通。在第二套人民币的基础上舟版别进行调整、更换,取消了3元券,增加了1角、2角、5角和1元4种金属币。从1962年4月20日发行枣红色1角券开始,到1980年4月15日发行1角、2角、5角和1元4种金属币止,经过18年的逐步调整、更换,共陆续收回第二套人民币(除6种纸、硬分币外)10种,陆续发行第三套人民币13种,其中,10元券1种,5元券1种、2元券1种、1元券(币)2种、5角券(币)2种、2角券(币)2种、1角券 (币)4种。
  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第四套人民币,主币有1元、2元、5元、10元、50元和100元6种,辅币有1角、2角和5角3种,主辅币共9种。第四套人民币和第三套人民币等值,在市场上混合流通。
  流通纪念人民币:1979年至199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流通纪念币已有12种,它们是:建国三十周年纪念币,国际儿童节纪念币、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币、辛酉年纪念币、中国出土文物青铜纪念币、辛亥革命七十周年纪念币、建国三十五周年纪念币、“国际和平年”纪念币、第六届全运会纪念币、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币、建国四十周年纪念币、第十一届亚运会纪念币。纪念币图案设计优美, 雕刻铸造精致。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共分11章、42节,15万余言。本着详今略古的精神,总括地记载了上迄1840年,下止1990年荷泽地区金融发展史。本区自清朝末期,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桎梏下,生产力极度低下,战乱频仍,扼制了金融业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金融事业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实行金融体制改革,多种金融机构应运而生,从业队伍壮大,服务领域拓宽,传统和现代全新业务迅猛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地区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本区的金融事业进入了昌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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