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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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医药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10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物价管理
分类号: K826.252
页数: 4
页码: 161-164
摘要: 建国前,私营药店的价格是随行就市,自行定价,紧缺品种甚至一日数易其价,从中牟取暴利,历来群众抓药无问价之规,任凭药店计价,西药进入市场以后,价格昂贵,“黄金有价药无价”是旧社会药价的真实写照。建国后,菏泽医药总社建立,虽然没有统一的物价管理机构,但主要从占领市场稳定药价出发,用充实的物资来抑制物价的上升。
关键词: 商业管理 企业管理 物价管理

内容

建国前,私营药店的价格是随行就市,自行定价,紧缺品种甚至一日数易其价,从中牟取暴利,历来群众抓药无问价之规,任凭药店计价,西药进入市场以后,价格昂贵,“黄金有价药无价”是旧社会药价的真实写照。
  建国后,菏泽医药总社建立,虽然没有统一的物价管理机构,但主要从占领市场稳定药价出发,用充实的物资来抑制物价的上升。1954年和1956年医药支公司,药材批发站建立后,各设有物价管理职能部门,有专职物价人员。1956年各县公司建立,也相继配备了物价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物价政策进行管理。一、价格的执行:
  医药商品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建国以来国家实行微利政策,中、省管商品和地产三类分级管理,从而使物价工作得以正确贯彻和加强。1954年医药商品不分城乡,批零差率一律掌握在14一20%之间。1963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物价管理的暂行规定”。1966年9月实行全国同价的政策。1973年系统内调拨由提货制改为送货制。
  西药价格:1959年后由于医药工业的发展,西药品种逐年增加,为使药价相对稳定和降低,1950年至1957年之间,物价水平降低20%。1957年至1962年间,药价降低25%。1963年又调整了208种,下降157种,平均下降幅度为29.4%,对24种(防治地方病用药,节育用药,生物制品等)实行出厂批发零售同价。1983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部分小商品实行价格开放,工商企业协商作价的原则,商品价格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西药的批零差率,自1956年开始至1985年,均执行15%。
  医疗器械价格:批发价1966年医疗器械由大中小城市,地产品调出区外均加价2%,玻璃仪器按产地批发价加费用再加地区差5%。1971年为计价方便,改为调入省外产品均按综合差李10%顺加。化学试剂的销售价是按产地批发价顺加5%。1984年对直供商品的作价,执行出厂价和手续费用由工业公司供货,按牌价倒扣4%顺加10%。对送货制商品顺加10%。1985年医疗器械的产、销地区差率一律提高到5%。调拨价:1957年一级站调二级站下扣8%,二级对三级的调拨下扣9%,二级对三级批发站下扣5%。1971年12月,因三级单位发生亏损,二级货源站对三级批发的调拨率由原5的调为6%。1985年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对县个别品种调拨,采取了浮动价格和,议价调拨。
  1960年至1975年期间,医疗器械价格是稳中有降。
  1964年对37种医疗器械,50种玻璃仪器、40种化学试剂的价格平均下调5%。1980年后,随着工业原料提价,商品随之上调的占多数,1984年和1985年两年共调整4800多个品种规格,95%以上的上调。
  中药材价格:中药材收购价格的制定,按商品管理权限而定,地区对三类药材进行定价,原则是:家种药材一般略高于同季粮食作物的收益;野生药材视药源情况而定,外地流入品种按批发价倒扣30%计价。
  批发价:产地县批发价在收购价的基础上,加综合差率12%。二级站批发价格,按产地县批发价加运费和综合差率10%,销地县公司按二级批发价加运费和综合差率10%作价。零售价格不分类别一律按批发价加35%计价。1984年因价格办法的改变,中药材价格普遍上调。
  1984年以前,站、县批发、零售同价。1984年后,按省物价局、省医药局关于下达中药材价格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执行,三级批发省内平均每公斤加3分运费和10%的综合差率。
  1984年商品提价的419笔,增值17.6万元,降价529笔,降价损失123.9万元,益损相抵净损失106.2万元。二、审价
  自五十年代初实行价格管理以来,即坚持进货价格审查和全面审价。地区公司每年都进行一次系统内审价工作,有时是由地区物价局统一组织检查。在审价中全面审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964年菏泽药材、医药两个分公司联合组成审价组,对基层进行审价,共一个月的时间,医药商品、器械、玻璃、仪器等共审查1750种,4337个规格,差错33种,36个规格,占审查品种的1.16%,中药材、中成药共审查1689种,2938个规格,差错27种,占审查品种的1.6%。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医药志

《菏泽地区医药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实事求是的记述荷泽地区医药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力求能服务当代,惠及后世。本志上限起于1368年(明洪武元年),下止于1985年底,个 别资料适当上溯或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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