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西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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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医药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109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西药经营
分类号: K826.252
页数: 9
页码: 136-144
摘要: 1949年9月,平原省菏泽专署医药总社开始经营西药批发兼零售业务。1954年1月,菏泽地区建立第一个国营西药专业机构山东省菏泽医药支公司。1956年先后在菏泽、曹县、单县、郓城、定陶、成武、梁山、鄄城等八个县,建立了县医药公司(推销组)担负起西药批发供应主渠道的任务,国营西药业由小到大,迅速发展。
关键词: 医药商业 西药经营

内容

1949年9月,平原省菏泽专署医药总社开始经营西药批发兼零售业务。
  1954年1月,菏泽地区建立第一个国营西药专业机构山东省菏泽医药支公司。1956年先后在菏泽、曹县、单县、郓城、定陶、成武、梁山、鄄城等八个县,建立了县医药公司(推销组)担负起西药批发供应主渠道的任务,国营西药业由小到大,迅速发展。至1985年全区系统外西药销售为3037.6万元,为1.957年235.6万元的12.89倍。中西药销售比例,西药由1957年的50%,至1985年上升到68%。
  第一节经营品种
  1949年菏泽医药总社仅经营磺胺类、抗生素类等一般品种和成药100余种,1952年经营231种。
  1954年至1956年期间,地、县西药专业机构的建立,全区西药经营批发业务主渠道的局面逐步形成后,开始注重社会调查,了解医疗卫生部门需求,及时增加经营品种,保证了区内防病治病的供应。1955年,医药支公司经营650种,1979年对医药经营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品种齐全、数量足,二级站要发挥 “蓄水池”作用,二级站有货,县公司、经营组、零售部有售,做为考核企业经营工作好与差的重要内容。1980年至1981'年,单县药材公司搞“经营目录”、“库存定额”的经验,在全区推广后,各县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层层制订了 “经营目录” “库存定额”,1985年医药站经营品种1007种,较1955年增加357种。
  第二节商品购进
  西药的购进是按照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变化,组织购进。由于形势的影响和工作中的失误,也曾出现过购、销、存失调的状况。1959年开始有西药地产品收购,当时只生产大输液、碘酊、红药水等几个品种。1971年药厂建立,才开始批量生产,地产品购进逐年增长。
  (一)省内外购进
  1954年至1957年,购进有大幅度的增长。1954年购进121.8万元,1956年购进167万元,较1954年增长36%。购进以商品流转计划为指导,按大类品种编造计划,进、销、存金额受商流计划制约,按购进品种计划组织进货,购、销、存较衔接、协调。1958年至1961年,在“全民医疗” 的影响下,曾出现片面强调增加储备,保证供应,脱离了实际需求,盲目采购扩大,指令性分配商品增多,购、销、存比例失调,库存结构不合理,冷、背、积压药品严重,造成1962年“三清”报废削价处理的经济损失。1960年全区总购进139.6万元,总销售556.5万元,库存921万元。1962年,在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指导下,逐步恢复健全了企业规章制度,严格实行经济核算,购进计划由单位负责人主持召集业务、财务、计划、储运与采购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品种、数量,严格按计划组织进货。1964年全区总购进316.3万元,总销售531万元,库存172.4万元,1966年总购进684.5万元,总销售679.9万元,库存183万元,购、销、存比例趋向合理。
  1969年,恢复二级批发业务,开始注重业务经营基础资料的积累,汇集了1969年至1982年全部西药品种的销售资料,为正确组织好购进,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依据。・
  1981年,市场开放,跨地区的厂、商挂钩,打破亍供应界限,二、三级原进货渠道发生变化,给购进工作帶来了新问题。地、县(市)医药部门,注意市场商品信息,加强调查研究,区别品种,实行价格浮动,向医疗单位让利和医药系统内部采用行政手段等综合措施,国营医药商业仍居批发主渠道地位。1985年全区总购进3549.8万元,比1981年总购进2517.6万元增长41%。
  (二)纯购与地产品收购:
  1954年至1970年期间,荷泽生产的西药品种少、数量小,纯购进表现出来的金额多系从系统外工厂购进的酒精、甘油等品种。1971年先后建立了菏泽、东明药厂及菏泽生化药厂,品种由少到多,1985年已生产原料,制剂共26个品种,1980年后,二、三级批发为适应多渠道、少环节,进货渠道发生了大的变化。直接从省内外药厂购进的品种、数量、金额突增,1971年全区纯购进13.2万元,1975年纯购进53.3万元,1980年纯购进699.2万元,比1975年增长13.1倍。1983年纯购进542・2万元,1985年纯购进2026.1万元,比1980年增长190%。
  (三)特殊商品购进:
  西药在灾情、疫情、抢救、计划生育、麻醉药品的供应中占有重要地位,自建立医药专业公司以来,首先把保证供应放到第一位,努力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既保证供应又要防止商品的积压,积极组织好特殊商品的购进。
  血浆、白蛋白、解磷定、破伤风、麻醉乙瞇、小苏打针等急救品种。按照备而待用的原则组织货源,正常情况下必须保持一定数量储备,供急救用。低于正常储备时,及时采取措施,补足其品种、数量待用。
  灾情、疫情、计划生育商品:及时调查了解灾情、疫情变化,积极主动与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征求意见,适时准确的组织货源。1970年至1974年,疟疾病在全区大流行,严重的危害人民的健康,政府确定连续几年进行全民服药。医药部门与防疫站加强联系,衔接计划,适时组织了大批防治疟疾病的药物嗪宁,息疟定,伯安唾宁等品种。为全区扑灭疟疾,提供了药物保证。
  按照“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菏泽地区经营六类15个品种,按照“条例”规定,设立专人专库管理,严格按照其使用单位,供应范围、限量标准等要求,按时上报进货计划。
  第三节商品销售
  西药的销量发展速度快,增长幅度超过中药。1957年全区医药纯销售511.9万元,其中西药纯销售为235.6万元,与中药所占比重持平。1960至1985年期间,西药销售占中、西药、器械总额的60%以上,最高时占72%,1985年西药纯销所占比例为68的。
  (一)调拨供应:
  1、区内调拨:
  1956年担负九个县(包括菏泽县),1963年增加东明县共十个县的调拨供应任务,1957年区内西药调拨供应162.34万元,1970年区内调拨供应985-4万元。1981年开始,由于西药部分品种价格浮动,回扣等原因,三级批发单位区外购进增多,区内供应明显下降,1981年调拨供应843.3万元,比1975年下降15%,为适应形势变化,从服务入手,提高工作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对部分品种实行价格向下浮动等措施,从而增强了活力,调拨供应又逐步回升,1985年区内碉拨供应1444.7万元,1985年比1980年增长71%,1985年全区三级批发单位从区外、省内外购进1109.5万元,占三级批发单位总购进44.4%。
  2、区外调拨:
  1954年至1970年期间,没有地产品调拨,区外调拨供应较少,1971年先后建立了生产西药的工厂和业务的逐渐扩大,区外调拨供应的地产品有:庆大霉素针、大输液、安痛定针、复方安基比林针、爱茂尔针、止血敏针、蒐麻油、解热止痛散、胎盘片等。
  1970年区外调拨27.9万元,1978年区外调拨96.2万元,1984年因市场变化产品滞销区外调拨下降,1685年仅9.3万元。
  (二)三级批发:
  1956年至1980年,菏泽地区国营医药三级批发基本是独家经营。1981年至1985年,市场多渠道供应,二级、三级批发业务虽一度有所下降,但地、县公司仍保持着批发主渠道的地位。
  1956年全区系统外销售165.4万元,1957年系统外销售235.6万元,所占比例与中药(包括中成药)持平。
  1958年后,西药销售的增长速度超过中药,所占比例逐渐扩大。1960年系统外销售553.4万元,占61.6%。1970年系统外销售902.9万元,占67%。1980年系统外销售
  2109.5万元,占69.8%。1982年系统外销售2472万元,占72%为最高。1983年至1985年中药所占比例回升,西药每年下降1%。1985年系统外销售3037.6万元占68%,为1956年的18.36倍,为1970年的3.36倍,为1980年的1.43倍。
  (三)特殊商品供应:
  1、疫情:
  菏泽地区1957年受水灾后,发生的疫情有疟疾、流脑、流感等,疟疾最为严重,直接威胁着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医药商业部门把做好疫情药品的供应,放到重要的位置,做到组织、措施、药品落实,保证了疫情药品的供应。
  医药分公司固定专人与防疫站等卫生医疗单位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变化,分析升降趋势和使用药物等情况,经常搞好药品库存、合同、货源排队,结合各县、社疫情的实际,做到合理分配,及时发运。对不能满足供应的药品,及时催调合同与组织货源,保证了疫情药品的供应。1960年至1973年,菏泽地区多次出现疟疾高峰“1971年发病达108.6万人次,实行全民服药,医药与防疫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用药品种,数量计划衔接,按用药时间,把大批防治疟疾的主要药品息疟定、伯安嗪宁、氯奎片、复方奎宁针、二盐酸奎宁针等,由省内外调到菏泽,并及时发运到基层单位,仅1961年一次即供应环氯呱、息疟定18万个千片,保证了三次预防三次抗复发和现症治疗82万人次的药品供应,七十年代基本上消灭了疟疾。
  2、急救药品:
  急救药品是抢救病人需用的必备品种,直接关系着病人生命的安危,医药部门本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做好急救药品的供应。
  地、县医药部门,以备而待用的原则,层层制订急救品种目录,确定品种数量,落实卑存,在卡片帐注明,正常供应不能动用急救商品库存。正常情况有专人(兼)负责,对急救品种备用情况心中有数,供应视情况而定,不足品种及时发电发函解决,在紧急特殊情况下,成立临时班子,实行昼夜值班制度,落实车辆,对菏泽化工厂爆炸事件,定陶冉堀、菏泽宾馆开会人员食物中毒等大事件中,都及时把药品送到现场和医院,使病人得到抢救,转危为安。
  1981年至1984年期间,因棉区群众缺乏使用农药知识,农药中毒事件普遍发生,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影响群众种棉的积极性,医药系统及时催调货源,二级站、县公司配合,多渠道组织进货,及时发送等措施,保证了农药中毒药物的供应,使患者得到及时抢救。据1981年至1984年统计,医药站供应区内解磷定、氯磷定51万多支,小苏打针折2Occ ,计353万支,乳酸纳3.6万支。
  3、计划生育药品:
  计划生育药品的供应,菏泽是从1956年开始的,当时品种少,数量有限,1957年贯彻山东省两厅一社的指示,开辟网点扩大宣传。1958年,为方便群众购买,医药门市部,各县百货公司,供销社门市部都设有避孕药械专柜。从1974年1月起,实行免费供应,地、县医药部门层层确定专人负责,按计划生育委员会分配的计划,把避孕药品分发到基层单位。1980年实行无价调拨后,医药部门对避孕药品供应仍视为分内之事,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由专人负责,当大事来抓。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衔接进货,分配计划,视正常商品管理,及时组织调进、供应、发送工作,医药零售门市部普遍设立了避孕药具专柜。
  4、麻醉药品:
  1960年,经批准菏泽设立麻醉药品经营点,共经营六类15个品种,担负菏泽地区医疗单位、厂、矿、医院的直接供应任务(1959年前由济宁供应)。1985年经批准供应麻醉药品的单位共241处,在供应上,认真执行了卫生部下达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按照“细则”二十四条精神,设专人、专库(柜)专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供应范围、类型、品种、限量、凭麻醉药品卡片供应。

知识出处

菏泽地区医药志

《菏泽地区医药志》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实事求是的记述荷泽地区医药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力求能服务当代,惠及后世。本志上限起于1368年(明洪武元年),下止于1985年底,个 别资料适当上溯或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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