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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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地区粮食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89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村销售
分类号: F316
页数: 21
页码: 150-170
摘要: 菏泽地区农业发展缓慢,一九五三-九五六年农业人均产粮543斤,尚能自给自足。一九五七年遭受涝灾,农业人均产粮降为359斤,该年国家供应粮食49135万斤。一九五八年开始执行“左” 的政策,再加自然灾害频繁,一九五九年起粮食产量逐渐下降,一九五九-一九六三年农业人均产粮仅330斤,五年国家统销粮食130116万斤。一九六五年粮食产量开始回升,农业人均产粮443斤,国家统销降为17348万斤,一九七六年全区有三个县(定陶、成武、单县)和25个公社基本做到粮食只购不销。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连年增产,一九八三-一九八五年农业人均产粮分别为704斤、741斤和843斤,从此不但改变了统销面宽量大的局面,还一跃成为全省粮食贡献较多的地区。 农村统销对象主要包括:一般缺粮队;经济作物区和沿黄滩湖区。统销工作始终贯彻“保证生产、控制销量、合理分配、重点安排”的方针。坚持“何时缺,何时供”,“当地有什么品种就供应什么品种”的原则。对缺粮户核实缺粮情况,发证到户,分月安排,定点供应。
关键词: 农村销售 农业部门经济

内容

—、救灾
  菏泽历史上就是一个多灾地区。旱、涝、风、虫、黄泛、地震等自然灾害常有发生。
  从一八四〇年起到一九一一年七十一年间,《清实录》中几乎每年都有曹州所属县份因水、旱、风、虫等自然灾害造成新旧额赋、杂课有差或捐援的记载。
  一八九二年至一九四九年菏泽地区先后发生了十九次黄泛,黄河平均三年决口一次,危害极其严重。
  全区历史上曾发生多次地震,其中最严重的是一九三七年八月一日五时左右以菏泽解元集为中心七级地震,十七时又发生六级以上地震,共死亡16051人;其次是一九八三年十月七日凌晨在菏泽、东明交界处发生的五点九级地震,计死亡34人。
  除自然灾害外,由于连年战争摧残,农业生产遭受了破坏,使全区人民灾难更加深重。
  自建立革命政权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生产救灾工作。曾采取减免公粮、拨付急赈款、重设义仓、动员募捐救灾粮款等措施。全体工作人员节衣缩食,与人民同甘共苦,齐心协力生产自救。
  一九四二-一九四三年因干旱、蝗虫灾害严重,粮食歉收,特别是日寇残酷的三光(杀光、烧光、抢光)政策,使人民积蓄涸竭,饥民载道,难民纷纷涌向解放区。当时根据地各级政府都成立了“救济委员会”和“粮食调剂所”,为筹集粮源,在非灾区开展“一把米,一升糠”的运动。县以上机关带头每人每日节约小米半两,并降低容人招待标准,取消会议会餐,安置了大批逃难灾民,使之顺利度过灾荒。
  一九四七九四八年发生水涝灾害,加上国民党拉锯抢劫,造成群众生活极为困难。一九四七年六月、冀鲁豫行署强调:“每人每日节约二两
  粮食”,支援救灾。一九四八年四月二专署拨出救济粮11万斤,分给郓北县4万斤;鄄城县、郓城县各1.5万斤;临泽县、巨野县、南华县、郓巨县各1万斤。同年九月三专署贷放麦种7.5万斤,分给成武县3.5万斤,单县、单虞县各2万斤。
  一九四九年在粮食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行署仍拨救济粮40万斤,分发给各灾区。
  建国后,在“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方针和“群众互助,节约度荒,辅以政府必要扶持”的政策指导下,积极进行救灾工作,年年筹调粮食供应支援灾区。一九五七和一九六三两年灾情较重,救灾粮供应量也较大。
  一九五七年七月,全区普降暴雨。2、6、10、12四天降雨量942.8毫米,为近百年来所未有,全区74条大中小河无不漫溢溃决。受灾面积912.1万亩,粮食减产10.1亿斤、国家供应救灾粮4亿多斤。
  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非常关心,七月份省派飞
  机先空投熟食五万余斤,后又投养麦种三十万斤。当年并从济南、山西、北京、内蒙调入养麦种458.8万斤;菜籽种60万斤;胡罗卜种30万斤,进行生产自救。一九五七年对5413个农业社,87.8万户,367.4万人。定销粮食33519万斤。为使灾民过好春节,一九五八年一至二月份补发12万户,51.6万人,粮食105.5万斤。五月底又补销78.2万户,319万人,粮食5324.5万斤。为方便群众购粮,设售粮点285个、售粮摊126个,日售粮量多达300万斤。同年还从河南、河北、陕西、黑龙江、安徽、江苏、广西、浙江、湖南、湖北和本省昌淮专区、济南市等地调入各种代食品3200万斤,调入牲口饲草3500万斤。
  一九六三年先后降了四次暴雨,全区平均雨量700多毫米。受灾面积928.8万亩,当年粮食总产量只有12.51亿斤,是建国以来粮食产量最低的一年。这一年供应救灾粮食3.4亿斤,安排38316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93.9%,113.11万户,占总户数的85.1%,445,65万人,占总人数的86.9%。售粮点由272个增为360个,售粮摊由380个增为761个、雇佣600名临时工帮助售粮。并供应议价粮1719万斤,副产品、代食品2163万斤,使全区灾民顺利渡过了灾荒。
  
  二、统销
  菏泽地区农业发展缓慢,一九五三-九五六年农业人均产粮543斤,尚能自给自足。一九五七年遭受涝灾,农业人均产粮降为359斤,该年国家供应粮食49135万斤。一九五八年开始执行“左” 的政策,再加自然灾害频繁,一九五九年起粮食产量逐渐下降,一九五九-一九六三年农业人均产粮仅330斤,五年国家统销粮食130116万斤。一九六五年粮食产量开始回升,农业人均产粮443斤,国家统销降为17348万斤,一九七六年全区有三个县(定陶、成武、单县)和25个公社基本做到粮食只购不销。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连年增产,一九八三-一九八五年农业人均产粮分别为704斤、741斤和843斤,从此不但改变了统销面宽量大的局面,还一跃成为全省粮食贡献较多的地区。
  农村统销对象主要包括:一般缺粮队;经济作物区和沿黄滩湖区。统销工作始终贯彻“保证生产、控制销量、合理分配、重点安排”的方针。坚持“何时缺,何时供”,“当地有什么品种就供应什么品种”的原则。对缺粮户核实缺粮情况,发证到户,分月安排,定点供应。
  (一)、缺粮队户统销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开始实行粮油统购统销,一九五四年春,对口粮不足365斤的缺粮户,本着,先吃自己粮,后吃国家粮”的原则,由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报区批准发证到户。每天每人按原粮一斤供应,病残荣军照顾部分细粮。缺油户每人每月定额1.3两。所供粮油"节约归己、超吃不补。“
  一九五五年实行粮食"三定”,其中定销就是根据核定应扣留的种籽、饲料、口粮三项合计大于定产的单位即为当年的定销单位。四月份在菏泽五区搞粮食三定试点。总结前段经验教训,纠正重购轻销思想,购销同时安排。实行全年一次评定分月供应的定销方法。一九五六年对全区1580个缺粮乡进行了统销补课,使“三定”成果进一步巩固。
  —九五六年对缺油户每人每年供应食油三斤,两次发票,按季分月使用。
  一九五八年的“共产风”“浮夸风”和“一平二调”造成粮食的“大购”"大调”“大销“。各地普遍建立公共食堂,吃“大锅饭”,以食堂为单位发大购粮证。由于实行“供给制”吃饭不要钱,浪费粮食极为严重,再加“大购”“大调”造成一九五九年上半年粮食供应紧张,随时都有脱销的危险。单县、巨野、郓城、梁山四县全部库存仅能供应十余天,少数粮点只能维持三——四天。因此,年初将供应标准降为每人每天12小两,五月份又减
  到10小两。为照顾水肿病人和产妇每人每天补粮六小两。麦收五一七天内,对缺粮人口每人每天增加二小两。
  该年四月,专粮局在单县黄寺粮所召开“全区消灭购粮排队”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并研究了具体措施:1、天明即开称、中间不休息;2、提前三天售下月粮;3、下乡预售;4.分乡排日购粮;5、使用多品种售粮牌;6、组织集体购粮;7、增加售粮点。经过全体广大粮食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在全区范围内基本消灭了购粮排队,有力支持了春耕生产。
  一九五九年起贯彻执行了中央“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三者兼顾,及时收购,同时安排”和“低标准,瓜菜代”的方针。菏泽地区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1、抽调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帮助农民搞好计划用粮和节约用粮,大搞代食品,提倡“忙时吃干、闲时吃稀,粗粮细做,粮菜混吃”。2、适时供应种籽。发动群众多种早熟作物和瓜豆菜,并鼓励个人利用“十边”种粮食,明确“谁种谁收,不计征购,不顶口粮”。3、对插花灾区和余粮自足队的临时缺粮户,组织队与队户与户之间的调剂余缺有借有还。4、精减职工压缩城镇人口,并在机关团体中号召机关干部职工每人每月节省粮食三斤,以支援农村。通过以上工作全区党政千群共同努力顺利渡过了粮食困难时期。
  一九六O年从内蒙、东北调入粮食27800万斤,曾三次增加粮食供应标指10726万斤,并收集代食品2640万斤,贮存干菜16543万斤为安排好群众生活奠定了物资基础。
  一九六一年,在农村开展社会粮食余缺调剂,对暂时确有困难但以后有能力归还,通过社会调剂又不能完全解决的生产队由国家借销一部分粮,到下一季度或下半年收成好的时侯再还绐国家。该年供应标准增为每人每天八大两。
  一九六二年对复员回乡的老红军,重残荣军和有病的二、三等残废军人,凡生产队分配口粮每月不足32斤原粮的,由粮食部门补到32斤,一般供应纯粮30%左右,其余为瓜干,对婚、丧、病等特需情况允许群众以粗换细。为支持生产,方便群众,除按“购粮不超过十华里”的原则增加售粮点外,并坚持集体购粮分户过称,分队排日排响和到队户售粮等方法。全区送粮上门的有116个粮所,干部职工1203人,送粮348988斤,油1205斤,全年供应口粮3.7亿斤,兑出细粮658万斤,并供应糠夫997万斤,议价粮985万斤。
  -九六三年灾情严重,农村缺粮发证多采取 "内部匡算,群众自报,逐户评议和人均分配加照顾”的方法。一般缺粮户供应标准降低为每人每天半斤,对四属五保困难户照顾到六一八大两。供应粮色比例为细粮10%,粗粮40%、瓜干50%。
  一九五八-一九六四年平均年销售粮食29972万斤,但是农民的口粮水平却压缩到年平均259斤原粮,每人每天只合7大两。农村粮食供应情况如下表:一九六五年粮食大幅度增产,农民口粮相应增多,农村统销量也随着大为减少,该年统销17348万斤,较一九六四年减少60.94%。
  “文革”期间,粮食局势再次出现紧张,农村统销难以控制。如一九七O年农村供应粮食26901万斤,比一九六五年还多销9553万斤,一九七三年大力压缩统销,使农村粮食供应降到11552万斤,一九七四----一九七八年销量基本稳定,年平均销
  售粮食17171万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解放了生产力,粮食连年增产,社会商品粮大幅度增加,为使农民休养生息,国家适当提高了缺粮农民的口粮标准,一九八-----一九八五年,年平均粮食统销量16150万斤,其中一九八三年全区农村供应4919个生产队796400人,粮食9723万斤,供应幅度减少最大,少销原因:1、粮食大幅度增产,2、粮食销售渠道增多(由原来的统销一个渠道,又增加了借销和议销两个渠道),3、棉奖粮增多(比上年多7.87倍)。
  总之,进入八十年代,粮食连年增产,粮食局势逐步好转,农村统销量也随之减少,不少县、社 (乡)农村已做到了只购不销。
  粮食、油料的种子供应:种子是农业增产的主要条件之一,党和政府历来都很重视此项工作,一九四八年部分县受灾有些农户缺乏麦种,三专署及时贷放麦种7.5万斤,分配给成武县3.5万斤,单县2万斤,单虞县2万斤,保证了小麦的适时播种。解放后粮食部门的种籽工作,以储备供应备荒种子为主,并组织优良品种的调剂和兑换。一九五七年本区遭受特大水灾,为补救因灾减产重种晚熟作物,先后调拨供应荞麦种488.8万斤,胡罗卜种30万斤,以及油菜种60万斤,保证了撤水后的及时播种,有力地支持了生产。一九七一年为了支持稻改,调拨供应稻种1315万斤。一九七五年供应油菜籽优良品种137万斤,满足了大种油菜的需求。一九七六年从泰安调入小麦优良品种3000多万斤;调剂兑换良种4914万斤。一九八O年供应备荒良种116万斤,粮油优良品种174万斤;调剂兑换良种300万斤,其中油料种籽10万斤。一九八三年调剂兑换良种420万斤。一九八四年和一九八五年先后供应花生良种52万斤和115万斤。
  饲料供应:一九五六年八月,为解决军马草(料)供应,地区建立饲料公司,负责收购、供应马草和饲料。一九五七年八月饲料公司撤销,从此马草由军队自行解决。粮食部门的饲料工作着重于发展综合利用以支援养猪事业。一九七七年供应养猪粮油副产品97万斤,工业副产品糟渣3431万斤。发动群众春贮饲料3亿斤。贮干粗饲料2900万斤,并制作发酵粉,常效曲等3.95万斤。一九七九年供应饲料粮2369万斤,粮油付产品24.2万斤,工业糟渣3941万斤。为发展畜禽饲养业,地县建立饲料公司和加工厂,当年供应配、混合等各种饲料2617万斤。
  (二)经济作物区、菜农和无地少地等缺粮户、队统销全区主要经济作物是棉花、花生。一般户、队多为兼种,他们自产粮食尚能自给、个别不足者,国家按一般农户消费水平安排统销。经济作物集中产区,国家则以邻近产粮区余粮队户为标准安排统销。粮色比例为:小麦30%,杂粮40%,瓜干30%。按贡献大小体现差别:棉农口粮,一九七八年根据种植面积与贡献执行,每人种植面积平均2分、贡献皮棉20斤以上,口粮不足365斤的,供应到365斤;每人贡献皮棉不到20斤的,口粮不足340斤
  的,供应到340斤。对种植时多报面积而收获面积和贡献都达不到标准的棉农队,按一般缺粮户对待。一九八O年棉农和花生集中产区社员的口粮定量为450斤,达不到450斤部分兑给现粮,超过450斤以上部分,按超购价找补差价款。
  一九六三年一季度仅菏泽县有菜农1009人,以后各县(市)城郊蔬菜专业队逐渐发展起来。当时定量标准每人每天一斤,细粮20%,粗粮、瓜干各40%,食油每月二两。一九七五年全区半菜农、纯菜农发展到2.94万人。一九七六年实行纯菜农完成蔬菜交售计划,全年口粮供应到330斤,食油每月三两、细、粗粮各40%,瓜干20%,半年发证一次分月供应。一九七七年全区有蔬菜队119个,菜农3.4万人。一九八三年菜农人数增加到4.5万人,年供应粮食1642万斤。一九八五年除菏泽市、东明县仍保留粮菜挂钩外,其余八县实行蔬菜放开。菜农生产的蔬菜自由买卖,国家不再供应平价粮油。
  国家因建设征用土地,以致城郊现有耕地人均
  五分左右,少数农民不足二分,全区有四——五万人。需国家常年供应粮油,按一般缺粮户标准优先安排统销。
  (三)沿黄滩湖区统销
  黄河自我区东明县的焦园入境,经过菏泽、鄄城、郓城、至梁山县的斑鸠店出境,全长396华里。在菏泽区境内连接黄河的东平湖区面积503平方公里。沿黄滩湖区常遭水患,无固定收益,再加为改造土壤有计划地引黄灌淤和涨洪期中必要的分洪、蓄洪,更使得滩湖区严重缺粮。一九七O年以后,虽然“废除生产堤,修复避水台”,实行“一水一麦”的措施,但农民口粮仍无法保证。一般年景需国家供应粮食四至五千万斤,灾情严重的一九八二年供应1亿多斤,一九八四年和一九八五年灾情较轻,每年仍需供应粮食二至三千万斤。国家对滩湖区的口粮供应标准较长时期内执行每人每天一斤原粮,高于一般缺粮户。
  附;历年农村统销实绩表:
  三、奖售
  为鼓励农民多种经济作物和发展畜牧业增加国家对农付产品的收购,以满足市场供应和出口的需要,制订了一系列的奖售政策。
  一九六一年开始实行收购粮油奖售工业品〈详见收购部分〉;收购农付产品奖售粮油和其他物资。为了取信于民保证奖售兑现,确定在那个公社收购,就由那个公社粮管所负责奖售。奖售对象主要是生产队和个人。农场、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一律不奖售。
  菏泽地区奖售粮油的农副产品主要有:芝麻、花生、蓖麻、生猪、绵羊、山羊、羔皮、菜牛、枸杞、黄芙、丹皮、银花、麦冬、党参、枣仁、杏仁、核桃、红枣、木材、茨实米、黑白瓜子等。一九八一年以后增加了棉奖粮。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八五年共奖售粮食27.4亿斤,食油1657万斤。
  奖售标准;
  1、收购油料。一九六一年花生仁、芝麻、蓖麻籽每百斤奖粮20斤。一九六二年芝麻每百斤奖食油30斤或粮食200斤。蓖麻籽每百斤奖食油25斤。一九七八年芝麻每百斤奖小麦100斤,化肥100斤。一九八二年芝麻保留化肥奖售,不再奖售小麦。蓖麻籽每百斤奖售食油增为30斤。
  2、收购棉花。一九六一年每百斤奖粮食35斤。六十年代末执行保棉粮政策,一九八一年改为"棉奖粮”,超购皮棉每市担奖粮200斤,50%奖售现粮,50%找补差价款。一九八三年地区执行将包购基数计算在内,每交一市担皮棉奖粮食160斤(粮款各半)。一九八五年实行合同定购后取消棉奖根。
  3、收购畜产品:一九六一年肥猪每头奖粮30斤,菜羊每只奖粮10斤。一九七三年生猪每头奖粮为重量的25%。每只羊或每张羊皮奖粮5斤。一九七九年生猪改为每3斤奖饲料粮1斤。一九八O年菜牛按体重每斤奖饲料粮六两。青山羊和猾子皮(羔
  皮)是鲁西南的特产,七十年代常有外地商贩投机倒运骗取奖售粮,当地养羊群众不得实惠,因而于一九八三年四月取消了羊和羊皮的奖粮规定。同年对生猪奖售凡是派购以外和每头超过210斤的不再奖售粮食。粮色比例:生猪小麦30%,杂粮70%;菜牛小麦50%,杂粮30%,麸皮20%。
  4、收购中药材。一九六一年杏仁每市担奖粮25斤。一九七三年增为50斤。枸杞、党参每市担奖粮80斤。丹皮每市担奖粮100斤。麦冬每市担奖粮150斤。银花、枣仁每市担奖粮40斤。黄黄芪市担奖粮30斤。此标准直到一九八五年未变。
  5、收购土特产品。一九六一年核桃每市担奖粮10斤。一九七三年增为30斤。红枣每市担奖粮30斤,木材每立方奖粮15斤。茨实米每市担奖粮100斤。一九七六年集体出售红枣改为奖化肥,个人仍奖粮食。一九八二年黑白瓜子每市担奖粮30斤。
  粮油奖售实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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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志》的诞生是在行署的关怀和地区史志编委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从抽调人员组建编志办公室,拟定篇目,搜集资料,调查研究,整理编篡,到征求意见,修改定稿,付印成书,三次增删,已历五载,现已出版问世。这是《粮食志》编写人员辛勤劳动和给予大力支持以及关心编写的同志们的共同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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