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黄河工程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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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牡丹黄河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69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黄河工程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分类号: TV87
页数: 4
页码: 261-264
摘要: 菏泽市人民政府为了依法确认和保护黄河工程用地的使用权,加强对黄河工程用地的管理,确保防洪安全,更好地发挥黄河工程的综合效益,促进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地有关法规、法制和政策规定,自1995年7月16日至12月22日全部完成了黄河工程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关键词: 防洪工程 用地确权

内容

菏泽市人民政府为了依法确认和保护黄河工程用地的使用权,加强对黄河工程用地的管理,确保防洪安全,更好地发挥黄河工程的综合效益,促进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地有关法规、法制和政策规定,自1995年7月16日至12月22日全部完成了黄河工程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纠纷工程用地除外)。1995年12月24日,荷泽地区土地管理局、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联合组成验收组进行了验收。验收的综合评定为优秀。
  一、确权的范围和原则
  黄河从荷泽市北端由西向东流过。上游与东明县接壤,下游与鄄城县相连,流经荷泽市李村镇(原为李村、李庄两个乡镇)。目前,现有黄堤1处,全长14893米(实际长度14558米);刘庄、贾庄险工2处,工.程长度8410米,有坝岸、垛92段;张闫楼控导护滩工程1处,工程长度2520米,有坝32道;堤防淤背工程长度6200米;临黄堤截弯取直2处,长度2060米;障东堤及6条撑堤,长16754米;防汛公路1条,长1504.2米。这些工程(包括护堤地、护坝地、前后戗等)的界址及权属关系均需在确权工作中确定。
  确权的原则是:尊重历史,承认现实,依法划界,依据确权,既有利于防洪安全和工程管理,又兼顾群众利益。
  二、确权的依据
  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荷泽地区土地管理局和荷泽地区黄河河务局菏土管字[1995]33号文等。
  三、人员组织和实施办法
  权属调查组以荷泽市土地管理局为主,抽调工作经验丰富、政策理论水平高、具备初级职称的2名同志负责。地籍测量以牡丹黄河河务局为主,抽调老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2人组成地籍测量组。
  权属调查组对各界址点会同邻地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指界埋桩。对有争议的界址,按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省、地两级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规定》作了处理。地籍测量组先进行了细部测量,现场绘制了地籍草图,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水利工程测量规范》,采用图解法进行了地籍测量。具体方法是先进行导线测距,然后进行三角测边长,将测量数据展绘到原有地形图上,形成宗地底图,在由1:50000地形图放大的1:2000地形图上标上县、乡、村行政区界、地物等,形成铅笔原图,进行着墨透绘,形成着墨二底图。面积量算是以图幅为单位,采用分割法,对较规整图形用几何法计算,对比较复杂的图形用KP-90N型数字式求积仪量算。
  四、工作成果及质量
  这次权属调查划分15宗地,共埋设界址桩853根,现场绘制宗地草图一份,实地记录内容齐全。填写地籍调查表1份,所填内容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地籍测量符合规定的精度要求,内业资料齐全。荷泽市黄河河务局(现牡丹黄河河务局)确权宗地面积发证时间统计表见表5-25。菏泽市黄河河务局工程用地街坊图见图5-1。
  表5-25菏泽市黄河河务局确权宗地面积发证时间统计表

知识出处

菏泽牡丹黄河志

《菏泽牡丹黄河志》

本书详细地记载了1986~2005年牡丹黄河治理开发的历程、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内容包括防洪工程、防汛、兴利、管理、综合经营、人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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