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堤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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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牡丹黄河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6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堤防管理
分类号: TV87
页数: 14
页码: 230-243
摘要: 黄河堤防管理组织,按照统一领导、分散管理、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各级管理机构。
关键词: 防洪工程 堤防管理

内容

一、管理组织
  黄河堤防管理组织,按照统一领导、分散管理、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各级管理机构。
  依据上级要求,黄河堤防管理工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进行。20世纪50年代,荷泽县就建立了护堤委员会,至80年代,改称为堤防管理委员会,由县长或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修防段段长任副主任,县直各单位与乡(镇)负责人任委员。其任务是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管辖范围内堤防管理工作。随着时间的变迁、人员的变动,县级堤防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也不断调整,如1987年9月22日,荷泽市人民政府以荷政办〔1987〕15号文通知,调整菏泽市堤防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由副市长赵守增担任,副主任由农村工作部部长和黄河修防段段长担任,市直有关单位和沿黄乡(镇)负责人任委员。市堤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黄河修防段,由一名副段长任办公室主任。
  牡丹黄河河务局是县(区)级黄河工程专业管理机构,全面负责组织推动管辖范围内的黄河工程管理工作,由一名副局长分管护堤工作。具体业务管理部门,历年来也多有变革。1983年前,工程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工务股负责,设有专职管理人员。为了强化工程管理工作,1983年,黄河修防段组建了工程管理股,由其承担全部工程管理任务。1990年12月,由于机构变更升格,业务部门设有工务科。黄河工程日常管理工作由工务科负责。1999年9月机构改革,工务科变更为河务科。2002年河务科又改为工务科。万变不离其宗,这些业务部门都承担着黄河工程管理任务。1982年2月,经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和山东省公安厅批复,同意成立荷泽县公安局黄河修防段派出所,7月,黄河修防段派出所由3人组成,受县公安局和黄河修防段双重领导,承担以下任务:法制宣传教育,制止违章行为,査处违章案件,打击盗伐树株、偷盗防汛物料和破坏工程设施不法分子的活动,维护黄河工程管理秩序,保护黄河工程安全,保障了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1995年8月1日,菏泽地区黄河河务局以菏黄政发〔1995〕26号文批准荷泽市黄河河务局职能配置方案,增设水政水资源科(与派出所合署办公),事业单位机构增设刘庄河务段。1999年9月增设李庄河务段。这些单位都履行堤防管理义务,为黄河工程安全保驾护航。
  群管组织主要是沿黄乡(镇)、村建立护堤领导小组,按管辖范围在距堤2.5公里以内的村庄中选择便于经常护堤的村庄为护堤村,划分护堤段,树立明显标志,通过民主推选,由护堤村选派护堤员,一般是每0.5公里1人,要求吃住在堤屋。多年的实践证明,护堤员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功不可没,他们是搞好工程管理的基础力量。主管单位每2.5公里设护堤专干1人,负责组织领导护堤员完成“五护”(护堤、护树、护草、护电信设施、护防汛物料)、“八禁”(禁止在堤上取土、打井、筑窖、建房、放牧、铁木轮车雨后通行、破坏树株、破坏草皮)任务,并组织他们学习政治、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护好黄河工程的技术。有的护堤员甘愿一生献身护堤事业,年逾古稀还不愿下堤,有的死后要求葬于黄堤附近,以其灵魂保护黄河大堤的安全。为护堤工作需要,根据年龄、身体状况、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对护堤员不断进行调整,不断把年富力强、思想素质好、工作负责、热爱护堤工作、文化程度高的人员充实到护堤队伍中,使护堤队伍逐步走向年轻化、充满战斗力,使护堤工作每年都上新水平,工程面貌每年都有新变化。
  1986-2005年黄河工程管理人员一览表见表5-14。表5-141986~2005年黄河工程管理人员一览表二、管理范围和管理规定
  黄河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包括堤身(含前后戗、淤临淤背区、辅道)、护堤地(含防浪林用地)。
  1987年7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规定,临黄大堤防护地范围根据修防需要,其宽度为临河7米,背河10米,计量方法是不论有无前后戗和淤临淤背区的所有堤段,临背河都从堤脚算起。
  2005年3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再次发布《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规划堤防工程护堤地的划定,从堤脚算起,其宽度为临河30米,背河10米,护堤地实际宽度超过规定的,以确权划界确定的宽度为准。
  临河护堤地的宽度,滩地漫水淤高时,应维持原边界不变;大堤加培加固后,若原护堤地被占用,护堤地应相应外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工程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其范围为临河护堤地以外50米,背河护堤地以外100米。
  为确保堤防完整、安全,山东省人民政府1987年颁布的《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对堤防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1)禁止在堤防管理范围内放牧、损坏树株和违章垦殖。
  (2)禁止在堤上或大堤辅道路口摆摊设点。
  (3)禁止在堤身和淤临淤背区打场、晒粮以及堆放柴草、粪肥等杂物。
  (4)禁止在堤上修建临时饮水工程。
  (5)禁止在堤上、护堤地、淤临淤背区和堤脚外临河50米、背河100米范围内取土、打井、挖洞、挖塘、建窑、埋葬、建房、堆放垃圾或进行其他危害堤防完整、安全的活动。
  (6)不准在堤防工程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若确有必要,施工部门应向当地修防段提出申请,经审查,报山东黄河河务局批准后方可组织作业。
  (7)不准在堤防工程上修建非防洪工程。确需修建的,建设单位应持符合防洪和通航要求的设计文件向当地修防段提出申请,经审查,由山东黄河河务局转报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经批准修建的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质量要求施工。工程所在地修防段有权监督检查施工情况和参与竣工验收。三、管理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水利法规,依法维护工程管理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颁发的有关水利法规,依法管理,保护工程完整,维护工程面貌,是多年总结出的宝贵管理经验。
  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同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200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5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牡丹黄河河务局对这些法规性的文件,都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其方法是在规定的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并与乡(镇)联合举办学习班进行系统的学习。为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还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广告、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参与工程管理,维护工程管理秩序。特别是在麦收和秋收之季,工管人员全部上堤,出动宣传车辆,宣传和张贴堤防禁令,阻止在堤防管理范围内打场、晒粮、堆放柴物等,使黄河堤防工程避免人为危害,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
  人民治黄初期,沿黄各级政府及时制定和颁布了有关堤防管理的法令和规定,对组织和发动沿黄群众护堤护树、制止破坏堤防的行为、加强工程日常养护,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治黄工作的深入发展,对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菏泽黄河修防处又相继制定发布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管理细则、规章、规定等,且日臻健全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管理工作的开展。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荷泽县委、县政府对黄河工程管理也极为重视,为保护黄河工程安全,1980年前,就相继发布7次布告,发动沿黄群众要保护好黄河工程。近年来,菏泽黄河修防段(局)也逐渐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堤防管理规定、专管与群管组织的会议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检查评比制度、观测制度、奖惩制度等。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力地推动了堤防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堤防面貌逐年改变,工程效益逐年提高。
  (三)搞好工程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堤防险点隐患
  为了确保工程完整,改善工程面貌,提高工程强度,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检查,是黄河堤管工作的传统做法,是工程管理基础工作之一。堤防工程检查通常采用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种形式。
  1.经常检查
  检查规模小,由工务科组织技术人员、河务段长、护堤专干和护堤员共同参加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堤防养护情况,是否有水沟浪窝、滑坡、裂缝、塌坑、洞穴、虫害和害兽活动,树草是否齐全旺盛,有无违章建筑和人为破坏堤防设施等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2.定期检查
  主要为汛前汛后大普查,由段(局)领导组织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护堤专干和护堤员,采取徒步拉网式的检查方法,对各项工程进行全面详细检查。检查范围:堤防工程、护堤地和安全保护区。检查内容依据《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中对堤防的有关规定进行。汛前工程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和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普查报告。对查岀的问题力争汛前处理好,一时难以处理的,要制订出防守方案,采取临时安全度汛措施,从而保证堤防安全。汛后检查,主要检查汛期被洪水冲毁的工程情况,有无险情和堤防上的水沟浪窝、树草与附属设施损坏情况等,以便制订汛后或次年整修加固计划并实施。历年工程普查登记表见表5-15。
  表5-15历年工程普查登记表续表5-15
  3.特别检查
  发生特大暴风雨、洪水、地震,工程经过非常运用后,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特别检查。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共同检査。着重检查工程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查明情况后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处理意见,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存入技术档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工程检查处理报告。
  例如,1990年6月29日17时15分,荷泽黄河段遭狂风暴雨袭击,事后,段领导立即召开段务会议,安排普查和修复事宜。经检查,发现堤防树株被风刮倒折断757棵,机关院围墙倒塌100余米,房屋倒塌4间,线杆折断2根,院内照明线路全部被刮断,堤防、险工形成多处水沟浪窝,备防石跺倒塌严重。全体职工奋战3天,被毁工程基本修复。
  1986~2005年,牡丹黄河堤防共检查发现并处理隐患42594处,计用土方23.4万立方米。其中水沟浪窝37104处,裂缝3处,獾狐洞穴7处,其他5480处,捕捉害堤动物77只,其中獾狐16只,投资392.722元。1986-2005年牡丹黄河堤防工程管理养护统计表见表5-16。
  (四)全面推行堤防管理承包责任制
  为加强护堤人员的责任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既要切实搞好护堤工作,又要照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从1986年开始,牡丹黄河堤防管理全面推行承包责任制。表5-161986-2005年牡丹黄河堤防工程管理养护统计表(1)在堤防收入“国五队五”比例分成不变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采取个人或联户承包的办法,段(局)、护堤员、村队三方共同签订承包合同书,办理公证手续,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各自的责、权、利。堤防管理承包后给护堤员带来了实际利益,报酬有了着落,群管队伍趋于稳定。由于承包和护堤员的经济利益挂钩,所以每个护堤员都能尽心尽力地加强平时维修养护,平整堤顶,平垫水沟浪窝,自查隐患,制止猪羊等上堤,维持管理秩序,使堤防工程完整,道路畅通,树草旺盛,各种设施标志齐全醒目,堤防面貌步步改观。
  (2)黄河部门的护堤专干,实行分段责任制,其任务和职责是:①组织护堤员和当地群众学习、宣传有关黄河工程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法规。②经常组织护堤员检查堤防有无险点、隐患、水沟浪窝及工程设施完整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维修养护工作。③组织护堤员和沿黄群众搞好堤防植树植草,做到树草旺盛,增加经济收入,巩固护堤队伍。④与水政、派出所等部门紧密配合,做好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案情迅速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参与侦破。⑤组织护堤员开展评比活动,搞好奖罚,提高护堤员工作积极性,切实搞好护堤工作。
  (3)村护堤领导小组协助护堤员维护好堤防管理秩序,组织群众进行植树植草,并与黄河单位、护堤员进行河产收益分成。
  (五)按照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积极开展工程达标活动
  为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黄河水利委员会于1987年1月制定了《黄河下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明确堤防工程达标考核标准,共计9条:
  (1)堤身完整,无水沟浪窝、残缺陷坑。达到标准的淤背区及时用好土包边盖顶,管护范围内无取土及违章建筑现象。
  (2)堤顶饱满平坦,无明显坑洼及波浪状的起伏,堤上无堆垛、脱坯及其他违章活动。
  (3)堤坡平顺,戗顶规整,无遗留的老土牛、废房台等。
  (4)巩固堤防强度,近堤无潭坑、无严重渗水及管涌堤段,一时处理不了的要有可行性度汛措施。堤身裂缝、獾狐洞穴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每次复堤后要进行压力灌浆,吃浆量大的反复进行,直到平均每眼灌入土方量不大于0.05立方米为止。
  (5)堤防绿化。临黄堤身上,除每侧堤肩各保留一排行道林外,临背坡上一律不种树。临河坡原有树株,1988年底以前全部清除,背河坡原有树株,1990年底以前全部清除。堤肩和堤坡全部植草防护,草皮覆盖率不低于98%o临河柳荫地植低、中、高三级柳林防浪。背河柳荫地植柳树或其他乔木。淤背区有计划地种植片林或发展其他种植,开发利用率达到90%以上。平均每亩植树存活数不少于100株。
  (6)土牛储备。平工堤段平均每米备土1立方米,险工堤段平均每米备土2立方米。每个土牛20立方米左右,且堆放规整,原则上应备在背河堤肩。
  (7)防暴雨冲刷。要求日降雨量100毫米堤身不出现1立方米以上的水沟浪窝。根据堤身土质情况及当地暴雨强度,因地制宜地采取堤身排水防冲措施。一般情况下,堤身土质好的,采用草皮护坡;土质差的,每50-100米增设一道堤坡排水沟。
  (8)各种设施、标志完好。防汛屋齐全完整,电话线、断面桩、测压管、减压井等通信、测量、观测设施保护良好,公里桩、界桩等工程标志齐全,规格醒目。
  (9)管理责任制。平均每5公里堤防配护堤专干1名,每500米堤防配群众护堤员1名,并保持相对稳定。群众护堤员责任心强,吃住在堤,年龄适宜, 身体健康,能胜任护堤任务。
  菏泽黄河修防段依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和山东黄河河务局、荷泽黄河修防处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程管理达标活动,逐项对照,逐项落实。从1986年到1988年,荷泽黄河修防段的堤防管理在上级检查评比中,均名列前茅。:1988年12月31日,山东黄河河务局以黄管发〔1988〕63号文公布1988年工程管理达标工程名单,菏泽黄河修防段堤防和刘庄险工名列其中。
  四、堤防养护
  堤防养护包括堤顶养护、堤坡养护、淤背区养护、辅道养护、捕捉害堤动物、工程设施和标志养护等。
  (—)堤顶养护
  堤顶要达到平坦光滑,边口整齐,排水通畅,树草旺盛,土牛堆放整齐,标志牌、界桩规格一致、醒目,必须采取经常性的养护措施,
  (1)堤顶加培时,要用黏土盖顶,且修成中间高、两边低的花鼓顶,以利于排水。由于堤顶长年累月遭风吹日晒、雨淋、冰冻和人车通行等影响,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坑洼不平或水沟浪窝等现象。对此,护堤人员加强了经常性的养护工作,克服不良现象,保持堤顶完整,以利于通行安全。
  (2)根据天气预报,在降雨前及时放下拦路杆或拦路锁链,禁止车辆通行。下雨时,护堤员冒雨顺水,采取筑小堰或疏通排水沟等措施,避免堤顶出现大的水沟浪窝。下雪后,抓紧清扫堤顶积雪,及时平垫堤顶,人工撒土,用刮平机刮平碾压,遇有大的水沟浪窝,由人工填垫夯实。在干旱天气时,堤顶若出现坑洼不平现象,一般采用洒水填土夯实等措施,从而保持堤顶完整平坦。
  (二)堤坡养护
  堤坡养护要达到坦平坡顺,没有水沟浪窝、陡坎、天井、陷坑、坍塌等。堤坡损坏除人为挖掘、施工等因素外,多数为雨水冲蚀、洪水偎堤时波浪袭击和急溜冲刷破坏。为了防止水沟浪窝的发生,堤坡(含淤背区边坡)普遍植草,顺堤线长每隔100米,在堤坡修做砌石排水沟一条。大雨过后,护堤专职干部及时组织护堤员对出现的水沟浪窝情况进行清查,修复所需土方量,迅速上报计划,一旦批复,马上组织人力进行填垫夯实,保持堤身完整。
  (三)淤背区养护
  淤背区是加固堤防的一项重要防洪工程措施,淤背区淤沙达到设计标准后,都进行了抽淤盖顶或人工挖淤盖顶,其厚度为0.5米或0.3米,包边垂直厚度为0.2米。还因地制宜地修建排水沟,在边坡种植适宜植物,以确保淤背区边坡不被雨水冲刷。
  淤背区发展种植业,坚持以确保防洪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坚持“以堤养堤”、“谁承包谁养护”的原则,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优先承包给本单位职工、护堤员,以及有护堤任务的村庄群众。
  (四)辅道养护
  堤防辅道是防汛抢险时,车辆、人员、物料上堤和沿黄村民进行生产、生活活动的重要道口,应同堤防一样进行管理和养护,确保完整,防止出现坑洼不平、坍塌等损坏现象。要求下雨时,冒雨顺水,雪后扫除积雪,平垫水沟浪窝。近年来,随着堤防的帮宽加高,防汛道路的修建,不少辅道进行砌石并采用沥青硬化,从而保证了辅道畅通无阻。
  (五)捕捉害堤动物
  獾狐等害堤动物对堤防危害极大。其洞穴是堤防的主要隐患之一。荷泽黄河修防段于20世纪50年代初,就组建捕害领导班子,广泛发动群众,探索害堤(坝)动物活动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捕杀,并及时兑现奖励,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进入20世纪80年代,害堤动物的活动有所增加,獾狐危害仍十分严重。为促进工程管理的正规化、规范化,做好捕獾除洞巩固堤防,确保防洪安全仍十分必要,1988年8月,黄河水利委员会以黄管发〔1988〕49号文颁发《黄河下游堤防工程獾狐洞穴普查处理和捕捉害堤动物的暂行规定》,菏泽黄河修防段及时贯彻执行,把捕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并发动职工和沿黄群众捕捉害堤动物,消灭隐患,并按规定进行奖励。1986~2005年,共捕捉害堤动物77只,其中獾狐16只。对其洞穴及时采取开挖回填或锥探灌浆方法进行夯实加固。
  (六)工程设施和标志养护
  黄河堤防工程设施主要是指防汛屋、通信、测量设施(包括水准点、测压管、减压井、电话线等),各种标志主要是指各类界桩、公里桩、断面桩、坝号桩、防汛屋牌号、拦路杆、宣传牌、险工简介牌等。对这些设施和标志,堤防管理人员也作为自己的任务,精心管理和养护,并作为工程管理检查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损毁和丢失,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完整无损,规格标准统一醒目,运用正常。
  五、依法收取堤防养护费
  1985年6月26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黄河河务局以〔1985〕黄管字29号文联合下发《关于在黄河大堤行驶车辆收取堤防养护费的通知》,明确指岀:近年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在黄河大堤上行驶的车辆日益增多,特别是载重车辆对防洪工程损坏严重,国家每年要付出大量资金进行堤防维修养护为保持堤防工程完整,提高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根据水电部制定的《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的《黄河下游工程管理条例》及山东省政府颁发的《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禁履带车在黄河堤防上行驶,堤防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对于无法绕道行驶而必须通过大堤行驶的车辆,按下列标准收取堤防养护费:
  (1)载重汽车、拖拉机(包括挂车)3吨以上(不包括3吨)至10吨,按核定载重吨位,每次每吨位1元;10吨以上(不包括10吨)每次每吨位1-5元。
  (2)大中型客车比照同类型货车吨位(或按每5座以内折半吨,6-10座折1吨,其余类推)均按每次每吨位1元收费。
  (3)3吨以下(包括3吨)小型机动车辆不分吨位每次1.5元。(4)为工程服务的车辆(不论是黄河工程或非黄河部门的工程),由施工单位按以上标准缴纳堤防养护费。
  (5)军事、公安、消防、救护用车,以及吉普、轿车、面包车、沿黄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车辆(不包括营运车辆)、防汛抢险用车以及黄河部门的工程车辆免收堤防养护费。
  (6)堤防养护费的收取每日为1次,凭收据凡在当日内已向黄河部门一个段所缴纳堤防养护费的,其他段所不再收费。
  为加强堤防养护费的收缴和管理,堤防养护费票据由山东黄河河务局统一制发,加盖修防段所专用印章后生效。堤防养护费收缴手续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或现场值勤人员办理。此项收入列为专项资金,只限用于堤防维修养护,不准挪作他用。对于假借收取堤防养护费向过往车辆强行索取财物或收受贿赂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荷泽黄河修防段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从1985年开始,在刘民公路通往黄堤的路口处,黄堤4~5号防汛屋之间设查车点1处,选派3~4名职工,经过培训,专门从事查车收费工作,对在黄堤上行驶的车辆,按规定收取大堤养护费。
  为加强对收费工作和收费人员的管理,严格贯彻收费政策,依法收费、安全收费、文明收费,避免或减少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1990年3月,菏泽黄河修防段工管股与收费人员签订了堤防查车收费合同,主要内容有任务、工作纪律、上缴标准、奖励政策、福利待遇等。合同期1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另行续订。
  2001年10月,根据山东黄河河务局〔1985〕29号文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大堤行驶车辆收费工作,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制定了《堤防查车管理办法》,就查车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要求、奖惩办法及兑现措施和其他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使牡丹区黄河河务局的堤防查车收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制定了《堤防行驶车辆收费标准》、《依法收费工作纪律》、《收费工作监督检查》、《收费人员工作职责》。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收费人员素质,收费人员依法收费,按标准收费,遵纪守法,较好地完成堤防查车收费工作任务,维护了堤防工程安全。
  据有关人员回忆,1997年前,堤防查车收费工作比较正常,1998年以后,因大堤加培,堤顶行驶车辆渐少,收费工作时有时无,且由河务段管理,区河务局财务无收费记录。2002年后,彻底停止堤防查车收费工作1985-1997年堤防查车收费统计表见表5-17。表5-171985-1997年堤防查车收费统计表
  第三节河道、险工、控导工程管理
  一、河道管理
  牡丹黄河现行河道长度16.5公里,属于上提下延不稳定的过渡性河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山东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水利法规,对所辖河道进行管理。
  (一)管理范围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知识出处

菏泽牡丹黄河志

《菏泽牡丹黄河志》

本书详细地记载了1986~2005年牡丹黄河治理开发的历程、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内容包括防洪工程、防汛、兴利、管理、综合经营、人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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